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近现代社会的法理社会 生成与传统中国礼俗社会的维系 个民族的精神特性和语言形式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极为密切,不论我们从哪个方 面入手,都可以从中推导出另一个方面。这是因为,智能的形式和语言的形式必 须相互适合。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 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民族精神和民族 语言怎样一起产生自我们的认识所不可企及的同一个源泉,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是 一个无法破解的谜。” 洪堡特( Wilhelm von Humbodt,1836,中译本:52-53) 5.1,为什么研究语言语制度变迁的关系? 在上面从文化传统、道德伦理与社会制序变迁的关系进行理论探讨和梳理辨析的过程 中,笔者时时感到在人类社会生活形式变迁的历史长河中,不同社群、族群和社会的习惯 习俗、惯例、社会规范与制度之所以有种种差异且在某些方面差异巨大,可能与不同社群与 族群所使用的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从对语言特征的比较来反思不同族群和社会 的生活形式,就成了比较制度分析的一项必须要做的工作了。在对语言与制序(“ Institutions 在理论思考的现阶段上,我把西方语言中的“ Institutions”视同于维特根斯坦哲学语境中人 类的“生活形式”)相互关系做了一些初步的理论辨析之后(参韦森,2003a),我们就可以 大致从对语言特征在人类生活形式上“投射”的理论思考视角来比较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历 史中的制序化( institutionalization)过程以及制序变迁路径上的差异来了。很显然,这是一 个非常艰难、思辨且很有可能会误入歧途的工作。这也无疑要求对东西方语言和社会的基本 结构和特征有较深刻的认识和较广阔的知识,而这是我们在短时期中是难能做到的。因而 本文这里只是根据笔者近两年所研读过的一些文化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的中外文文献,对这
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近现代社会的法理社会 生成与传统中国礼俗社会的维系 “一个民族的精神特性和语言形式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极为密切,不论我们从哪个方 面入手,都可以从中推导出另一个方面。这是因为,智能的形式和语言的形式必 须相互适合。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 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民族精神和民族 语言怎样一起产生自我们的认识所不可企及的同一个源泉,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是 一个无法破解的谜。” —— 洪堡特 (Wilhelm von Humbodt,1836,中译本:52-53) 5.1,为什么研究语言语制度变迁的关系? 在上面从文化传统、道德伦理与社会制序变迁的关系进行理论探讨和梳理辨析的过程 中,笔者时时感到在人类社会生活形式变迁的历史长河中,不同社群、族群和社会的习惯、 习俗、惯例、社会规范与制度之所以有种种差异且在某些方面差异巨大,可能与不同社群与 族群所使用的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从对语言特征的比较来反思不同族群和社会 的生活形式,就成了比较制度分析的一项必须要做的工作了。在对语言与制序(“institutions”, 在理论思考的现阶段上,我把西方语言中的“institutions”视同于维特根斯坦哲学语境中人 类的“生活形式”)相互关系做了一些初步的理论辨析之后(参韦森,2003a),我们就可以 大致从对语言特征在人类生活形式上“投射”的理论思考视角来比较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历 史中的制序化(institutionalization)过程以及制序变迁路径上的差异来了。很显然,这是一 个非常艰难、思辨且很有可能会误入歧途的工作。这也无疑要求对东西方语言和社会的基本 结构和特征有较深刻的认识和较广阔的知识,而这是我们在短时期中是难能做到的。因而, 本文这里只是根据笔者近两年所研读过的一些文化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的中外文文献,对这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极其复杂的问题做一些非常表层和粗略的探讨 在从语言特征比较东西方社会制序在近现代历史中型构和演化路径上的差异之前,这里 有必首先要澄清两点: 第一点,要从语言特征与社会的生活形式的关联纽结上比较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演化路 径上的差异,我们首先要弄清是这里所说的语言是指什么而说的这样一个问题。研究语言学 的业内同行会知道,语言本身是个难能用语言本身界定的存在。作为一种涂尔干( Emile Durkheim)所言的那种“自成一类的存在”( sul generIc),语言要通过一些外在形式显露或 者说表现出来。在《剑桥语言学百科全书》中,英国著名语言学家 David Crystal(1997)曾 提出了“说一—听”(口语)、“写——读”(书面语)和“做一—看”(手势语)这三种主要 语言存在形式说。如果我们接受 Crystal教授的这一划分,并把“手势语”(以及“身体语言” 在英文中为“ body language”)这种语言存在形式从我们的理论分析中舍象掉的话,我 们仍然还有口头语言和书写文字这两种语言存在形式。那么,在辨析东西方语言在社会制序 型构和变迁中的作用时,以及在探寻语言特征所可能引致的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历史中的制 序演化路径上的差异这些艰深和玄奥的问题时,我们首先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要比较、要 探析语言特征及其与社会的生活形式的关联机制的差异,我们的“比较理论话语” ( discourse)中的“语言”,是指口头语?还是指书写语?不弄清这一点,就笼而统之地进 行语言与社会的生活形式关联机制样式和构型( configurations)的比较,很有可能会产生许 多理论误解,进而我们的理论比较的意义和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很显然,虽然在有着口头 语和书写语这两种语言存在形式的任何语言社群中,尽管人们在日常使用这二者时它们密切 相连、相契或者说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在任何语言共同体的任何时间里,二者也总会有一些 差异。二者的一般差异在于,一般人们说口语时比较灵活,不怎么注重语法(或者说与书写 语相比,语法在人们的口头语中有些“隐而不彰”),因而,在任何语言中,书写语总是要比 口头语言更“规范”(或者说“正式”)些。另外,如果这里默认从古希腊哲人到近代语言学 的大师索绪尔(F. de saussure)的逻各斯中心主义( Logocentrism)①一—即文字是声音符 ①西方哲学家尤其是德里达认为,说对写的支配显现于西方的拼音文字中,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见的那样 被说的词是心理经验的符号,被写的词是被说的词的符号”(这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哲学的传 统)。德里达指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胡塞尔,再一直到索绪尔和雅格布森,说( utterance或 Speech、 parole)一直被认为是本真和至高无上的东西,凌驾于书写之上。因此,在西方哲学的历史传统 中,言语是第一位的,即认为我们先会说话,后会写字。按照西方哲学和文化传统中的逻各斯中心论,即 使人们在有了书写文字后,哲学家和语言学家仍然认为言语是第一位的。因为,言语跟人的身体联系在 起。在言语中,语言与人的身体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而书写则是约定的、人工的和派生的。照这种逻各 斯中心论,思想观念是没有说出的语言,因而是在场的,说出的言语是思想的外化(第一层外在,但应该 仍然被视作为在场的),书写则不过是用某种符号将言语刻录下来,因而是不在场的,只是人的思想观念第 二层的外化。