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重庆市大渡口区统计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 和《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大渡口府发[2018 11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 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 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 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部 署下,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 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 利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 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组织领导有力
- 1 - 重庆市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重庆市大渡口区统计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13 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 号) 和《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大渡口府发〔2018〕 11 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 点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度,普查对 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 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部 署下,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 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 利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 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27日,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 副区长徐晓勇同志担任组长的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领导小组,由31个部门和8个镇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区统计局。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域分 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镇、街道均建立普 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政府全面加 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 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 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 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347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 困难,对全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 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 和效益,也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 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 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 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
- 2 - 2018 年 6 月 27 日,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 副区长徐晓勇同志担任组长的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领导小组,由 31 个部门和 8 个镇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区统计局。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域分 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镇、街道均建立普 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政府全面加 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 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 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 体检”。2019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347 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 困难,对全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 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 和效益,也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 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 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 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
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 果”的原则,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 科学性、规范性,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 施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先后印发《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 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 清查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 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 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 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 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 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 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 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 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 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 3 - 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 果”的原则,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 科学性、规范性,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 施方案》及 13 项业务流程,先后印发《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大渡口区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 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 清查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 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 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 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 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 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 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 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 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 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 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 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25个部门的 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9万余条。全面提 高普查数据釆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 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 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 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 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 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各级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 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 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区统计执法队与普查办 公室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 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 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 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
- 4 -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 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 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 25 个部门的 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 9 万余条。全面提 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 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 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 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 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 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各级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 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 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区统计执法队与普查办 公室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 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 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 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
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 普查数据质量,区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 工作,抽取了全区8个镇街41个普查小区2400余家单位(个体) 数据核查。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单位错报率和主要经济指标 错报率均在合理范围,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 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活动的法人单位8526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 增长146.8%;从业人员123008人,增长27.5%;产业活动单位 9515个,增长1384%;个体经营户13682个
- 5 - 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 普查数据质量,区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 工作,抽取了全区 8 个镇街 41 个普查小区 2400 余家单位(个体) 数据核查。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单位错报率和主要经济指标 错报率均在合理范围,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 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普查结果显示,2018 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活动的法人单位 8526 个,与 2013 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 增长 146.8%;从业人员 123008 人,增长 27.5%;产业活动单位 9515 个,增长 138.4%;个体经营户 1368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