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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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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 200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 目 指 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序言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改革开放春风沐浴下,从科学基金的试点,到《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颁布实施,科学基金事业在我国走过了27年的不平凡历程。实践表 明,实施科学基金制是党和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和善于借鉴世界先进管理经验,大胆 探索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的创新实践:是党和政府应对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我 国基础研究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党和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资源优化 配置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尊重科学家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进科学民主管理的重要 里程碑。 2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 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科学基金工作准确把握支持基础研究、坚 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战略定位,贯彻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 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按照资助格局调整目标,统筹安排资助计划。着力推动 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稳步提高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围绕优先领域加强重点项目部署, 完善重大研究计划资助与管理模式:坚持把培养科技人才置于重要战略地位,加强青年后 备人才培养,稳定地区人才,扎实推进优秀学术带头人培养,稳定支持和培育创新团队 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加强联合资助工作;坚持以交流型合作为基础,以实质性合 作研究为重点,以充分吸纳和利用海外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战略型 国际(地区)合作;加强管理规章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加强评审系统建设,着力构 建具有高度公信力的制度平台;深入开展绩效管理政策调硏,探索绩效评估工作;加强监 督工作,促进科研诚信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依托单位的作用;加强机构和队伍 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效能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 合国力的关键。实施科学基金制,是国家超前部署和稳定发展基础研究、为创新型国家夯 实根基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制度。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科学基金工作全局,切实加强基础研究, 努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发展和完善科学基金制,要突出完善管理体系的重点任务。一是完善战略规划体系, 全面把握战略定位,统筹科学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充分发挥科学基金作为国家战略资源 的导向作用,更好地发挥项目指南引导科学家探索更基础、更长远、更前沿领域的重要作 用。二是完善冋行评审体系,加强专家系统建设,规范通讯和会议评审程序,加强信誉管 理,构建有利于支持创新和最具公信力的评审制度平台。三是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和 完善符合基础硏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估机制,完善对管理目标、过程和结果的监测与反馈机 制,探索推进科学基金资助绩效国际评估。四是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提高科学基金使用效 益,促进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四项基本建设,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 健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管理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

3 序 言 2008 年是改革开放 30 周年。在改革开放春风沐浴下,从科学基金的试点,到《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颁布实施,科学基金事业在我国走过了 27 年的不平凡历程。实践表 明,实施科学基金制是党和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和善于借鉴世界先进管理经验,大胆 探索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的创新实践;是党和政府应对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我 国基础研究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党和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资源优化 配置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尊重科学家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进科学民主管理的重要 里程碑。 2008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 一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科学基金工作准确把握支持基础研究、坚 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战略定位,贯彻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 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按照资助格局调整目标,统筹安排资助计划。着力推动 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稳步提高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围绕优先领域加强重点项目部署, 完善重大研究计划资助与管理模式;坚持把培养科技人才置于重要战略地位,加强青年后 备人才培养,稳定地区人才,扎实推进优秀学术带头人培养,稳定支持和培育创新团队; 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加强联合资助工作;坚持以交流型合作为基础,以实质性合 作研究为重点,以充分吸纳和利用海外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战略型 国际(地区)合作;加强管理规章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加强评审系统建设,着力构 建具有高度公信力的制度平台;深入开展绩效管理政策调研,探索绩效评估工作;加强监 督工作,促进科研诚信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依托单位的作用;加强机构和队伍 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效能。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 合国力的关键。实施科学基金制,是国家超前部署和稳定发展基础研究、为创新型国家夯 实根基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制度。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科学基金工作全局,切实加强基础研究, 努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发展和完善科学基金制,要突出完善管理体系的重点任务。一是完善战略规划体系, 全面把握战略定位,统筹科学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充分发挥科学基金作为国家战略资源 的导向作用,更好地发挥项目指南引导科学家探索更基础、更长远、更前沿领域的重要作 用。二是完善同行评审体系,加强专家系统建设,规范通讯和会议评审程序,加强信誉管 理,构建有利于支持创新和最具公信力的评审制度平台。三是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和 完善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估机制,完善对管理目标、过程和结果的监测与反馈机 制,探索推进科学基金资助绩效国际评估。四是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提高科学基金使用效 益,促进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四项基本建设,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 健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管理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

