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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市场管理法学》课程电子教案(PPT课件)第六章 房地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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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房地产法 第一节 房地产法概述 一、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业 (一)房地产的法律含义 房地产是土地、房屋财产的总称。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房屋是指 土地上的居民住房、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写字楼)等建筑物及其构 筑物。 房产与地产有时可分,有时不可分。当土地作为耕地或者空地时, 它只是地产:当在土地上建房时,地产与房产则连为一体,称为房地产 所以,“房地产”一词有广义、狭义两种用法,有时指土地或房屋,有 时指土地和房屋。 在我国现阶段,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又称 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 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 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此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除了这种土 地所有权的转变外,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有 土地和集体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六章 房地产法 第一节 房地产法概述 ⚫ 一、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业 ⚫ (一)房地产的法律含义 ⚫ 房地产是土地、房屋财产的总称。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房屋是指 土地上的居民住房、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写字楼)等建筑物及其构 筑物。 ⚫ 房产与地产有时可分,有时不可分。当土地作为耕地或者空地时, 它只是地产;当在土地上建房时,地产与房产则连为一体,称为房地产。 所以, “房地产”一词有广义、狭义两种用法,有时指土地或房屋,有 时指土地和房屋。 ⚫ 在我国现阶段,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又称 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 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 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此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除了这种土 地所有权的转变外,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有 土地和集体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房屋方面,我国存在三种所有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 房屋可以作为商品发生所有权的有偿转移,称为“买卖房屋”。此时, 房产权实即房地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 用权。 在土地与房屋连为一体而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场合下,土地使用权转 让、抵押、出租时,“房随地走”;房产转让、抵押时,“地随房走” 此即房、地一并转移的原则。 房地产作为一项财产,在法律上反映为房地产权。其中,当土地单 独作为地产时,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当房屋单独作为房产 时,指的是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当土地与房屋连为一体时,指的 是房屋所有权和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和其占用范 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二)房地产市场 我国现时所称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 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市场具有一般市场的共性,如要求贯彻平等、自愿、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但作为一类特殊商品交换,它又具有自己的若干特性

⚫ 房屋方面,我国存在三种所有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 房屋可以作为商品发生所有权的有偿转移,称为“买卖房屋”。此时, 房产权实即房地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 用权。 ⚫ 在土地与房屋连为一体而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场合下,土地使用权转 让、抵押、出租时, “房随地走”;房产转让、抵押时, “地随房走”。 此即房、地一并转移的原则。 ⚫ 房地产作为一项财产,在法律上反映为房地产权。其中,当土地单 独作为地产时,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当房屋单独作为房产 时,指的是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当土地与房屋连为一体时,指的 是房屋所有权和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和其占用范 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 (二)房地产市场 ⚫ 我国现时所称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 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 ⚫ 房地产市场具有一般市场的共性,如要求贯彻平等、自愿、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但作为一类特殊商品交换,它又具有自己的若干特性

1.综合功能 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既可以用作生活资料,又可以用作生 产要素,因而形成综合功能。 2.多级市场 房地产交易,既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一级市场)以及出让后的 转让、抵押、租赁(二级市场),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 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市场)以及投入使用的房地产的买卖、抵押 和房屋的租赁(三级市场)等,由此形成多层次的市场。 3.法定形式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通过登记发证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地产 交易活动属于严格的要式法律行为。凡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国家适度干预 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如土地用途管制、集体土地使 用权不能直接出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 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控城市豪华建筑项目等,与此同时充分运用市场 竞争机制,既要规范化,又要放开搞活。 (三)房地产业的概念 狭义的房地产业是指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业。它的业务主 要有两大类:

⚫ 1.综合功能 ⚫ 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既可以用作生活资料,又可以用作生 产要素,因而形成综合功能。 ⚫ 2.多级市场 ⚫ 房地产交易,既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一级市场)以及出让后的 转让、抵押、租赁(二级市场),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 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市场)以及投入使用的房地产的买卖、抵押 和房屋的租赁(三级市场)等,由此形成多层次的市场。 ⚫ 3.法定形式 ⚫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通过登记发证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地产 交易活动属于严格的要式法律行为。凡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4.国家适度干预 ⚫ 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如土地用途管制、集体土地使 用权不能直接出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 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控制城市豪华建筑项目等,与此同时充分运用市场 竞争机制,既要规范化,又要放开搞活。 ⚫ (三)房地产业的概念 ⚫ 狭义的房地产业是指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业。它的业务主 要有两大类:

