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法律本位
第二章 法律本位
课前提示 属于必须掌握的内容 核心介绍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及 其相互关系。权利的构成要素、 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法律权 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重点 了解:法律本位演变情况
课前提示 ▪ 属于必须掌握的内容 ▪ 核心介绍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及 其相互关系。权利的构成要素、 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法律权 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重点 ▪ 了解:法律本位演变情况
第一节法律权利 、权利 1权利话语形成 2权利含义(资格说、自由说、利益说、 可能说等) 3权利存在形态
第一节 法律权利 ▪ 一、权利 1.权利话语形成 2.权利含义(资格说、自由说、利益说、 可能说等) 3.权利存在形态
康德说:“问一位法学家什么是 权利,就象问一位逻辑学家什么 是真理一样同样使他为难” 在古希腊思想家处没有直接议论 权利的词句,但正义、正当的讨 论已涉及权利的内涵(安提戈涅)
▪ 康德说:“问一位法学家什么是 权利,就象问一位逻辑学家什么 是真理一样同样使他为难”。 ▪ 在古希腊思想家处没有直接议论 权利的词句,但正义、正当的讨 论已涉及权利的内涵(安提戈涅)
在古罗马法中,据奥斯定考证 “罗马法学家没有表达对特定个人的权 利的专门词汇” 当今翻译为“法”或“权利”的拉丁 字母“jus”有四种意思接近今天的 “权利”含义: 一是受到法律支持的习惯或道德的 权威,如家长的权威;二是权力,受 到法律支持的习惯权力或道德的权力, 如所有人有出卖自己所有物的权力;
在古罗马法中,据奥斯定考证 ▪ “罗马法学家没有表达对特定个人的权 利的专门词汇” ▪ 当今翻译为“法”或“权利”的拉丁 字母“jus”有四种意思接近今天的 “权利”含义: ▪ 一是受到法律支持的习惯或道德的 权威,如家长的权威;二是权力,受 到法律支持的习惯权力或道德的权力, 如所有人有出卖自己所有物的权力;
三是自由,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由, 如留自己喜欢的发型,即使它触犯了 别人的审美感; 四是法律上的地位,即公民或非公民 在法律上的人格、地位
▪ 三是自由,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由, 如留自己喜欢的发型,即使它触犯了 别人的审美感; ▪ 四是法律上的地位,即公民或非公民 在法律上的人格、地位
在中世纪, 阿奎那首次将“jus”理解为正当要 求,,把人基于自然法的正当要求称 为“天然权利”。 中世纪末,“jus”三种含义被确立下 来:权利、正当、法律。格老秀斯指 出,“权利是人作为理性动物所固有 的、与生具有的道德品质或资格
在中世纪, ▪ 阿奎那首次将“jus”理解为正当要 求,,把人基于自然法的正当要求称 为“天然权利”。 ▪ 中世纪末,“jus”三种含义被确立下 来:权利、正当、法律。格老秀斯指 出,“权利是人作为理性动物所固有 的、与生具有的道德品质或资格
近代自然权利观 洛克 自然法就是理性, 它天然合理,教导 政府论 (第)克者 着遵从理性的人类。 合作
近代自然权利观 ▪ 洛克 ▪ 自然法就是理性, 它天然合理,教导 着遵从理性的人类。 ▪ 合作
霍布斯:自然权利说 自然状态下人与人 的关系是狼对狼的 关系。 安全与欲望
霍布斯:自然权利说 ▪ 自然状态下人与人 的关系是狼对狼的 关系。 ▪ 安全与欲望
20世纪初期美国的霍菲尔德提出 说某人有某个权利,意味着下面四个意思: 第一,该有权人对任何人都不负有做某事 的义务,此时即特权,如留胡须; 第二,任何人都有义务不干预或协助有权 人做某事,此时即主张权或权利要求,如 契约人要求相对方履约; 第三,一个人改变法律的安排或法律关系 的能力,赠予改变权属关系; 第四,权利人的法律地位免于被改变,如 议员的言论豁免等
20世纪初期美国的霍菲尔德提出 ▪ 说某人有某个权利,意味着下面四个意思: ▪ 第一,该有权人对任何人都不负有做某事 的义务,此时即特权,如留胡须; ▪ 第二,任何人都有义务不干预或协助有权 人做某事,此时即主张权或权利要求,如 契约人要求相对方履约; ▪ 第三,一个人改变法律的安排或法律关系 的能力,赠予改变权属关系; ▪ 第四,权利人的法律地位免于被改变,如 议员的言论豁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