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咨询、决策、执行、监督有机 统一的运行机制,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三是加强行政能力建 设,努力形成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执行顺畅、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推动 科学发展、依法办事、为科学家服务的能力。四是加强科学基金文化建设,在科学基金工 作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繁荣 科学基金工作要准确把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定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更大 作用。一是发挥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加强纵 深部署,促进学科交叉,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努 力构建与创新型国家相适应的坚实学科基础。二是发挥稳定和培养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尊重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 作用的规律,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以事业凝聚人才,以实践造就人才,以机制激 励人才,培育创新型人才,建设适应未来需求的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推动人才强国战略 实施,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积累智力资本。三是发挥激励和培育创新思想的重要作用。进一 步完善研究项目资助体系,尊重基础硏究规律,发挥科学家的主体作用,激励科学家的自 由探索精神和创造潜能,营造稳定攴持、长期积累、鼓励探索、宽容失败、保护创新的环 境,促进创新思想竞相迸发。四是发挥有效调动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完善联合资助 机制,发挥导向作用,推动科技资源整合,促进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以 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五是发挥统筹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的重要作 用。拓展全球视野,坚持以交流型合作为基础,以实质性合作研究为重点,扎实推进战略 型合作,充分吸纳和利用海外资源,推动中国科学家更好地走向世界科学舞台。 “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是科学基金制的基本特点, 项目指南是加强科学基金宏观战略引导的重要载体。制定指南的过程,是会聚科技人员战 略智慧与共识的过程:发布实施后,也仍然需要依靠科技人员集思广益加以完善。指南对 申请资格条件、主要资助范围、重点支持方向、鼓励学科领域等进行了规范,可供申请者 参考;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引导科技人员关注国家需求,审视学术前沿,凝练科学问题, 潜心长期探索,不囿传统定势,敏于领异标新,开展自由探索和创新硏究,推动科技、经 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科技支撑发展,创新引领未来。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科学基金 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 学发展观,始终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永葆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的生机和活力,为繁荣中国 科学、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孙家广 2008年11月28日

4 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咨询、决策、执行、监督有机 统一的运行机制,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三是加强行政能力建 设,努力形成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执行顺畅、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推动 科学发展、依法办事、为科学家服务的能力。四是加强科学基金文化建设,在科学基金工 作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繁荣。 科学基金工作要准确把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定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更大 作用。一是发挥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加强纵 深部署,促进学科交叉,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努 力构建与创新型国家相适应的坚实学科基础。二是发挥稳定和培养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尊重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 作用的规律,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以事业凝聚人才,以实践造就人才,以机制激 励人才,培育创新型人才,建设适应未来需求的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推动人才强国战略 实施,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积累智力资本。三是发挥激励和培育创新思想的重要作用。进一 步完善研究项目资助体系,尊重基础研究规律,发挥科学家的主体作用,激励科学家的自 由探索精神和创造潜能,营造稳定支持、长期积累、鼓励探索、宽容失败、保护创新的环 境,促进创新思想竞相迸发。四是发挥有效调动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完善联合资助 机制,发挥导向作用,推动科技资源整合,促进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以 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五是发挥统筹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的重要作 用。拓展全球视野,坚持以交流型合作为基础,以实质性合作研究为重点,扎实推进战略 型合作,充分吸纳和利用海外资源,推动中国科学家更好地走向世界科学舞台。 “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是科学基金制的基本特点, 项目指南是加强科学基金宏观战略引导的重要载体。制定指南的过程,是会聚科技人员战 略智慧与共识的过程;发布实施后,也仍然需要依靠科技人员集思广益加以完善。指南对 申请资格条件、主要资助范围、重点支持方向、鼓励学科领域等进行了规范,可供申请者 参考;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引导科技人员关注国家需求,审视学术前沿,凝练科学问题, 潜心长期探索,不囿传统定势,敏于领异标新,开展自由探索和创新研究,推动科技、经 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科技支撑发展,创新引领未来。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科学基金 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 学发展观,始终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永葆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的生机和活力,为繁荣中国 科学、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孙家广 2008 年 11 月 28 日

