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结婚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婚约 ■第三节结婚的条件 ■第四节结婚的程序 ■第五节事实婚姻 ■第六节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第四章 结婚制度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婚约 ◼ 第三节 结婚的条件 ◼ 第四节 结婚的程序 ◼ 第五节 事实婚姻 ◼ 第六节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第一节结婚制度 ■结婚的概念 又称为婚姻的成立,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 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它是夫妻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分为广义 和狭义。 ■ 婚姻成立的要件 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 必备要件与禁止要件 ◆ 公益要件与私益要件 ■ 历史沿革 掠夺婚 ● 有偿婚 (买卖婚、互易婚、劳役婚、聘娶婚) 赠与婚 宗教婚 自由婚
第一节 结婚制度 ◼ 结婚的概念 ◼ 又称为婚姻的成立,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 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它是夫妻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分为广义 和狭义。 ◼ 婚姻成立的要件 ◼ 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 必备要件与禁止要件 ◼ 公益要件与私益要件 ◼ 历史沿革 ◼ 掠夺婚 ◼ 有偿婚(买卖婚、互易婚、劳役婚、聘娶婚) ◼ 赠与婚 ◼ 宗教婚 ◼ 自由婚
第二节婚约 ■婚约的概念 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又 称定婚或订婚 婚约的历史发展 早期型婚约 晚期型婚约 ■我国婚约的特点 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 当事人订婚应当有订婚行为能力 须当事人之自愿、自主之合意 婚约无强制执行力 ■ 婚约的解除及后果
第二节 婚约 ◼ 婚约的概念 ◼ 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又 称定婚或订婚 ◼ 婚约的历史发展 ◼ 早期型婚约 ◼ 晚期型婚约 ◼ 我国婚约的特点 ◼ 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 ◼ 当事人订婚应当有订婚行为能力 ◼ 须当事人之自愿、自主之合意 ◼ 婚约无强制执行力 ◼ 婚约的解除及后果
■解除(我国无具体规定) ■原因 ■基于法定原因而解除 ■悔约 ■后果(财产上、非财产损害赔偿) ·后果 损害赔偿:包括财产上损害赔偿与非财产 上损害赔偿(但我国没有规定) ■赠与物的返还 ■应视为附条件赠与
◼ 解除(我国无具体规定) ◼ 原因 ◼ 基于法定原因而解除 ◼ 悔约 ◼ 后果(财产上、非财产损害赔偿) ◼ 后果 ◼ 损害赔偿:包括财产上损害赔偿与非财产 上损害赔偿(但我国没有规定) ◼ 赠与物的返还 ◼ 应视为附条件赠与
第三节结婚的条件(实质要件) ■必备要件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双方当事人有婚约行为能力 ■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符合法定形式 须达到法定婚龄 ■男22周岁,女20周岁 ■ 符合一夫一妻制 ■ 禁止要件 ■外国法中关于婚约禁止的其他规定
第三节 结婚的条件(实质要件) ◼ 必备要件 ◼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双方当事人有婚约行为能力 ◼ 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 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符合法定形式 ◼ 须达到法定婚龄 ◼ 男22周岁,女20周岁 ◼ 符合一夫一妻制 ◼ 禁止要件 ◼ 外国法中关于婚约禁止的其他规定
禁止要件: 《婚姻法》第7条 ■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禁婚亲)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问题:直系姻亲、旁系姻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986年卫生部《异常情况分类指导标准》 区分:不许结婚、暂缓结婚、可以结婚但 不得生育和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的性别 ■问题:艾滋病人? ■ 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
禁止要件:《婚姻法》第7条 ◼ 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禁婚亲)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 问题:直系姻亲、旁系姻亲? ◼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1986年卫生部《异常情况分类指导标准》 区分:不许结婚、暂缓结婚、可以结婚但 不得生育和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的性别 ◼ 问题:艾滋病人? ◼ 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
外国法中关于婚约禁止的规定 ■ 禁止相奸者结婚 禁止女子在待婚期中结婚 禁止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结婚 其他结婚之障碍
外国法中关于婚约禁止的规定 ◼ 禁止相奸者结婚 ◼ 禁止女子在待婚期中结婚 ◼ 禁止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结婚 ◼ 其他结婚之障碍
第四节结婚的形式要件 ■结婚程序的主要类型 仪式制、登记制、结合制、双轨制 ■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 结婚登记的机关 ■根据民政部1994年《婚约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结婚登 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 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 民政府。确定登记机关的管辖,应以当事人的户籍为依 据。 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第四节 结婚的形式要件 ◼ 结婚程序的主要类型 ◼ 仪式制、登记制、结合制、双轨制 ◼ 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 ◼ 结婚登记的机关 ◼ 根据民政部1994年《婚约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结婚登 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 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 民政府。确定登记机关的管辖,应以当事人的户籍为依 据。 ◼ 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 ◼ 申请、审查、登记
第五节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涵义 国外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例 我国新婚姻法之前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我国现行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对于同居关系的处理
第五节 事实婚姻 ◼ 事实婚姻的涵义 ◼ 国外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例 ◼ 我国新婚姻法之前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 我国现行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 对于同居关系的处理
事实婚姻的含义(广义、狭义) ■广义:也称未登记婚,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 妻关系的结合。包括:其一,形式要件与实质 要件皆不具备;其二,仅不具备形式要件。 ■狭义:是指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 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双方在 一定条件下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两性结合。 回
事实婚姻的含义(广义、狭义) ◼ 广义:也称未登记婚,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 妻关系的结合。包括:其一,形式要件与实质 要件皆不具备;其二,仅不具备形式要件。 ◼ 狭义:是指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 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双方在 一定条件下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两性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