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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与思辩》参考资料:Topic 4 Food Safety Materials_如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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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光明日报对话青年法学家王锡锌 http://www.law-lib.com2011-4-710:59:54来源:光明日报 如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光明日报对话青年法学家王锡锌 对话嘉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对话背景】 食品安全又一次处于舆论的探照灯之下 三鹿奶粉事件责任人已被严惩,食品安全法也已制定实施,但是,从地沟油、甲醛血旺 到瘦肉精,这些名词提醒人们,形势依然严峻。“这是一种你来我往的博弈。”北京大学法学 院教授王锡锌说 王锡锌是行政法领域的知名学者,今年初刚刚入选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因 为对拆迁变法、政府信息公开的推动为公众熟知。他同时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参加了 食品安全立法的讨论 政府的监管不是万能的。”在接受本报专访时,王锡锌表示,强化食品安全,应该突破 政府单一监管的模式,转向政府、消费者和社会三位一体相互协同的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法管得住食品安全吗? 记者:这两天,人们都在讨论食品安全问题。最近有一个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一次 启动了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 王锡锌:食品安全法实施不满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组织两次执法检査,说明了立法 机关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执法检查很重要,检查的是法律实施的情况,看各地执法 部门执行得怎么样。当然,同样重要的是执法检查要讲求实效,以最有效的方式开展。 记者:食品安全立法的时候,正遇上三鹿奶粉事件,公众期待很高。现在这部法律实施 一年多了,形势却并不乐观。从地沟油、甲醛血旺,到再次被曝光的瘦肉精,很多人都觉得 困惑,食品安全法管得住食品安全吗? 王锡锌:首先我想说,如果以为一部法律的出台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这是不现实 的,也是天真的。的确,食品安全法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条款所体现的监管理念,比过去的食 品卫生法有很大进步。但我认为,立法的进步只是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必要条件,远 非充分条件 瘦肉精的问题其实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了,就监管来说,查得严的时候可能情况好一些 旦有所放松,马上卷土重来,也就是陷入了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循环。不光是瘦肉精 在所有的执法监管中,我们都能看到这种你来我往的博弈。之所以有这种博弈,是因为违法 添加一些东西一定有收益。比如说添加瘦肉精,猪成了“健美猪”,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有 了收益,行动者就有牟利的冲动。这种成本—收益链条的分析,虽然好像只是经济学家谈 的话题,但实际上每个人都会这么做。 怎样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记者:2月份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原料最高可判 死刑,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食品安全法规定,买到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这样的违法成本还不高? 王锡锌:如果说制裁作为一种成本的话,立法上的表述只是可能性。法律制裁的威慑效 果,其实是文本规定的惩罚力度乘以被査处的概率。如果承诺的处罚很重,但执法不严,被 查处的概率不高,依然不足以震慑那些违法者

