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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国际私法》课程教学资源(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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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1912年生效的《关于禁治产及类似保护处分公约》对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和法律适用规定为 ①属人管辖与属人法为主兼顾属地管辖与属地法②属地管辖与属地法为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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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试题 国际私法试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1.1912年生效的《关于禁治产及类似保护处分公约》对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 和法律适用规定为[] ①属人管辖与属人法为主兼顾属地管辖与属地法②属地管辖与属地法为主兼 顾属人管辖与属人法③属人管辖与属地法为主兼顾属地管辖与属人法④属地 管辖与属人法为主兼顾属人管辖与属地法 2.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在其巨著《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中认为侵权行为应该适用[] ①法院地法②侵权行为地法③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④选择适用法院地 法和侵权行为地法 3.对国籍的积极冲突,海牙常设仲裁院1912年对卡内伐罗案的裁决和国际法院 1955年对诺特包姆案的判决采用了[] ①最后国籍优先②最先国籍优先③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④住所地国籍优 4.对于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德国齐特尔曼主张适用[] ①事务管理地法律②本人的住所地法③财物所在地法④对本人和对管理人的义务分 别适用各自的本国法 5.谢尔在《欧洲家庭关系:欧洲和美国发展的同步》一文中指出,欧洲国家在 离婚的法律适用方面呈现出的普遍倾向是采用[ ①属人法②有利于离婚的法律③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和法院地法④法院地 6.以下列法律概念或事实因素作为连接点,不会发生动态冲突的是[] ①侵权行为地②国籍③住所④物之所在地 刁.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这一规定是[]

..::: 国际私法试题 :::.. 国际私法试题一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1912 年生效的《关于禁治产及类似保护处分公约》对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 和法律适用规定为 [ ] ①属人管辖与属人法为主兼顾属地管辖与属地法 ②属地管辖与属地法为主兼 顾属人管辖与属人法 ③属人管辖与属地法为主兼顾属地管辖与属人法 ④属地 管辖与属人法为主兼顾属人管辖与属地法 2. 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在其巨著《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中认为侵权行为应该适用 [ ] ①法院地法 ②侵权行为地法 ③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④选择适用法院地 法和侵权行为地法 3.对国籍的积极冲突,海牙常设仲裁院 1912 年对卡内伐罗案的裁决和国际法院 1955 年对诺特包姆案的判决采用了 [ ] ①最后国籍优先 ②最先国籍优先 ③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 ④住所地国籍优 先 4. 对于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德国齐特尔曼主张适用 [ ] ①事务管理地法律 ②本人的住所地法 ③财物所在地法 ④对本人和对管理人的义务分 别适用各自的本国法 5. 谢尔在《欧洲家庭关系:欧洲和美国发展的同步》一文中指出,欧洲国家在 离婚的法律适用方面呈现出的普遍倾向是采用 [ ] ①属人法 ②有利于离婚的法律 ③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和法院地法 ④法院地 法 6. 以下列法律概念或事实因素作为连接点,不会发生动态冲突的是[ ] ①侵权行为地 ②国籍 ③住所 ④物之所在地 7. 我国《民法通则》第 148 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这一规定是 [ ]

①完全的双边冲突规范②不完全的双边冲突规范③附条件的双边冲突规范④无条件 的双边冲突规范 8.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 ①涉外商标事务所②中国注册商标代理事务所③司法部指定 的涉外律师事务所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 9."破产之上再无破产”、一人一破产”体现的是[] ①普及破产主义②地域破产主义③折衷破产主义④复合破产主义 10.票据债务有主债务人的债务与从债务人的债务之分,对于主债务的准据法采用缔约 地法原则的国家是[] ①美国②英国③日本④德国 11.在国际私法中,"内国法"这一概念具有特殊含义,它是指[] ①国内法②国内的实体法和冲突法③国内实体法和程序法④国内程序法和冲突法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选择的或人民法院确定的合同准据 法不可调整[] ①合同的解释、履行②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③合同的形式④合同的成立 13.我国对待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采取的是[] ①特别认许②概括认许③一般认许④分别认许 14.北洋军阀政府于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即[] ①《法律适用条例》②《民法施行法》③《涉外适用法》④《国际私法典》 15.1984年《秘鲁民法典》第2083条规定,婚姻中子女地位的确认,适用婚姻举行 地法或子女出生时的婚姻住所地法,视其中哪一法律最有利于子女的准正。此一立法规 定体现了下列学者的理论主张[] ①意大利的巴托鲁斯②英国的戴西和莫里斯③法国的达让特莱④美国的凯弗斯 16.准据法发生变化是导致时际法律冲突的一种样式,就我国而言,学者一般主 张,除非新法涉及国家的重大利益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最好适用[] ①旧法②新法③取决于新法中过渡条款的规定④当事人意思自治 17.一英国公民在意大利置有地产,现该公民死亡,假如英国法规定;"长子继承死者 的财产”,按照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应该适用[