德里达对这种逻各斯中心论进行了批驳,提出了他的文字学理论(参徐友渔等,1996,页216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03 一极其复杂的问题做一些非常表层和粗略的探讨。 在从语言特征比较东西方社会制序在近现代历史中型构和演化路径上的差异之前,这里 有必首先要澄清两点: 第一点,要从语言特征与社会的生活形式的关联纽结上比较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演化路 径上的差异,我们首先要弄清是这里所说的语言是指什么而说的这样一个问题。研究语言学 的业内同行会知道,语言本身是个难能用语言本身界定的存在。作为一种涂尔干(Émile Durkheim)所言的那种“自成一类的存在”(sui generic),语言要通过一些外在形式显露或 者说表现出来。在《剑桥语言学百科全书》中,英国著名语言学家 David Crystal(1997)曾 提出了“说——听”(口语)、“写——读”(书面语)和“做——看”(手势语)这三种主要 语言存在形式说。如果我们接受 Crystal 教授的这一划分,并把“手势语”(以及“身体语言” ——在英文中为“body language”)这种语言存在形式从我们的理论分析中舍象掉的话,我 们仍然还有口头语言和书写文字这两种语言存在形式。那么,在辨析东西方语言在社会制序 型构和变迁中的作用时,以及在探寻语言特征所可能引致的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历史中的制 序演化路径上的差异这些艰深和玄奥的问题时,我们首先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要比较、要 探析语言特征及其与社会的生活形式的关联机制的差异,我们的 “比较理论话语” (discourse)中的“语言”,是指口头语?还是指书写语?不弄清这一点,就笼而统之地进 行语言与社会的生活形式关联机制样式和构型(configurations)的比较,很有可能会产生许 多理论误解,进而我们的理论比较的意义和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很显然,虽然在有着口头 语和书写语这两种语言存在形式的任何语言社群中,尽管人们在日常使用这二者时它们密切 相连、相契或者说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在任何语言共同体的任何时间里,二者也总会有一些 差异。二者的一般差异在于,一般人们说口语时比较灵活,不怎么注重语法(或者说与书写 语相比,语法在人们的口头语中有些“隐而不彰”),因而,在任何语言中,书写语总是要比 口头语言更“规范”(或者说“正式”)些。另外,如果这里默认从古希腊哲人到近代语言学 的大师索绪尔(F. de Saussure)的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① ——即文字是声音符 ① 西方哲学家尤其是德里达认为,说对写的支配显现于西方的拼音文字中,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见的那样, 被说的词是心理经验的符号,被写的词是被说的词的符号”(这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哲学的传 统)。德里达指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胡塞尔,再一直到索绪尔和雅格布森,说(utterance 或 Speech、 parole)一直被认为是本真和至高无上的东西,凌驾于书写之上。因此,在西方哲学的历史传统 中,言语是第一位的,即认为我们先会说话,后会写字。按照西方哲学和文化传统中的逻各斯中心论,即 使人们在有了书写文字后,哲学家和语言学家仍然认为言语是第一位的。因为,言语跟人的身体联系在一 起。在言语中,语言与人的身体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而书写则是约定的、人工的和派生的。照这种逻各 斯中心论,思想观念是没有说出的语言,因而是在场的,说出的言语是思想的外化(第一层外在,但应该 仍然被视作为在场的),书写则不过是用某种符号将言语刻录下来,因而是不在场的,只是人的思想观念第 二层的外化。德里达对这种逻各斯中心论进行了批驳,提出了他的文字学理论(参徐友渔等,1996,页 216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号的符号,声音是事物的符号一一的话,我们就可以从上面这一点进一步认识到,人类语言 的主要差异更容易从不同语言中的书写语上显现出来。另外一点尤为值得我们注意和深思的 是,在任何社会的现实中,尽管人们的行动或者说生活游戏(“生活游戏”戏这个概念,参 韦森,2002,页167—9)主要是通过言语活动来实现的,或换句话说社会秩序以及带有语 言维度的生活惯例和制度主要是在言语活动中型构而成的,但语言游戏所产生的社会秩序及 其构形投射在社会的法律或其他正式制度规则上,则主要是通过书写语言来进行和完成的 稍加思考,我们就会知道,只是有了书写文字①这种语言的存在形式,法律才得以产生(反 过来说,人们订立契约和制订法律和其它正式制度规则的需要导致或者说引发了书写文字这 种语言存在形式的产生),尤其是在有了拼音文字这种语言形式的近代欧洲社会中,更加是 如此。因此,在以下我们比较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社会演化进程中语言特征与社会生活形式 内在关联机制上的差异时,虽然我们是指以口头语(言语活动)和书写语这两种外在表现形 式得以显现其自身的那种作为“自成一类的存在”的东西方语言本身,但在我们的以下的理 论话语中,我们心目中“语言”(这里为复数的多种语言),主要是指书写语言,因而在一下 的分析中,我们也主要是从书写语这种语言存在形式所昭显出来的特征差异来来讨论问题 的 如果在我们的理论话语中实际上从书写语的角度来审视不同语言的特征上的差异,无论 从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还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都问题多多。首先,从哲学本体论和 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作为汉语书写语言的汉字系统这种图象文字和西方均质欧洲语 ( 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③的拼音文字这两类语言本身就有诸多差异。正如下面我们 将要指出的那样,这些差异本身不仅为洪堡特、索绪尔、沃尔夫( Benjamin L. Whorf)、利 柯、德里达和福柯等等这些西方语言学家和哲学家所识别出来,而且为我国的许多语言学家 367)。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罗蒂对此曾总结到:“对海德格尔来说,正如对康德一样,哲学的任务确实是 带来书写的终结。但对德里达来说,书写永远是带来更多的书写”因而这种无穷的书写正是思想的本质(参 徐友渔等,1996,页367)。德里达对西方哲学传统中逻各斯中心论的挑战是深刻的和强而有力的,但目前 看来德里达的理论雄辩还难能从整体上撼动西方文化和哲学传统中延续数千年的逻各斯中心主义。 什么是“文字”?这说来是个有争议和颇值得深思和考究的问题(只要思考一下山东大汶口出土的6000 多年前彩陶上的形符和河南濮阳西水坡出土的青龙白虎图是不是文字这个问题,就可以知道是多么难能回 答这个问题了)。东汉时期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曾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 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漫多也。”对于这段话,李梵(2001,页12)的解读为,在许慎看 来,“六书”中的象形字为“文”,而占当时百分之八十的形声字才是“字”。李梵认为许慎的这一划分是欠 妥的,进而(李梵,2001,页55-56)认为,在古汉语中,“文”与“字”不是同一个概念,且二字反映 了汉语发展的两个阶段,即图画符号阶段和标音符号阶段:“古代文学家称独体的字为‘文’,称合体的字 为‘字’。”另据李梵(2001,页12)所言,汉语中“文字”一词最早见于秦始皇的狼邪台石刻:“器械 量,书同文字”。在现代汉语中,“文字”已演变为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或言“语言的书写形式 2这是美国著名语言学家 Benamin L. Worf(1998,中译本:124)所使用的一个专门词组,用以指以拉丁 语为共同先祖的英语、德语、法语和欧洲其它一些语言。在沃尔夫这部著作的中译本中,译者把这个词组 翻译为“均质欧洲语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04 号的符号,声音是事物的符号——的话,我们就可以从上面这一点进一步认识到,人类语言 的主要差异更容易从不同语言中的书写语上显现出来。