如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光明日报对话青年法学家王锡锌 http://www.law-lib.com 2011-4-7 10:59:54 来源:光明日报 如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光明日报对话青年法学家王锡锌 对话嘉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锡锌 【对话背景】 食品安全又一次处于舆论的探照灯之下。 三鹿奶粉事件责任人已被严惩,食品安全法也已制定实施,但是,从地沟油、甲醛血旺, 到瘦肉精,这些名词提醒人们,形势依然严峻。“这是一种你来我往的博弈。”北京大学法学 院教授王锡锌说。 王锡锌是行政法领域的知名学者,今年初刚刚入选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因 为对拆迁变法、政府信息公开的推动为公众熟知。他同时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参加了 食品安全立法的讨论。 “政府的监管不是万能的。”在接受本报专访时,王锡锌表示,强化食品安全,应该突破 政府单一监管的模式,转向政府、消费者和社会三位一体相互协同的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法管得住食品安全吗? 记者:这两天,人们都在讨论食品安全问题。最近有一个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一次 启动了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 王锡锌:食品安全法实施不满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组织两次执法检查,说明了立法 机关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执法检查很重要,检查的是法律实施的情况,看各地执法 部门执行得怎么样。当然,同样重要的是执法检查要讲求实效,以最有效的方式开展。 记者:食品安全立法的时候,正遇上三鹿奶粉事件,公众期待很高。现在这部法律实施 一年多了,形势却并不乐观。从地沟油、甲醛血旺,到再次被曝光的瘦肉精,很多人都觉得 困惑,食品安全法管得住食品安全吗? 王锡锌:首先我想说,如果以为一部法律的出台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这是不现实 的,也是天真的。的确,食品安全法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条款所体现的监管理念,比过去的食 品卫生法有很大进步。但我认为,立法的进步只是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必要条件,远 非充分条件。 瘦肉精的问题其实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了,就监管来说,查得严的时候可能情况好一些, 一旦有所放松,马上卷土重来,也就是陷入了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循环。不光是瘦肉精, 在所有的执法监管中,我们都能看到这种你来我往的博弈。之所以有这种博弈,是因为违法 添加一些东西一定有收益。比如说添加瘦肉精,猪成了“健美猪”,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有 了收益,行动者就有牟利的冲动。这种成本——收益链条的分析,虽然好像只是经济学家谈 的话题,但实际上每个人都会这么做。 怎样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记者:2 月份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原料最高可判 死刑,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食品安全法规定,买到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这样的违法成本还不高? 王锡锌:如果说制裁作为一种成本的话,立法上的表述只是可能性。法律制裁的威慑效 果,其实是文本规定的惩罚力度乘以被查处的概率。如果承诺的处罚很重,但执法不严,被 查处的概率不高,依然不足以震慑那些违法者

另外,执法也需要成本,需要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消耗。我国有几亿头生猪存栏量,如果 一头一头进行检査,这个成本太高了,所以只能抽査。我们原来总说,政府监管力度不够, 这的确击中了现实问题,但仅仅谈政府监管也不行,政府的监管不是万能的。 记者:那你觉得应该怎样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王锡锌:作为弥补,需要引入“权利的监管”。由政府进行的监管是“权力的监管”,而 由消费者进行的监管则是“权利的监管”,通俗地说就是走群众路线。引入消费者的监管 可以通过强化几种制度来实现。 一是食品质量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现在我们有这个制度但是落实得不够。比如各种添 加剂的成分和含量,要不要标注得更加详细?通过这些信息的强制披露,可以保障消费者的 知情权。 二是要有一条举报响应热线,消费者只要获得了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就可以去举报。 这个制度现在也有,所以我说的是强化,就是真正激活它。消费者不只是监督食品的生产者 经营者,还要监督执法机关。一旦他举报了但没有执法的跟进,民众也有权对监管部门的不 作为追究责任 第三个是继续加大违法成本。刚才说到,食品安全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可以达到十倍 你认为很高了,实际这个赔偿太低。比如一斤含瘦肉精的猪肉十块钱,十倍也不过一百块钱 而已。瘦肉精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可能无法预计,而且消费者在精神上也会倍受折磨。因此 更合理的赔偿应该是几十万上百万。当然,提出这个赔偿需要举证,也不是漫天要价。惩罚 性赔偿不应该有上限,设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让制假企业知道,一万个人买了我的产 品,哪怕只有一个消费者提出来要赔偿,我整个企业可能就倒掉了 不少消费者为何选择息事宁人? 记者:可是,不少消费者都选择息事宁人,不会去打官司 王锡锌:是的,消费者的监管也有问题,一种是搭便车,都希望别人去打官司,自己不 去。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你会因为十块钱一斤的猪肉去较劲一百块的赔偿吗?打一场官司 要花多少时间?二是,食品安全的问题非常专业,单个消费者在知识上可能存在障碍 这里,消费者团体和NGO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他们通过个案的积累,掌握的信息 更加充分,行动更有效率。不论从防止“搭便车”现象、掌握更专业的知识还是提高行动的 效率来看,引入社会的监管,也就是消费者团体和NGO的监管,都是非常重要的。 从这个思路出发,我们看到,强化食品安全,一部好的法律只是提供了可能性,更需要 落实。而落实就要突破现有的政府单一监管的模式,转向政府、消费者和社会三位一体相 互协同的监管模式 记者:除了依靠法律,还应该怎样发挥道德的作用? 王锡锌:有人觉得道德的问题很大很虚,但是我认为是回避不了的。食品安全是复杂的 社会问题,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所有生产者经营者都有良好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道德建设

