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主要内容 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我国的民族政策 (一)大力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 (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的政策与措施 (三)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 (四)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 概念 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 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 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 定位 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区-一-一省 行政级别 自治州(盟)-行署级 自治县(旗)-县
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性质 第一、是同一国家内的民族地方自治制度 第二、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是民族平等自治制度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程 自治区的名称 成立时间 政府驻地 内蒙古自治区 1947.5.1 呼和浩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5.10.1 乌鲁木齐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3.15 南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10.25 银川 西藏自治区 1965.9.1 拉萨
1947年518 中帼第一个省一级痘治 区-一内蒙古自治区成 立,图内蒙吉人民脸 议代表步入会锅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章
1955年10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 立。图为庆识自治区成 立大会的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