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欢迎参加第10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 第100届广交会于2006年10月15一30日分两期举行,同时使用广州市流花路 117号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以下简称流花路展馆)和广州市新港东 路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以下简称琶洲展馆)。 为方便参展,规范秩序,把广交会办成具有国际水平的贸易盛会,特制定 《第10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供广交会参展 企业参阅。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前 言 欢迎参加第10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 第100届广交会于2006年10月15-30日分两期举行,同时使用广州市流花路 117号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以下简称流花路展馆)和广州市新港东 路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以下简称琶洲展馆)。 为方便参展,规范秩序,把广交会办成具有国际水平的贸易盛会,特制定 《第10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供广交会参展 企业参阅。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1

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展出内容 流花路展馆 10月7-12日 琶洲展馆 筹展 纺织服装 服装、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 流花路展馆 类及医药 抽纱、地毯及挂毯、裘革皮羽绒及 保健类 制品、鞋帽、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 械 10月15-20日 第一期 百届综合展区、家用电器、电子及 工业类暨 信息产品、灯具灯饰、工具、机械 琶洲展馆 综合展区 及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五金制 品、建材、化工及矿产、车辆及工 程机械(户外) 10月20-24日 流花路展馆 琶洲展馆 撒换展 礼品、装饰品、玩具、编织品、园 流花路展馆 礼品类 艺、钟表眼镜、办公文具、体育及 旅游休闲用品 10月25-30日 第二期 日用品、箱包、土畜产品、家具、 琶洲展馆 日用消费 陶瓷、器皿及餐厨用品、食品及茶 品类 叶、铁石制品(户外) 10月30日18:00 流花路展馆 -11月1日 琶洲展馆 撤展
时间安排 时 间 地 点 展出内容 10月7-12日 流花路展馆 琶洲展馆 筹 展 流花路展馆 纺织服装 类及医药 保健类 服装、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 抽纱、地毯及挂毯、裘革皮羽绒及 制品、鞋帽、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 械 10月15-20日 第一期 琶洲展馆 工业类暨 综合展区 百届综合展区、家用电器、电子及 信息产品、灯具灯饰、工具、机械 及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五金制 品、建材、化工及矿产、车辆及工 程机械(户外) 10月20-24日 流花路展馆 琶洲展馆 撤 换 展 流花路展馆 礼品类 礼品、装饰品、玩具、编织品、园 艺、钟表眼镜、办公文具、体育及 旅游休闲用品 10月25-30日 第二期 琶洲展馆 日用消费 品类 日用品、箱包、土畜产品、家具、 陶瓷、器皿及餐厨用品、食品及茶 叶、铁石制品(户外) 10月30日18:00 -11月1日 流花路展馆 琶洲展馆 撤 展 2

参展特别提示 一、第一期筹展时间调整 第一期筹展期调整为:10月7日一12日。 其中:特装材料进场时间:10月6日19:00一24:00 特装展位搭建时间:10月7日一10日 特装展位展品进馆及摆放时间:10月10日一12日 标准展位展品进馆及摆放时间:10月11日一12日 10月13日一14日全面封馆进行安全检查并安排有关庆典活动。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第一部分第四章。 二、个别展区布局调整 (一)第一期21.2展厅设为综合展区,全部实行特装布展。 (二)启用26号馆负一层展厅(26.-1),并增加搭建26号馆北广场户外展 棚(26.0)。 1、一期部分展区调整: (1)家用电器、电子及信息产品展区调整至22.2至25.2展厅。 (2)灯具灯饰展区调整至26.-1及26.1部分。 (3)化工及矿产展区调整至26.0. (4)27.1新增安排小型车辆及配件展区。 2、二期部分展区调整: (1)26.-1新增安排器皿及餐厨用品展区。 (2)26.0新增安排家具展区。 (3)铁石制品展区移至21号馆北广场,从10月16日晚开始布展。 三、提高布展水平 为提高第100届广交会总体布展水平,大会将严抓布展组织和管理,请各参 展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布展设计施工和展品组织工 作。 (一)遵照《第100届广交会各展区总体布展要求》执行。 (二)遵守《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全保卫规定》、《展馆防火规定》、《展 馆用电安全规定》。 (三)对位于综合展区参展商的特装布展要求: 1、全部进行单层特装,总体高度统一为5米: 3
参展特别提示 一、第一期筹展时间调整 第一期筹展期调整为:10 月 7 日-12 日。 其中:特装材料进场时间:10月6日 19:00-24:00 特装展位搭建时间:10 月 7 日-10 日 特装展位展品进馆及摆放时间:10 月 10 日-12 日 标准展位展品进馆及摆放时间:10 月 11 日-12 日 10 月 13 日-14 日全面封馆进行安全检查并安排有关庆典活动。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第一部分第四章。 二、个别展区布局调整 (一)第一期 21.2 展厅设为综合展区,全部实行特装布展。 (二)启用 26 号馆负一层展厅(26.-1),并增加搭建 26 号馆北广场户外展 棚(26.0)。 1、一期部分展区调整: (1)家用电器、电子及信息产品展区调整至 22.2 至 25.2 展厅。 (2)灯具灯饰展区调整至 26.-1 及 26.1 部分。 (3)化工及矿产展区调整至 26.0。 (4)27.1 新增安排小型车辆及配件展区。 2、二期部分展区调整: (1)26.-1 新增安排器皿及餐厨用品展区。 (2)26.0 新增安排家具展区。 (3)铁石制品展区移至 21 号馆北广场,从 10 月 16 日晚开始布展。 三、提高布展水平 为提高第 100 届广交会总体布展水平,大会将严抓布展组织和管理,请各参 展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布展设计施工和展品组织工 作。 (一)遵照《第 100 届广交会各展区总体布展要求》执行。 (二)遵守《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全保卫规定》、《展馆防火规定》、《展 馆用电安全规定》。 (三)对位于综合展区参展商的特装布展要求: 1、全部进行单层特装,总体高度统一为 5 米; 3