另外一点尤为值得我们注意和深思的 是,在任何社会的现实中,尽管人们的行动或者说生活游戏(“生活游戏”戏这个概念,参 韦森,2002,页 167-9)主要是通过言语活动来实现的,或换句话说社会秩序以及带有语 言维度的生活惯例和制度主要是在言语活动中型构而成的,但语言游戏所产生的社会秩序及 其构形投射在社会的法律或其他正式制度规则上,则主要是通过书写语言来进行和完成的。 稍加思考,我们就会知道,只是有了书写文字① 这种语言的存在形式,法律才得以产生(反 过来说,人们订立契约和制订法律和其它正式制度规则的需要导致或者说引发了书写文字这 种语言存在形式的产生),尤其是在有了拼音文字这种语言形式的近代欧洲社会中,更加是 如此。因此,在以下我们比较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社会演化进程中语言特征与社会生活形式 内在关联机制上的差异时,虽然我们是指以口头语(言语活动)和书写语这两种外在表现形 式得以显现其自身的那种作为“自成一类的存在”的东西方语言本身,但在我们的以下的理 论话语中,我们心目中“语言”(这里为复数的多种语言),主要是指书写语言,因而在一下 的分析中,我们也主要是从书写语这种语言存在形式所昭显出来的特征差异来来讨论问题 的。 如果在我们的理论话语中实际上从书写语的角度来审视不同语言的特征上的差异,无论 从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还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都问题多多。首先,从哲学本体论和 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作为汉语书写语言的汉字系统这种图象文字和西方均质欧洲语 (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② 的拼音文字这两类语言本身就有诸多差异。正如下面我们 将要指出的那样,这些差异本身不仅为洪堡特、索绪尔、沃尔夫(Benjamin L. Whorf)、利 柯、德里达和福柯等等这些西方语言学家和哲学家所识别出来,而且为我国的许多语言学家 -367)。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罗蒂对此曾总结到:“对海德格尔来说,正如对康德一样,哲学的任务确实是 带来书写的终结。但对德里达来说,书写永远是带来更多的书写”,因而这种无穷的书写正是思想的本质(参 徐友渔等,1996,页 367)。德里达对西方哲学传统中逻各斯中心论的挑战是深刻的和强而有力的,但目前 看来德里达的理论雄辩还难能从整体上撼动西方文化和哲学传统中延续数千年的逻各斯中心主义。 ① 什么是“文字”?这说来是个有争议和颇值得深思和考究的问题(只要思考一下山东大汶口出土的 6000 多年前彩陶上的形符和河南濮阳西水坡出土的青龙白虎图是不是文字这个问题,就可以知道是多么难能回 答这个问题了)。东汉时期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曾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 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漫多也。”对于这段话,李梵(2001,页 12)的解读为,在许慎看 来,“六书”中的象形字为“文”,而占当时百分之八十的形声字才是“字”。李梵认为许慎的这一划分是欠 妥的,进而(李梵,2001,页 55-56)认为,在古汉语中,“文”与“字”不是同一个概念,且二字反映 了汉语发展的两个阶段,即图画符号阶段和标音符号阶段:“古代文学家称独体的字为‘文’,称合体的字 为‘字’。”另据李梵(2001,页 12)所言,汉语中“文字”一词最早见于秦始皇的狼邪台石刻:“器械一 量,书同文字”。在现代汉语中,“文字”已演变为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或言“语言的书写形式”。 ② 这是美国著名语言学家 Benamin L. Worf(1998,中译本:124)所使用的一个专门词组,用以指以拉丁 语为共同先祖的英语、德语、法语和欧洲其它一些语言。在沃尔夫这部著作的中译本中,译者把这个词组 翻译为“均质欧洲语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和哲学家所注意到。在这些中外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眼中,像汉字这样的图象文字可能本身意 味着对西方文化和哲学传统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某种“否定”,或至少是某种“例外”。正 如法国著名哲学家利柯( Ricoeur,1976,p.40)所见,在人们用图象文字与拼音文字认识、 表达和理论复现世界时,与使用拼音文字的人们相比,是有着重大的认识论上的差异的:象 形文字是用图象编织的抽象图式而构筑起来的世界的“景象”,而拼音文字则是用“表意” ( meanings)而解释出来的文本而构造出来的世界的“情形”(德文为“ Sachlage”,英文为 “ situation”)。①按照利柯和德里达对图象文字的认识和对西方拼音文字的反思,我们似可 进一步体悟到,图象文字所表征的人的认识与世界的关联本身就内含着对西方哲学和文化传 统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某种偏离。这在我们比较东西方语言在近现代社会制序及其市场结 构形成路径差异上的作用时是应该首先要注意到的。 第二点,在比较不同的语言特征在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社会制序上的投射以及在制序变 迁路径差异上的影响时,我们这里也要指出,在下面的理论论说中,我们所说的西方语言, 是指沃尔夫( Whorf,1956,中译本:124)在“习惯性思维、行为与语言的关系”一文中 所提出“均质欧洲语”。在这篇文章中,沃尔夫还与之提出了与“语言一文化综合体” ( language- culture complex)这一概念。我觉得“均质欧洲语”是一个非常方便的总称。加 之,按照笔者在《文化与制序》(韦森,203b)中把文化视作为社会制序的“镜像”或“精 神性”( spirituality)的理解,我们甚至可以再组合一个“语言一文化一生活形式综合体”(英 文可为“ language-culture- institution complex”)这一新概念。在以下的论述中,我们会用这 个词组来对应分析东方语言尤其是汉语在人类社会制序化中的作用。如果说均质欧洲语作为 一种拼音文字语言其中的口语和书写文字较为一致(或者说其文字本身就是声音符号的符 号)的话,那么,与均质欧洲语相比,在汉语这种具有图象一形声文字的语言系统中,书写 语和口头语这二者之间可能就有点“距离”或者说有些“分离”了,因而与均质欧洲语相比 汉语的口头语和书写语之间的差异就大一些,尤其是在古代汉语中,更是如此。虽然在前现 代社会前,由于没有录音设备,我们今天不能精确判定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我们的先人们的口 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差异是多大,但从唐宋以来的小说体文本和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所 留下的文著以及朝廷、官衙所存留下来的官牍和一些其他档案文本中,我们至少可以断定在 古代中国社会,汉语口头语和书面语是有些重大区别的,且这种差别显然要比均质欧洲语中 的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差异要大得多 ①按照《圣经·创世纪》中所言的上帝以言创世的说法,上帝好像偏好于拼音文字?或者说,拼音文字更 符合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论?因为,这里的记载是,上帝是以言创世,而不是以写创世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05 和哲学家所注意到。在这些中外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眼中,像汉字这样的图象文字可能本身意 味着对西方文化和哲学传统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某种“否定”,或至少是某种“例外”。正 如法国著名哲学家利柯(Ricoeur,1976,p. 40)所见,在人们用图象文字与拼音文字认识、 表达和理论复现世界时,与使用拼音文字的人们相比,是有着重大的认识论上的差异的:象 形文字是用图象编织的抽象图式而构筑起来的世界的“景象”,而拼音文字则是用“表意” (meanings)而解释出来的文本而构造出来的世界的“情形”(德文为“Sachlage”,英文为 “situation”)。