①完全的双边冲突规范 ②不完全的双边冲突规范 ③附条件的双边冲突规范 ④无条件 的双边冲突规范 8.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 [ ] ①涉外商标事务所 ②中国注册商标代理事务所 ③司法部指定 的涉外律师事务所 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 9. “破产之上再无破产”、“一人一破产”体现的是 [ ] ①普及破产主义 ②地域破产主义 ③折衷破产主义 ④复合破产主义 10. 票据债务有主债务人的债务与从债务人的债务之分,对于主债务的准据法采用缔约 地法原则的国家是 [ ] ①美国 ②英国 ③日本 ④德国 11. 在国际私法中,“内国法”这一概念具有特殊含义,它是指 [ ] ①国内法②国内的实体法和冲突法③国内实体法和程序法 ④国内程序法和冲突法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选择的或人民法院确定的合同准据 法不可调整 [ ] ①合同的解释、履行 ②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 ③合同的形式 ④合同的成立 13. 我国对待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采取的是 [ ] ①特别认许 ②概括认许 ③一般认许 ④分别认许 14. 北洋军阀政府于 1918 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即 [ ] ①《法律适用条例》 ②《民法施行法》③《涉外适用法》④《国际私法典》 15. 1984 年《秘鲁民法典》第 2083 条规定,婚姻中子女地位的确认,适用婚姻举行 地法或子女出生时的婚姻住所地法,视其中哪一法律最有利于子女的准正。此一立法规 定体现了下列学者的理论主张[ ] ①意大利的巴托鲁斯 ②英国的戴西和莫里斯 ③法国的达让特莱 ④美国的凯弗斯 16. 准据法发生变化是导致时际法律冲突的一种样式,就我国而言,学者一般主 张,除非新法涉及国家的重大利益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最好适用 [ ] ①旧法 ②新法 ③取决于新法中过渡条款的规定 ④当事人意思自治 17. 一英国公民在意大利置有地产,现该公民死亡,假如英国法规定;“长子继承死者 的财产”,按照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应该适用 [ ]

①英国法②意大利法③地产适用意大利法,其他财产适用英国法④选择适用意大利 法和英国法 18.1973年《扶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确定的扶养关系的准据法是[] ①扶养人属人法②被扶养人属人法③对被扶养人有利的法律④扶养财产所在地法 19.《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及相关规定对本人与第三人关系、被代理人 与代理人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为[] ①最密切联系地法;代理行为地法②代理行为地法;最密切联系地法③最密 切联系地法:主要合同准据法④代理行为地法;意思自治 20.将公共秩序提升到原则地位与国籍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并列的学者是[] ①戚希尔②孟西尼③萨维尼④布鲁歇 多项选择题 1.1978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为[] ①隐名代理②非商业代理③职务代理④信托代理⑤间接代理 2.瑞士国际私法是比较典型的立法,它调整的内容包括[] ①劳动合同关系②消费合同关系③产品责任不正当竞争④公司破产与环境污染的求 偿权⑤商事仲裁事件 3.连接点的软化是国际私法立法的重要发展趋势,包括[ ①用双边冲突规范代替单边冲突规范②用选择性冲突规范代替双边冲突规范③我最 高人民法院将合同细分为13类合同并分别适用法律④将夫妻关系分为财产关系和身 份关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适用方法⑤将买卖合同关系划分为合同形式、当事人 缔约能力、实质问题等不同方面并分别确定法律适用 4.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推定过失责任,船舶所有人只有在 举证证明油污是下列原因造成的,才能免责[] ①敌对行为②第三者的故意或怠慢③驾驶上、航空器的操作上或领航上的疏忽或过失 ④负责灯塔等设备的政府或主管当局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过失⑤受害人的故意或怠慢 5.综观各国立法,可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规则分为数类,即将外国仲裁 裁决作为[] ①外国法院判决②合同之债③待定事实④外国法律⑤内国仲裁裁决