2、特装结构布局合理、安全; 3、突出品牌、突出展区产品特点、突出企业形象: 4、展台布展设计风格简洁、大方、明亮: 5、展品布置要突出重点、提高档次,摆放整齐、有层次,切忌繁杂堆砌: 6、综合展区公共地毯的统一基调色为红色,请注意保持展位的布展色调与 周围环境和谐
2、特装结构布局合理、安全; 3、突出品牌、突出展区产品特点、突出企业形象; 4、展台布展设计风格简洁、大方、明亮; 5、展品布置要突出重点、提高档次,摆放整齐、有层次,切忌繁杂堆砌; 6、综合展区公共地毯的统一基调色为红色,请注意保持展位的布展色调与 周围环境和谐。 4

目录 参展特别提示 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8 第一部分参展须知 …9 第一章组织机构… 0 第二章展区安排… …11 第三章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申请与安排办法… …11 第四章时间安排… ………14 第五章证件管理规定… …16 第六章布展施工管理规定… …19 第七章展样品搬运服务管理规定… …27 第八章筹撤展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27 第九章撤换展管理规定… …31 第十章安全保卫规定… …33 第十一章展馆防火规定… …34 第十二章展馆用电安全规定… …37 第十三章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40 第十四章参展展品管理规定… …42 第十五章宣传品管理规定… …44 第十六章卫生保障工作… ………46 第十七章违约处理… 第十八章广交会铁石制品展区布、撤展管理规定… …………49 第十九章媒体记者邀请办法… ………………50 第二部分服务指南… …51 第一章展商资料备案… …51 第二章展商/展品网上登记… 51 第三章办证服务…。 …52 第四章展览现场服务…。 …56 第五章运输、仓储、搬运服务…。 …60 第六章信息与电子商务服务…64 第七章采购商邀请…67 5
目 录 参展特别提示 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8 第一部分 参展须知………………………………………………………………… 9 第一章 组织机构…………………………………………………………………… 9 第二章 展区安排……………………………………………………………………11 第三章 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申请与安排办法……………………………………11 第四章 时间安排……………………………………………………………………14 第五章 证件管理规定………………………………………………………………16 第六章 布展施工管理规定…………………………………………………………19 第七章 展样品搬运服务管理规定…………………………………………………27 第八章 筹撤展运输车辆管理规定…………………………………………………27 第九章 撤换展管理规定……………………………………………………………31 第十章 安全保卫规定………………………………………………………………33 第十一章 展馆防火规定……………………………………………………………34 第十二章 展馆用电安全规定………………………………………………………37 第十三章 展位使用管理规定………………………………………………………40 第十四章 参展展品管理规定………………………………………………………42 第十五章 宣传品管理规定…………………………………………………………44 第十六章 卫生保障工作……………………………………………………………46 第十七章 违约处理…………………………………………………………………46 第十八章 广交会铁石制品展区布、撤展管理规定………………………………49 第十九章 媒体记者邀请办法………………………………………………………50 第二部分 服务指南…………………………………………………………………51 第一章 展商资料备案………………………………………………………………51 第二章 展商/展品网上登记……………………………………………………… 51 第三章 办证服务……………………………………………………………………52 第四章 展览现场服务………………………………………………………………56 第五章 运输、仓储、搬运服务……………………………………………………60 第六章 信息与电子商务服务………………………………………………………64 第七章 采购商邀请…………………………………………………………………67 5