① 按照利柯和德里达对图象文字的认识和对西方拼音文字的反思,我们似可 进一步体悟到,图象文字所表征的人的认识与世界的关联本身就内含着对西方哲学和文化传 统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某种偏离。这在我们比较东西方语言在近现代社会制序及其市场结 构形成路径差异上的作用时是应该首先要注意到的。 第二点,在比较不同的语言特征在东西方社会在近现代社会制序上的投射以及在制序变 迁路径差异上的影响时,我们这里也要指出,在下面的理论论说中,我们所说的西方语言, 是指沃尔夫(Whorf,1956,中译本:124)在“习惯性思维、行为与语言的关系”一文中 所提出“均质欧洲语”。在这篇文章中,沃尔夫还与之提出了与“语言—文化综合体” (language-culture complex)这一概念。我觉得“均质欧洲语”是一个非常方便的总称。加 之,按照笔者在《文化与制序》(韦森,2003b)中把文化视作为社会制序的“镜像”或“精 神性”(spirituality)的理解,我们甚至可以再组合一个“语言-文化-生活形式综合体”(英 文可为“language-culture-institution complex”)这一新概念。在以下的论述中,我们会用这 个词组来对应分析东方语言尤其是汉语在人类社会制序化中的作用。如果说均质欧洲语作为 一种拼音文字语言其中的口语和书写文字较为一致(或者说其文字本身就是声音符号的符 号)的话,那么,与均质欧洲语相比,在汉语这种具有图象-形声文字的语言系统中,书写 语和口头语这二者之间可能就有点“距离”或者说有些“分离”了,因而与均质欧洲语相比, 汉语的口头语和书写语之间的差异就大一些,尤其是在古代汉语中,更是如此。虽然在前现 代社会前,由于没有录音设备,我们今天不能精确判定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我们的先人们的口 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差异是多大,但从唐宋以来的小说体文本和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所 留下的文著以及朝廷、官衙所存留下来的官牍和一些其他档案文本中,我们至少可以断定在 古代中国社会,汉语口头语和书面语是有些重大区别的,且这种差别显然要比均质欧洲语中 的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差异要大得多。 ① 按照《圣经·创世纪》中所言的上帝以言创世的说法,上帝好像偏好于拼音文字?或者说,拼音文字更 符合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论?因为,这里的记载是,上帝是以言.创世,而不是以写.创世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在从语言特征反思东西方近现代社会制序演化变迁的路径差异原因之前,这里也有必要 先简略地回顾一下汉语沿革史,这对我们以下的理论分析,也会有一些助益。据汉语语言史 学家的考证,早在先秦时代,汉民族就有了自己的共同语言。春秋时,汉民族的共同语言被 称作为“雅言”(见孔子《论语·述而》)。到了汉代,汉民族的共同语言被称作为“通语” (见西汉杨雄《方言》)。到了明代,它又被称作为“官话”。辛亥革命之后,汉民族的通用 语言被称作为“国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们又常常并实际上用“普通话”来指 称“国语”。 语语言学史的研究(参王英人,2002:2)表明,在先秦时期,在汉民族 的共同语中,书面语和口语是比较统一的。先秦之后,随着汉民族口语的发展演化,书面语 逐渐脱离了口语,从而书面语本身又被称作为“文言”和“文言文”。但是,到了唐宋时期 种接近口语的书面语——“白话文”产生了。随之,以这种白话文写出的各种文学作品逐 渐多了起来。其中包括唐代的变文,宋代的禅宗语录,宋元的话本小说,以及宋、金、元的 诸宫调、散曲等等。尽管自唐宋以来口语以及与口语相接近的白话文是民间百姓们所日常使 用的语言,但在东西方语言学家(如洪堡特等)讲到古代汉语时,他们实际上是指中国古代 历代沿传下来的“文言文”。弄清并默记这一点,对我们以下的讨论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因 为,在中国古代社会,皇帝的圣旨、官衙的命状、奏折和官府之间的官牍、法律条文,①以 及文人骚客的文著和他们的尺牍,基本上是以文言文为主要形式而撰写出来的。在清朝以前 的传统中国社会中,“主导”、维系、传播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政府政治机构和宦官文人 们在维系社会的制度性关系中所使用的语言,基本上也是用文言文为主来进行的。②这实际 上意味着,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文言文在维系中国这种大一统的封建社会结构以及在种种制 度性规则和结构的制定、型构、内卷和演变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理解这一点,对下面我们 分析和探究语言对社会生活形式的型构、维系与变迁的作用机制,十分重要 5.2从字本位语言与汉人的思维方式的关联看语言在传统中国 社会制序上的投射 ①从1975年12月从湖北云梦县发觉出的秦代书简中的《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律杂抄》,到《唐 律》、《元典章》、《大明律》,甚至到大清六律的中国古代法律文本中,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一点,尽管中国历 代法律文本为了达致意义明晰以让百姓大众的容易理解和便于实施的目的,总是使用一些比较接近白话文 的文言文写出。 ②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 John K Fairbank)与赖肖尔( Edwin o. Reischauer)也早就注意到这一点。譬 如,在《中国:传统与变革》这部名著中,费正清和赖肖尔( Fairbank& Reischauer,1979:26)就指出,在 前现代中国,“书面语总是比口语重要”。他们还举例到,“中国历史上的有许多著名的文献一一奏章、文论 和诗歌,但却很少有伟大的演说辞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06 在从语言特征反思东西方近现代社会制序演化变迁的路径差异原因之前,这里也有必要 先简略地回顾一下汉语沿革史,这对我们以下的理论分析,也会有一些助益。据汉语语言史 学家的考证,早在先秦时代,汉民族就有了自己的共同语言。春秋时,汉民族的共同语言被 称作为“雅言”(见孔子《论语·述而》)。到了汉代,汉民族的共同语言被称作为“通语” (见西汉杨雄《方言》)。到了明代,它又被称作为“官话”。辛亥革命之后,汉民族的通用 语言被称作为“国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们又常常并实际上用“普通话”来指 称“国语”。一些汉语语言学史的研究(参王英人,2002:2)表明,在先秦时期,在汉民族 的共同语中,书面语和口语是比较统一的。先秦之后,随着汉民族口语的发展演化,书面语 逐渐脱离了口语,从而书面语本身又被称作为“文言”和“文言文”。但是,到了唐宋时期, 一种接近口语的书面语——“白话文”产生了。随之,以这种白话文写出的各种文学作品逐 渐多了起来。其中包括唐代的变文,宋代的禅宗语录,宋元的话本小说,以及宋、金、元的 诸宫调、散曲等等。尽管自唐宋以来口语以及与口语相接近的白话文是民间百姓们所日常使 用的语言,但在东西方语言学家(如洪堡特等)讲到古代汉语时,他们实际上是指中国古代 历代沿传下来的“文言文”。弄清并默记这一点,对我们以下的讨论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因 为,在中国古代社会,皇帝的圣旨、官衙的命状、奏折和官府之间的官牍、法律条文,① 以 及文人骚客的文著和他们的尺牍,基本上是以文言文为主要形式而撰写出来的。在清朝以前 的传统中国社会中,“主导”、维系、传播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政府政治机构和宦官文人 们在维系社会的制度性关系中所使用的语言,基本上也是用文言文为主来进行的。② 这实际 上意味着,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文言文在维系中国这种大一统的封建社会结构以及在种种制 度性规则和结构的制定、型构、内卷和演变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理解这一点,对下面我们 分析和探究语言对社会生活形式的型构、维系与变迁的作用机制,十分重要。 