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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 营业税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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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含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瓷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种流转税。 2.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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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本章要点 1、含义和特点 2、营业税的税制要素 3、计税依据的确定 4、几种特殊菅业行为的处理 5、税收优惠和征管规定

1 营业税 本章要点: 1、含义和特点 2、营业税的税制要素 3、计税依据的确定 4、几种特殊营业行为的处理 5、税收优惠和征管规定

概述 1.含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 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 种流转税。 2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2 一、概述 1. 含义: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 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 一种流转税。 2.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二、课税对象 (-)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 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 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3 二、课税对象 (一)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 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 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应税行为是指有信是供应税劳务、有偿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 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已新建建筑物后销售 的行为,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 售不动产

4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 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 的行为,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 售不动产

2.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区别 (1).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提供应税 劳务,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 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 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

5 2.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区别 (1).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提供应税 劳务,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 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 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

、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 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 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6 三、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 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 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规定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 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 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 义务人。 2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金副业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 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中,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保 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97年改为由初保 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税

7 (二)扣缴义务人规定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 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 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 义务人。 2.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金融业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 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中,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保 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97年改为由初保 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税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 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 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 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 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 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 缴义务人

8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 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 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 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 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 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 缴义务人

四、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 化体育业-3%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5% 3金融保险业---5%(1997~2000 8%2001--7%,2002--6%) 4娱乐业--20% 5兼营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 从高适用税率

9 四、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 化体育业----3%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5% 3.金融保险业----5%(1997~2000---- 8%,2001----7%,2002----6%) 4.娱乐业----20% 5.兼营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 从高适用税率

五、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基本原理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1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不能以全部营业额为 计税依据

10 五、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原理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1.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不能以全部营业额为 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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