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系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教研室付子堂
法系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教研室 付子堂
课前提示 本章主要介绍比较法学的基础知识,属于必 须掌握的内容。首先论述法系的定义与分类 其次,系统阐述了在世界法系中具有深远影 响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最后,简介了伊 斯兰法系与中华法系。在学习时,应重点掌 握法系的概念、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异性与共 通性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
❖ 课前提示 ❖ 本章主要介绍比较法学的基础知识,属于必 须掌握的内容。首先论述法系的定义与分类; 其次,系统阐述了在世界法系中具有深远影 响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最后,简介了伊 斯兰法系与中华法系。在学习时,应重点掌 握法系的概念、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异性与共 通性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
法系概述 法系的概念 法系定义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 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 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也可以说,这个概 念基本上是对法律现象形式特点的某种认
一、 法系概述 ❖ 法系的概念 ❖ 法系定义: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 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 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也可以说,这个概 念基本上是对法律现象形式特点的某种认
法系的分类早在1884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教 授穗积陈重就已在东京大学的《法学协会杂 志》第一卷第五期发表文章,将世界各国法 律划分为五族:印度法、中国法、伊斯兰法 (回回法)、英国法和罗马法。1904年,穗 积陈重在美国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将原 来提出的五个法族,增补了斯拉夫法和日尔 曼法,从而划分为七大法系
❖ 法系的分类:早在1884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教 授穗积陈重就已在东京大学的《法学协会杂 志》第一卷第五期发表文章,将世界各国法 律划分为五族:印度法、中国法、伊斯兰法 (回回法)、英国法和罗马法。1904年,穗 积陈重在美国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将原 来提出的五个法族,增补了斯拉夫法和日尔 曼法,从而划分为七大法系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是西方国家两大法系之一,是当代 历史最为悠久和影响最广的一种法律传统 大陆法系的概念:大陆法系通常是指以罗马法 为基础而形成的法律的总称。 大陆法系的历史发展
二、 大陆法系 ❖ 大陆法系是西方国家两大法系之一,是当代 历史最为悠久和影响最广的一种法律传统。 ❖ 大陆法系的概念 :大陆法系通常是指以罗马法 为基础而形成的法律的总称。 ❖ 大陆法系的历史发展
大陆法系的特点: (一)强调私法、保障私权 令(二)强调理性与哲理的法 (三)法学家的重要作用 令(四)法律法典化及其独特的法源
❖ 大陆法系的特点: ❖ (一)强调私法、保障私权 ❖ (二)强调理性与哲理的法 ❖ (三)法学家的重要作用 ❖ (四)法律法典化及其独特的法源
三、普通法法系(英美法系) 普通法法系的概念与地理分布 令普通法法系的概念: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 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 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对比的一种法律制度 令地理分布:自17世纪英国开始对外进行殖民扩张以 后,英国法也随之在英国国外传播。到18-19世纪 英国法本身终历了重大改革,逐步地从封建法律转 变为资本主义法律。与此同时,它对英国国外的影 响也随着英国殖民扩张的急剧发展而伸展到美洲 亚洲、大洋洲和非洲的广大地区,普通法法系作为 西方世界主要法系之一的地位终于确立
三、普通法法系(英美法系) ❖ 普通法法系的概念与地理分布 ❖ 普通法法系的概念: 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 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 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对比的一种法律制度。 ❖ 地理分布: 自17世纪英国开始对外进行殖民扩张以 后,英国法也随之在英国国外传播。到18—19世纪, 英国法本身经历了重大改革,逐步地从封建法律转 变为资本主义法律。与此同时,它对英国国外的影 响也随着英国殖民扩张的急剧发展而伸展到美洲、 亚洲、大洋洲和非洲的广大地区,普通法法系作为 西方世界主要法系之一的地位终于确立
英国法的历史发展:普通法法系起源于英国12世纪 开始出现的普通法。中世纪末期,英国衡平法迅速 兴起,制定法也不断增多。自17世纪起,在普通法 和衡平法之间经历了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作用的过程。 在英国革命以及古典自然法学的理性主义思潮影响 下,英国封建法律逐步向资本主义法律转化,在 18—19世纪,英国法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与此同 时,英国法的影响扩大到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广大 地区,普通法法系形成
❖ 英国法的历史发展: 普通法法系起源于英国12世纪 开始出现的普通法。中世纪末期,英国衡平法迅速 兴起,制定法也不断增多。自17世纪起,在普通法 和衡平法之间经历了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作用的过程。 在英国革命以及古典自然法学的理性主义思潮影响 下,英国封建法律逐步向资本主义法律转化,在 18—19世纪,英国法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与此同 时,英国法的影响扩大到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广大 地区,普通法法系形成
英美法系的特点判例法为主的独特法源;司法为中 心与法官造法;财产信托的合理设计;注重程序,实行 对抗制诉讼 两大法系的演变及发展趋势:两大法系虽然在法律思 维方式、对于司法先例的约束力、对制定法的解释 等方面有差别,但也不应将这种差别看作是绝对 因为这不符合它们后来的发展和现状。在当代,由 于经济一体化、政治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两大 法系的各国法律在法律技术、法律方法等方面有不 断靠拢的趋势
❖ 英美法系的特点:判例法为主的独特法源;司法为中 心与法官造法;财产信托的合理设计;注重程序,实行 对抗制诉讼. ❖ 两大法系的演变及发展趋势:两大法系虽然在法律思 维方式、对于司法先例的约束力、对制定法的解释 等方面有差别,但也不应将这种差别看作是绝对, 因为这不符合它们后来的发展和现状。在当代,由 于经济一体化、政治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两大 法系的各国法律在法律技术、法律方法等方面有不 断靠拢的趋势
四、其他法系 伊斯兰法系 令伊斯兰法系的概念及其分布范围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又称穆斯林教,是 公元七世纪阿拉伯先知穆罕默德所创、所传的一种 宗教。伊斯兰法——阿拉伯语为“沙里阿” 是 来源于神的启示的规则的总体,泛指以伊斯兰教义 为基础的法律 伊斯兰法系则是指所有伊斯兰教 法(伊斯兰法)的总称。它支配一切的生活领域, 而不仅是有关国家和社会的领域
四、其他法系 ❖ 伊斯兰法系: ❖ 伊斯兰法系的概念及其分布范围 ❖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又称穆斯林教,是 公元七世纪阿拉伯先知穆罕默德所创、所传的一种 宗教。伊斯兰法——阿拉伯语为“沙里阿”——是 来源于神的启示的规则的总体,泛指以伊斯兰教义 为基础的法律,而伊斯兰法系则是指所有伊斯兰教 法(伊斯兰法)的总称。它支配一切的生活领域, 而不仅是有关国家和社会的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