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经济法 第三章国有资产法 第一节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国有资产投资法律制度 第三节国有资产经营法律制度
第一编 经 济 法 第三章 国有资产法 第一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 国有资产投资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有资产经营法律制度
第一节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第一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一、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一)国有资产的概念 ■国有资产是指一切依法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财产。 其形态,既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器等; 又有流动资产,包括原材料、资金、有价证券等;还有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发明、商标、商誉等。 国有资产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收益形成的资产; (2)国家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3)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资产; (4)国家凭藉国家权力取得的财产
一、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一)国有资产的概念 国有资产是指一切依法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财产。 其形态,既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器等; 又有流动资产,包括原材料、资金、有价证券等;还有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发明、商标、商誉等。 国有资产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 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收益形成的资产; (2) 国家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3) 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资产; (4) 国家凭藉国家权力取得的财产
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二)国有资产管理法概念 国有资产管理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所发 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广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即国有资产法,是以国家对国有 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为前提,调整在投资、经营、收益、 处分的过程中发生的国有资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 国有资产投资法、国有资产经营法和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 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主要是指调整对国有资产存量的 监管、保护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对象 主要是指在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 产评估,以及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本节讨论的内容主要是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
一、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二)国有资产管理法概念 国有资产管理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所发 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广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即国有资产法,是以国家对国有 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为前提,调整在投资、经营、收益、 处分的过程中发生的国有资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 国有资产投资法、国有资产经营法和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 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主要是指调整对国有资产存量的 监管、保护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对象 主要是指在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 产评估,以及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本节讨论的内容主要是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法
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三)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原则 1.保证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原贝 2.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原 3.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的原则 4.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的原则
一、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三)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原则 1. 保证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原则 2. 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原 则 3. 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的原则 4. 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的原则
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与机构 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 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 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 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一、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法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与机构 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 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 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 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以及与其 相关的财产权的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 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 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
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以及与其 相关的财产权的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 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 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二)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应在维 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其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 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理的人民政府裁定,国务院 拥有最终裁定权。 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经济成份间发生的产权纠纷 由全民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 查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二)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应在维 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 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其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 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理的人民政府裁定,国务院 拥有最终裁定权。 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经济成份间发生的产权纠纷, 由全民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 查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三)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是指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理、估价、核 实、登记等以明确产权的活动 清产核资的对象包括占有国有资产的一切单位,其重 点和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
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三)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是指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理、估价、核 实、登记等以明确产权的活动。 清产核资的对象包括占有国有资产的一切单位,其重 点和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四)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 资产的各类企业(军队企业除外)的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 为 (1)产权登记的主管和管辖。 (2)产权登记的种类。 (3)占有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4)变动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5)注销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四)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 资产的各类企业(军队企业除外)的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 行为。 (1)产权登记的主管和管辖。 (2)产权登记的种类。 (3)占有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4)变动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5)注销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