一类是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所谓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所谓房地产交 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另一类是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简称成片开发。它是指在依法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形成 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然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转让、出租地 面建筑物。国家鼓励吸收外商投资进行土地成片开发。 广义的房地产业应该包含从事城乡土地、房屋的开发、利用、经营、 服务、管理、保护的各种业务活动。 房地产业在国际上被列为经济活动中的独立的一大类型。我国对房 地产业也作了定位:“房地产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 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的推进,将成为 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 (一)房地产法的概念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法调整房地产关系。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项: 1.土地、房屋财产关系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财产

⚫ 一类是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所谓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所谓房地产交 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 另一类是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简称成片开发。它是指在依法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形成 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然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转让、出租地 面建筑物。国家鼓励吸收外商投资进行土地成片开发。 ⚫ 广义的房地产业应该包含从事城乡土地、房屋的开发、利用、经营、 服务、管理、保护的各种业务活动。 ⚫ 房地产业在国际上被列为经济活动中的独立的一大类型。我国对房 地产业也作了定位:“房地产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 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的推进,将成为 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 二、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 ⚫ (一)房地产法的概念 ⚫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房地产法调整房地产关系。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项: ⚫ 1.土地、房屋财产关系 ⚫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财产

2.土地利用和管理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土地开发利用,土地用途 管制,建设用地审批,集体土地的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 出租和抵押,等等,有些属于市场行为,有些属于政府行为,有些属于 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结合。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关系 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 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 品房的行为。 4.城市房地产管理关系 城市的整体规划,对公有房屋和私有房屋的管理监督,这些都属于 政府管理、监督行为。 5.城市物业管理关系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与物业所有人(即业主)、使用人之间,就房屋 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和居住小区内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管理 项目进行维修、修缮与整治而发生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关系,也可归属于 广义的房地产法调整之列。 (二)房地产法的体系 房地产法可以表现为一部系统的法律,即房地产法典;也可以由众 多的房地产法律规范组成为一个整体

⚫ 2.土地利用和管理关系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土地开发利用,土地用途 管制,建设用地审批,集体土地的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 出租和抵押,等等,有些属于市场行为,有些属于政府行为,有些属于 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结合。 ⚫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关系 ⚫ 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 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 品房的行为。 ⚫ 4.城市房地产管理关系 ⚫ 城市的整体规划,对公有房屋和私有房屋的管理监督,这些都属于 政府管理、监督行为。 ⚫ 5.城市物业管理关系 ⚫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与物业所有人(即业主)、使用人之间,就房屋 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和居住小区内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管理 项目进行维修、修缮与整治而发生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关系,也可归属于 广义的房地产法调整之列。 ⚫ (二)房地产法的体系 ⚫ 房地产法可以表现为一部系统的法律,即房地产法典;也可以由众 多的房地产法律规范组成为一个整体