①英国法 ②意大利法 ③地产适用意大利法,其他财产适用英国法 ④选择适用意大利 法和英国法 18. 1973 年《扶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确定的扶养关系的准据法是 [ ] ①扶养人属人法 ②被扶养人属人法 ③对被扶养人有利的法律 ④扶养财产所在地法 19. 《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及相关规定对本人与第三人关系、被代理人 与代理人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为 [ ] ①最密切联系地法;代理行为地法 ②代理行为地法;最密切联系地法 ③最密 切联系地法;主要合同准据法 ④代理行为地法;意思自治 20. 将公共秩序提升到原则地位与国籍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并列的学者是 [ ] ①戚希尔 ②孟西尼 ③萨维尼 ④布鲁歇 二、多项选择题 1. 1978 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为 [ ] ①隐名代理 ②非商业代理 ③职务代理 ④信托代理 ⑤间接代理 2. 瑞士国际私法是比较典型的立法,它调整的内容包括 [ ] ①劳动合同关系 ②消费合同关系 ③产品责任不正当竞争 ④公司破产与环境污染的求 偿权 ⑤商事仲裁事件 3. 连接点的软化是国际私法立法的重要发展趋势,包括 [ ] ①用双边冲突规范代替单边冲突规范 ②用选择性冲突规范代替双边冲突规范 ③我最 高人民法院将合同细分为 13 类合同并分别适用法律 ④将夫妻关系分为财产关系和身 份关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适用方法 ⑤将买卖合同关系划分为合同形式、当事人 缔约能力、实质问题等不同方面并分别确定法律适用 4. 1969 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推定过失责任,船舶所有人只有在 举证证明油污是下列原因造成的,才能免责 [ ] ①敌对行为 ②第三者的故意或怠慢 ③驾驶上、航空器的操作上或领航上的疏忽或过失 ④负责灯塔等设备的政府或主管当局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过失 ⑤受害人的故意或怠慢 5. 综观各国立法,可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规则分为数类,即将外国仲裁 裁决作为 [ ] ①外国法院判决 ②合同之债 ③待定事实 ④外国法律 ⑤内国仲裁裁决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判断说明题 1.大多数国家的仲裁裁决一般而言具有终局效力,但也有少数仲裁立法和仲裁规则规 定了仲裁裁决不具有终局性而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两方面的典型分别是《法兰西共和国 仲裁法令》和《瑞典仲裁法》。() 2.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与欧盟同为WTO成员,根据WTO最惠国待遇原则,欧盟 应将各成员国之间相互享有的所有特权和优惠无条件地给予中国,否则,将是严重违反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 3.学者边沁认为,趋利避害是理性人之本能。法律规避本质上也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理 性行为,是当事人在比较各国法律适用对其产生的利弊后,通过改变或制造连接点以追 求和获取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得到适用。尽管学者们均一致认为,法律规避是无效行为, 但我国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法律规避作为经济规律的体现,已经得到相关司法 解释的肯定 4.商标国际注册程序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査后,对符合 要求的将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商标保护的有关缔约国。有关缔约国若在得到国 际局通知1年内未向国际局提出驳回注册商标声明的,便认为该国已经接受了该商标的 注册申请,无须该国单独出具准予注册的通知。() 5.1998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裁定,必要时,在人民法院协助下可自行采取相应的适当措施以保全财产, 无论如何,仲裁委员会均不得单独采取保全措施。() 四、简答题 1.试述《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 2连接点的改变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3.简述仲裁地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 4简述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五、论述题 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体现 2.论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判断说明题 1. 大多数国家的仲裁裁决一般而言具有终局效力,但也有少数仲裁立法和仲裁规则规 定了仲裁裁决不具有终局性而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两方面的典型分别是《法兰西共和国 仲裁法令》和《瑞典仲裁法》。 ( ) 2. 中国加入 WTO 后,中国与欧盟同为 WTO 成员,根据 WTO 最惠国待遇原则,欧盟 应将各成员国之间相互享有的所有特权和优惠无条件地给予中国,否则,将是严重违反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 ( ) 3. 学者边沁认为,趋利避害是理性人之本能。法律规避本质上也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理 性行为,是当事人在比较各国法律适用对其产生的利弊后,通过改变或制造连接点以追 求和获取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得到适用。尽管学者们均一致认为,法律规避是无效行为, 但我国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法律规避作为经济规律的体现,已经得到相关司法 解释的肯定。 ( ) 4. 商标国际注册程序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后,对符合 要求的将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商标保护的有关缔约国。有关缔约国若在得到国 际局通知 1 年内未向国际局提出驳回注册商标声明的,便认为该国已经接受了该商标的 注册申请,无须该国单独出具准予注册的通知。( ) 5. 1998 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裁定,必要时,在人民法院协助下可自行采取相应的适当措施以保全财产, 无论如何,仲裁委员会均不得单独采取保全措施。 ( ) 四、简答题 1.试述《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 2.连接点的改变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3.简述仲裁地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 4.简述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五、论述题 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体现 2.论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