5.2 从字本位语言与汉人的思维方式的关联看语言在传统中国 社会制序上的投射 ① 从 1975 年 12 月从湖北云梦县发觉出的秦代书简中的《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律杂抄》,到《唐 律》、《元典章》、《大明律》,甚至到大清六律的中国古代法律文本中,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一点,尽管中国历 代法律文本为了达致意义明晰以让百姓大众的容易理解和便于实施的目的,总是使用一些比较接近白话文 的文言文写出。 ② 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John K. Fairbank)与赖肖尔(Edwin O. Reischauer)也早就注意到这一点。譬 如,在《中国:传统与变革》这部名著中,费正清和赖肖尔(Fairbank & Reischauer, 1979: 26)就指出,在 前现代中国,“书面语总是比口语重要”。他们还举例到,“中国历史上的有许多著名的文献——奏章、文论 和诗歌,但却很少有伟大的演说辞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在对我们所要研究和比较的语言与生活形式的关联中的“语言”是指什么做到“心中有 数”之后,我们先来看汉语与传统中国社会中生活形式的型构与变迁的关联与相互作用。这 里,我们不妨还是从一些“身在庐山外”的西方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对我们汉字、汉语、汉文 化和中国传统社会的生活形式这一“综合体”的看法谈起。在具体展开这方面我们的理论梳 理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意识到,从文字语言上看,中国的汉语这种图象文字①或书写语言 与均质欧洲语那些拼音或拼写文字是有着许多根本性差异的。按照我国的语言学家徐通锵 (1999)和潘文国(2002)等学者的见解,汉语是一种“字本位”的语言,这就与均质欧洲 语的以“word”(词)为本位的拼音或拼写语言有着根本性的差异。这个差异首先反映在人 们认识和观测世界的思维方式的差异上,而人们认识和观察世界以及人类社会本身的不同思 维方式,又不能不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和社会选择方式,最后在生活形式的型构中昭显出来, 并在生活形式的变迁中反映出来。 在这方面,自近代以来西方许多著名哲学家和语言学家都曾发表过一些深刻的论述和见 解。譬如,在谈到拼音文字与图象文字的区别时,洪堡特( Wilhelm von humboldt,2001:81) 就曾指出,在拼音文字的书写语言中,“发生的词仿佛是思想的化身,而文字则是声音的化 身。文字最一般的作用在于:它牢固地附着于语言,从而使人们有可能形成一种有关这种语 言的完全不同的思考,就好像失去声音的词在记忆里觅得了稳定的存身之处。”在谈到图象 文字( Bilderschrift)时,洪堡特( Humboldt,2001,页83)则认为:“每一种图象文字都激 起现实事物的直观形象,而这样做肯定会干扰而不是支持语言的作用。这是一个显见的事实。 语言也需要直观,但语言应把直观性限制在借助语音联系起来的词的形式( Wortform)上。 ①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谈到汉字的性质时,张汝伦教授在九十年代初就甚曾发现:“如果光从汉字的形 态着眼,人们都会留下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或表意文字的印象。这当然不能说完全不对。但实际上在近古 期以后,汉字已发展成一种以形声字为主的文字了。《说文》的9000多个字里,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的‘六书爻列’所载形声字就有8057个,约占十分之八。郑樵的《六书略》中计汉字象形类有608字,指 事类有107字,会意类有740个字,合计1455字,而谐声一类却有21341字,差不多是15倍”(申小龙 张汝伦,1991,页36)。根据这一点,张汝伦认为,“汉字可以说是以形声字为主体的表意文字系统”(同 上,页37)。这一见解应该说是很到位的,且令人很难不同意。但是,说汉语是一种以形声字为主要构成 的图象文字(而不是像西方那种拼写文字或拼音文字),这大致应该没错。现在看来,如果说汉字是一个象 形文字,就有许多问题了。因为,照上面的统计数字,象形文字在全部汉字中只占很少一部分。尽管从汉 字最初形成时主要是象形文字,或者说汉字这种以形声字为主要构成的图象文字是在象形文字基础上孳生 开来的,因而可以说象形字是汉字演化的基础,但近古期以后的汉字系统从整体上显然也非是一种象形文 字符号系统了。从文字学上来看,如果汉字只是停留在象形的基础之上,汉语也不可能发展成这样一个博 大和发达的文字语言系统了。尽管80%以上的发达成熟的汉语中的汉字是形声字—一这本身意味着汉字表 音成分加重,但许多汉语语言学者认为,汉字仍然没摆脱不“象”根,因而认为汉字本质上仍属表意文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据瑞士联邦科技大学霍伦斯坦(2000,页135)所言:“尽管不存在发生论意义上的亲 缘关系,在玛雅、埃及以及中国的文字之间仍存在着结构上的可比性。这三种文字都是由表意和表音、具 象和抽象的符号或符号部件组成的混合体系。这种文字可被定义为一种视觉符号系统,凭借这个符号系统, 凡能以语音拼读的亦能以图形再现出来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07 在对我们所要研究和比较的语言与生活形式的关联中的“语言”是指什么做到“心中有 数”之后,我们先来看汉语与传统中国社会中生活形式的型构与变迁的关联与相互作用。这 里,我们不妨还是从一些“身在庐山外”的西方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对我们汉字、汉语、汉文 化和中国传统社会的生活形式这一“综合体”的看法谈起。在具体展开这方面我们的理论梳 理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意识到,从文字语言上看,中国的汉语这种图象文字 ① 或书写语言 与均质欧洲语那些拼音或拼写文字是有着许多根本性差异的。按照我国的语言学家徐通锵 (1999)和潘文国(2002)等学者的见解,汉语是一种“字本位”的语言,这就与均质欧洲 语的以“word”(词)为本位的拼音或拼写语言有着根本性的差异。这个差异首先反映在人 们认识和观测世界的思维方式的差异上,而人们认识和观察世界以及人类社会本身的不同思 维方式,又不能不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和社会选择方式,最后在生活形式的型构中昭显出来, 并在生活形式的变迁中反映出来。 在这方面,自近代以来西方许多著名哲学家和语言学家都曾发表过一些深刻的论述和见 解。譬如,在谈到拼音文字与图象文字的区别时,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 2001: 81) 就曾指出,在拼音文字的书写语言中,“发生的词仿佛是思想的化身,而文字则是声音的化 身。文字最一般的作用在于:它牢固地附着于语言,从而使人们有可能形成一种有关这种语 言的完全不同的思考,就好像失去声音的词在记忆里觅得了稳定的存身之处。”在谈到图象 文字(Bilderschrift)时,洪堡特(Humboldt, 2001,页 83)则认为:“每一种图象文字都激 起现实事物的直观形象,而这样做肯定会干扰而不是支持语言的作用。这是一个显见的事实。 语言也需要直观,但语言应把直观性限制在借助语音联系起来的词的形式(Wortform)上。 ① 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谈到汉字的性质时,张汝伦教授在九十年代初就甚曾发现:“如果光从汉字的形 态着眼,人们都会留下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或表意文字的印象。这当然不能说完全不对。但实际上在近古 期以后,汉字已发展成一种以形声字为主的文字了。《说文》的 9000 多个字里,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的‘六书爻列’所载形声字就有 8057 个,约占十分之八。郑樵的《六书略》中计汉字象形类有 608 字,指 事类有 107 字,会意类有 740 个字,合计 1455 字,而谐声一类却有 21341 字,差不多是 15 倍”(申小龙、 张汝伦,1991,页 36)。根据这一点,张汝伦认为,“汉字可以说是以形声字为主体的表意文字系统”(同 上,页 37)。这一见解应该说是很到位的,且令人很难不同意。但是,说汉语是一种以形声字为主要构成 的图象文字(而不是像西方那种拼写文字或拼音文字),这大致应该没错。现在看来,如果说汉字是一个象 形文字,就有许多问题了。因为,照上面的统计数字,象形文字在全部汉字中只占很少一部分。