第八章跨国公司采购服务…。 …………*……68 第九章海外商会服务… **…*…69 第十章查询与投诉接待… …69 第三部分常见问题… …71 第四部分附件… …76 附件1一2.1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76 附件1一2.2展区分布与导向图… 附件1一3.1广交会参展单位申请参展及资格审查、复核表…78 附件1一6.1广交会展位规格及编号规则…79 附件1一6.2标准展位展具配置模式… ……………80 附件1一6.3标准展位图配置图例… 附件1一6.4特装布展图纸申报及初审意见表… …81 附件1一6.5标准展位展具改装申报表… …82 附件1一6.6.1广交会标摊用电传真格式表… 83 附件1一6.6.2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84 附件1一6.6.3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85 附件1一6.7第100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企业名单…86 附件1一6.10特装布展图纸设计方案样板… 附件1一8.1流花路展馆筹、撤展院内行车线路图… 附件1一8.2琶洲展馆展览期间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 附件1一8.3琶洲展馆筹撤展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 附件1一14.1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 92 附件1一14.2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況况备案清单… …104 附件1一14.3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105 附件1一14.3.1提请投诉书… …108 附件1一14.3.2承诺书… …109 附件2一1.1参展企业备案资料项目表… 110 附件2一4.1展具设备图例… 附件2一4.2办公用具收费标准… 112 附件2一4.3展具设备收费标准 113 附件2一4.4花木收费标准… 115 附件2一4.5展馆用电收费标准 116
第八章 跨国公司采购服务…………………………………………………………68 第九章 海外商会服务………………………………………………………………69 第十章 查询与投诉接待……………………………………………………………69 第三部分 常见问题…………………………………………………………………71 第四部分 附件………………………………………………………………………76 附件1-2.1 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76 附件1-2.2 展区分布与导向图……………………………………………………… 附件1-3.1 广交会参展单位申请参展及资格审查、复核表……………………78 附件1-6.1 广交会展位规格及编号规则…………………………………………79 附件1-6.2 标准展位展具配置模式………………………………………………80 附件1-6.3 标准展位图配置图例…………………………………………………… 附件1-6.4 特装布展图纸申报及初审意见表……………………………………81 附件1-6.5 标准展位展具改装申报表……………………………………………82 附件 1-6.6.1 广交会标摊用电传真格式表…………………………………… 83 附件 1-6.6.2 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 84 附件 1-6.6.3 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 85 附件1-6.7 第100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企业名单………………… 86 附件1-6.10 特装布展图纸设计方案样板………………………………………… 附件1-8.1 流花路展馆筹、撤展院内行车线路图………………………………… 附件1-8.2 琶洲展馆展览期间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 ………………………… 附件1-8.3 琶洲展馆筹撤展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 附件1-14.1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 92 附件1-14.2 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104 附件1-14.3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105 附件1-14.3.1 提请投诉书………………………………………………………108 附件1-14.3.2 承诺书……………………………………………………………109 附件2-1.1 参展企业备案资料项目表………………………………………… 110 附件2-4.1 展具设备图例…………………………………………………………… 附件2-4.2 办公用具收费标准………………………………………………… 112 附件2-4.3 展具设备收费标准………………………………………………… 113 附件2-4.4 花木收费标准……………………………………………………… 115 附件2-4.5 展馆用电收费标准………………………………………………… 116 6

