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本章要点 1、含义和特点 2、营业税的税制要素 3、计税依据的确定 4、几种特殊菅业行为的处理 5、税收优惠和征管规定
1 营业税 本章要点: 1、含义和特点 2、营业税的税制要素 3、计税依据的确定 4、几种特殊营业行为的处理 5、税收优惠和征管规定
概述 1.含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 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 种流转税。 2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2 一、概述 1. 含义: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 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 一种流转税。 2.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二、课税对象 (-)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 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 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3 二、课税对象 (一)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 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 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应税行为是指有信是供应税劳务、有偿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 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已新建建筑物后销售 的行为,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 售不动产
4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 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 的行为,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 售不动产
2.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区别 (1).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提供应税 劳务,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 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 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
5 2.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区别 (1).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提供应税 劳务,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 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 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
、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 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 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6 三、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 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 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规定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 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 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 义务人。 2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金副业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 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中,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保 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97年改为由初保 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税
7 (二)扣缴义务人规定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 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 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 义务人。 2.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金融业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 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中,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保 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97年改为由初保 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税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 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 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 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 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 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 缴义务人
8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 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 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 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 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 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 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