六、案例分析题 1974年3月,比利时公司与瑞士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 款并明确规定适用瑞土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比利时公司在本国商 事法院提起诉讼,瑞士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 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 比利时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瑞士公司 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问题:(1)阐明上诉法院驳回一审判决的理由 (2)以此案为例,阐明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机构 (3)以此案为例,阐明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性依据的法律 国际私法试题一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①2.①3③4.④5.② 6.①7.②8.④9.①10.② 11.③12.③13.①14.①15.④ 16.④17.①18.③19.②20.② 多项选择题 1.①②⑤2.①②③④⑤3.②③④⑤4.①②④⑤5.①②⑤ 、判断说明题 1.×:《法兰西共和国仲裁法令》和《瑞典仲裁法》都允许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不过 两国规定方式不同,法兰西共和国规定,只要仲裁协议没有放弃上诉,当事人可以上诉 瑞典规定,只要仲裁协议没有约定上诉,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2.×;最惠国待遇存在例外,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给惠国可以不把给第三国的优惠提供给 缔约对方,这些情况包括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欧盟成员 国之间仅仅限于集团内部的优惠只能为集团内成员所享有,不能给予中国 3.×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一种规避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规定的逃法行为,对 其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争议,我国立法对法律规避问题未作明文规定,但有关司法解释 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

六、案例分析题 1974 年 3 月,比利时公司与瑞士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 款并明确规定适用瑞士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比利时公司在本国商 事法院提起诉讼,瑞士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 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 2 条第 1 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 比利时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瑞士公司 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问题:(1)阐明上诉法院驳回一审判决的理由 (2)以此案为例,阐明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机构 (3)以此案为例,阐明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性依据的法律 国际私法试题一参考答案 一、 单项选择题 1.① 2.① 3.③ 4.④ 5. ② 6.① 7.② 8. ④ 9. ① 10. ② 11. ③ 12. ③ 13. ① 14. ① 15. ④ 16. ④ 17. ① 18. ③ 19. ② 20. ② 二、 多项选择题 1. ①②⑤ 2. ①②③④⑤ 3.②③④⑤ 4.①②④⑤ 5. ①②⑤ 三、 判断说明题 1. ×;《法兰西共和国仲裁法令》和《瑞典仲裁法》都允许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不过 两国规定方式不同,法兰西共和国规定,只要仲裁协议没有放弃上诉,当事人可以上诉; 瑞典规定,只要仲裁协议没有约定上诉,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2. ×;最惠国待遇存在例外,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给惠国可以不把给第三国的优惠提供给 缔约对方,这些情况包括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欧盟成员 国之间仅仅限于集团内部的优惠只能为集团内成员所享有,不能给予中国。 3.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一种规避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规定的逃法行为,对 其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争议,我国立法对法律规避问题未作明文规定,但有关司法解释 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