尽管从汉 字最初形成时主要是象形文字,或者说汉字这种以形声字为主要构成的图象文字是在象形文字基础上孳生 开来的,因而可以说象形字是汉字演化的基础,但近古期以后的汉字系统从整体上显然也非是一种象形文 字符号系统了。从文字学上来看,如果汉字只是停留在象形的基础之上,汉语也不可能发展成这样一个博 大和发达的文字语言系统了。尽管 80%以上的发达成熟的汉语中的汉字是形声字——这本身意味着汉字表 音成分加重,但许多汉语语言学者认为,汉字仍然没摆脱不“象”根,因而认为汉字本质上仍属表意文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据瑞士联邦科技大学霍伦斯坦(2000,页 135)所言:“尽管不存在发生论意义上的亲 缘关系,在玛雅、埃及以及中国的文字之间仍存在着结构上的可比性。这三种文字都是由表意和表音、具 象和抽象的符号或符号部件组成的混合体系。这种文字可被定义为一种视觉符号系统,凭借这个符号系统, 凡能以语音拼读的亦能以图形再现出来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事物的表象必须从属于词的这种形式,以便加入一条没有尽头的链带,在这条链带上,思维 借语言朝各个方面蔓延开来。倘若让图象成为文字符号,它就会不自觉地排斥它应表达的东 西,即词。这样一来,语言的本质即主观性的统治的位便会遭到削弱:语言的观念存在会由 于现象世界占据上风而受损:事物会以其所有的属性对精神产生影响,而不是根据词与语言 个性精神的一致关系,根据词有所选择的综合起来的那些属性发生作用。文字本来只是符号 的符号,现在却成了事物的符号:它把事物的直接表现引入思维,从而削弱了词作为唯一的 符号在这方面所起的作用。语言并不能通过图像(象)获得生动性,因为图像(象)的生动 性不符合语言的本性;人们借助图像(象)文字同时激发心灵的两种不同的活动,但结果不 是加强,而是分散了作用的力量。”洪堡特对图象文字的这一大段评述,实在值得深思 相反,洪堡特( Humboldt,2001,页85-86)认为,拼音文字则没有这样的缺点。他说 拼音文字不过是符号的符号,不受任何连带概念的干扰;它处处在在伴随着语言,而不是 排挤或冷落语言。除了声音之外,拼音文字不引发任何附带印象,因此可以确保思想的自然 秩序。思想应该靠语言造成的影响来激发:文字不应该直接攫取思想,它应该用确定的形式 去把握思想。”很显然,洪堡特这里对东西方语言与思维形式的理解,还是从西方文化哲学 传统中的逻各斯中心论的传统来问题的。① 从洪堡特关于图象文字与拼音文字之间的差别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以下关系 图形: (a)图象文字的词(字) (b)拼音文字的词(word) 发音 发音 对象 对象 图1图象文字字词与拼音文字中的词与所涵指对象(性)的之间的关系 据霍伦斯坦所言,早在1822年,西方一位考古语言学家J.-F.商博良对古埃及象形文字进行了成功地 破译,为普世语言发生学研究提供了的一个成功范例。由这两个范例给现代语言学得出的重大结论:“就现 有的语言来看,还没有哪一种是既纯粹又完备的图形文字,或同时是既纯粹又完备的语词文字。所有文字 最终都是某种混合体系 欧洲的各种文字决不例外。”但是,霍伦斯坦认为,各种文字的形成,并非经 过了在类型上截然不同的阶段才完成,如经过从具象的、表象的(依附于神话的)语词文字,经由音节文 字,到抽象的(以逻各斯-理性为前提的)单音文字这样一个过程。埃及、中国和玛雅人的文字并非仍处于 图形和语词文字的“原始阶段,而是这三种文字一开始即是有具象和抽象字符组成的混合体系(见霍伦斯 坦,2000,第136-137页)。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理解东西方人理解、认知世界的方式上的差异,对认 识西方传统中的逻格斯中心主义,均有着深层的意义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08 事物的表象必须从属于词的这种形式,以便加入一条没有尽头的链带,在这条链带上,思维 借语言朝各个方面蔓延开来。倘若让图象成为文字符号,它就会不自觉地排斥它应表达的东 西,即词。这样一来,语言的本质即主观性的统治的位便会遭到削弱;语言的观念存在会由 于现象世界占据上风而受损;事物会以其所有的属性对精神产生影响,而不是根据词与语言 个性精神的一致关系,根据词有所选择的综合起来的那些属性发生作用。文字本来只是符号 的符号,现在却成了事物的符号;它把事物的直接表现引入思维,从而削弱了词作为唯一的 符号在这方面所起的作用。语言并不能通过图像(象)获得生动性,因为图像(象)的生动 性不符合语言的本性;人们借助图像(象)文字同时激发心灵的两种不同的活动,但结果不 是加强,而是分散了作用的力量。”洪堡特对图象文字的这一大段评述,实在值得深思。 相反,洪堡特(Humboldt, 2001,页 85-86)认为,拼音文字则没有这样的缺点。他说: “拼音文字不过是符号的符号,不受任何连带概念的干扰;它处处在在伴随着语言,而不是 排挤或冷落语言。除了声音之外,拼音文字不引发任何附带印象,因此可以确保思想的自然 秩序。思想应该靠语言造成的影响来激发;文字不应该直接攫取思想,它应该用确定的形式 去把握思想。”很显然,洪堡特这里对东西方语言与思维形式的理解,还是从西方文化哲学 传统中的逻各斯中心论的传统来问题的。① 从洪堡特关于图象文字与拼音文字之间的差别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以下关系 图形: (a) 图象文字的词(字) (b) 拼音文字的词(word) 发音 发音 对象 对象 图 1 图象文字字词与拼音文字中的词与所涵指对象(性)的之间的关系 ① 据霍伦斯坦所言,早在 1822 年,西方一位考古语言学家 J. -F. 商博良对古埃及象形文字进行了成功地 破译,为普世语言发生学研究提供了的一个成功范例。由这两个范例给现代语言学得出的重大结论:“就现 有的语言来看,还没有哪一种是既纯粹又完备的图形文字,或同时是既纯粹又完备的语词文字。所有文字 最终都是某种混合体系。……欧洲的各种文字决不例外。”但是,霍伦斯坦认为,各种文字的形成,并非经 过了在类型上截然不同的阶段才完成,如经过从具象的、表象的(依附于神话的)语词文字,经由音节文 字,到抽象的(以逻各斯-理性为前提的)单音文字这样一个过程。埃及、中国和玛雅人的文字并非仍处于 图形和语词文字的“原始阶段,而是这三种文字一开始即是有具象和抽象字符组成的混合体系(见霍伦斯 坦,2000,第 136-137 页)。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理解东西方人理解、认知世界的方式上的差异,对认 识西方传统中的逻格斯中心主义,均有着深层的意义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从这个简化的图上,我们或许看出,与拼音文字比较起来,尽管图象文字在词(字)与 词(字)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的关系乍看起来也许更直接或者说“直观”,但也许拼音 文字在某一瞬间的具体思维中更“经济”,因为,拼音文字比图象文字少了一条联结线路, 因而并没有象洪堡特所认为的那样在图象文字中有图象的“连线”在思维中的干扰。另外, 在图象文字和拼音文字中的词分别与它们所涵指的对象的关系上的不同,也似乎直接决定了 图象文字注重直觉感悟,而拼音文字注重逻辑分析。因为,运用图象文字的思维较注重“形” 与“象”的组合,运用拼写语言的思维显然更自然倾向引发人在逻辑链条中把握思维与世界 的关系。这一点也许能从目前人们一般使用计算机中文输入法中体感出来。在作者用汉语输 入中文字的那一瞬间,运用五笔形输入法和拼音输入法的那一瞬间,思维方式是应该有一定 的差别的。根据运用图象文字和拼音文字进行思维的这一微妙差异,我们至少能能够理解洪 堡特的上述见解,并且,从对中国图象文字语言一文化一生活形式综合体和西拼音文字方语 言一文化一生活形式综合体中的人们的文字表达和文本话语( discourse)方式的普遍观察体 悟中,我们也能辨识出这一点 洪堡特对图象文字和拼音文字的以上见解,显然是深刻的,也自然包含着一定的道理, 但这也许只适应近代以前相对孤立的文化和语言系统中。随着现代社会中各种语言中的科 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其它种种文献的翻译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之后,图象文字的这些 缺点可能对人的思维的潜隐影响似乎已大为缓解了,换句话说,像书写汉语这种图象一形声 文字语言发展现代到尤其是当今的网略经济时代,洪堡特对图象文字的那些见解好像已不再 成为一个主要思维结构问题了。譬如,在现代社会中,中文中的“田”和英文中的“fed”, 尽管在语义上有些差别,在现代中国人观念中,可能已不必再与那种远古时期“格子式”的 一块块“田地”联系起来。在当代人的思维和语言使用中,中文的“田”和英文的“ field” 一样,都慢慢已变成了一种与外在对象(形)相分离的一种抽象语言符号了, 由于任何文字的根本性质就在于它是一种视觉形式的语言,它以图形的形式作用于视角 神经,通过大脑的反射来实现字形声和字义的统一,因而文字的作用就是“形入心通”。