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期 西意工业大学学报(社金利学版) 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高国柱 摘要:曾前航天涤的立涤工作三在有序推进中。应时影响和规范我国航天活动的现有法 律进行乘魄的枝理和感结。现行就天法律所观花的缅戏,环节和事项色含被天科研活动的青 财、就天补研生产活动的准入与难管,就天类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授责、视收管、杭天 资产管理、杭天浩动特定环节管理、与就天相关的归口亚务部门管理、空间交金、应急管理 和环境保护等。就现化而言,衣国目前存在诸多复杂且零数的杭天法律性文件。但并未形成 体系;可适用于机天活动的相关性法律文件校多,位专门性法律文件校少;现有杭天法律履 盖灶较广,但存在较多的空白和灰色地带:规有的分散立法视式同题较多,地初需要出台一 年嫁合性的杭天法。因北,我们良重视对现有国内航天法律的研完,重视能天法的体系化建 设,合理处理见有就天法律与能天法的关系。 关键词:杭天;杭天活动;献天法;准入;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9-247(319)04-71-10 一、引言 大的机制性问思和实施性问避,使立法既具有覆盖 性,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随着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航天法列入二 类项目以米,航天法的立法工作正在有关部门的组 织协测下迅速推进。作为参与立法起草工作的专家 二、现行航天法律所规范的领城、环 团队的一员。笔着认为:航天法的框架结构取决于 节和事项 其立法目的和立法定位,应集活动监管法、组织行 政法和产业促进法于一身,成要考虑国际条钓对我 长期以米,法律学界对中国的航天立法存在认 国施加的闲际文务,又要考虑现行国内法律环境对识上的误区,即中国缺乏成文的航天法。这一观点 我国航天话动的影响:低要件鉴国外献天立法的成无法解释中国航天事业如何在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 功经验,又必须与我围航天话动的组织体系和监管 的情况下取得了举世目的成就。事实上,我国存 实我相结合。因此。应当对影利和规范我国航天话在着与航天活动有关的众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动的现有法律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从中寻找范性文件。其中的多部法律可一般性地适用于航 立法的空白之处和亟须修改完善之处,借以明确航天科研生产活动(并限于航天话动》:部分法规则 天法应调整的事项和立法要素,从而使未来航天法适用于航天活动的某一特定环节,如特定航天科研 根植于既有的法律环境,不至于出现立法“脱节”生产活动的许可、进出口管控等:部分规章直接针 现象。同时在此基础上有所升华,能够解决一些重对特定航天活动。如爱射许可、空刺物体登记等: 作者筒介:高国性,男,吉林地患人。北家制空能天人学法学院教授《院聘》,乘士生导,明究方向为国际法。航空法与务 层空闻法, 71
71 2019年第4期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一、引言 随着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航天法列入二 类项目以来,航天法的立法工作正在有关部门的组 织协调下迅速推进。作为参与立法起草工作的专家 团队的一员,笔者认为:航天法的框架结构取决于 其立法目的和立法定位,应集活动监管法、组织行 政法和产业促进法于一身,既要考虑国际条约对我 国施加的国际义务,又要考虑现行国内法律环境对 我国航天活动的影响;既要借鉴国外航天立法的成 功经验,又必须与我国航天活动的组织体系和监管 实践相结合。因此,应当对影响和规范我国航天活 动的现有法律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从中寻找 立法的空白之处和亟须修改完善之处,借以明确航 天法应调整的事项和立法要素,从而使未来航天法 根植于既有的法律环境,不至于出现立法“脱节” 现象。同时在此基础上有所升华,能够解决一些重 大的机制性问题和实施性问题,使立法既具有覆盖 性,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二、现行航天法律所规范的领域、环 节和事项 长期以来,法律学界对中国的航天立法存在认 识上的误区,即中国缺乏成文的航天法。这一观点 无法解释中国航天事业如何在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 的情况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事实上,我国存 在着与航天活动有关的众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其中的多部法律可一般性地适用于航 天科研生产活动(并限于航天活动);部分法规则 适用于航天活动的某一特定环节,如特定航天科研 生产活动的许可、进出口管控等;部分规章直接针 对特定航天活动,如发射许可、空间物体登记等; 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高国柱 摘 要:目前航天法的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应对影响和规范我国航天活动的现有法 律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现行航天法律所规范的领域、环节和事项包含航天科研活动的资 助、航天科研生产活动的准入与监管、航天类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投资、税收管理、航天 资产管理、航天活动特定环节管理、与航天相关的归口业务部门管理、空间安全、应急管理 和环境保护等。就现状而言,我国目前存在诸多复杂且零散的航天法律性文件,但并未形成 体系;可适用于航天活动的相关性法律文件较多,但专门性法律文件较少;现有航天法律覆 盖性较广,但存在较多的空白和灰色地带;现有的分散立法模式问题较多,迫切需要出台一 部综合性的航天法。因此,我们应重视对现有国内航天法律的研究,重视航天法的体系化建 设,合理处理现有航天法律与航天法的关系。 关键词:航天;航天活动;航天法;准入;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47(2019)04-0071-10 作者简介:高国柱,男,吉林德惠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院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法、航空法与外 层空间法
有回杆:我国航人法这所依托的国内江律体境分机 规危性文件则主要是行业管理的依据,有时也针对 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饭开类2010年版)“ 特定类型的航天活动或航天活动的某一环节。 所确定的特定领域的航天科研生产活动。外资在中 具体而言。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特和规范 国轻资航天业的,无论是设立三赏企业还是并购, 性文作所规制的航大活动的领战、环节和非项大体 也皮符合《外向没资准入特别管理带庙〔负面沿 包括以下方面: 单》》(目前为2019年版)的限制.即使符合上 〔一》科研项目的中请、审就、爱劝与管理 述要求,在进行公司企业程记之前,知涉及民用爆 宜我四,出于历史因。航天行业是作为国 岸物品科研4产的,还成实观取得相关个门的许 防科学技术工业的一邻分米加以管理的。并且存在可,满足工商登记事前审批的装求。火情,卫星 多部门齐弧共管的情况。航天领域科研项目的科研等属于《式器装条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所规定 资金除自筹资企外,有根大一浴分来自闲家财或资的许可日★范破之内的产品,还应取特装各承制中 金,州家重人科技女项和例家业点利发计划的具体位究格,符合爱量体系认证装求和保密安求,在获 实能和组织通常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贵。比如,探月得国家国防科工局领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工程和高分专项由国家闲防科工局总负责,北斗导 的情况下,才能从事相关科研生产活动。☒ 航专项出中回卫星际杭系统管坦小公苹负贵。我人 《三)抗天条企业的生产安仑T理 航天料研项目士买由中国线人航关办公室负赏。作 从监管角度看,在获得许可从非相关科研生产 为民月航天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国家国防科工品,除 蜜格后,日常的生产经营话动的安全要源守《中华 承大科技专项和国防科拉项目外。还承相着民用专 人及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项科研创如,民用航天〔⊥得)科研5动,其中 备安个法》《特补设备安个E器条例》危险化,学 丝括预研项目),技术基阳科研项目(如标准化, 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晶安全管型条例》 计量、科技情报、量与可常性等)等。按思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核安全设条监督管 州防科工局现有的科砖(T程)度口管理烧定,上旺条例》《生心安全事故急尔树》以及江分打业 途科砖可以分为基础砖究类、拉术研究与开发类和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的束,如《闲防科研生产安全 工程研类三大类项目。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些安全生 因此,航天复域的科研除受适用于所有纠研产监督管理规定》《军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 活动的县本件法律努宋外,更名地婴制于业于项目 小法?等. 管理和行业管理因誉而发布的诺多蜣范性文件的思 《四)就天美企业的固定贵产没青与对外投瓷情理 响,知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 为了防止全社会投资规慎的无序扩大,甲 口》管甲规定》国家科技承大专项(民口)资金 在20世90行代我国就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审核 管理办法》《州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制度。相关肌段属于州家计交(现为家发展 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四智行办法》国家 改革数)。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膏理办法》等。国防科技主管部 为了规蕴攻符对企业授资以目的核准和备米行 门也制定了很多规家或规范性文杵,如(倒防科技为,加快转变政守的投窗管理职能,落实全业数窗 工业民用专项科研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 自主权,因务院于2016年1214日发布了全业投 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型办 赏项目族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对关系国家安全、 法》民用航天科研项川管理每行办法》《州家州沙总全州重大生力布局、皮昭性资遵开发和重大 防科技工业局型号研制领导人员管承规定》《民用公共利蛋等项目,实行核准管坪。政府核准的投资 卫星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 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笼有关部 (二》航天补研生产浩动的准入与监管 门提出。毅国务贮批准后实慎。并质时羽整。国务 前天科研4产5动与其他行业的科研牛产活 赏另有提定的。依黑其规定 动存在明显区别:社会窗本仅可从事《国肠科技工 1务院于2016年12月20日发布了惊订后的《政 72