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规定了国际注册程序,仍然采用《保护工业产权巴 黎公约》确立的独立原则,但在规定的期限内,被请求国无异议便推定该国准予注册 无须该国单独出具准予注册的通知。 5.×;财产保全措施是专属于法院所有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 仲裁委员会只能转向有关法院提交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采取,仲裁委员会无权单独或 联合其他单位采取相关措施以保全财产。 四、简答题 1.参考要点: (1)变更了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将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改为过失责任制 度 (2)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限。将钩到钩原则变更为~接到交原则 (3)变更了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4)关于火灾,规定应由索赔人证明承运人、其受雇人和代理人对火灾犯有过失,否 则承运人可以免责。 (5)规定了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若承运人 和实际承运人都有责任,应当负连带责任 (6)延长了诉讼时效期间。将1年期间改为2年 2.参考要点: (1)依其原属人法为未成年人,后来在一个成年年龄较其原属人法规定为低的国家取 得了住所或国籍,依后一属人法他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主张应承认他已经取 得成年人资格而且有完全行为能力 (2)依原属人法他已经成年,依后一属人法他为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主 张 ①一是既得权保护说,认为他的新住所国或新国籍国应承认他已经取得的完全行为能 力 ②一是认为其成年资格不能在连接点改变后仍保留; ③一是折中的观点,认为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分别解决,总的原则是既不宜使此种权 利无条件地得到保留,但也不宜使过去已经成立的法律关系遭到否定 3.参考答案要点:

4.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规定了国际注册程序,仍然采用《保护工业产权巴 黎公约》确立的独立原则,但在规定的期限内,被请求国无异议便推定该国准予注册, 无须该国单独出具准予注册的通知。 5. ×;财产保全措施是专属于法院所有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 仲裁委员会只能转向有关法院提交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采取,仲裁委员会无权单独或 联合其他单位采取相关措施以保全财产。 四、 简答题 1.参考要点: (1)变更了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将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改为过失责任制 度。 (2)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限。将“钩到钩原则”变更为“接到交原则”。 (3)变更了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4)关于火灾,规定应由索赔人证明承运人、其受雇人和代理人对火灾犯有过失,否 则承运人可以免责。 (5)规定了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若承运人 和实际承运人都有责任,应当负连带责任。 (6)延长了诉讼时效期间。将 1 年期间改为 2 年。 2.参考要点: (1)依其原属人法为未成年人,后来在一个成年年龄较其原属人法规定为低的国家取 得了住所或国籍,依后一属人法他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主张应承认他已经取 得成年人资格而且有完全行为能力。 (2)依原属人法他已经成年,依后一属人法他为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主 张: ①一是既得权保护说,认为他的新住所国或新国籍国应承认他已经取得的完全行为能 力; ②一是认为其成年资格不能在连接点改变后仍保留; ③一是折中的观点,认为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分别解决,总的原则是既不宜使此种权 利无条件地得到保留,但也不宜使过去已经成立的法律关系遭到否定。 3.参考答案要点:

