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 、教学目的: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方 式和法治权威的讲解和分析,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理 念和法治思维方式,形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习 惯 、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和内容 2.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 3.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意义和维护 4.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 Ⅲl、教学重点: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法治 思维方式,形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习惯。 Ⅳ、关键词: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权威 V、教学时间:4学时
1 第六章 树立法治理念 培养法治思维 Ⅰ、教学目的: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方 式和法治权威的讲解和分析,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理 念和法治思维方式,形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习 惯。 Ⅱ、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和内容 2.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 3.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意义和维护 4.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 Ⅲ、教学重点: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法治 思维方式,形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习惯。 Ⅳ、关 键 词:法治理念 法治思维 法治权威 Ⅴ、教学时间:4 学时
第一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长期的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治国基本方略。依 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和落实,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 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 由于受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以及建国后“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中国共产党选择和确 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文化大革命 中法制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 法制的战略方针,从而开启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与实践的历史进程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莫基阶段 1978年以后,邓小平反复强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指 出社会主义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 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在一九五四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 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教训,确立了社会 主义民主、法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这部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 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阶段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 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最终摆脱 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完成了治国理政 观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三)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了全面落实和不断深化的阶段。中共中央提出 和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第一节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长期的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治国基本方略。依 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和落实,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 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 由于受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以及建国后“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中国共产党选择和确 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文化大革命” 中法制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 法制的战略方针, 从而开启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与实践的历史进程。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基阶段 1978 年以后,邓小平反复强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指 出社会主义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 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82 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在一九五四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 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教训,确立了社会 主义民主、法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这部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 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阶段 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 本方略。1999 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最终摆脱 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完成了治国理政 观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三)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了全面落实和不断深化的阶段。中共中央提出 和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阶段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 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 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 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 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 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为了深入理 解依法治国方略的丰富内涵,有必要进一步把握依法治国的主体、领导力量、依据、内容、 根本目的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 在实行民主的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在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 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在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下,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是有机统一的。人民民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尽管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 关行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各项权力,但这并不表明这些国家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主体, 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对象。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由人民 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 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从根本上说,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 (二)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 在现代的政党政治下,先进的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领导力量,也是推进民主和法 治的领导力量。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中 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力量。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是有机统一的。依法治国是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 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三)依法治国的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和关键内容。宪法是一个 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
3 (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阶段 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 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 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 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 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 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为了深入理 解依法治国方略的丰富内涵,有必要进一步把握依法治国的主体、领导力量、依据、内容、 根本目的。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 在实行民主的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在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 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在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下,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是有机统一的。人民民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尽管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 关行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各项权力,但这并不表明这些国家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主体, 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对象。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由人民 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 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从根本上说,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 (二)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 在现代的政党政治下,先进的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领导力量,也是推进民主和法 治的领导力量。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中 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力量。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是有机统一的。依法治国是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 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三)依法治国的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和关键内容。宪法是一个 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
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 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法律也是依法治国的主要依据。法律是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的规范,是对国家、社会、 公民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关系和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的准则。 四)依法治国的内容是依法管理各类公共事务 依法治国的内容相当广泛。既包括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又包括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既包 括依法管理经济事业,又包括依法管理文化事业 五)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民主和公民权利 依法治国具有多重目的,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但最为根本的目的体现在 两个方面:一是保障人民民主,即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 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二是保障公民权利,即 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 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 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 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 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 统一部署和有效实施。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完备、质量优良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条件。经过新中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1.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案 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审议和表决机制;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和形式, 完善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意见 表达机制和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使立法更加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建立健全 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