据 此,我国语言学家申小龙(1990,页17)教授提出洪堡特的见解相类似的见解:“图象性文 字越强的文字,它突破时空局限的功能就越大,它与思维的联系也就越密切”。从申小龙这 里的见解中,我们这里也似可进一步想象出,越是图象性强的文字,运用这种文字进行思维 的人从脑神经的作用机制上考虑越是趋于形象和整体思维,可能越不益于或不大宜于进行逻 辑分析和抽象思维。单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推断,汉语作为一种图象文字,会通过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09 从这个简化的图上,我们或许看出,与拼音文字比较起来,尽管图象文字在词(字)与 词(字)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的关系乍看起来也许更直接或者说“直观”,但也许拼音 文字在某一瞬间的具体思维中更“经济”,因为,拼音文字比图象文字少了一条联结线路, 因而并没有象洪堡特所认为的那样在图象文字中有图象的“连线”在思维中的干扰。另外, 在图象文字和拼音文字中的词分别与它们所涵指的对象的关系上的不同,也似乎直接决定了 图象文字注重直觉感悟,而拼音文字注重逻辑分析。因为,运用图象文字的思维较注重“形” 与“象”的组合..,运用拼写语言的思维显然更自然倾向引发人在逻辑链条中把握思维与世界 的关系。这一点也许能从目前人们一般使用计算机中文输入法中体感出来。在作者用汉语输 入中文字的那一瞬间,运用五笔形输入法和拼音输入法的那一瞬间,思维方式是应该有一定 的差别的。根据运用图象文字和拼音文字进行思维的这一微妙差异,我们至少能能够理解洪 堡特的上述见解,并且,从对中国图象文字语言-文化-生活形式综合体和西拼音文字方语 言-文化-生活形式综合体中的人们的文字表达和文本话语(discourse)方式的普遍观察体 悟中,我们也能辨识出这一点。 洪堡特对图象文字和拼音文字的以上见解,显然是深刻的,也自然包含着一定的道理, 但这也许只适应近代以前相对孤立的文化和语言系统中。随着现代社会中各种语言中的科 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其它种种文献的翻译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之后,图象文字的这些 缺点可能对人的思维的潜隐影响似乎已大为缓解了,换句话说,像书写汉语这种图象-形声 文字语言发展现代到尤其是当今的网略经济时代,洪堡特对图象文字的那些见解好像已不再 成为一个主要思维结构问题了。譬如,在现代社会中,中文中的“田”和英文中的“field”, 尽管在语义上有些差别,在现代中国人观念中,可能已不必再与那种远古时期“格子式”的 一块块“田地”联系起来。在当代人的思维和语言使用中,中文的“田”和英文的“field” 一样,都慢慢已变成了一种与外在对象(形)相分离的一种抽象语言符号了。 由于任何文字的根本性质就在于它是一种视觉形式的语言,它以图形的形式作用于视角 神经,通过大脑的反射来实现字形声和字义的统一,因而文字的作用就是“形入心通”。据 此,我国语言学家申小龙(1990,页 17)教授提出洪堡特的见解相类似的见解:“图象性文 字越强的文字,它突破时空局限的功能就越大,它与思维的联系也就越密切”。从申小龙这 里的见解中,我们这里也似可进一步想象出,越是图象性强的文字,运用这种文字进行思维 的人从脑神经的作用机制上考虑越是趋于形象和整体思维,可能越不益于或不大宜于进行逻 辑分析和抽象思维。单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推断,汉语作为一种图象文字,会通过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型塑华人的思维方式和艺术感觉( sense)与中国绘画、建筑等其它艺术形式而与中华文化 的总体特征密切关联,并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并型塑汉民族的“ ethos”(精神气质)和华人 的行为品格。① 另外,现代心理学试验已经证明,认读拼音文字必须通过语音的分析才能了解其意义 这至少证实了图1b的联结链条。但在像汉语这样的图象文字中,是否一个概念与语词所涵 指的对象(性)之间只有图la左边的一条直接“连线”?即概念直接指向对象(性)?看 来显然还不是。因为,尽管图象文字较少牵动语音的纽带,但作为一种既存的“活语言 这自会或多或少地牵动语言。在我们默读或通过拼音输入法(甚至用五笔字型)打字时,我 们总是在脑思维中“默默发出”汉字的语音,尽管我们在默读、打字中并不牵动声带而发出 每个汉字的声音,但在我们写出或拼打出(包括运用五笔字形输入法)每个汉字时的那一瞬 ,其“音”还是存在我们的大脑思维之中“闪过”的。因此至少我们可以断定,图1a右 边的曲折连线还应该是存在的。值得注意是,许多研究现代脑生理和心理试验研究均表明, 拼音文字信号是由较有分析力的左大脑分管的。拼音文字的词符反应在人脑里,要经过“语 言区”,才能进入“思考区”。许多试验脑神经生理学的研究也表明,汉字之类的图象信号主 要受由接受整体印象的右大脑“分管”,因此图象文字进入人的大脑时,可以不经过“语言 区”而直接进入“思考区”(参见申小龙,1990,页17)。这样不同语言运用的脑生理机制, 对以拼音文字为其书写语言形式的欧洲人和以方块图象文字为其书写语言形式的华人和东 方人(如日本人和朝鲜人)会产生什么样的不同影响?这无疑是脑神经科学、认知生理学、 心理学以及(比较)行为科学所共同面对的一项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实际上,汉语中,人们平行地通过两种语言存在形式即“口语”和“汉字系统”认识 描述世界和表达自己地思想这一点,也早在三百多年前就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 Gottfried W. von leibniz)所认识到:“语言通过发出的声音提供思想的符号,书写是通过写在纸上的 永久的文字提供思想的符号。后者不必与语音相联系,这从汉字可以看得很清楚”(转引自 潘文国,2002,页90)。从莱布尼茨的这段话中,我们也更可以解读出,他认为在图1a中 那条在词(字)与所表对象(性)之间的不经过发音的联结的存在。当然,没有人比我们这 些能识汉字的人自己更能体感出当自己通过汉语文字语言来阅读、进行思维的瞬间和每时每 在谈到汉字构型与中国古代建筑风格上的相似时,赵虹(1991,页162-163)认为,尽管“汉字所特有 的直观性、综合性、甚至神秘性、随意性使它厚厚地层淀着原始具象思维素”,但它有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 特点,那就是“汉字中无处不在的空间对称原则”。赵虹还认为,“从广角度说,汉字中无处不在的空间对 称原则,和中国]古典建筑尤其是宫观殿堂群落的‘中轴线’一致,正是中国宗法制社会皇权一统的象征 中式建筑主要特色为‘框架承重’,与西式建筑的‘墙体承重’不同,它的每一小构件,小至枘凿,大至台 观,都不可能脱离整个体系而独立,恪守轴线对称是其存在的先决条件,几千年一贯,有如汉字结体,有 如封建体系 放大来看,也是封建文化整个负面的观照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10 型塑华人的思维方式和艺术感觉(sense)与中国绘画、建筑等其它艺术形式而与中华文化 的总体特征密切关联,并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并型塑汉民族的“ethos”(精神气质)和华人 的行为品格。① 另外,现代心理学试验已经证明,认读拼音文字必须通过语音的分析..才能了解其意义。 这至少证实了图 1b 的联结链条。但在像汉语这样的图象文字中,是否一个概念与语词所涵 指的对象(性)之间只有..图 1a 左边的一条直接“连线”?即概念直接指向对象(性)?看 来显然还不是。因为,尽管图象文字较少牵动语音的纽带,但作为一种既存的“活语言”, 这自会或多或少地牵动语言。在我们默读或通过拼音输入法(甚至用五笔字型)打字时,我 们总是在脑思维中“默默发出”汉字的语音,尽管我们在默读、打字中并不牵动声带而发出 每个汉字的声音,但在我们写出或拼打出(包括运用五笔字形输入法)每个汉字时的那一瞬 间,其“音”还是存在我们的大脑思维之中“闪过”的。因此至少我们可以断定,图 1a 右 边的曲折连线还应该是存在的。值得注意是,许多研究现代脑生理和心理试验研究均表明, 拼音文字信号是由较有分析力的左大脑分管的。拼音文字的词符反应在人脑里,要经过“语 言区”,才能进入“思考区”。许多试验脑神经生理学的研究也表明,汉字之类的图象信号主 要受由接受整体印象的右大脑“分管”,因此图象文字进入人的大脑时,可以不经过“语言 区”而直接进入“思考区”(参见申小龙,1990,页 17)。这样不同语言运用的脑生理机制, 对以拼音文字为其书写语言形式的欧洲人和以方块图象文字为其书写语言形式的华人和东 方人(如日本人和朝鲜人)会产生什么样的不同影响?