表现在 (1)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有密切关系 (2)仲裁地点与按哪一国的冲突规则来确定合同的实体法有密切关系。 (3)仲裁地点还影响着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按照国际习惯做法,一项仲裁协议如果规 定了不可仲裁事项,则仲裁无效,而可仲裁事项的范围是由支配仲裁的法律来确定的, 支配仲裁的法律又通常是仲裁地法。 (4)仲裁地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仲裁裁决的国籍。 4.参考答案要点: 对于不当得利应适用的法律有各种不同的主张,包括 应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理由是不当得利涉及到发生地国的公共秩序;当事人有同 国籍且在该国均有住所时,应适用他们的共同本国法;如不当得利是在履行法律义务或 关系的过程中发生的,应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瑞士国际私法》更将意 思自治原则引入此领域,规定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的法律 我国法律没有对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司法实践中,适用不当得 利发生地法。 五、论述题 1.参考答案要点 (一)国家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基本权利,表明国家享有独立自主的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 最高权力。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共同基本原则,国际私法必须坚持国 家主权原则。 (二)在国际私法中,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和要求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彼此 尊重对方的经济制度,遵守不同所有权的平权原则。(2)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 动必须遵守内国的法律、法令,尊重所在国的领土完整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不得 进行有损所在国主权和独立的活动。(3)各国相互尊重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4) 各国独立自主地行使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5)一国有权实施公共秩序保留制 度而拒绝外国法的使用。(6)各国有权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的国际私法规范。(7) 各国有权对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的某些国际私法规范声明保留,等等。 (三)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同样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例如,(1)《继承法》规定:"中 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

表现在: (1)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有密切关系。 (2)仲裁地点与按哪一国的冲突规则来确定合同的实体法有密切关系。 (3)仲裁地点还影响着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按照国际习惯做法,一项仲裁协议如果规 定了不可仲裁事项,则仲裁无效,而可仲裁事项的范围是由支配仲裁的法律来确定的, 支配仲裁的法律又通常是仲裁地法。 (4)仲裁地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仲裁裁决的国籍。 4. 参考答案要点: 对于不当得利应适用的法律有各种不同的主张,包括: 应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理由是不当得利涉及到发生地国的公共秩序;当事人有同一 国籍且在该国均有住所时,应适用他们的共同本国法;如不当得利是在履行法律义务或 关系的过程中发生的,应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瑞士国际私法》更将意 思自治原则引入此领域,规定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的法律。 我国法律没有对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司法实践中,适用不当得 利发生地法。 五、 论述题 1.参考答案要点: (一)国家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基本权利,表明国家享有独立自主的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 最高权力。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共同基本原则,国际私法必须坚持国 家主权原则。 (二)在国际私法中,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和要求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彼此 尊重对方的经济制度,遵守不同所有权的平权原则。(2)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 动必须遵守内国的法律、法令,尊重所在国的领土完整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不得 进行有损所在国主权和独立的活动。(3)各国相互尊重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4) 各国独立自主地行使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5)一国有权实施公共秩序保留制 度而拒绝外国法的使用。(6)各国有权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的国际私法规范。(7) 各国有权对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的某些国际私法规范声明保留,等等。 (三)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同样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例如,(1)《继承法》规定:“中 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