72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规范性文件则主要是行业管理的依据,有时也针对 特定类型的航天活动或航天活动的某一环节。 具体而言,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所规制的航天活动的领域、环节和事项大体 包括以下方面: (一)科研项目的申请、审批、资助与管理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航天行业是作为国 防科学技术工业的一部分来加以管理的,并且存在 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情况。航天领域科研项目的科研 资金除自筹资金外,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资 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具体 实施和组织通常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比如,探月 工程和高分专项由国家国防科工局总负责,北斗导 航专项由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负责。载人 航天科研项目主要由中国载人航天办公室负责。作 为民用航天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国家国防科工局,除 重大科技专项和国防科技项目外,还承担着民用专 项科研〔例如,民用航天(工程)科研活动,其中 包括预研项目〕、技术基础科研项目(如标准化、 计量、科技情报、质量与可靠性等)等。按照国家 国防科工局现有的科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上 述科研可以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 工程研制类三大类项目。 因此,航天领域的科研除受适用于所有科研 活动的基本性法律约束外,更多地受制于基于项目 管理和行业管理因素而发布的诸多规范性文件的影 响,如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 口)管理规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 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 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国防科技主管部 门也制定了很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如《国防科技 工业民用专项科研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 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 法》《民用航天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国 防科技工业局型号研制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民用 卫星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航天科研生产活动的准入与监管 航天科研生产活动与其他行业的科研生产活 动存在明显区别:社会资本仅可从事《国防科技工 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放开类2010年版) 所确定的特定领域的航天科研生产活动。外资在中 国投资航天业的,无论是设立三资企业还是并购, 也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目前为2019年版)的限制。即便符合上 述要求,在进行公司企业登记之前,如涉及民用爆 炸物品科研生产的,还应实现取得相关部门的许 可,满足工商登记事前审批的要求。火箭、卫星 等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所规定 的许可目录范畴之内的产品,还应取得装备承制单 位资格,符合质量体系认证要求和保密要求,在获 得国家国防科工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的情况下,才能从事相关科研生产活动。 (三)航天类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 从监管角度看,在获得许可从事相关科研生产 资格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要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 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及部分行业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如《国防科研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规定》《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 办法》等。 (四)航天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对外投资管理 为了防止全社会投资规模的无序扩大,早 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审核 制度。相关职权归属于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展 改革委)。 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 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 自主权,国务院于2016年12月14日发布了《企业投 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对关系国家安全、 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 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 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务院于2016年12月20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政
高H住: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内法律环境分析 府核准的没资项目目表(2016年本)》,规定“由要求,建立健个境外投登管甲制度。中出国务院回资 国务觉投资丰管部1核准”的顶目,出国务院投委对其境环投资进行非前、、非后管坦,其白 蜜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毖璞目 身欲好境外投窿凤险管理。 根国务院核准。该文并第八项“真新技术”中包含 (五)候天仑业开展补定战天活动的视牧管理 部分航天天投资项目,即“民用卫犀制防、民用图 除游守一被件法律如《中华人风共和国税配 感卫星地潮箔建设项日,由因务元投资主管部门核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城企业所得说法》和 准”。比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2017年针对该条 国务能有关税牧法规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例藏布了实施办法。对于网防科技工业企业在中用 2015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航天发射有关增值税政 境内投窗理设的忧烂资投究项门核准和备深管理 藏的进知》,对域内单位提供航天运给服务还川增 办法,由国务院国防料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该条例值税零税半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渠。其提供的航天 的原期另行制定。 运输服务免证增值税,相应购进航天运粉器及相关 科技部于2008年3月27日发布了《国防科枝工货物。以及接经发射云行保降辰务取得的项税额 业定资产授资项目招标投标管平哲行办法》,区予以这还。境内单位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及相关 家国阶科工具于2012年9月29日发布了《国防科拉工货物视同出口货物,超用增值税日口港税致策,实 业固定资产授资项目招标投标管耳哲行办法实黄部行免艰税办法。其在轨交付的空日飞行墨及相关货 谢》。从2012牛到015年,例家防科工局还先后物免江增值税,相应购进空问飞打器及相关资物收 通过了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蜜产投蜜项目中报和审 得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批若干规定》《国有控最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授资管 2016年5月1日起实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理情行升法》《国防料技工业定简帝殺宽项门管试点安撞办法》规定从事运粉状务的位,其培发 旺规定?以及行关投资璞日竣工登收和财务审计、说说罕为1%。按照该办法用作《销售服务,尤形 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烧范性文件。 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航天运输服务,按照 对于政府投资的项日,2019年?月1日起实能的航空运输服务缴钠增值税。航天运输服务,是扮利 《政府没皆条创》规定国务院投堂十管部1依照该用火箭我体将卫星、帝间深测器等资问飞行器发 条例和因务院规定,履行攻府投资欲合管理职贵。射到空问轨道的业务活动。同日实能的{黔境应 国务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魔规定的职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规 贵分工,履行相应的成府投资管平职贵。国防科技 定羚境提供的“航天运输压务”话用“帅竹税零 工业镶城政府投宽的管理办法,山树务院州助科技 税军”, 工业管理部门(目前为国家国隐科学技术工业局) 〔六)航天管产管理(金设各,瓷能、频轨 根据该条侧规定的顶则另行制定。 驻挥等》 对于垃内航天企业向垃外投宽的,应适川国家 航天设备设随的范出非常,泛,包括空问基础 发展皮革委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 设胞〔包括通信、学航,递感卫星系统,合空间系 的《境外投资管理功法》、用享外汇管理局的〔境统知地面系统)·发射相关设庭(包甚发射场、测 内机构地外直接投装外汇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州情控、运控等系统)、宁宙飞、空问站、探测器、 委的中央企业境外授资盾督管评外法》等非X部字航贝练设备设苗、航人企亚的牛产、科研、试 门规章。对于授资于领透国家、技移地区和维感行单设备设南等。从最广义的角度讲,部分观测设 业的项目实能核准管理。对丰策长类项目实挂备案能、导航定位基准站、用于通信的固定地球站、部 管甲。其中的单基行业就何含式器若条的研牛产分广电的单面没衡等都属于航天设备没滨(目前出 和非惊,从而将航天品基木韵盖在其中。为庙保气象,简,天文台,测绘局、七线电管理成、因家新 国有寄产保值增值,中央企业境外投寄还应按盟 阳出广电总同摩归口部门管理),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而清单》《2017版)的 签于我风的航天发射场、发射设整、测控、运 73