这无疑是脑神经科学、认知生理学、 心理学以及(比较)行为科学所共同面对的一项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实际上,汉语中,人们平行地通过两种语言存在形式即“口语”和“汉字系统”认识、 描述世界和表达自己地思想这一点,也早在三百多年前就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Gottfried W. von Leibniz)所认识到:“语言通过发出的声音提供思想的符号,书写是通过写在纸上的 永久的文字提供思想的符号。后者不必与语音相联系,这从汉字可以看得很清楚”(转引自 潘文国,2002,页 90)。从莱布尼茨的这段话中,我们也更可以解读出,他认为在图 1a 中 那条在词(字)与所表对象(性)之间的不经过发音的联结的存在。当然,没有人比我们这 些能识汉字的人自己更能体感出当自己通过汉语文字语言来阅读、进行思维的瞬间和每时每 ① 在谈到汉字构型与中国古代建筑风格上的相似时,赵虹(1991,页 162-163)认为,尽管“汉字所特有 的直观性、综合性、甚至神秘性、随意性使它厚厚地层淀着原始具象思维素”,但它有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 特点,那就是“汉字中无处不在的空间对称原则”。赵虹还认为,“从广角度说,汉字中无处不在的空间对 称原则,和[中国]古典建筑尤其是宫观殿堂群落的‘中轴线’一致,正是中国宗法制社会皇权一统的象征。 中式建筑主要特色为‘框架承重’,与西式建筑的‘墙体承重’不同,它的每一小构件,小至枘凿,大至台 观,都不可能脱离整个体系而独立,恪守轴线对称是其存在的先决条件,几千年一贯,有如汉字结体,有 如封建体系。……放大来看,也是封建文化整个负面的观照
韦森,《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刻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在那从一个字形进入视网膜而通过神经末梢而与中枢神经相连而激发 大脑思维的那一瞬间,是否有不经牵动声带(包括默读)而直接把一个汉字的形符而直接与 外在对象相连的情形了。 与洪堡特和莱布尼茨一样,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也在一个甚为高深的层面上反思汉字 为代表的表意文字与以拉丁字母为代表的表音文字的区别。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 尔( Saussure,1916,中译本,页51-52)就曾指出:“有两种文字体系:(1)表意体系 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与整个词发生关 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2)通常 说地‘表音’体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词中一连串连续的声音摹写出来。”接着,索绪尔又指 出:“书写的词在我们的心目中有代替口说的词的倾向,对这两种文字的体系来说,情况都 是这样,但在头一种体系里,这种倾向更为强烈。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 的符号: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在谈话中,如果有两个口说的词发音相同,他们 有时就求助于书写的词来说明他们的思想。……汉语各种方言表示同一观念的词都可以用相 同的书写符号。”从索绪尔的这一大段话中,我们可以解读出,尽管从中国古代就有孔颖达 和刘勰的语音中心主义的语言观,但至少从汉语发音和汉字的关系上来看,中国人与西方人 在观察和认知世界时的视角和途径还是有区别的。从索绪尔的这位语言大师对汉语和表音文 字之间的特征区别的辨析论述中,我们也可以解读出图1中所表示的两种语言体系中词(字) 与其所涵指的对象(性)两种不同联结渠道上有某些差异的意思 以上我们是在书面语的意义上讨论一个“字”或“word”与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 的关系。在没有文字语言的社群或社会中,或者说有了文字语言社群中的一个不识字的人 ( elleray)说出一个字词或“ vocabulary”时,他所发出的一个语音(或当其脑思维中有 个不发出的“语音”的“词”掠过)时,这个音符和音符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显然就没 有1a右边那条文字图象的附加连线了。因而,在只有口头语和不识字人在所有的语言中一 个概念和概念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同的,即所有概念都回到了索绪尔所 言的能指( significant)与所指( signifie)的关系中了 当然,我们必须意识到,在有图象文字与拼音文字这些不同书面语的语言社群中,尽管 人们运用文字语进行思维的链条决非像图1的几条连线那样的简单,但大致可以表示出二者 之间的差别。这些语言特征的差异可能寓意深远。一般研究认为,拼写文字加上规范的语法, 使得西方语言(均质欧洲语)更宜于表达那些抽象的思维与关系,因而更宜于抽象思维,从 而导致科学、逻辑学和理论科学的发展;而图象文字与灵活和“柔性”语法的结合,则更宜
韦森 ,《比较制度分析》讲义,第五讲 从语言特征看西方法理社会和中国礼俗社会 111 刻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在那从一个字形进入视网膜而通过神经末梢而与中枢神经相连而激发 大脑思维的那一瞬间,是否有不经牵动声带(包括默读)而直接把一个汉字的形符而直接与 外在对象相连的情形了。 与洪堡特和莱布尼茨一样,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也在一个甚为高深的层面上反思汉字 为代表的表意文字与以拉丁字母为代表的表音文字的区别。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 尔(Saussure, 1916,中译本,页 51-52)就曾指出:“有两种文字体系:(1)表意体系。一 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与整个词发生关 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2)通常 说地‘表音’体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词中一连串连续的声音摹写出来。”接着,索绪尔又指 出:“书写的词在我们的心目中有代替口说的词的倾向,对这两种文字的体系来说,情况都 是这样,但在头一种体系里,这种倾向更为强烈。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 的符号;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在谈话中,如果有两个口说的词发音相同,他们 有时就求助于书写的词来说明他们的思想。……汉语各种方言表示同一观念的词都可以用相 同的书写符号。”从索绪尔的这一大段话中,我们可以解读出,尽管从中国古代就有孔颖达 和刘勰的语音中心主义的语言观,但至少从汉语发音和汉字的关系上来看,中国人与西方人 在观察和认知世界时的视角和途径还是有区别的。从索绪尔的这位语言大师对汉语和表音文 字之间的特征区别的辨析论述中,我们也可以解读出图 1 中所表示的两种语言体系中词(字) 与其所涵指的对象(性)两种不同联结渠道上有某些差异的意思。 以上我们是在书面语的意义上讨论一个“字”或“word”与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 的关系。在没有文字语言的社群或社会中,或者说有了文字语言社群中的一个不识字的人 (illeracy)说出一个字词或“vocabulary”时,他所发出的一个语音(或当其脑思维中有一 个不发出的“语音”的“词”掠过)时,这个音符和音符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显然就没 有 1a 右边那条文字图象的附加连线了。因而,在只有口头语和不识字人在所有的语言中一 个概念和概念所涵指的对象(性)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同的,即所有概念都回到了索绪尔所 言的能指(significant)与所指(signifié)的关系中了。 当然,我们必须意识到,在有图象文字与拼音文字这些不同书面语的语言社群中,尽管 人们运用文字语进行思维的链条决非像图 1 的几条连线那样的简单,但大致可以表示出二者 之间的差别。这些语言特征的差异可能寓意深远。一般研究认为,拼写文字加上规范的语法, 使得西方语言(均质欧洲语)更宜于表达那些抽象的思维与关系,因而更宜于抽象思维,从 而导致科学、逻辑学和理论科学的发展;而图象文字与灵活和“柔性”语法的结合,则更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