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遗产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 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2)《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 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共利益。″(3)《合同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 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等等 2.参考答案要点: (一)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即代理权关系,其准据法依产生代理权的原因不同而分别确 定。(1)法定代理中代理权关系以监护关系的准据法为依据;(2)意定代理属于合 同关系,首先适用意思自治,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各国的做法是:①适用代理关系成立 地法。②适用代理人代理行为地法。③适用代理人住所地法或营业地法。④适用代理合 同的重心地法或最密切联系地法 (二)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 本人与第三人关系实际上就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是否拘束本人的问题,各 国常采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1)适用本人住所地法或调整本人与代理人内部关系的 法律(2)适用主要合同准据法(3)适用代理人代理行为地法。 (三)代理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 般而言,代理人在代理行为完成后即退居合同之外,与第三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但 是,(1)若代理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则应按侵权行为准据法的规定,来确 定代理人的责任。(2)对于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行为,如果依据支配本人与第三人关 系的准据法,本人对第三人不负任何责任,那么,就发生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无权代理 人或越权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问题。对此,有不同主张:①适用代理人行为地法;② 适用主要合同的准据法:③适用支配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法律:④适用代理人的属人法。 六、案例分析题 1.参考答案要点 (1)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本案中,比利时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 的协议中含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法院具有拘束力,比利时公司不应向法院提 起诉讼,一审法院也不应该受理此案,两公司均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故,上诉 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遗产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 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2)《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 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共利益。”(3)《合同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 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等等 2.参考答案要点: (一)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即代理权关系,其准据法依产生代理权的原因不同而分别确 定。(1)法定代理中代理权关系以监护关系的准据法为依据;(2)意定代理属于合 同关系,首先适用意思自治,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各国的做法是:①适用代理关系成立 地法。②适用代理人代理行为地法。③适用代理人住所地法或营业地法。④适用代理合 同的重心地法或最密切联系地法。 (二)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 本人与第三人关系实际上就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是否拘束本人的问题,各 国常采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1)适用本人住所地法或调整本人与代理人内部关系的 法律(2)适用主要合同准据法(3)适用代理人代理行为地法。 (三)代理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 一般而言,代理人在代理行为完成后即退居合同之外,与第三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但 是,(1)若代理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则应按侵权行为准据法的规定,来确 定代理人的责任。(2)对于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行为,如果依据支配本人与第三人关 系的准据法,本人对第三人不负任何责任,那么,就发生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无权代理 人或越权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问题。对此,有不同主张:①适用代理人行为地法;② 适用主要合同的准据法;③适用支配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法律;④适用代理人的属人法。 六、 案例分析题 1.参考答案要点: (1)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本案中,比利时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 的协议中含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法院具有拘束力,比利时公司不应向法院提 起诉讼,一审法院也不应该受理此案,两公司均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故,上诉 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2)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机构有:①仲裁机构可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②法院有 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③被请求承认和执行裁决的主管机关可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 性。本案中,比利时商事法院和上诉法院享有确认权,一审时即裁定仲裁协议无效,上 诉法院在上诉审中予以纠正,确认了仲裁协议的效力。 (3)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性所依据的法律有:①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②适用仲裁协 议订立地法或当事人的属人法;③仲裁地法是确认仲裁协议所适用的主要法律,特别是 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发法律的时候。本案中,当事人明确选择的法律是瑞土法,仲裁地法 是比利时法,两者都可以作为裁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依据,为了使仲裁协议得到有效 实施以及仲裁裁决得到承认与执行,应综合考虑瑞士法和比利时法律,一审法院过多注 重内国法,不利于仲裁裁决在瑞士的承认和执行,上诉法院权衡两国法律后驳回一审判 决确认了仲裁协议的效力 国际私法试题二 第一部分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1.假设某一法律关系A是另一法律关系B的先决问题,C国法官在审理该案时, 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引适用D国法律作为B法律关系的准据法。若C国冲突规范为法 律关系A指引的准据法对A作出肯定的判断,法官并由此对B作出了一裁决,则可推 定,依据D国冲突规范为A指引的准据法将对A作出的判断及法官由此对B作出的裁 决,与上述判断和裁决相比较分别是[] ①肯定:一致②否定;一致③肯定;不一致④否定;不一致 2.1951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第35条规定:"如本协定、运价规程、办事细 则及其他规则内缺少必要的规定,则适用该国法令或国内规章中列载的规定。"其中所 谓该国”,一般认为是[] ①货物启运国②货物目的地国③货物通过路国④承运人所属国 3.1978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对待反致的态度是[] ①不接受②接受③有条件接受④个案接受 4.1984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对 商务信托”的规定是[] ①明确不适用②眀确适用③无明确规定,但采取一定措施排除适用④无明