73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规定 “由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 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 报国务院核准。该文件第八项“高新技术”中包含 部分航天类投资项目,即“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 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 准”。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2017年针对该条 例颁布了实施办法。对于国防科技工业企业在中国 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该条例 的原则另行制定。 科技部于2008年3月27日发布了《国防科技工 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 家国防科工局于2012年9月29日发布了《国防科技工 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 则》。从2012年到2015年,国家国防科工局还先后 通过了《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审 批若干规定》《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 理暂行办法》《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 理规定》以及有关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审计、 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 《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该 条例和国务院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 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国防科技 工业领域政府投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 工业管理部门(目前为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根据该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 对于境内航天企业向境外投资的,应适用国家 发展改革委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 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境 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国资 委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部 门规章。对于投资于敏感国家、敏感地区和敏感行 业的项目实施核准管理,对非敏感类项目实施备案 管理。其中的敏感行业就包含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 和维修,从而将航天产品基本涵盖在其中。为确保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还应按照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版)的 要求,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由国务院国资 委对其境外投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其自 身做好境外投资风险管理。 (五)航天企业开展特定航天活动的税收管理 除遵守一般性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国务院有关税收法规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5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航天发射有关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对境内单位提供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 值税零税率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法。其提供的航天 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应购进航天运输器及相关 货物,以及接受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 予以退还。境内单位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及相关 货物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实 行免退税办法。其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 物免征增值税,相应购进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取 得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从事运输服务的单位,其增值 税税率为11%。按照该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航天运输服务,按照 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航天运输服务,是指利 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 射到空间轨道的业务活动。同日实施的《跨境应 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规 定跨境提供的“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 税率”。 (六)航天资产管理(含设备、设施、频轨、 数据等) 航天设备设施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空间基础 设施(包括通信、导航、遥感卫星系统,含空间系 统和地面系统)、发射相关设施(包括发射场、测 控、运控等系统)、宇宙飞船、空间站、探测器、 宇航员训练设备设施、航天企业的生产、科研、试 验设备设施等。从最广义的角度讲,部分观测设 施、导航定位基准站、用于通信的固定地球站、部 分广电的地面设施等都属于航天设备设施(目前由 气象局、天文台、测绘局、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新 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归口部门管理)。 鉴于我国的航天发射场、发射设施、测控、运
食内柱:我就天法立法所依托的闲内法律环境分断 控系就,学宙飞船,空间站、宇航员训练设拉与国 理挑仗了指导性意光。 防安全息息相关,原则上应作为军事设能加以家护 《七)航天浩动特定环节的住管 和管理,但《中华人关共和州¥事设施,”法》并 】芪川卫是发射项许可 木将式列入苯事设 2002年11月21日,肠样工交发民用航天 对于为数众多的国有卫星而言,因其性质,发项目许可证管四智行办法》(以下简移暂行 用途的差异,其管理邻门不尽相同。闲家国防科工办法》》,自同年12月21日起道行。《暂行办法 局士管科引星,具体的业务处依式川途山各门分建?了对在中问境内北年事川途的航天器进入外以 管。卫星的测控和运控工作由西安卫星测腔中心来空向间的行为的许可证管理体系。《暂行办法》对许 负责。但目前已有邻分民营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运控 可证申请与市批、数督与管型以及法律责任等都做 设底和运控能力,其程务对象多后新业卫星 了明确规定,从而使民用航天发射步入了有法可 对于国有航天企业和科乐院所而言,其有义依的阶段,也为中国的空间向业发射活动是定了 航天设备没能的管理应莲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良好的法律基础。该办法中有关于中请许可证活 理有行条例》《军工关量设釜设储管理条例》《军有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1997年,财政部和国家 工关键让备设撞登记管理办法》《年工关速设备装 悦务总局由流上星保险业务有女门的函(财悦过字 随处置管理办法》军工关键设备设撞日求》等法 〔1997)142号),9 规和烧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重点实验室、重大航天 2.空间发射安全与碎片减阀 科研基础设能和科研仅器的开放共享方面。需些莲 整于火箭发射可能会对民斯安全生重大的 守国多院《关于树家重人科刮甚础设能和大型利同危险,因此,执行发射任务还诺安做好空中飞行管 仪器白社会开放的意见》,科技部等三部门联发的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由国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随和大型科研仪器开皮共享务院知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负责国内的飞 管坪办法》、技部智五部1联发的《促进国家重行管利。军机出军实满管制,风机出中国民航具 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风重大 实箱管制。对于发射基地附近空域,可以通过设定 试验设能与围家重大科技基础设的资源其享管理空中整区、空中慰制区和空中金险区等提示过往飞 办法》等规范性文斗的规定。 机规冻。具体执行任务时还有专门的通知。 大线电线率和卫星机近位世逐切相关,国于师 209年,树家树肠科工园相欢备发起邻联合 缺的资虑。境轨的协调由国际电信联型负责,我国下发了《关于足选商业运我火情规范有序发晨的通 有关无线电烦率和物位的具体工作由工信部下属的知》,要求从事航天发射活动的商业火能企业,按 七线电管理品(家无线电管型办公空)统归口照《民用航天发射项川许可证管理暂打办法:编制 负贞,工信部和无管具在无线电斯*管理、无线电中浸材料,经省线回防科技工业管理门向国家国 顾率划分、须半使用许可、空间无线电台、地球站 防科工局申请办理发射许可;按摄有关规定编制相 等方而制定了大量根章和烧范性文件. 关材料,报军委装备发腋部进行专项审查。获得发 对于空问盘据,包括卫犀数据和齐问科宁盈 射许可和过专实中许后,方川按程序损行发射试 据,白于其依线的是移卫星、探空活动和复设菌 验石动. 等分属不同部门管四,因此数帮来源众多,其管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空间碎片的被缓和防护工 理、万通、升享与使用在很长一段到问缺三回家层 作,维定了容间峰片减领的行动引划,发布了航天 面的规定,只什分行业管旺部门,如州家国伪料行业标准Q刀3221-205《空间异片减缘货求多, 工局对其掌据的数帮(包括中巴资源卫星数据、民家国防科工口还于2009年发布了《空间碎片减缓与 用遥感卫星数据、弹月科学数据、高分数据等)制防护管理办法》,在闲内首次明确对航天卷研制的 定了为数较多的管理和分享规定。2018年州务荒空间碎片控刑管理艾求。20川5年,该管行办法依可 办公厅印发的《科学最据管理办法》为空可数柔管 为《空向碎片减与防炉管理少法》,共25条。 74
