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一节银行业监督管理关系 第二节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银监会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节违反银监法的法律责任
1 第五章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一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关系 第二节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银监会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节 违反银监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银行业监督管理关系 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 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只有对银 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没有进行金融业务 的职能。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调整的对象 1、银行业金融机构
2 第一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关系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 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只有对银 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没有进行金融业务 的职能。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调整的对象 1、银行业金融机构

1、银行业金融机构 2、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3、驻外银行业机构
3 1、银行业金融机构 2、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3、驻外银行业机构

第二节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的监督管 一、 银监会的监管职能 银监会的监管职能金融监督管理以金融 行政管理权为基础,金融行政管理权包括: 规章和命令的发布权,金融机构的设置及其 业务范围的审批权,对被监管机构的信息获 取权,稽核检查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权等
4 第二节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的监督管 一、银监会的监管职能 银监会的监管职能金融监督管理以金融 行政管理权为基础,金融行政管理权包括: 规章和命令的发布权,金融机构的设置及其 业务范围的审批权,对被监管机构的信息获 取权,稽核检查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权等

银监会代表中央政府行使银行业监督 管理权力,它的监管行为就是国家的监管 行为。 二、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成立、变更、 终止的审批 银监会在6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
5 银监会代表中央政府行使银行业监督 管理权力,它的监管行为就是国家的监管 行为。 二、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成立、变更、 终止的审批 银监会在6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登记 凡是产品涉及专营、特许的特种公司需要 行业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登记。 (三)检查和监督 包括不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年检和专题检 查
6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登记 凡是产品涉及专营、特许的特种公司需要 行业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登记。 (三)检查和监督 包括不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年检和专题检 查

三、对金融业业务的监管 (一)金融监管法律性质 安全性和守法性 (二)对金融业业务监管的内容 银监会对金融机构业务监管的内容包 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 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 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7 三、对金融业业务的监管 (一)金融监管法律性质 安全性和守法性 (二)对金融业业务监管的内容 银监会对金融机构业务监管的内容包 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 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 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三)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检查 1、报表检查 2、现场检查 (根据审慎原则) 3、监管谈话
8 (三)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检查 1、报表检查 2、现场检查 (根据审慎原则) 3、监管谈话

(四)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措施 1、责令整改及行政措施 2、对信用危机的金融机构的接管 3、对相关人员的行政措施 4、解除行政措施
9 (四)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措施 1、责令整改及行政措施 2、对信用危机的金融机构的接管 3、对相关人员的行政措施 4、解除行政措施

第三节银监会的监督管理职责 一、 制定银行业规章 银监会监管性质是行政行为,依据是 《银监法》 。 二、银行业机构主管机关 三、对银行业股东的监管
10 第三节 银监会的监督管理职责 一、制定银行业规章 银监会监管性质是行政行为,依据是 《银监法》。 二、银行业机构主管机关 三、对银行业股东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