(2)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机构有:①仲裁机构可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②法院有 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③被请求承认和执行裁决的主管机关可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 性。本案中,比利时商事法院和上诉法院享有确认权,一审时即裁定仲裁协议无效,上 诉法院在上诉审中予以纠正,确认了仲裁协议的效力。 (3)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性所依据的法律有:①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②适用仲裁协 议订立地法或当事人的属人法;③仲裁地法是确认仲裁协议所适用的主要法律,特别是 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发法律的时候。本案中,当事人明确选择的法律是瑞士法,仲裁地法 是比利时法,两者都可以作为裁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依据,为了使仲裁协议得到有效 实施以及仲裁裁决得到承认与执行,应综合考虑瑞士法和比利时法律,一审法院过多注 重内国法,不利于仲裁裁决在瑞士的承认和执行,上诉法院权衡两国法律后驳回一审判 决确认了仲裁协议的效力。 国际私法试题二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假设某一法律关系 A 是另一法律关系 B 的先决问题,C 国法官在审理该案时, 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引适用 D 国法律作为 B 法律关系的准据法。若 C 国冲突规范为法 律关系 A 指引的准据法对 A 作出肯定的判断,法官并由此对 B 作出了一裁决,则可推 定,依据 D 国冲突规范为 A 指引的准据法将对 A 作出的判断及法官由此对 B 作出的裁 决,与上述判断和裁决相比较分别是 [ ] ①肯定;一致 ②否定;一致 ③肯定;不一致 ④否定;不一致 2. 1951 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第 35 条规定:“如本协定、运价规程、办事细 则及其他规则内缺少必要的规定,则适用该国法令或国内规章中列载的规定。”其中所 谓“该国”,一般认为是 [ ] ①货物启运国 ②货物目的地国 ③货物通过路国 ④承运人所属国 3. .1978 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对待反致的态度是 [ ] ①不接受 ②接受 ③有条件接受 ④个案接受 4. 1984 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对 “商务信托”的规定是 [ ] ①明确不适用 ②明确适用 ③无明确规定,但采取一定措施排除适用 ④无明

确规定,但采取一定措施纳入适用 5.《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和《瓜达拉哈拉公约》是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 三个主要公约,三者的关系是[] ①《华沙公约》是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修改,《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海牙议定书》的修改 ②《华沙公约》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补充,《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海牙议定书》的补充 ③《华沙公约》是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补充,《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前两公约的修改 ④《华沙公约》是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修改,《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前两公约的补充 6.1955年海牙《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约》表现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之间在属人法方面从尖锐对立到调和妥协,但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 ①住所地法优先②本国法优先③习惯居所地法优先④营业地法优先 7.我国《海商法》第265条规定的有关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是[] ①3年,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6年②2年,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4年③4年, 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6年④1年,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3年 8.我国1999年《合同法》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方法是[] ①意思自治为主,特征履行为辅②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③特征履行为主, 意思自治为辅④特征履行为表现形式的最密切联系 9.1998年12月颁行的《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负责办 理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的机构是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 ①省级民政厅指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②省级民政厅指定的地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③地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④县级 以上民政部门 10.1804年《法国民法典》制订以前,欧洲确定属人法依据的连接点是[] ①国籍国②住所地国③选择使用国籍国或住所地国④最密切联系国 11.遗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一般归国家所有, 国家取得财产的依据是[]

确规定,但采取一定措施纳入适用 5.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和《瓜达拉哈拉公约》是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 三个主要公约,三者的关系是 [ ] ①《华沙公约》是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修改,《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海牙议定书》的修改 ②《华沙公约》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补充,《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海牙议定书》的补充 ③《华沙公约》是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补充,《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前两公约的修改 ④《华沙公约》是基础,《海牙议定书》是对《华沙公约》的修改,《瓜达拉哈拉公约》 是对前两公约的补充 6. 1955 年海牙《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约》表现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之间在属人法方面从尖锐对立到调和妥协,但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 [ ] ①住所地法优先 ②本国法优先 ③习惯居所地法优先 ④营业地法优先 7. 我国《海商法》第 265 条规定的有关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是 [ ] ①3 年,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 6 年 ②2 年,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 4 年 ③4 年, 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 6 年 ④1 年,但自事故发生日起不超过 3 年 8. 我国 1999 年《合同法》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方法是 [ ] ①意思自治为主,特征履行为辅 ②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 ③特征履行为主, 意思自治为辅 ④特征履行为表现形式的最密切联系 9. 1998 年 12 月颁行的《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负责办 理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的机构是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 [ ] ①省级民政厅指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②省级民政厅指定的地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③地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④县级 以上民政部门 10. 1804 年《法国民法典》制订以前,欧洲确定属人法依据的连接点是 [ ] ①国籍国 ②住所地国 ③选择使用国籍国或住所地国 ④最密切联系国 11. 遗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一般归国家所有, 国家取得财产的依据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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