74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控系统、宇宙飞船、空间站、宇航员训练设施与国 防安全息息相关,原则上应作为军事设施加以保护 和管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并 未将其列入军事设施。 对于为数众多的国有卫星而言,因其性质、 用途的差异,其管理部门不尽相同。国家国防科工 局主管科研星,具体的业务星依其用途由各部门分 管。卫星的测控和运控工作由西安卫星测控中心来 负责。但目前已有部分民营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运控 设施和运控能力,其服务对象多是商业卫星。 对于国有航天企业和科研院所而言,其有关 航天设备设施的管理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暂行条例》《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军 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管理办法》《军工关键设备设 施处置管理办法》《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目录》等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重点实验室、重大航天 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方面,需要遵 守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 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科技部等三部门联发的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管理办法》、科技部等五部门联发的《促进国家重 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 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 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位置密切相关,属于稀 缺的资源。频轨的协调由国际电信联盟负责,我国 有关无线电频率和轨位的具体工作由工信部下属的 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统一归口 负责,工信部和无管局在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 频率划分、频率使用许可、空间无线电台、地球站 等方面制定了大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对于空间数据,包括卫星数据和空间科学数 据,由于其依赖的遥感卫星、探空活动和观测设施 等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因此数据来源众多,其管 理、互通、分享与使用在很长一段时间缺乏国家层 面的规定,只有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如国家国防科 工局对其掌握的数据(包括中巴资源卫星数据、民 用遥感卫星数据、探月科学数据、高分数据等)制 定了为数较多的管理和分享规定。2018年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为空间数据管 理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七)航天活动特定环节的监管 1. 民用卫星发射项目许可 2002年11月21日,国防科工委发布《民用航天 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 办法》),自同年12月2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 建立了对在中国境内非军事用途的航天器进入外层 空间的行为的许可证管理体系。《暂行办法》对许 可证申请与审批、监督与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都做 了明确规定,从而使民用航天发射步入了有法可 依的阶段,也为中国的空间商业发射活动奠定了 良好的法律基础。该办法中有关于申请许可证需 有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1997年, 财政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曾就卫星保险业务有专门的函(财税证字 〔1997〕142号)。 2. 空间发射安全与碎片减缓 鉴于火箭发射可能会对民航安全产生重大的 危险,因此,执行发射任务还需要做好空中飞行管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由国 务院和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负责国内的飞 行管制。军机由空军实施管制,民机由中国民航局 实施管制。对于发射基地附近空域,可以通过设定 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和空中危险区等提示过往飞 机规避。具体执行任务时还有专门的通知。 2019年,国家国防科工局和装备发展部联合 下发了《关于促进商业运载火箭规范有序发展的通 知》,要求从事航天发射活动的商业火箭企业,按 照《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编制 申报材料,经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向国家国 防科工局申请办理发射许可;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相 关材料,报军委装备发展部进行专项审查。获得发 射许可和通过专项审查后,方可按程序执行发射试 验活动。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空间碎片的减缓和防护工 作,确定了空间碎片减缓的行动计划,发布了航天 行业标准QJ 3221–2005《空间碎片减缓要求》,国 家国防科工局还于2009年发布了《空间碎片减缓与 防护管理办法》,在国内首次明确对航天器研制的 空间碎片控制管理要求。2015年,该暂行办法修订 为《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管理办法》,共25条
高田林:我国航人法立法所依托:的内让律体捻分 3.空判物体登记 术,卫星应用技术,大地测量技术。限制出口的航 2001年2月8日,闲防科工委和外交部联合发 天技术包括:航空、航天轴承技术、大型扳动平台 布了竿间物体容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设计建设技术、北斗导航票带及射频名片设计与制 法》),这是中国觉一部有关及用航天的智1规 选投术、空间仪器及没备#造技术、空问爱采传输 章。该《办法》明确了空间物体的内酒、登记空间 技术、卫星应用技术等。 物体的主管部门、登记程序和要求,要求建立室间 (八)归口业务管理部门管理事项 物体的国家移册,湖定了卒问物体的国内登记 除前述有关下军无线电管理外,沙及广泽电视 《由所有者向倒家国防科工局提交登记宽料)和闭的卫星及其接牧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社用由 际登记(国家国防科工局将登记蜜料交外交部逸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归口管理。这方面的法规有《卫 给联合网秘书长》,以及有在共同发射网时应协商星电机广搭地南接收设能管理烧定》《卫星地商接 确定登记州,由此建章了中州空间物体的登记管理收设道接收外倒卫上花运电视节日管理办法?停: 制皮。 有关航天测绘设馆(包括卫星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 4,天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管制 站等)由闭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梭撤诗,并入自 1997年10月22日,国务整,中央军委发布了然资河部)管甲,相X法律和规流性文件包括《测 《中华人民共和区军品出口管理条创》《2002年修 绘法》和《卫星牙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小法〔试 订),对包括军用就天产品在内的军品出口的许可行》》等。有关航天气象设植,包括卫星和油面设 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2002年11月1日,国防科技 康白国家气像局管理,相关法准和规范件文件包括 ⊥:委口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皆客民合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像法》莎外提供和使用气象 《军品出口管理清单3,其中第八类为“火箭,导资料审查管理短定》《风云气象卫星数据管理办 弹、军用卫星及其轴肠设备”。 法(试行)》《气象卫犀专项贸金管理智行办法》 为了加关对寸并及机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管等。卫星分航系饶的建拨和运打管理山中州卫星 制,姓护闲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因于002年8航系统管理办公空归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包 月22日斯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暖和括《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公开服务性能规花〔1.0 技术出口管制条例》,规定了导单及相关物项和技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公开果务性能规范(20 术出口许可审量副度。与这一管刮条创配巢的《导 版)多《北年电增强须统服务性能规花〔1.D 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电消单)〔作为《两用版)?以及多个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空同信号接口控 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欢3的第六部分)制文件停。0 明娇包含了11类119个物项,其中大的有一半与航天 (光)就天洁动与间案安仑、位争数接环境保 有关,如运我火箭,戒体火箭发动机,倒体火箭发护等 动机,航天惯性制导仪停。 与国家空间安全和国防建设有关的法律,如 在民用卫星出口方面,管控的主要是高分浙度 《中生人民共和闲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的退感卫足,这力南士发地山州家州伤科工日负青树肠法》《中华人民共和倒防动员法》中华人 审批,事批流程主要参愿《军品山口管理条例?的民共和洲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她 规定进行。®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路安全法》等也适 比外,《中华人民共和倒对外假易法》《中用于航天领戴,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冈家安 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州?《中华人民共全法?直示了我国和平利用外空的理多,提出了维 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侧)也普增适用于航天类货护我国外空活动、资产和其他利鉴安全的委求,可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管理。按图复中国禁止出口限制 以为我国航天法的出台提供必要的立法支押:有关 出口技术目采》,禁:出口的航人节术包括:密环喻保炉.非福和政急玖授的达律。如《中小华人民 材料生产技术,航天举控技术。空问数据传给技 共和门环境解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大火(污袋防 75