另外,执法也需要成本,需要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消耗。我国有几亿头生猪存栏量,如果 一头一头进行检查,这个成本太高了,所以只能抽查。我们原来总说,政府监管力度不够, 这的确击中了现实问题,但仅仅谈政府监管也不行,政府的监管不是万能的。 记者:那你觉得应该怎样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王锡锌:作为弥补,需要引入“权利的监管”。由政府进行的监管是“权力的监管”,而 由消费者进行的监管则是“权利的监管”,通俗地说就是走群众路线。引入消费者的监管, 可以通过强化几种制度来实现。 一是食品质量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现在我们有这个制度但是落实得不够。比如各种添 加剂的成分和含量,要不要标注得更加详细?通过这些信息的强制披露,可以保障消费者的 知情权。 二是要有一条举报响应热线,消费者只要获得了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就可以去举报。 这个制度现在也有,所以我说的是强化,就是真正激活它。消费者不只是监督食品的生产者 经营者,还要监督执法机关。一旦他举报了但没有执法的跟进,民众也有权对监管部门的不 作为追究责任。 第三个是继续加大违法成本。刚才说到,食品安全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可以达到十倍。 你认为很高了,实际这个赔偿太低。比如一斤含瘦肉精的猪肉十块钱,十倍也不过一百块钱 而已。瘦肉精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可能无法预计,而且消费者在精神上也会倍受折磨。因此, 更合理的赔偿应该是几十万上百万。当然,提出这个赔偿需要举证,也不是漫天要价。惩罚 性赔偿不应该有上限,设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让制假企业知道,一万个人买了我的产 品,哪怕只有一个消费者提出来要赔偿,我整个企业可能就倒掉了。 不少消费者为何选择息事宁人? 记者:可是,不少消费者都选择息事宁人,不会去打官司。 王锡锌:是的,消费者的监管也有问题,一种是搭便车,都希望别人去打官司,自己不 去。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你会因为十块钱一斤的猪肉去较劲一百块的赔偿吗?打一场官司 要花多少时间?二是,食品安全的问题非常专业,单个消费者在知识上可能存在障碍。 这里,消费者团体和 NGO 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他们通过个案的积累,掌握的信息 更加充分,行动更有效率。不论从防止“搭便车”现象、掌握更专业的知识还是提高行动的 效率来看,引入社会的监管,也就是消费者团体和 NGO 的监管,都是非常重要的。 从这个思路出发,我们看到,强化食品安全,一部好的法律只是提供了可能性,更需要 落实。而落实就要突破现有的政府单一监管的模式,转向政府、消费者和社会三位一体相 互协同的监管模式。 记者:除了依靠法律,还应该怎样发挥道德的作用? 王锡锌:有人觉得道德的问题很大很虚,但是我认为是回避不了的。食品安全是复杂的 社会问题,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所有生产者经营者都有良好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道德建设

方面要靠教育,另一方面还是依赖于强化执法,不然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守法 经营的人反而会被淘汰出去。如果监管不严格,或者监管者的效率不高的话,再来谈生产者 的社会道德,我觉得是空谈。总之,只有不断加强监管,才能为道德的培育和强化提供一个 有效的基础

一方面要靠教育,另一方面还是依赖于强化执法,不然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守法 经营的人反而会被淘汰出去。如果监管不严格,或者监管者的效率不高的话,再来谈生产者 的社会道德,我觉得是空谈。总之,只有不断加强监管,才能为道德的培育和强化提供一个 有效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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