4 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 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法律也是依法治国的主要依据。法律是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的规范,是对国家、社会、 公民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关系和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的准则。 (四)依法治国的内容是依法管理各类公共事务 依法治国的内容相当广泛。既包括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又包括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既包 括依法管理经济事业,又包括依法管理文化事业。 (五)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民主和公民权利 依法治国具有多重目的,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但最为根本的目的体现在 两个方面:一是保障人民民主,即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 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二是保障公民权利,即 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 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1 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 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 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 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 统一部署和有效实施。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完备、质量优良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条件。经过新中国 60 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 30 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1.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案 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审议和表决机制;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和形式, 完善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意见 表达机制和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使立法更加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建立健全 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
操作性 2.如强重点领域立法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完善民事商事、预算管理、 财政转移支付、金融风险控制、税收、规范国家管理和调控经济活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 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立法, 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国家机构组织、国家机关权力行使、行政程序、惩 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管理社会管理,突出加 强社会领域立法,逐步完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收入分 配、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社会组织等项法律制度:适应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进步 的要求,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事业、鼓励文化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 面的法律制度: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完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 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 要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 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 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各项 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7.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8.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5 操作性。 2.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完善民事商事、预算管理、 财政转移支付、金融风险控制、税收、规范国家管理和调控经济活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 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立法, 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国家机构组织、国家机关权力行使、行政程序、惩 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管理社会管理,突出加 强社会领域立法,逐步完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收入分 配、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社会组织等项法律制度;适应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进步 的要求,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事业、鼓励文化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 面的法律制度;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完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 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 要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 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 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各项 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7.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8.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 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 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 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 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 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 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 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权力运行 制约和监督体系的主要任务是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3.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 4.强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 5.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 (六)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 承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基因,吸收外来有益的法治文化元素,培育符合时代精神、中国实际、 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6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 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 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 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 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 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 讼。 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 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权力运行 制约和监督体系的主要任务是: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3.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 4.强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 5.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 (六)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 承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基因,吸收外来有益的法治文化元素,培育符合时代精神、中国实际、 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4.发展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 5.繁荣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 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关于什么是法治、如何实现法治的核心认识。人们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会自 觉或不自觉形成一定的法治理念,并在自己的法治理念的支配下参与法治实践。大学生只有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积极地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实 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教 训和吸收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凝练和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 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的思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 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阐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 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建立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这 理论既科学地总结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又深刻地揭示了中国法治道路的本质特 征。大学生要充分理解和把握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及其成功经验,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社会 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精神的深刻诠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 法等部门的法律法规,都是建立在统一的法律理念、精神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形成了一个内 在和谐的有机整体。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理念、精神 最准确而深刻的诠释
7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4.发展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 5.繁荣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关于什么是法治、如何实现法治的核心认识。人们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会自 觉或不自觉形成一定的法治理念,并在自己的法治理念的支配下参与法治实践。大学生只有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积极地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实 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教 训和吸收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凝练和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 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的思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 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阐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 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建立在中国实践基础上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这 一理论既科学地总结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又深刻地揭示了中国法治道路的本质特 征。大学生要充分理解和把握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及其成功经验,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社会 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精神的深刻诠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 法等部门的法律法规,都是建立在统一的法律理念、精神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形成了一个内 在和谐的有机整体。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理念、精神 最准确而深刻的诠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 面的基本内容。 (一)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首要理念,它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 1.科学立法。立法机关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权利、义务 和责任,提高立法的可行性、有效性 2.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做 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3公正司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 受到公平正义。 4.全民守法。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自觉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 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回答了“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社会 主义法治的宗旨和目的,确保执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它包括三项基本要求 第一,以人为本。在执法宗旨上,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法律主体地位,强调尊重人、理 解人、关心人,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执法方式上,坚持把人 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 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 解难,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保障人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 第三,文明执法。在执法行为上,执法的过程和方式符合法定要求,多运用说服教育 调解疏导等手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暴 力化倾向。在执法形象上,执法人员做到仪容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保持 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公平正义