75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3. 空间物体登记 2001年2月8日,国防科工委和外交部联合发 布了《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这是中国第一部有关民用航天的部门规 章。该《办法》明确了空间物体的内涵、登记空间 物体的主管部门、登记程序和要求,要求建立空间 物体的国家登记册,规定了空间物体的国内登记 (由所有者向国家国防科工局提交登记资料)和国 际登记(国家国防科工局将登记资料交外交部递送 给联合国秘书长),以及存在共同发射国时应协商 确定登记国,由此建立了中国空间物体的登记管理 制度。 4. 航天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管制 1997年10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2002年修 订),对包括军用航天产品在内的军品出口的许可 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2002年11月1日,国防科技 工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联合发布了 《军品出口管理清单》,其中第八类为“火箭、导 弹、军用卫星及其辅助设备”。 为了加强对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管 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于2002年8 月22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 技术出口管制条例》,规定了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 术出口许可审批制度。与这一管制条例配套的《导 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作为《两用 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第六部分) 明确包含了11类119个物项,其中大约有一半与航天 有关,如运载火箭、液体火箭发动机、固体火箭发 动机、航天惯性制导仪等。 在民用卫星出口方面,管控的主要是高分辨度 的遥感卫星,这方面主要是由国家国防科工局负责 审批,审批流程主要参照《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 规定进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也普遍适用于航天类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管理。按照《中国禁止出口限制 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的航天技术包括:空间 材料生产技术、航天器测控技术、空间数据传输技 术、卫星应用技术、大地测量技术。限制出口的航 天技术包括:航空、航天轴承技术、大型振动平台 设计建设技术、北斗导航基带及射频芯片设计与制 造技术、空间仪器及设备制造技术、空间数据传输 技术、卫星应用技术等。 (八)归口业务管理部门管理事项 除前述有关卫星无线电管理外,涉及广播电视 的卫星及其接收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和使用由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归口管理。这方面的法规有《卫 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地面接 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等; 有关航天测绘设施(包括卫星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 站等)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被撤销,并入自 然资源部)管理,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测 绘法》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办法(试 行)》等。有关航天气象设施,包括卫星和地面设 施由国家气象局管理,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涉外提供和使用气象 资料审查管理规定》《风云气象卫星数据管理办 法(试行)》《气象卫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等。卫星导航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由中国卫星导 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包 括《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公开服务性能规范(1.0 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公开服务性能规范(2.0 版)》《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服务性能规范(1.0 版)》以及多个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空间信号接口控 制文件等。 (九)航天活动与国家安全、应急救援和环境保 护等 与国家空间安全和国防建设有关的法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也适 用于航天领域,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 全法》宣示了我国和平利用外空的理念,提出了维 护我国外空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安全的要求,可 以为我国航天法的出台提供必要的立法支撑;有关 环境保护、事故和应急救援的法律,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A国柱:我国就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橱 治法》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巾华科研活动》、武器装备科研牛产《可以汤前火篇、 人民共知区突爱件应对法》等可杆适用子航天领卫星及币要分系统的研制和型号管埋等,包括承制 城,尤其是赖天活动可能造成环境损害和严重事放资格、科研生产许可。保密、质量体系认证等)、 的情况下。当然。从质用性角度看,还有许多法律航天全业的生产与经背活动、设备设盖管耳、技术 出活用于航天领战,如《中华人民共和回科学技术转化与知识产权保宁、航天产品与枝术进州口膏控 促送法》《中学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米转化法》 停环当成续域。存在着大量的相关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防专利条例》《中规章或规范性文杆, 华人民共和风政府深期法》《中华人民共和问招投 专门性法排仅存在于航天发射许可、空问物 标法》《中华人氏共和州中小全业促进法》等,其体宜记等少数领城,主安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存在, 他民事、行政等氨域的基本法律也可适用于一授的 此外,在民用航天料研项目管理、航天发射与运输 航天活动,在此不再警述。 服务的税收管理、航天生产和发射活动安全,空阿 价片汉级与防护等环节还存在不少星殖件文件,间 三、现状研判与分析评价 总体上依附于国斯H技工业行业管埋而存在。出于 规范性文件适用范围有限,且缘改变动较为娱繁, 【一)我国时首存在瑞多爱杂且常数的能天法 因此并非典母意义上的“法律”,其的束性相对 仁性其件,但并未形成珠是 校益. 经过多年的法出建设,我因目前己制定了与 《三)现有航天法律我盖性投广,但存在校多 航天活动有关的众多法律、法规、蜣章和烧范性文 的空白和灰色跑帝 件,其中的多部法律可一般性迪近月于航天利研、 如上所述,现有航天法什覆玉了肌天活动的 牛产和经营活动(并不限于航人活动):部分法规 诸多环节和续或。目前从航天企业的设立准入(有 则适用于航天活动的某一特定环节,知特定就天科 门楂有限制),科研生产《有许可、资面和安全要 研生产活动的许可、部分航天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 求),发射活动〔有民用航天发射许可和安全要 管控骨:部分规音白接针对特定航天5动,如发射 求》、在轨庆行(有中间价片汉级和防中婴求)等 许可、空向物体登记等:规范性文件则主安景中在 环节已经基本形成了体系化规定。在分航天活动 航天行业管理领域,有时也针对物定类型的就天活 领城,如导航,湿够(主要是数据分享)也发布了 动(知卫星导航、米斧等)或航天活动的某一环节 较多的规萄性文件。在与航天活动相关的线电、 (如卫生七线电规率管理,发射父全等),但总休 卫星电视播等领城,己经形成了从法样斜规家冉 而言,由于上述法律性文件位阶差并较大,发每部 到规范性文件的完聚体系。尽管如此。我门还应看 门各异,调整的领战或环节丰常分散,存在较多 到,夷行立法中存在着较多的空白和灰色地带,且 的法空白,且大量的规范性文牛缺乏足够的法律 各领城和环节怕立法深度参左不齐。 的泉力,因此,总体而言,目前适用于航天石动的 1.许可制度可驱较多 法律文件呈现体系虚杂、条块分割、空白较多的 目前航天领域的许可主要集中在科研生产环 特点。 节,发射环节和进出口环节, 「二》可适川孔天洛动的关性法律瓦林找 航人产品的科研生产在有体制下属于试器装 多。但专门性法律文件校少 备料研生产许可的一部分,这在逐上存在问愿, 所谓相关性法律,是指该法律原则上可以惠用 能否从中分离出不属于武器装备的航天产品。从而 于航天活动或其消整花田涵孟了斯天活动,但井不为大角定新的许可或备紫登记度?件效养装备许 尚队于航天衡域。所谐女门性法律,是指该法仅冠 可日求的溶减。最近因家国隐科工日公布了《武器 用于特定类型的航天活动或航天活动的某一环节。 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智行动法》,体现了一定的 如上所述,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可酒盖航天 改市顿向,但未的及根木。发射许可环节知存在适 76
76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同样适用于航天领 域,尤其是航天活动可能造成环境损害和严重事故 的情况下。当然,从适用性角度看,还有许多法律 也适用于航天领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 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防专利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其 他民事、行政等领域的基本法律也可适用于一般的 航天活动,在此不再赘述。 三、现状研判与分析评价 (一)我国目前存在诸多复杂且零散的航天法 律性文件,但并未形成体系 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我国目前已制定了与 航天活动有关的众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其中的多部法律可一般性地适用于航天科研、 生产和经营活动(并不限于航天活动);部分法规 则适用于航天活动的某一特定环节,如特定航天科 研生产活动的许可、部分航天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 管控等;部分规章直接针对特定航天活动,如发射 许可、空间物体登记等;规范性文件则主要集中在 航天行业管理领域,有时也针对特定类型的航天活 动(如卫星导航、测绘等)或航天活动的某一环节 (如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发射安全等)。但总体 而言,由于上述法律性文件位阶差异较大,发布部 门各异,调整的领域或环节非常分散,存在较多 的立法空白,且大量的规范性文件缺乏足够的法律 约束力,因此,总体而言,目前适用于航天活动的 法律文件呈现体系庞杂、条块分割、空白较多的 特点。 (二)可适用于航天活动的相关性法律文件较 多,但专门性法律文件较少 所谓相关性法律,是指该法律原则上可以适用 于航天活动或其调整范围涵盖了航天活动,但并不 局限于航天领域。所谓专门性法律,是指该法仅适 用于特定类型的航天活动或航天活动的某一环节。 