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法律解释 课前提示 本章属于必须掌握的内容 本章的重点在于了解各种具体的法律 解释方法,难点在于法律解释的必要 性和法律解释的目标
第十七讲 法律解释 ▪ 课前提示 ▪ 本章属于必须掌握的内容 ▪ 本章的重点在于了解各种具体的法律 解释方法,难点在于法律解释的必要 性和法律解释的目标
第一节法律解释概论κ 、法律解释的含义 法律解释问题是法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 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德沃金的《法律 帝国》、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的《制度 法论》、波斯纳的《法理学问题》、德里 达的《法律的力量》、哈贝马斯的《在事 实与规范之间》等等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论 ▪ 一、法律解释的含义 ▪ 法律解释问题是法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 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德沃金的《法律 帝国》、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的《制度 法论》、波斯纳的《法理学问题》、德里 达的《法律的力量》、哈贝马斯的《在事 实与规范之间》等等
法律解释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 法律文件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 所谓法律解释就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 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 准和原则,对法律文本的含义以及法 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的说明
▪ 法律解释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 法律文件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 ▪ 所谓法律解释就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 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 准和原则,对法律文本的含义以及法 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的说明
法律解释的含义 注意: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是以一 种预定的法律观为前提的,而对这种 预定的法律观的理解则属于本体论意 义上的法律解释争论的范畴。 以某种法律理论为前提,在法定权限 内对法律文本的理解和说明
法律解释的含义 ▪ 注意: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是以一 种预定的法律观为前提的,而对这种 预定的法律观的理解则属于本体论意 义上的法律解释争论的范畴。 ▪ 以某种法律理论为前提,在法定权限 内对法律文本的理解和说明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第一,法律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用。 第二,法律是由语言和文字表达的。语言 和文字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也使得法律解释 不可或缺。 第三,立法者没法制定包罗万象的法律。 第四,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 盾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进行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 第一,法律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用。 ▪ 第二,法律是由语言和文字表达的。语言 和文字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也使得法律解释 不可或缺。 ▪ 第三,立法者没法制定包罗万象的法律。 ▪ 第四,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 盾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进行
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目标与原贝 一、法律解释的目标 (一)立法者意图说 按照现代社会的人民主权原则和 权力分立原则,立法者的意志是人民 意志的体现。因此,法律解释应当以 立法者的意图为准,才能符合现代民 主政治的要求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与原则 一 、法律解释的目标 ▪ (一)立法者意图说 ▪ 按照现代社会的人民主权原则和 权力分立原则,立法者的意志是人民 意志的体现。因此,法律解释应当以 立法者的意图为准,才能符合现代民 主政治的要求
(二)读者意图说 立法者一旦制定完法律,他的意图就 不再是最根本的,法官和其他的法律 适用者必须根据当下新的社会形势来 对法律进行解释
(二)读者意图说 ▪ 立法者一旦制定完法律,他的意图就 不再是最根本的,法官和其他的法律 适用者必须根据当下新的社会形势来 对法律进行解释
(三)法律文本说 对法律文本的诠释既可以避免立法 者意图的难以捉摸,也可以避免法 的僭越和专断。我们假设法律文本是 个完整的、开敖的整体,既奇以葆 证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和正当性,也可 以保证法律能够适应新的社会情势
▪ (三)法律文本说 ▪ ,对法律文本的诠释既可以避免立法 者意图的难以捉摸,也可以避免法官 的僭越和专断。我们假设法律文本是 一个完整的、开放的整体,既可以保 证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和正当性,也可 以保证法律能够适应新的社会情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