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一节债的保全制度概述 ·一、债的保全制度的含义 ·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的债权 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法律制 度 、债的保全制度的具体制度 ·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两个方面的具 体制度 债的保全制度的作用 ·债权保全制度与债的担保制度、债的责任制度相互配合, 共同担负着保障债权人权利实现的任务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一节 债的保全制度概述 • 一、债的保全制度的含义 • 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的债权 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法律制 度。 • 二、债的保全制度的具体制度 • 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两个方面的具 体制度 • 三、债的保全制度的作用 • 债权保全制度与债的担保制度、债的责任制度相互配合, 共同担负着保障债权人权利实现的任务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二节代位权 代位权的概念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 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的权利。债的关系 成立后,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 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 名义依法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二节 代位权 • 一、代位权的概念 •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 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的权利。债的关系 成立后,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 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 名义依法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二节代位权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 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 身的债权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二节 代位权 •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 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 身的债权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二节代位权 、代位权的行使 ()代位权的主体 (二)代位权的客体 (三)代位权的行使方法 四、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二节 代位权 • 三、代位权的行使 • (一)代位权的主体 • (二)代位权的客体 • (三)代位权的行使方法 • 四、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三节撤销权 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 (一)撤销权的概念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 害于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的权利。 二)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中的撤销权的不同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三节 撤销权 • 一、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 • (一)撤销权的概念 •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 害于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的权利。 • (二)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中的撤销权的不同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三节撤销权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三节 撤销权 • 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 (一)客观要件 • 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债权 • 2、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 • 3、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三节撤销权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即债务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自己资力不足 的状态以及有害于债权人的利益有所认识 ·2、受益人的恶意 ·受益人恶意,是指受益人于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 行为将有害于债权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三节 撤销权 • 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 (二)主观要件 • 1、债务人的恶意 • 即债务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自己资力不足 的状态以及有害于债权人的利益有所认识 • 2、受益人的恶意 • 受益人恶意,是指受益人于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 行为将有害于债权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三节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 (一)行使的主体 (二)行使的客体 (三)行使的方法 (四)行使的范围 (五)行使期限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三节 撤销权 • 三、撤销权的行使 • (一)行使的主体 • (二)行使的客体 • (三)行使的方法 • (四)行使的范围 • (五)行使期限
第五章债的保全 第三节撤销权 ·四、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一)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二)对于受益人的效力 (三)对于债权人的效力
第五章 债的保全 • 第三节 撤销权 • 四、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 (一)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 (二)对于受益人的效力 • (三)对于债权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