如上所述,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可涵盖航天 科研活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可以涵盖火箭、 卫星及重要分系统的研制和型号管理等,包括承制 资格、科研生产许可、保密、质量体系认证等)、 航天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设备设施管理、技术 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航天产品与技术进出口管控 等环节或领域,存在着大量的相关性法律、法规、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专门性法律仅存在于航天发射许可、空间物 体登记等少数领域,主要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存在。 此外,在民用航天科研项目管理、航天发射与运输 服务的税收管理、航天生产和发射活动安全、空间 碎片减缓与防护等环节还存在不少规范性文件,但 总体上依附于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而存在。由于 规范性文件适用范围有限,且修改变动较为频繁, 因此并非典型意义上的“法律”,其约束性相对 较差。 (三)现有航天法律覆盖性较广,但存在较多 的空白和灰色地带 如上所述,现有航天法律覆盖了航天活动的 诸多环节和领域。目前从航天企业的设立准入(有 门槛有限制)、科研生产(有许可、资质和安全要 求)、发射活动(有民用航天发射许可和安全要 求)、在轨运行(有空间碎片减缓和防护要求)等 环节已经基本形成了体系化规定。在部分航天活动 领域,如导航、遥感(主要是数据分享)也发布了 较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航天活动相关的无线电、 卫星电视广播等领域,已经形成了从法规到规章再 到规范性文件的完整体系。尽管如此,我们还应看 到,现行立法中存在着较多的空白和灰色地带,且 各领域和环节的立法深度参差不齐。 1. 许可制度问题较多 目前航天领域的许可主要集中在科研生产环 节,发射环节和进出口环节。 航天产品的科研生产在现有体制下属于武器装 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一部分,这在逻辑上存在问题, 能否从中分离出不属于武器装备的航天产品,从而 为其确定新的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伴随着装备许 可目录的缩减,最近国家国防科工局公布了《武器 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体现了一定的 改革倾向,但未触及根本。发射许可环节则存在适
岛柱:我风就天法文法所保托前内法律环境分折 用对象不清晰的月恩,按照国际通例,国家的发财 镶规。这一背景下产生了很多月恩:国有企业作为 行为无缓许可,在绝大多数发射行为属于国家行为企业要盈利。但国家的授入盈利的对象是谁?如果 的情况下,该许可存在适用储位相垂以适用的问 通过坐新力式获利,等于与民争利。从民企角度而 逸。进山口环节的可卷是现有肌天产格出口客入了 日,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经验,受困于时有体制 军品出口和两用品出口范斯,但存在覆盖面不全的下的市场分割和坐斯,很避介入核心的航天产业。 月题。如民用卫是出口由谁负责?出口控制标淮和 目前虽然在火箭研制、小卫星制造和应用最务方面 程序如何制定?赛分痒度民川避喜卫星的出口其生 行所突鼓,但在放、管,影力面还缺乏有效的配在 关平国家安全,应当由零一密门或由那些部门联合指唐和机制,容易出暖一故就乱、一管就死的同 审查?这些现行法律均未涉及。 面。伟随着我国资木市场的活跃,部分民企参与航 2.未角定齐问物体损害责任度 天活动的目的是送图在资本市场上图装张利,这无 空问物体的损害贵任实成是一种高危行为引 助于我国航天事:的长久发展。因此,目前我国的 发的损害责任,但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权权责任 商业航天活动鱼龙混杂,存在制度缺位和制度失灵 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并未将其归入“高度位险费的圆。未来航天法既要考虚为各类主体从事航天 任”的花斯内。值对注意的是,我倒的空问物体 活动创造半等机公,又艾考您改草联行的管理核 从所有者而言大多于国家所有,其损害火多属于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草,完普民品和竿卦采购制 “国家行为”引发的损害,目前国内法中尚无清庸度,促使民何资本大量流入航天领域,减轻国邃的 规定。因此,解决平等主体之问侵权责任的《中华巨孩投入,这方南任重而道远。 人民大和州仅权青任法》并不能直接沾川空问物体 隐此之外,其他诸如空何川促进、航天基础 的根害赌俗贵任。况且在涉及国家的情况下,仅从设葡的统筹建设、技术成果的转让与转化、载人航 所有者角度就无法确定具体的整俗义务机关。笔者天、小卫星监管、大规校星座等在立法方而都存在 的观点锋受到某位民舟法专家的造烈质疑,1对于较多的?白和灰色h带。 航大业界而言,这一可延本无疾争辩,因为它客观 〔四》现有的分食立法模无问为酸多,进切 存在。未米我国的航天法一定会对空间物体的损害 曼出台一部惊合性的就天法 醉使责任作出清麻的规定。 从目前规制我国航天活动的法律、法规、超章 3.峡乏效促进窗业空何活动的法律 (含依驾性法和相关性法律》以及行关或府邻门 我国的航天话动受管理体制和所有制能响,与基于行业管理活要或归口管理宿要制定的规范性文 美国和欢浙所称:的离业航天活动的内涵并不相同。件来看,其法律性质、约束效力和适用范田各不相 买州在航天领城并不存在什么州有企业,NASA属问,形成了·种情综复杂的还川于航天活动的法律 于联邦攻粉专们用于准透新空航天活动的事业件科体系,其立法透程体见了从计划经济管副到市场化 研机构。因此,只存在国家和私人两个层面。政府 改革过醒中对航天活动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进行 研发(不考忠收益,主要是民用》。采啊(包括军监管的制度构建过程,这一过程中也休现了列益 品采购)与私人从航人产业〔向业航天)从中张 年和博蜂,也与杭人活动在价平在制上的成单息总 利,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做别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相关。多部门齐机共管的管理体制必然引爱分敏式 少量国有企业。因此主张公平参与、合理收益,其的立法,在部门权力边界不清的情况下容易导致立 商就天以盈利为依据。我国存左着国家者令生计法卒白或权力卧年,无法解认段国航天事业发犀中 划(日此也“泛米拟了招标的方式,主要由刊有企的重大和棘于月2, 业承担)、国有企业的白主研发经营活动(以登利 我国航天事业发展中所面伤的问题是非常复杂 为取向)和民曹企业的以益利为日的的航天活动。的,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体制月题、机制问题和 州企以风家所行伯财通过问家授权力式享行经营 实随月遵。休制问卷涉及到多部门介人航天活动而 白主权,民企试图介入航天领域但存在门槛知禁入 形成的“九龙治水”月题,这需要界定部门权力和 77
77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用对象不清晰的问题,按照国际通例,国家的发射 行为无须许可,在绝大多数发射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的情况下,该许可存在适用错位和难以适用的问 题。进出口环节的问题是现有航天产品出口落入了 军品出口和两用品出口范畴,但存在覆盖面不全的 问题。如民用卫星出口由谁负责?出口控制标准和 程序如何制定?高分辨度民用遥感卫星的出口甚至 关乎国家安全,应当由哪一部门或由哪些部门联合 审查?这些现行法律均未涉及。 2. 未确定空间物体损害责任制度 空间物体的损害责任实质是一种高危行为引 发的损害责任,但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并未将其归入“高度危险责 任”的范畴内。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空间物体 从所有者而言大多属于国家所有,其损害大多属于 “国家行为”引发的损害,目前国内法中尚无清晰 规定。因此,解决平等主体之间侵权责任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不能直接适用空间物体 的损害赔偿责任。况且在涉及国家的情况下,仅从 所有者角度就无法确定具体的赔偿义务机关。笔者 的观点曾受到某位民商法专家的激烈质疑,但对于 航天业界而言,这一问题本无须争辩,因为它客观 存在。未来我国的航天法一定会对空间物体的损害 赔偿责任作出清晰的规定。 3. 缺乏有效促进商业空间活动的法律 我国的航天活动受管理体制和所有制影响,与 美国和欧洲所称的商业航天活动的内涵并不相同。 美国在航天领域并不存在什么国有企业,NASA属 于联邦政府专门用于推进航空航天活动的事业性科 研机构。因此,只存在国家和私人两个层面。政府 研发(不考虑收益,主要是民用)、采购(包括军 品采购)与私人从事航天产业(商业航天)从中获 利,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欧洲由于历史原因存在 少量国有企业,因此主张公平参与、合理收益,其 商业航天以盈利为依据。我国存在着国家指令性计 划(目前也广泛采取了招标的方式,主要由国有企 业承担)、国有企业的自主研发经营活动(以盈利 为取向)和民营企业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航天活动。 国企以国家所有的财产通过国家授权方式享有经营 自主权,民企试图介入航天领域但存在门槛和禁入 领域。这一背景下产生了很多问题:国有企业作为 企业要盈利,但国家的投入盈利的对象是谁?如果 通过垄断方式获利,等于与民争利。从民企角度而 言,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经验,受困于固有体制 下的市场分割和垄断,很难介入核心的航天产业。 目前虽然在火箭研制、小卫星制造和应用服务方面 有所突破,但在放、管、服方面还缺乏有效的配套 措施和机制,容易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 面。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活跃,部分民企参与航 天活动的目的是意图在资本市场上圈钱获利,这无 助于我国航天事业的长久发展。因此,目前我国的 商业航天活动鱼龙混杂,存在制度缺位和制度失灵 的问题。未来航天法既要考虑为各类主体从事航天 活动创造平等机会,又要考虑改革现行的管理模 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民品和军品采购制 度,促使民间资本大量流入航天领域,减轻国家的 巨额投入,这方面任重而道远。 除此之外,其他诸如空间应用促进、航天基础 设施的统筹建设、技术成果的转让与转化、载人航 天、小卫星监管、大规模星座等在立法方面都存在 较多的空白和灰色地带。 (四)现有的分散立法模式问题较多,迫切需 要出台一部综合性的航天法 从目前规制我国航天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 (含依据性法律和相关性法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 基于行业管理需要或归口管理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 件来看,其法律性质、约束效力和适用范围各不相 同,形成了一种错综复杂的适用于航天活动的法律 体系,其立法进程体现了从计划经济管制到市场化 改革过程中对航天活动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进行 监管的制度构建过程,这一过程中也体现了利益纷 争和博弈,也与航天活动在管理体制上的改革息息 相关。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必然引发分散式 的立法,在部门权力边界不清的情况下容易导致立 法空白或权力纷争,无法解决我国航天事业发展中 的重大和棘手问题。 我国航天事业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是非常复杂 的,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体制问题、机制问题和 实施问题。体制问题涉及到多部门介入航天活动而 形成的“九龙治水”问题,这需要界定部门权力和
