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课程体系 第一讲导论 第二讲国际合同法 第三讲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四讲产品责任法 第五讲国际代理法 第六讲商事组织法 第七讲世界贸易组织法 第八讲国际商事仲裁 第九讲国际商法案例
国际商法课程体系 •第一讲 导论 •第二讲 国际合同法 •第三讲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四讲 产品责任法 •第五讲 国际代理法 •第六讲 商事组织法 •第七讲 世界贸易组织法 •第八讲 国际商事仲裁 •第九讲 国际商法案例
第一併导 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国际商法的渊源 DDED 四、西方两大法系的结构及特点 五、中国涉外经贸法与国际贸易统一法□
第一讲 导论 一、 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 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三、 国际商法的渊源 四、 西方两大法系的结构及特点 五、 中国涉外经贸法与国际贸易统一法
、国际商法概念: (一)法的一般理论: 1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2.法、法律、法学的区别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广义:同“法” 狭义: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行 为规范总和。 法学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3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 关系。 一般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国际商法概念: (一)法的一般理论: 1.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2.法、法律、法学的区别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广义:同“法” 狭义: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行 为规范总和 。 .法学——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3.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 关系。 一般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
国际商法概念: (二)国际商法的含义和内容: 1.商法— Business law/ Commercial Law 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 总和。 市场行为法 合同法等 市场经济 市场主体法 公司企业法 中的商法 体系 宏观调控法 产品责任法等 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等
一、国际商法概念: (二)国际商法的含义和内容: 1.商法---Business Law / Commercial Law 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 总和。 市场经济 中的商法 体系 市场行为法 市场主体法 宏观调控法 社会保障法 合同法等 公司企业法等 产品责任法等 劳动法等
国际商法概念: 2.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商事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International? 政治意义一国家与国家之间()+切跨越国 界的商事关系 not between nations 地理意义一跨越国界() transnational
一、国际商法概念: 2.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商事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International” ·政治意义—国家与国家之间(F) not between nations ·地理意义—跨越国界(T) transnational *一切跨越国 界的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概念: 3国际商法的内容: 有关调整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合同法、商事组织法、买卖法、代理法、产品责任法 等 有关国际商事交易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国际技术贸易法、工业产权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融 资法、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租赁法等 有关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仲裁法和各国商事诉讼法 等 Notice:本课程侧重介绍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制度
一、国际商法概念: 3.国际商法的内容: ·有关调整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合同法、商事组织法、买卖法、代理法、产品责任法 等 ·有关国际商事交易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国际技术贸易法、工业产权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融 资法、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租赁法等 ·有关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仲裁法和各国商事诉讼法 等 Notice:本课程侧重介绍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制度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一)我国商法 夏朝—出现保护商品交换的法律 西周——市场、价格、税收、外来商人和商业奴隶等 秦朝—《秦律》商业规定 汉朝—《汉律》得到进一步发展 明朝《大明律》“致臻完备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一)我国商法: ·夏朝—— 出现保护商品交换的法律 ·西周—— 市场、价格、税收、外来商人和商业奴隶等 ·秦朝——《秦律》 商业规定 ·汉朝——《汉律》 得到进一步发展 ·明朝——《大明律》“致臻完备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二)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 立法: 1.法国: 路易十四1673《商事条例》 1681《海事条例》 拿破伦一世1807《法国商法典》 ①通则②海商③破产④商业裁判 优点:否定中世纪商法只 法…商行为法:对欧洲大陆法系uy 适用于商人之等级局限;由商人 所制定的商法典的影响极大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二)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 立法: 1.法国: ·路易十四 1673 《商事条例》 1681 《海事条例》 ·拿破伦一世 1807 《法国商法典》 ·①通则②海商③破产④商业裁判 优点: 否定中世纪商法只 适用于商人之等级局限;由 商人 法 → 商行为法;对欧洲大陆法系 所制定的商法典的影响极大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1德国: 2.日本: 3英国、美国: 《商法法典》旧商法1890《日本旧商法》英:无民商之分 1897年《商法典》1899《日本商法典》只有普通法 旧:商行为法 旧:仿德国商法 Common Law 新:商人法 新:折衷 和衡平法( Equity 即“同一商行为,只即以商行为和商人法Law)之分 有商人为之才适用商两个标准同时作为立 法,其他人为之则适法基础 用其他法律” 美:以美国普通法为 商事单行法 基础,以习惯法为中 商事单行法: 票据法、、破产法、心,由商事习惯和判 有限公司法、股份法、支票法、有限公司法例组合而成 保险业法、支票法等等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1.德国: 《商法法典》旧商法 1897年 《商法典》 旧:商行为法 新:商人法 即“同一商行为,只 有商人为之才适用商 法,其他人为之则适 用其他法律” 商事单行法: 有限公司法、股份法、 保险业法、支票法等 2.日本: 1890 《日本旧商法》 1899 《日本商法典》 旧:仿德国商法 新:折衷 即以商行为和商人法 两个标准同时作为立 法基础。 商事单行法: 票据法、、破产法、 支票法、有限公司法 等 3.英国、美国: 英:无民商之分 只有普通法 (Common Law) 和衡平法(Equity Law)之分 美:以美国普通法为 基础,以习惯法为中 心,由商事习惯和判 例组合而成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法律产生的根据、来源及表现形式。 国际商法的渊源有三个:国际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各国关 于商事的国内立法。 (二)国际条约: 1.定义:P4 2.分类: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国际公约 3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 1924年《海牙规则》、1968年《维斯比规则》 1978年《汉堡规则》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法律产生的根据、来源及表现形式。 国际商法的渊源有三个:国际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各国关 于商事的国内立法。 (二)国际条约: 1. 定义:P4 2. 分类: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国际公约 3.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 1924年《海牙规则》、1968年《维斯比规则》、 1978年《汉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