附件2一4.6文字制作收费标准…………118 附件2一4.7展品运输、寄存收费标准… 119 附件2一4.8开通长途及加租电话服务收费标准… 120 附件2一4.9宽带接入和信息设备出租服务收费标准… 121 附件2一4.10电子商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122 附件2一5.1琶洲展馆展样品现场搬运服务委托单… 123 附件2一5.2广交会琶洲展馆展样品外包装标签样式…124 附件2一5.3第100届广交会琶洲展馆一、二期筹、撤展搬运服务点及车辆行驶路 线示意图…… 附件2一6.1“网上广交会”会员服务…125 附件2一8.1第100届广交会参展商参加跨采报名表…128 第五部分技术数据… 129 第100届广交会展馆各展厅限高、楼面负荷一览表…129
附件2-4.6 文字制作收费标准………………………………………………… 118 附件2-4.7 展品运输、寄存收费标准………………………………………… 119 附件2-4.8 开通长途及加租电话服务收费标准……………………………… 120 附件2-4.9 宽带接入和信息设备出租服务收费标准…………………………… 121 附件2-4.10 电子商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122 附件2-5.1 琶洲展馆展样品现场搬运服务委托单…………………………… 123 附件2-5.2 广交会琶洲展馆展样品外包装标签样式………………………… 124 附件2-5.3 第100届广交会琶洲展馆一、二期筹、撤展搬运服务点及车辆行驶路 线示意图………………………………………………………………… 附件2-6.1 “网上广交会”会员服务……………………………………………125 附件2-8.1 第100届广交会参展商参加跨采报名表……………………………128 第五部分 技术数据……………………………………………………………… 129 第100届广交会展馆各展厅限高、楼面负荷一览表…………………………… 129 7

编号: 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交易团、商/协会与参展企业] 为规范广交会展览秩序,杜绝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健全和落 实问责制,甲方(组团或招展单位)与乙方(参展企业)共同签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第届广交会的 展区共有展位 个。乙方保证上述展位按参展实名制,以实际使用者的名义如实进行备案登记, 并承担所有的相应责任。 二、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违规转 让或转租(卖)展位,对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完全 责任。 三、在广交会期间,乙方完全接受由广交会有关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展位使 用管理情况的现场检查和监管。 四、若经广交会业务办正式发文通知确认乙方有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 行为,乙方服从并接受按《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并取消 乙方从当届起连续六届在违规展区的参展资格。 五、乙方同时承诺认真遵守广交会所有规定,做好参展工作。 六、本责任书一式叁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交会 业务办备案一份。 甲方(组团/招展单位): 乙方(参展单位): (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注:1、编号:按参展企业广交会编码。 2、保证性品牌类、分配性展位使用责任书由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订,保证 性名优新特类、招展展位使用责任书由商/协会与参展企业签订。 3、请各交易团、商/协会签署后于9月20日前寄回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 规划科。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邮编:510014,电话: 020-26080811,26080812
编号: 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交易团、商/协会与参展企业] 为规范广交会展览秩序,杜绝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健全和落 实问责制,甲方(组团或招展单位)与乙方(参展企业)共同签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第 届广交会的 展区共有展位 个。乙方保证上述展位按参展实名制,以实际使用者的名义如实进行备案登记, 并承担所有的相应责任。 二、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违规转 让或转租(卖)展位,对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完全 责任。 三、在广交会期间,乙方完全接受由广交会有关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展位使 用管理情况的现场检查和监管。 四、若经广交会业务办正式发文通知确认乙方有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 行为,乙方服从并接受按《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并取消 乙方从当届起连续六届在违规展区的参展资格。 五、乙方同时承诺认真遵守广交会所有规定,做好参展工作。 六、本责任书一式叁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交会 业务办备案一份。 甲方(组团/招展单位): 乙方(参展单位): (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注:1、编号:按参展企业广交会编码。 2、保证性品牌类、分配性展位使用责任书由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订,保证 性名优新特类、招展展位使用责任书由商/协会与参展企业签订。 3、请各交易团、商/协会签署后于 9 月 20 日前寄回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 规划科。地址:广州市流花路 117 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邮编:510014,电话: 020-26080811,26080812。 8

