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 第五单元环境法 律责任
Part 章 节 05 第五单元 环境法 律责任

学习要求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匀,了解各项环境法律制度 理解环境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的形成,明确环境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理解追究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途径 重点掌握各项环境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掌握环境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概念、无过失责任的限 制和免责条件,掌握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
成功项目展示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各项环境法律制度 的形成,明确环境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重点掌握各项环境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理解环境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理解追究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途径; 掌握环境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概念、无过失责任的限 制和免责条件,掌握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 学习要求 学习目标

这一单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2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3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这一单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2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3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 政法律后果。 构成要件:即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有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或淇他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种类: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对轻微 行政处分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或违反内部纪律 的所属工作人员的一种制裁,有时也称为纪律处分」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 其他行政管理法规应受惩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的行改制裁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 其他行政管理法规应受惩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对轻微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或违反内部纪律 的所属工作人员的一种制裁,有时也称为纪律处分。 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 一、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 政法律后果。 种类: 构成要件:即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有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或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因污染或破坏环境,侵害了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的财产与人身权利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 的法律责任。 构成要件:行为要具有违法性;须发生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概念: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自己的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 人身损害,即使自己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失责任的限制和免责条件: 我国环境保护法对无过失责任原则未明确规定限制条件。西方 限制条件 国家有的会增加限制条件,如没有采取技术上或经济上可以采取 的措施,超过正常水平或法定标准等。 不可抗拒的自 受害人自身 由于第三者 免责条件 然灾害造成他 战争行为 的责任起 的故意或过 人损害的。 的 失引起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造成他 人损害的。 我国环境保护法对无过失责任原则未明确规定限制条件。西方 国家有的会增加限制条件,如没有采取技术上或经济上可以采取 的措施,超过正常水平或法定标准等。 限制条件 免责条件 一、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因污染或破坏环境,侵害了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的财产与人身权利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 的法律责任。 构成要件:行为要具有违法性;须发生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概念: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自己的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 人身损害,即使自己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失责任的限制和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 受害人自身 的责任引起 的 由于第三者 的故意或过 失引起

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返还财物 消除影响 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年度工作概述 排除妨碍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恢复原状 消除危险 停止侵害 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 赔偿损失 返还财物

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途径 行政处理 调触 02 在环境纠纷中使用最多的是行政处理,即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或淇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 协调 门对当事人之间的环境纠纷进行调解,当调解 成协 不成时,上述部门还可以对纠纷进行处理,即 调 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仲裁 仲裁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 议提交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判 裁决 03 04 纠纷案件
工作完成情况 01 03 02 04 调解 环境纠纷的当事人在有关机 关或人员的主持下,自愿协调达 成协议,确认加害人应负的环境 侵权民事责任。调解分为民间调 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等种类 仲裁 仲裁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 议提交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判 断或裁决。 行政处理 在环境纠纷中使用最多的是行政处理,即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 门对当事人之间的环境纠纷进行调解.当调解 不成时,上述部门还可以对纠纷进行处理,即 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诉讼 这里所述的诉讼是指民事诉讼, 即由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环境 纠纷案件。 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途径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一、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制裁。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规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污染环境类犯罪;另一类是破坏资源类犯罪。 (·)污染环境类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的主体。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的人,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 (二)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罪名 1、重大污染事故罪。 2、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刑法第六章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列举了14种罪名,都是有关环境犯罪的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一、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制裁。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规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污染环境类犯罪;另一类是破坏资源类犯罪。 (-)污染环境类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的主体。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的人,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 (二)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罪名 1、重大污染事故罪。 2、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刑法第六章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列举了14种罪名,都是有关环境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