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高婚常见问愿 1、离婚后。子女随男方还是女方生活?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单则米决定, 《婚州法》第三十大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为原则。辅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 女的利登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读。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山 月3日碳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应从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 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还可以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米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圆岁以下的子 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父方生活: (1)惠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减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话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最不利的:(3)无其他 子女,面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刊的,而另一方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她 严重疾瑞,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 独随阻父母或外相父母共月生活多年,且相父母或外阻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 属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己满10周岁的来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成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
1 第七章 离婚常见问题 1、离婚后,子女随男方还是女方生活?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 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1993 年 11 月 3 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应从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 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还可以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 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 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 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 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 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

应考必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盆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配偶惠有精神病的,可以提出离婚写? 《娇据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麦绣情 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能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 委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论,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 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 则激复发:《2)婚前未普患有精神病,师后因某种强刺澄或外伤迹成精神病:(3)因 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惠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骑,均不是准予 或不准子离婚的理由。《婚烟法)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悲有精神病 所政,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惠有精神病而提妃离婚诉论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话 起展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迹成杜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领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 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何量性精神病,应 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弄论,如果是无诉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霹论。 3、在女方杯孕期间,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娇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振后六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上逃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幾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 后六个月内,男方向人民法院是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潍目诉论。如果男方 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撒回诉论,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这 是《婚侧法》为了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作的特别规定。这一限制有两点 例外: (1》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 往都是无法维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斯摩。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 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至 2
2 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配偶患有精神病的,可以提出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 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 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 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 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 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 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 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 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 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3、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上述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 后六个月内,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 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这 是《婚姻法》为了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作的特别规定。但这一限制有两点 例外: (1)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 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 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至

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事理后再行决定。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确有必要”主 要是番以下几种情况:①女方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丧失保护的 必要。例如:女方在娇前或婚后与他人通轩而杯孕的,其事实女方自己承队成经查明 属实的。法院应该受理:女方婚后卖淫的,卖淫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不予保护:女 方婚后与也人非法同居成重婚而杯孕的,非法同居成重婚是违法行为。妨害了婚烟关 系的存续,法律也不予保护。②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奸振后六个月内, 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减种域者合法权益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③女方对婴儿有店特、 遭弃行为的。④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好,卖淫惠有性病,不直生有的。⑤女方在此期间 下落不明的。 4、失责一方离家出走,杏无音信。另一方想离婚该怎么办? 《娇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论后, 应准予离婚。所以夫责一方离家出走。杏无音信调二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宣 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查无音信满四年,另一 方塑离婚,可以按题宣告死亡程序宣告死亡后,两人的婚娟关系自燃消灭。 5、螺些情形下可以判快准子离婚? 《婚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成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师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 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博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嫩家庭暴力或特、速年家庭成员的:(3)有昭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政夫要感情破裂的情形。 票么,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呢?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姜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麦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 分的界限。判斯夫麦感情是否确己破裂,应当从婚婚甚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 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烟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我 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祝为夫委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整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 效,可做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 3
3 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确有必要”主 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①女方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丧失保护的 必要。例如:女方在婚前或婚后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的,其事实女方自己承认或经查明 属实的,法院应该受理;女方婚后卖淫的,卖淫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不予保护;女 方婚后与他人非法同居或重婚而怀孕的,非法同居或重婚是违法行为,妨害了婚姻关 系的存续,法律也不予保护。②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威胁或者合法权益遭到女方严重侵害的。③女方对婴儿有虐待、 遗弃行为的。④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卖淫患有性病,不宜生育的。⑤女方在此期间 下落不明的。 4、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另一方想离婚该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后, 应准予离婚。”所以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满二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宣 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杳无音信满四年,另一 方想离婚,可以按照宣告死亡程序宣告死亡后,两人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5、哪些情形下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 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那么,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呢?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 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 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 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 效,可依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

行为,且难以治意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娇询隐病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悲有精神病而与其结 婚,或一方在夫麦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编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来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烟,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1确未建 立起夫费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己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流不准离婚 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月居,经教育仍无悔政表现,无过情一方起诉离婚, 或者过错方起弄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娇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限行家庭义务,展教不改,夫麦难以共 同生活的。 (11)一方核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成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麦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店特、遗弃,成者受对方亲属店传。成虑特对方亲属。经教有不 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 6、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诗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娟法》、《婚烟登记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作: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媒关系当事人,如果 是非法同居、事实娇媚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师。因此,凡无《结婚迁》或《夫 麦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螺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中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理定全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能对离好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线定,年滑十八 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拼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
4 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 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 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 2 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后又分居满 1 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 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 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 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6、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 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 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 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

如关系问题。 《3)离婚中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井承虹法律后果。登 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麦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 干移,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白到婚烟登记机关遥交申请,陈 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音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货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 生活图难一方的而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白到娇婚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烟关 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 律活动。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排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依照《婚烟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叠记的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 料:《1)本人的户口博、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 婚诗议书。离婚恃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 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7、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有厚些? 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有如下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露讼离婚: (1)协议离婚.《婚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娇的,准子离师”, 这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协议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麦双方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同婚婚登记机关递交书而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烟登 记机关查明确系夫麦双方自愿,中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 意思表示,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及债务分担达成协议,婚烟登记机关进 行审查询问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场予以叠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论离婚。《婚烟法》第三十二条媛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娇,可由有关部 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是出离婚诉讼”,这是关于诉松离婚的规定。诉讼离婚 是指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可意离婚成者虽然双方都月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 的分刺和对子女的抚养、教有、医疗贵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论当事人可向人 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论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深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 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 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娇法律文书。二是判快 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夫麦共同时产和
5 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 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 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 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 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 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 律活动,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 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 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 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7、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有哪些? 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有如下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这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协议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 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 意思表示,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及债务分担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进 行审查询问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 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是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诉讼离婚 是指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 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 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 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 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 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和

子女界有等作出离婚判决。 8、结婚证丢失的,还可以办理高婚登记玛? 可以。如果中请办理离娇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烟登记机关可以 根据另一本结婚正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当事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娇娟登记机关 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当 事人应当树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媚理记机关存档。 9、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有什么特别限制? 我国法律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诉权作出了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 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认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重婚 或与他人同居:(2)实随家庭暴力或喝特、遗弃家庭成员:()有财博、吸毒等恶习质 教不改:(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应该注意的是,这只是适用于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一力提出离娇的情形,对于 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并不适用。因为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保护现役军人 婚婚家庭稳定的需要。而对于双方都是军人的情形。并不存在侧重保护谁的何思。 10、什么是离婚证?离婚证与人民法院的离师判决书是什么关系? 离婚证,是中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就财产处理、子女安排等达成的一致意见由民政 部门所颜发的离婚凭证。对于人民法院调解离师或者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 书成判决书本身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凭证。因此,二者军是证明婚烟关系己经解除的 有效凭证。 6
6 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8、结婚证丢失的,还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可以。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 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当事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 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当 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9、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有什么特别限制? 我国法律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诉权作出了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 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认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重婚 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教不改;(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应该注意的是,这只是适用于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一力提出离婚的情形,对于 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并不适用。因为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保护现役军人 婚姻家庭稳定的需要,而对于双方都是军人的情形,并不存在侧重保护谁的问题。 10、什么是离婚证?离婚证与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什么关系? 离婚证,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就财产处理、子女安排等达成的一致意见由民政 部门所颁发的离婚凭证。对于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 书或判决书本身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凭证。因此,二者都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 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