第一部分参展须知 第一章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机构 主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 二、组展方式 广交会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 设50个交易团,各类企业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并作为交易 团成员参加广交会。6个进出口商会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作 用,负责相关展区协调管理工作。 三、广交会机构设置 (一)广交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 电话:020一26080075(流花路展馆) 020一8913040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大会总体协调:广交会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商务部领 导及嘉宾到会接待工作,落实部、司领导交办事宜。负责广交会有关信息的编号、 上报;广交会各办之间的文件流转和机要、保密等文秘管理工作:下设广交会现 场服务指挥部,统筹现场展览服务和通讯、财务等配套服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 作。 秘书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办公室(电话:020一26080107)。 (二)广交会业务办公室(简称业务办) 电话:020一2608005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15(琶洲展馆) 职责:组织、布置出口成交工作,负责外贸政策研究、形势分析,指导出 口成交统计工作:指导广交会展览成效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广交会组展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有关广交会改革发展调研: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编报(包括广交会总结 等):指导查处违规转让和倒卖展位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联系交易团、商会/ 协会,协调有关展览工作:指导和推动信息化工作,建立完善的广交会电子政务 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和信息服务系统等
第一部分 参展须知 第一章 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机构 主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 二、组展方式 广交会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 设 50 个交易团,各类企业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并作为交易 团成员参加广交会。6 个进出口商会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作 用,负责相关展区协调管理工作。 三、广交会机构设置 (一)广交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 电话:020-26080075(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0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大会总体协调;广交会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商务部领 导及嘉宾到会接待工作,落实部、司领导交办事宜。负责广交会有关信息的编号、 上报;广交会各办之间的文件流转和机要、保密等文秘管理工作;下设广交会现 场服务指挥部,统筹现场展览服务和通讯、财务等配套服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 作。 秘书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办公室(电话:020-26080107)。 (二)广交会业务办公室(简称业务办) 电话:020-2608005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15(琶洲展馆) 职责:组织、布置出口成交工作,负责外贸政策研究、形势分析,指导出 口成交统计工作;指导广交会展览成效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广交会组展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有关广交会改革发展调研;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编报(包括广交会总结 等);指导查处违规转让和倒卖展位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联系交易团、商会/ 协会,协调有关展览工作;指导和推动信息化工作,建立完善的广交会电子政务 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和信息服务系统等。 9

业务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电话:020一26080812). (三)广交会外事办公室(简称外事办) 电话:020一2608007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3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对外交往、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安排广交会领导 的外事活动:接待应邀来访的外国经贸代表团:邀请或协助邀请外方主讲人、驻 华使(领)馆官员、商会团体或公司代表等参加在广交会期间举办的上述相关会 议。 外事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外联处(电话:020一26080915). (四)广交会政治工作办公室(简称政工办) 电话:020一26080068(流花路展馆) 020一8913044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政工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政工处(电话:020一26080710)。 (五)广交会保卫办公室(简称保卫办) 电话:020一26080015(流花路展馆) 020一8913045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展馆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到会采购商、 国内与会人员的住所及主要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的组织指挥,包括 制定广交会保卫方案,协调各级公安部门行动,维护广州地区的社会治安,为广 交会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展馆的防火安全;负责维护广交会展馆及其 附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顺。 保卫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一26081006)。 (六)证件服务中心(简称证件中心) 电话:020一26081071(流花路展馆) 020-89131196(琶洲展馆) 职责:会同外贸中心有关部门,负责广交会证件的印证、制证、发证,采 集、分析、汇总采购商信息资料;负责规划完善办证系统、培训使用办证系统和 现场管理。 证件中心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一26080462)。 (七)新闻中心 电话:020一26080026(流花路展馆)
业务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电话:020-26080812)。 (三)广交会外事办公室(简称外事办) 电话:020-2608007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3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对外交往、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安排广交会领导 的外事活动;接待应邀来访的外国经贸代表团;邀请或协助邀请外方主讲人、驻 华使(领)馆官员、商会团体或公司代表等参加在广交会期间举办的上述相关会 议。 外事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外联处(电话:020-26080915)。 (四)广交会政治工作办公室(简称政工办) 电话:020-26080068(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4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政工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政工处(电话:020-26080710)。 (五)广交会保卫办公室(简称保卫办) 电话:020-26080015(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55(琶洲展馆) 职责:负责广交会展馆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到会采购商、 国内与会人员的住所及主要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的组织指挥,包括 制定广交会保卫方案,协调各级公安部门行动,维护广州地区的社会治安,为广 交会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展馆的防火安全;负责维护广交会展馆及其 附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顺。 保卫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26081006)。 (六)证件服务中心(简称证件中心) 电话:020-26081071(流花路展馆) 020-89131196(琶洲展馆) 职责:会同外贸中心有关部门,负责广交会证件的印证、制证、发证,采 集、分析、汇总采购商信息资料;负责规划完善办证系统、培训使用办证系统和 现场管理。 证件中心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26080462)。 (七)新闻中心 电话:020-26080026(流花路展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