高回林:段国航人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橱 责任的边界。目前回务院机构政革方案的落实有助航天成策法律体系庞杂,仅从专门性法律文件角度 于厘清国务院各部门的期责边界,但军民胞合的管 加以研究只能管中窥豹:现有航天活动环节领域众 甲体中如何合坪划分军民之间的职权边界,未来多月极为复杂。各门在其职权范丽内下发了大量 仍需积极深常和实麦。体制问圆还涉及到食年航天的让律文件,学术界对多部]济弧共管形成的管理 领域由来已久的计划经济模式的问题。机制问题是体制缺乏直观认识和深入了鲜,其研究多为一靖率 由体问覆行生的门源。如现有航天产品的科研生瓜,颠有育人装象的越受。当然,系统深入乐究我 产的壮入橙利图、装条研制和采购中的价格形成国观有的航天做:和立法,雷逐对我回目前的航 机制月思、航天复城的技术转让用知识产权保护问活动有整体性的深入了解,觜要消托极大的精力去 题等。而实能问思则与我国的所有剖有关。比知民整理,比较、分析和研究,在肤乏强有力支持和保 用卫足发射顶日中“项川总承包人”如何确定?在障的情况下,仅凭学术兴趣是无法支撑的。 绝大多数卫足域于例行资*情况下,如何前定“空 〔二)应重视航,天法的体是化建设 问物体”的所有人?这些问愿有的需要未来的航天 现有航天法律已为我国依法开展航天活动莫定 法加以明确,有的沙及现有法烧规章的废止月题, 了初步的休制保嫁基础、机电约束基础和活动规即 有的则需妥对观有法规竹作出瓷或或解释。 基,为我国航天非业取得举什据目的成梁提供了 我国贝有建立完等的航天管埋体制,理顺航天基本的制度性保除。但我们也皮看到,目前有关航 监管机制。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天的法律文件出于多个部门,分散零醉。存在较多 权登,才能通过航天活动的实旗来桶保国家安个, 竿白和灰色地带,体系化不强。 维护国家利沿、规礼航人活动、提升妆术实力、促 航法作为一部绘合件的航人本法,承川 进产业发晨停诸多目标的实现。现有的分散零碎的协遇现有法律、弥补立法空白并为术米的体系化立 规制航天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行业短花性文法莫定辈出的重任。在航天法电定过程中,应考唐 件不足以承载如此置大的历史使命、四此,在考龙未米通过打取法想,部门规章等力式构建…个完整 我国现行航天管理体制运作的素础上,通过梳理和的航天法体系的需费。具体而言,我们应考虑在航 分析现有规则,井考察其实链情况,从中总结出制天话动监管、航天设随管理、空间物体登记、损害 约成阻议我风航天事业发展的因素,以解决月题为略偿、空问应用促进、商业航天户业促违、效据管 笑被口。集中度略专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经 理、进出口管坪等多个领城存在着修!见有立法或 济学家和法学专家的智慧,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制定新的法规或,章的可能性,并在拟订航天法条 议和意见基础上,制定一部提电、促进和保降军民文时规定必要的授权条款或“接口”。 衡航天活动的然合件杭天基本法乐具有必要件,又 {三)合理处理现有航天法律与航天泳的关系 具行可行性 现行航天法律为航天法的制定提供了·定的 立法根据和支撑,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四、对航天法立法工作的启示 法》提及了太空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满绘法》 规定了卫足分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中化人民共 (一》应重褪对现有四内拉天法律的研宪 和因气象法》规定了(象设拉条护和气象摆测环境 从过去儿年的航天法立法工作来看,存在着过 保护(可适用于空河天气)·对于这些内容,可区 度强化国外立法经挚的吸收、过度强测国际条的的 划情况分划纳入航天法适当章背予以饵化成藓认。 内化,而忽视了中回航天活动所依托的暖行政策法 对子可以静漏适用子航天企亚牛产安个、固定货产 律制度的顿向。造成这一状况的收因包括:立法工 投资和对外授资的用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航天法予 作的组织决策者更强调对国际条的和国外立法的研 以家叫性确认即可。并不香要过多重复其内容, 定:卷与航天法立法工作的学者多为国际法领斌的 对于已孕制定行双法规的航天事项,比试 学者,对国际条的和外因立法史为熟香:我现 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包含航天产晶在内的)·军 78
78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责任的边界。目前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实有助 于厘清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责边界,但军民融合的管 理体制中如何合理划分军民之间的职权边界,未来 仍需积极探索和实践。体制问题还涉及到变革航天 领域由来已久的计划经济模式的问题。机制问题是 由体制问题衍生的问题,如现有航天产品的科研生 产的准入门槛问题、装备研制和采购中的价格形成 机制问题、航天领域的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问 题等。而实施问题则与我国的所有制有关,比如民 用卫星发射项目中“项目总承包人”如何确定?在 绝大多数卫星属于国有资产情况下,如何确定“空 间物体”的所有人?这些问题有的需要未来的航天 法加以明确,有的涉及现有法规规章的废止问题, 有的则需要对现有法规规章作出修改或解释。 我国只有建立完善的航天管理体制,理顺航天 监管机制,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 权益,才能通过航天活动的实施来确保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利益、规范航天活动、提升技术实力、促 进产业发展等诸多目标的实现。现有的分散零碎的 规制航天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行业规范性文 件不足以承载如此重大的历史使命。因此,在考虑 我国现行航天管理体制运作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和 分析现有规则,并考察其实施情况,从中总结出制 约或阻碍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的因素,以解决问题为 突破口,集中战略专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经 济学家和法学专家的智慧,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 议和意见基础上,制定一部规制、促进和保障军民 商航天活动的综合性航天基本法既具有必要性,又 具有可行性。 四、对航天法立法工作的启示 (一)应重视对现有国内航天法律的研究 从过去几年的航天法立法工作来看,存在着过 度强化国外立法经验的吸收、过度强调国际条约的 内化,而忽视了中国航天活动所依托的现行政策法 律制度的倾向。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包括:立法工 作的组织决策者更强调对国际条约和国外立法的研 究;参与航天法立法工作的学者多为国际法领域的 学者,对国际条约和外国立法更为熟悉;我国现有 航天政策法律体系庞杂,仅从专门性法律文件角度 加以研究只能管中窥豹;现有航天活动环节领域众 多且极为复杂,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下发了大量 的法律文件,学术界对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的管理 体制缺乏直观认识和深入了解,其研究多为一鳞半 爪,颇有盲人摸象的感觉。当然,系统深入研究我 国现有的航天政策和立法,需要对我国目前的航天 活动有整体性的深入了解,需要消耗极大的精力去 整理、比较、分析和研究,在缺乏强有力支持和保 障的情况下,仅凭学术兴趣是无法支撑的。 (二)应重视航天法的体系化建设 现有航天法律已为我国依法开展航天活动奠定 了初步的体制保障基础、机制约束基础和活动规则 基础,为我国航天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提供了 基本的制度性保障。但我们也应看到,目前有关航 天的法律文件出于多个部门,分散零碎,存在较多 空白和灰色地带,体系化不强。 航天法作为一部综合性的航天基本法,承担着 协调现有法律、弥补立法空白并为未来的体系化立 法奠定基础的重任。在航天法制定过程中,应考虑 未来通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方式构建一个完整 的航天法体系的需要。具体而言,我们应考虑在航 天活动监管、航天设施管理、空间物体登记、损害 赔偿、空间应用促进、商业航天产业促进、数据管 理、进出口管理等多个领域存在着修订现有立法或 制定新的法规或规章的可能性,并在拟订航天法条 文时规定必要的授权条款或“接口”。 (三)合理处理现有航天法律与航天法的关系 现有航天法律为航天法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 立法依据和支撑,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法》提及了太空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规定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中华人民共 和国气象法》规定了气象设施保护和气象探测环境 保护(可适用于空间天气)。对于这些内容,可区 别情况分别纳入航天法适当章节予以细化或确认。 对于可以普遍适用于航天企业生产安全、固定资产 投资和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航天法予 以原则性确认即可,并不需要过多重复其内容。 对于已经制定行政法规的航天事项,比如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包含航天产品在内的),军
高柱,我闲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内法律环境分析 品、两用品出口管甘等,应考未来长远发展的雷⑧上林科研管即蝶定中既存在一医性济用于植天科切通日 要,深入论计,加西协吗,群免条块化分期管理, 的多埋定,其u含了仪环可于国家国时科上同来头 通过航天法加以变革。 负责约科研项日的组织与管理。 对于已经剖定门提章的航天事项,比如室间④日仪该日录与能天有关的放开约包括:3空间飞分暑, 物体登出、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F管理外法等, 3.1中间飞行器凡体,3.1.1民用下果开及总德测以(敛 应考虑其实施中出现的月避,在航天法中做派划性 升类),飞,2空间发行器分线,且2,1载人E船各分 规定,并为修订现有法律提供依据。例如,空间物 统开发装配(放开类),、2.2空间站各分系城开发装配 体的国内登记对象应明瑞为我国作为发射闲而对其 (这开类),4运镜火简41运截火箭州停火箭发动机壳 具管辖权和控制权的空问物体,考虑到人大部分空 格,咬管如工《仪开英)- 间物体系国有,因此登记文务人宜改为发射服务提的外国授资者白0年1月1日起,北授立外资企业应遵守 供万。航天发射项目的许可证荆度应予以变革,区 外食段资法》们规定。 分国室航天发射重目和府曼航天发射项目,简普修的口首中演量拒的海及航天的主要是民用爆炸品的午产, 免于许可,后者应白拟发射空向物体的所有人〔或边口首海许可证国家国防科上局江求不要教各发限常总 实际控制人)申领许可证《因际度业发射服务项目 见石额发. 由承瑞该商业发射康务项目的公司中领), 寥这热规定都闲于规藏性文件,限盖莅国有果,效力 对于几前己别定规范性文许加以规制的天笑 较龙 事项,表安结合实或中的效果在航天法中分别予以意且的我国保险公里主爱提供发非价性的则产险,发财院 确认、缘汀和废除。比如航天业的准入,航天科学 及的责任陵和在轨阶夏的附产欢 技术究,装备料研生产、说收、设备设性首理等。 角H打我闪尚缺乏象于民用卫星出口管建的法律性交针- 以上建议仅是派划性和方向性的,在航天法起 处有头北斗中的作主要是技术生和顺务量承诺。从 草工作对我们还将面伤更多具体问题,甚至还需要 其瘦定和爱有的相门购程序而言,夜领以于规范程文善, 考忠夏有政策的“落出”问题。浪于篇幅,木文仅 对我国见有广义件质的法律中可话用于航天活动的 参考文献 内容与航天法的对接如以探讨,供有关部门和学术 界参考。 们高国柱,中国空可立达的评价及未繁展里[J刀.北京粒空能 无大学学报〔社科起,2明0:2,兰 注释 [2]高国杜中问航人高动的立达闲腾与未来展型[门北京理 工大学学报(社,2011(40:50 ①本文所使用的法律一同区分不月语装,单验提出时是包[3】王同悟.论中国《天法》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门.式房 咨法律,法舰.规章乃鱼规范性文什在的们广文法律, 型T大学学撒《相术,2012同:101-1风 与其也法律文件知达规等并用时仅指全回人大和人大溶【4]数妆军,关于中问育业衡天的法律世考工],中网能天 委会制定的法律。 2015☒:8-12 ②依筑问务院办公厅关于加新行政桃范性文什满定和监冯可传.论中国食业航天的法律林者书建[】.中可航天 骨管耳L作的通知3(国办发(21s)37号)的娱定: 2U179):4-11 行线规能性文件是降日务院的行致法混、法定、命令以【©]策珍祥.关下中园第天法定位与路径研究[山】.科学决第, 及部门规章和堆方欧俯规章外,由行欧机关或者经达 201780:51-67 、提授权的具有管军公共事多因体的吊织《以下整 【?们卡装第.血使策天立社.迷程策无嘉国[U】.日际太中, 将:及机关》依销法定区限,程序定井公开发布,多 20180:33-387. 及公民,法人和其佳组架权利文务,具有青君的束力, 8)高国柱我国航天法摆果设计的立法思考[J刀.地方立法明 在一定期限内反复近用们公文。 究,2n19:7338. 79