广义的房地产法,其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 关于房地产权属的规定 第二, 关于房地产开发利用规定: 第三, 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 第四, 关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的规定; 第五, 关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的规定。 我国的房地产法律体系按其内容分布划分,应由三部分立法组成: 一是综合的法,如《宪法》、 《民法通则》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二是专门的法,如《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 、 《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建筑法》以及它们的实施条例、细则、办法之类。 三是相关的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 、 《环境 保护法》、《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婚姻法》 《继承法》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三)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1.土地公有原则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3.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 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 ⚫ 广义的房地产法,其基本内容包括: ⚫ 第一, 关于房地产权属的规定; ⚫ 第二, 关于房地产开发利用规定; ⚫ 第三, 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 ⚫ 第四, 关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的规定; ⚫ 第五, 关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的规定。 ⚫ 我国的房地产法律体系按其内容分布划分,应由三部分立法组成: ⚫ 一是综合的法,如《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 二是专门的法,如《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建筑法》以及它们的实施条例、细则、办法之类。 ⚫ 三是相关的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环境 保护法》、《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婚姻法》、 《继承法》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 (三)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 1. 土地公有原则 ⚫ 2. 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 3.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 4. 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 5. 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 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 土地指一国领土范围内的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岛屿等一切土地。 土地管理是国家用以维护土地所有权、合理组织利用土地的一项行 政管理活动。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最为珍贵的、不可 再生和替代的生产资料,因而,对土地实行有效的管理,是各社会制度 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就是国家为实现土地管理目的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因确认土地所有权、开发利用土地、取得和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 规划管理土地而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我国基本土地制度 1.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 依法转让 4.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5.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6.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 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 ⚫ 土地指一国领土范围内的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岛屿等一切土地。 ⚫ 土地管理是国家用以维护土地所有权、合理组织利用土地的一项行 政管理活动。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最为珍贵的、不可 再生和替代的生产资料,因而,对土地实行有效的管理,是各社会制度 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 土地管理法就是国家为实现土地管理目的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因确认土地所有权、开发利用土地、取得和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 规划管理土地而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 二、我国基本土地制度 ⚫ 1.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 2.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3.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 依法转让 ⚫ 4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 5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 6 .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制度 1.建设用地的概念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 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从广 义上讲,建设用地是指己利用土地中的一切非农业生产用地。国家实行 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2.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1)国家建设用地的来源 国家建设用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国有土地使 用权有偿出让或无偿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使用。 国家要出让、租赁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首要条件是国家拥有该 幅土地的使用权。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国家可以划拨或出让、租赁土地 使用权: ①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征用为国有: ②国家已依法收回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 ③国有荒山、荒地,即国有未利用土地已改为建设用地。 (2)农用地转用审批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 审批手续。这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一个关键。办 理转用审批后,方可办理征地手续

⚫ 三、建设用地制度 ⚫ 1. 建设用地的概念 ⚫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 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从广 义上讲,建设用地是指已利用土地中的一切非农业生产用地。国家实行 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2. 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 (1)国家建设用地的来源 ⚫ 国家建设用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国有土地使 用权有偿出让或无偿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使用。 ⚫ 国家要出让、租赁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首要条件是国家拥有该 幅土地的使用权。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国家可以划拨或出让、租赁土地 使用权: ⚫ ①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征用为国有; ⚫ ② 国家已依法收回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 ⚫ ③ 国有荒山、荒地,即国有未利用土地已改为建设用地。 ⚫ (2)农用地转用审批 ⚫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 审批手续。这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一个关键。办 理转用审批后,方可办理征地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国家运用其行政权力把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家 所有的行为。 (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法律特征: ①征地主体的惟一性: ②征地行为的行政性: ③征地条件的补偿性。 (2)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1998年新《土地管理法》上收了征地审批权,马征地审批权集中在 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其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无征地审批权。该法第45条 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 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折合525亩);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折 合1050亩)。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3)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 征地费用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①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土地的投 和收益的补偿

⚫ (3)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 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国家运用其行政权力把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家 所有的行为。 ⚫ (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法律特征: ⚫ ① 征地主体的惟一性; ⚫ ② 征地行为的行政性; ⚫ ③ 征地条件的补偿性。 ⚫ (2)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 1998年新《土地管理法》上收了征地审批权,马征地审批权集中在 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其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无征地审批权。该法第45条 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 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折合525亩);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折 合1050亩)。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 (3)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 ⚫ 征地费用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 ①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土地的投入 和收益的补偿

②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为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 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③青苗补偿费。 ④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⑤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⑥土地复垦费或耕地开垦费。 第三节城市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 一、城市房地产权属关系 (一)房屋所有权 1.房屋所有权的概念 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权是对房屋的实际控制的权利。 使用权是根据房屋的性能和用途对房屋的利用的权利。 收益权是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 处分权是房屋所有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屋进行处置的权利

⚫ ② 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为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 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 ③ 青苗补偿费。 ⚫ ④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⑤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⑥ 土地复垦费或耕地开垦费。 第三节 城市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 ⚫ 一、城市房地产权属关系 ⚫ (一)房屋所有权 ⚫ 1.房屋所有权的概念 ⚫ 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 ⚫ 占有权是对房屋的实际控制的权利。 ⚫ 使用权是根据房屋的性能和用途对房屋的利用的权利。 ⚫ 收益权是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 ⚫ 处分权是房屋所有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屋进行处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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