8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 面的基本内容。 (一)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首要理念,它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 1.科学立法。立法机关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权利、义务 和责任,提高立法的可行性、有效性。 2.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做 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3.公正司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 受到公平正义。 4.全民守法。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自觉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 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回答了“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社会 主义法治的宗旨和目的,确保执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它包括三项基本要求: 第一,以人为本。在执法宗旨上,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法律主体地位,强调尊重人、理 解人、关心人,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执法方式上,坚持把人 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 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 解难,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保障人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 利。 第三,文明执法。在执法行为上,执法的过程和方式符合法定要求,多运用说服教育、 调解疏导等手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暴 力化倾向。在执法形象上,执法人员做到仪容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保持 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法治实践中,立法 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法、行政 执法和司法机关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治的基本价值目标,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制度 措施和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 圣使命。 1.立法公正,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的程序制定法律,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 众的意见;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的公正原则和标准。执法公正是 立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2执法公正,包括多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保证一切执法活动符合法律 的规定,符合社会的公理:二是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保证所有法律纠纷能得到及时公正的 处理:三是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使执法过程变为人们感 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 (四)服务大局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必然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发展的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 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的大局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 治决策部署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要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要以服 务大局为检验标准。 (五)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既是历史的选择,又是现实的需要。中国社会主义 法治建设一直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动的,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对社会主义 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思想领导,主要是坚持马克思主义 在法治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法治建设的指导作用。党的政治 领导,主要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 治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推荐重要领导干部,加强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适用于国家公职人员,也适用于普通公民。大学生作为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应当在思想上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行动上践行社会主义
9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法治实践中,立法 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法、行政 执法和司法机关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治的基本价值目标,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制度 措施和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 圣使命。 1.立法公正,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的程序制定法律,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 众的意见;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的公正原则和标准。执法公正是 立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2.执法公正,包括多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保证一切执法活动符合法律 的规定,符合社会的公理;二是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保证所有法律纠纷能得到及时公正的 处理;三是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使执法过程变为人们感 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 (四)服务大局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必然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发展的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 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的大局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 治决策部署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要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要以服 务大局为检验标准。 (五)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既是历史的选择,又是现实的需要。中国社会主义 法治建设一直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动的,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对社会主义 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思想领导,主要是坚持马克思主义 在法治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法治建设的指导作用。党的政治 领导,主要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 治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推荐重要领导干部,加强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适用于国家公职人员,也适用于普通公民。大学生作为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应当在思想上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行动上践行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在社会上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土壤,又为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提供了思想元素和文化资源。但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不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直 接延续,而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批判吸收。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所包含的民为邦本、以法 治国、礼法并用、法尚公平、援法论罪、宽严相济、慎刑恤罚等诸多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 进步意义和合理价值,已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呈现出民族特色。 二)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既着本质的区别,又有一定的历史联系。资本主 义法治思想在反对封建专制、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中起到重要作用,对人类法治文明做出过重 大贡献。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中某些合理的观点,如人民主权、人权保障、权力制约、法律平 等、正当程序、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但是,从根本 上说,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之上,为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建设服 务的,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的国体和政体,更不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 (三)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不是相互对立的关 系,而是有机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 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 定宪法和法律,又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四)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明范畴,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方式,主要内容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以德治国属于精神文明范畴,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方式,主要内容是以德教民 以德化民、以德育人。这样,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解释等法律活动中,必 须严格遵循法治的精神、原则和方法,不得以道德规范取代或冲击法律规范。而在相当广泛 的社会生活领域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强调德治的精神、原则和方法,不能一味地用法律 的强制手段解决思想道德问题,要注重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 (五)正确理解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服务大局决不是不按照法律办事,或者置法律于不顾而另搞 套标准,而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服务大局,按照法治的方式服务大局。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是执 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一方面,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服务大
10 法治理念,在社会上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土壤,又为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提供了思想元素和文化资源。但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不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直 接延续,而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批判吸收。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所包含的民为邦本、以法 治国、礼法并用、法尚公平、援法论罪、宽严相济、慎刑恤罚等诸多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 进步意义和合理价值,已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呈现出民族特色。 (二)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既着本质的区别,又有一定的历史联系。资本主 义法治思想在反对封建专制、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中起到重要作用,对人类法治文明做出过重 大贡献。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中某些合理的观点,如人民主权、人权保障、权力制约、法律平 等、正当程序、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但是,从根本 上说,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之上,为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建设服 务的,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的国体和政体,更不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 (三)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不是相互对立的关 系,而是有机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 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 定宪法和法律,又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四)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明范畴,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方式,主要内容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以德治国属于精神文明范畴,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方式,主要内容是以德教民、 以德化民、以德育人。这样,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解释等法律活动中,必 须严格遵循法治的精神、原则和方法,不得以道德规范取代或冲击法律规范。而在相当广泛 的社会生活领域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强调德治的精神、原则和方法,不能一味地用法律 的强制手段解决思想道德问题,要注重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 (五)正确理解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服务大局决不是不按照法律办事,或者置法律于不顾而另搞一 套标准,而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服务大局,按照法治的方式服务大局。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是执 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一方面,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服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