79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品、两用品出口管制等,应考虑未来长远发展的需 要,深入论证,加强协调,避免条块化分割管理, 通过航天法加以变革。 对于已经制定部门规章的航天事项,比如空间 物体登记、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应考虑其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航天法中做原则性 规定,并为修订现有法律提供依据。例如,空间物 体的国内登记对象应明确为我国作为发射国而对其 具有管辖权和控制权的空间物体,考虑到大部分空 间物体系国有,因此登记义务人宜改为发射服务提 供方。航天发射项目的许可证制度应予以变革,区 分国家航天发射项目和商业航天发射项目,前者豁 免于许可,后者应由拟发射空间物体的所有人(或 实际控制人)申领许可证(国际商业发射服务项目 由承揽该商业发射服务项目的公司申领)。 对于目前已制定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制的航天类 事项,需要结合实践中的效果在航天法中分别予以 确认、修订和废除。比如航天业的准入、航天科学 技术研究、装备科研生产、税收、设备设施管理等。 以上建议仅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在航天法起 草工作时我们还将面临更多具体问题,甚至还需要 考虑现有政策的“落地”问题。限于篇幅,本文仅 对我国现有广义性质的法律中可适用于航天活动的 内容与航天法的对接加以探讨,供有关部门和学术 界参考。 注释 本文所使用的法律一词区分不同语境,单独提出时是包 含法律、法规、规章乃至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广义法律, 与其他法律文件如法规等并用时仅指全国人大和人大常 委会制定的法律。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 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规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 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 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 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 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上述科研管理规定中既存在一般性适用于航天科研项目 的多部门规定,也包含了仅适用于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 负责的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目前该目录与航天有关的放开类包括:3空间飞行器, 3.1空间飞行器总体,3.1.1民用卫星开发总装测试(放 开类),3.2空间飞行器分系统,3.2.1载人飞船各分系 统开发装配(放开类),3.2.2空间站各分系统开发装配 (放开类),4运载火箭4.1运载火箭固体火箭发动机壳 体、喷管加工制造(放开类)。 外国投资者自2020年1月1日起,其设立外资企业应遵守 《外商投资法》的规定。 目前事前审批的涉及航天的主要是民用爆炸品的生产。 目前该许可证由国家国防科工局征求军委装备发展部意 见后颁发。 这些规定都属于规范性文件,覆盖范围有限,效力 较弱。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主要提供发射阶段的财产险、发射阶 段的责任险和在轨阶段的财产险。 目前我国尚缺乏关于民用卫星出口管理的法律性文件。 有关北斗导航的文件主要是技术性能和服务质量承诺,从 其制定和发布的部门和程序而言,仅类似于规范性文件。 参考文献 [1]高国柱.中国空间立法的评价及未来展望[J].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1):38-42. [2]高国柱.中国航天活动的立法保障与未来展望[J].北京理 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4):85-90. [3]王国语.论中国《航天法》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北京 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6):101-108. [4]张振军.关于中国商业航天的法律思考[J].中国航天, 2015(8):8-12. [5]冯国栋.论中国商业航天的法律体系构建[J].中国航天, 2017(9):8-14. [6]董珍祥.关于中国航天法定位与路径研究[J].科学决策, 2017(8):51-67. [7]王冀莲.加快航天立法,建设航天强国[J].国际太空, 2018(5):33-37. [8]高国柱.我国航天法框架设计的立法思考[J].地方立法研 究,2019(3):79-93
食闪柱:我引款天法立法所依托的网内法律环境分析 An Analysis of the Domestic Legal Situation Relied on in the Legislation of China's Space Law Gao Guozhu Abstract:At peesent,the leaslanve wock of the China's Sipace Law is progessingan oderly manner Systemancally review and .The fiel links and matters by the cument acrospooe law include funding for acrospo ,es多nd supervision0 f acrospace s买entific rechnd production actvities.production safety amd spolie sivilies of ri线.ee srrmily,n apgl白gdi线 o frrespuce aclivil点bn mry hbnk :nd pray sncs. s ugently needed.Theretore, we should atach imporece to the study of Chn's Spoce Lw",and proper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ween and theChia's Spoce Law". Key words:spoce,sce octes Chn's Spoce Lo,accezs;regubron 80
80 高国柱:我国航天法立法所依托的国内法律环境分析 An Analysis of the Domestic Legal Situation Relied on in the Legislation of China’s Space Law Gao Guozhu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legislative work of the China’s Space Law is progressing in an orderly manner. Systematically review and summarize the existing laws that affect and regulate China's aerospace activities. The fields, links and matters regulated by the current aerospace law include funding for aerospace scientific research activities, access and supervision of aerospace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production activities,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of aerospace companies, investment, tax management, aerospace asset management, and specific activities of aerospace activities The management activities of the aerospace-related business units, space security,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s far as the status quo is concerned, China currently has many complicated and scattered aerospace legal documents, but it has not formed a system. There are more relevant legal documents applicable to aerospace activities, but there are fewer specialized legal documents. Existing aerospace legal coverage It is relatively broad, but there are many blank and gray areas; the existing decentralized legislative model has many problems, and a comprehensive " China’s Space Law " is urgently needed. Therefore, we shoul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study of existing domestic aerospace laws,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of the " China’s Space Law ", and proper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xisting aerospace laws and the " China’s Space Law ". Key words: space; space activities; China’s Space Law; access;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