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本章要点: 1、含义和特点 2、营业税的税制要素 3、计税依据的确定 4、几种特殊营业行为的处理 5、税收优惠和征管规定 概述 1.含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课稅对象 (一)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內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 动产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 营业税 本章要点: 1、含义和特点 2、营业税的税制要素 3、计税依据的确定 4、几种特殊营业行为的处理 5、税收优惠和征管规定 一、概述 1. 含义: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二、课税对象 (一)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 动产。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应税行为是指有儂是供应税劳务、有信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 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行为,其自建行为视同 提供应犹痨多;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 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p50) 2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区别(p50) (1).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 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 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 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 三、纳税人(p50) (-)纳税义务人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着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规定(P50)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 的,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着或购买者为扣缴 义务人。 2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金融业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 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中,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保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 务人,97年改为由初保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税。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 1、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 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行为,其自建行为视同 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 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p50) 2.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区别(p50) (1).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 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 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 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 三、纳税人(p50) (一)纳税义务人具体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着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规定(p50)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 的,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着或购买者为扣缴 义务人。 2.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金融业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 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中,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保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 务人,97年改为由初保人全额缴纳,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税。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 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 人 5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 为扣缴义务人。 四、税率(P51)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3%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5% 3金融保险业5%(1997 2000-8%,2001-7%2002-6% 4娱乐业-20% 5兼营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稅率 五、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射计算 (一)基本原理(p52--53) 应纳税额=营业额x适用税率 1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不能以全部营业额为计税依据(P53) 例一:某运输公司1998年5月份取得客运收入50000元,其中含1%的 保险费用;取得货运收入58000元,其中付给其他联营运输公司运费 18000元,请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营业税额。 3.没有销售价格或售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按以下顺 序确定 a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 价格核定 b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 平均价格核定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例二:某施工企业将自建的一栋楼房部分岀售,部分留作自用,该楼房
3 4.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 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 人。 5.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 为扣缴义务人。 四、税率(p51)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3%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5% 3.金融保险业----5%(1997~ 2000----8%,2001----7%,2002----6%) 4.娱乐业----20% 5.兼营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五、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原理(p52--53)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1.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不能以全部营业额为计税依据(p53) 例一:某运输公司1998年5月份取得客运收入50000元,其中含1%的 保险费用;取得货运收入58000元,其中付给其他联营运输公司运费 18000元,请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营业税额。 3.没有销售价格或售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按以下顺 序确定 a.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 价格核定 b.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 平均价格核定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例二:某施工企业将自建的一栋楼房部分出售,部分留作自用,该楼房
的建筑安装总成本为1200万元,留作自用部分占建筑安装总成本的 30%,无同类工程价格,其成本利润率为20%,对外销售部分楼房取 得销售收入1500万元,请计算该施工企业当月应交纳营业税额 4、如果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须选择当天或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 牌价折合成人民币,但金融业按当天或当季季末牌价折合,保险业按当 天或当月月末牌价折合。(pP54) (二)几种特殊行为营业额的认定 1、混合销售行为 2、菲营行为 3、自建建筑物销售的,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征税 4、建筑业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 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 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 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5、邮电业 集邮产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 邮商品,征收增值税;郾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增值税 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征营业税,对单纯销售但不提供相关劳务的征增值税。 ★6、代购代销业务 A代购: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 并按发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原票转交)。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均应征营业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 给委托方
4 的建筑安装总成本为1200万元,留作自用部分占建筑安装总成本的 30% ,无同类工程价格,其成本利润率为20%,对外销售部分楼房取 得销售收入1500万元,请计算该施工企业当月应交纳营业税额。 4、如果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须选择当天或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 牌价折合成人民币,但金融业按当天或当季季末牌价折合,保险业按当 天或当月月末牌价折合。(p54) (二)几种特殊行为营业额的认定 1、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 3、自建建筑物销售的,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征税。 4、建筑业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 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 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 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5、邮电业 集邮产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 邮商品,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增值税。 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征营业税,对单纯销售但不提供相关劳务的征增值税。 ★6、代购代销业务 A.代购: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 并按发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原票转交)。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均应征营业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 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 收手续费。若受托方另开发票则属于销售货物行为。 例三:甲委托乙向丙代购100万元A产品。1丙将发票开给甲,由乙 转甲原价结算,乙收手续费10万元。2丙将发票开给乙,乙另开发票100 万给甲,并收手续费10万元。试计算两种方案乙应纳何种税,纳多少? B代销: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 费的经营活动 1原价销售,另收手续费,仅对受托方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营业税. 2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价结算,以商品差 价作为经营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了代销货物的手续费,仍再征营业税。 3.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价结算,另外 收取手续费,则加价部分和另收的手续费仍应征营业税 例四:乙受甲委托代销A、B、C三种商品,结算价均为100万元 出售价:A为100万元,另收手续费10%;B加价10%出售,加价部分做 手续费,不再收手续费;c加价5%,又另收手续费5万元。试计算这三 种代销方案应纳何种税,纳多少? 六、税收优惠(P54--56) 七、征管要素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57) (二)、纳税期限(P57) (三)、纳税地点(p57) 练习一: 某汽车运输公司1995年3月取得运输收入500000元,同月该公司 还转让一间废旧仓库的永久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2000000元,转让一 项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000元,向问该汽车运输公司该月应纳营业 税为多少? 练习二 某商业性银行三季度吸收存款800万元,取得自有资金贷款利息60
5 3.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 收手续费。若受托方另开发票则属于销售货物行为。 例三:甲委托乙向丙代购100万元A产品。1.丙将发票开给甲,由乙 转甲原价结算,乙收手续费10万元。2.丙将发票开给乙,乙另开发票100 万给甲,并收手续费10万元。试计算两种方案乙应纳何种税,纳多少? B.代销: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 费的经营活动。 1.原价销售,另收手续费,仅对受托方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营业税。 2.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价结算,以商品差 价作为经营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了代销货物的手续费,仍再征营业税。 3.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价结算,另外 收取手续费,则加价部分和另收的手续费仍应征营业税。 例四:乙受甲委托代销A、B、C三种商品,结算价均为100万元, 出售价:A为100万元,另收手续费10%;B加价10%出售,加价部分做 手续费,不再收手续费;C加价5%,又另收手续费5万元。试计算这三 种代销方案应纳何种税,纳多少? 六、税收优惠(P54---56) 七、征管要素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57) (二)、纳税期限(P57) (三)、纳税地点(p57) 练习一: 某汽车运输公司1995年3月取得运输收入500000元,同月该公司 还转让一间废旧仓库的永久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2000000元,转让一 项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000元,问该汽车运输公司该月应纳营业 税为多少? 练习二: 某商业性银行三季度吸收存款800万元,取得自有资金贷款利息60
万元,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20万元,销售账单凭证、支票取得 收入10万元,办理贴现取得收入20万元,请计算该银行三季度应纳营业 税
6 万元,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20万元,销售账单凭证、支票取得 收入10万元,办理贴现取得收入20万元,请计算该银行三季度应纳营业 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