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 1、法的起源、本质、特征 2、法的价值与功能 3、法的历史类型与体系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与制定 5、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 6、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1、法的起源、本质、特征 2、法的价值与功能 3、法的历史类型与体系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与制定 5、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 6、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法的起源 法作为一种社会调整规范不是从来就有的, 是社会发展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 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产生的,是阶级社 会的一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法作为一种社会调整规范不是从来就有的, 是社会发展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 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产生的,是阶级社 会的一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 法的起源

法与原始社会习惯的区别 从、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 :、体现的意志不同。 、形成的方式不同。 4实施的保障力量不同。 5生效的范围不同
1、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 2、体现的意志不同。 3、形成的方式不同。 4、实施的保障力量不同。 5、生效的范围不同。 二、 法与原始社会习惯的区别

三、法的概念 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 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要求的规范体 系
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 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要求的规范体 系。 三、 法的概念

四、法的功能 调整功能 能 保护功能
四、 法的功能 功 能 调整功能 保护功能

五、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 础以及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 类。有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 会主义法
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 础以及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 类。有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 会主义法。 五、 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六、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我国) 1、法律草案的提出 2、法律案的审议 3、法律案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1、法律草案的提出 2、法律案的审议 3、法律案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六、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我国)

七、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我国)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有: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地 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有: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地 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 七、 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我国)

八、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主导的法律部门和基本 的法律部门。 (一)主导的法律部门:宪法、宪法性法律文件 (二)基本的法律部门: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 动法、刑法、婚姻法、诉讼法等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主导的法律部门和基本 的法律部门。 (一) 主导的法律部门:宪法、宪法性法律文件 (二) 基本的法律部门: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 动法、刑法、婚姻法、诉讼法等。 八、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九、我国法律实施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准绳原则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准绳原则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九、 我国法律实施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