《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人大通过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人大通过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摘要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的担保与保全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 六、合同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分则
摘 要 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的担保与保全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 六、合同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分则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概述 合同法之现状 新合同法简介 新合同法与其他有关合同法律 规定的关系
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概述 · 合同法之现状 · 新合同法简介 · 新合同法与其他有关合同法律 规定的关系
2、合同概念 民法上的合同,其概念有广义、 狭义、最狭义三种: 广义的合同 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确定权利义 务的协议,既包括私法意义上的合同, 还包括公法意义上的合同(如行政合 同、劳动合同)
2、合同概念 民法上的合同,其概念有广义、 狭义、最狭义三种: · 广义的合同 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确定权利义 务的协议,既包括私法意义上的合同, 还包括公法意义上的合同(如行政合 同、劳动合同)
狭义的合同 专指私法上的合同,它包括债权 合同、物权合同和人身合同。 最狭义的合同 专指债权合同,即合同限制在债 的关系之内
· 狭义的合同 专指私法上的合同,它包括债权 合同、物权合同和人身合同。 · 最狭义的合同 专指债权合同,即合同限制在债 的关系之内
目标管理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瑞祥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瑞祥公司)与其下属的第一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于1999年元月10 日签订了目标管理合同书
• 目标管理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瑞祥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瑞祥公司)与其下属的第一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于1999年元月10 日签订了目标管理合同书
合同书主要约定了分公司年产值 300万元,年销售净利润30万元,分 公司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公 司一样,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 目标管理期限为一年,年底由公司与 分公司统一核算,超额完成目标管理 部分4:6分成,即公司得40%,分公 司得60%。合同书中未对未完成目标 管理如何承担责任作出约定
合同书主要约定了分公司年产值 300万元,年销售净利润30万元,分 公司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公 司一样,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 目标管理期限为一年,年底由公司与 分公司统一核算,超额完成目标管理 部分 4 :6 分成,即公司得40%,分公 司得60%。合同书中未对未完成目标 管理如何承担责任作出约定
2000年元月初,瑞祥公司与分 公司经对分公司1990年度目标管理 完成任务情况考核时,分公司实现 了年产值300万元,年销售净利润 20万元。瑞祥公司与分公司对未完 成净利润10万元未能形成一致意见
2000年元月初,瑞祥公司与分 公司经对分公司1999年度目标管理 完成任务情况考核时,分公司实现 了年产值300万元,年销售净利润 20万元。瑞祥公司与分公司对未完 成净利润10万元未能形成一致意见
瑞祥公司以分公司为被告,诉至某 区人民法院,请求分公司补交销售净 利润10万元。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 为,瑞祥公司与分公司所签订的目标 管理合同系内部行政管理手段,是不 平等主体间所形成的合同,不属于 《合同法》调整范围,亦不属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围,遂裁定驳回了瑞祥公 司的起诉
瑞祥公司以分公司为被告,诉至某 区人民法院,请求分公司补交销售净 利润10万元。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 为,瑞祥公司与分公司所签订的目标 管理合同系内部行政管理手段,是不 平等主体间所形成的合同,不属于 《合同法》调整范围,亦不属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围,遂裁定驳回了瑞祥公 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