前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础研究发展趋势和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在2008年对项目资助结构进行了适当的调 整,突出了以人为本,稳定支持和超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资助模式。调整后的三个 资助系列各类项目定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构成了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研 究项目系列的目标主要以获得科研创新成果为主,并通过创新性科学研究培养科技人才 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人才项目系列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眼于长远发展,关注基 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的培育、青年学者初涉独立科硏的支持、欠发达地区科研人才的稳定、 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培养等;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主要着眼于支持科硏环境与条件的改善以 及增强公众对基础研究的理解。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使广大科学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的资助政策,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发布《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 下简称《指南》),以引导申请人正确选择项目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自主选题,申 请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大部分项目类别采取每年集中接收的方式受理申请。2008年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间共收到各类项目申请79957项,因非注册单位申请、过期申请 及缺少电子或纸质申请书等原因不予接收的申请有98项,实际接收79859项申请,比2007 年同期增加9487项,同比增长13.48%,其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仍保持最大增长幅度 同比增长25.08%。面上项目申请同比增长9.5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同比增长16.41% 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类别项目的申请量与2007年基本持平。数学天元青年 基金项目申请增加了119项,同比增长56.67%。经初步审查后,公布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 3370项,占申请总数的4.2%。在规定期限内,共收到正式提交的复审申请390项。经科学 部审核,受理316项,由于手续不全等原因不予受理复审申请74项。复审结果认为原不予 受理决定符合事实、予以维持的275项,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继续进行评审的41项, 占正式受理复审申请的13.0%。因此,2008年集中接收期间共受理各类项目申请76530 项 经过规定的评审程序,2008年批准资助面上项目892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757 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674项,重点项目425项,重大项目6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35 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80项,创新研究群体28个,海外与港澳学者合作硏究基金项 目79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25项,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31种,科普项目9项,重 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35项,部分联合资助基金项目153项。各类项目的申请与资 助情况分析详见本《指南》相关部分的介绍。 《指南》主要针对2009年度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的各类项目进行介绍,在前言之后,集 中介绍各类项目申请须知和限项规定,希望申请人认真阅读。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

5 前 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础研究发展趋势和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在 2008 年对项目资助结构进行了适当的调 整,突出了以人为本,稳定支持和超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资助模式。调整后的三个 资助系列各类项目定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构成了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研 究项目系列的目标主要以获得科研创新成果为主,并通过创新性科学研究培养科技人才, 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人才项目系列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眼于长远发展,关注基 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的培育、青年学者初涉独立科研的支持、欠发达地区科研人才的稳定、 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培养等;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主要着眼于支持科研环境与条件的改善以 及增强公众对基础研究的理解。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使广大科学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的资助政策,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发布《200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 下简称《指南》),以引导申请人正确选择项目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自主选题,申 请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大部分项目类别采取每年集中接收的方式受理申请。2008 年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间共收到各类项目申请 79 957 项,因非注册单位申请、过期申请 及缺少电子或纸质申请书等原因不予接收的申请有 98 项,实际接收 79 859 项申请,比 2007 年同期增加 9 487 项,同比增长 13.48%,其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仍保持最大增长幅度, 同比增长 25.08%。面上项目申请同比增长 9.5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同比增长 16.41%。 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类别项目的申请量与 2007 年基本持平。数学天元青年 基金项目申请增加了 119 项,同比增长 56.67%。经初步审查后,公布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 3370 项,占申请总数的 4.2%。在规定期限内,共收到正式提交的复审申请 390 项。经科学 部审核,受理 316 项,由于手续不全等原因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74 项。复审结果认为原不予 受理决定符合事实、予以维持的 275 项,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继续进行评审的 41 项, 占正式受理复审申请的 13.0%。因此,2008 年集中接收期间共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76 530 项。 经过规定的评审程序,2008 年批准资助面上项目 8 924 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757 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674 项,重点项目 425 项,重大项目 6 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135 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180 项,创新研究群体 28 个,海外与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 目 79 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 25 项,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 31 种,科普项目 9 项,重 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5 项,部分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153 项。各类项目的申请与资 助情况分析详见本《指南》相关部分的介绍。 《指南》主要针对 2009 年度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的各类项目进行介绍,在前言之后,集 中介绍各类项目申请须知和限项规定,希望申请人认真阅读。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

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按科学部顺序介绍项目的总体资助情况及优先资助范 围。其中,科学部在介绍面上项目资助情况之外,还涉及本学部总体资助原则与要求以及 申请注意事项:其他项目类别进行整体介绍。各类项目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将在《指 南》正文中加以叙述 不在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的其他项目,将另行在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 (http://www.nsfc.gov.cn)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指南,请广大科技人员注意及时关注。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项目申请、受理、评审和管理过程中,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条例》的规定,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突出鼓 励源头创新,强调研究价值理念,支持不同学术思想的交叉与包容,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 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欢迎广大科技人员提出高水准的项目申请。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编辑委员会 2008年11月28日

6 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按科学部顺序介绍项目的总体资助情况及优先资助范 围。其中,科学部在介绍面上项目资助情况之外,还涉及本学部总体资助原则与要求以及 申请注意事项;其他项目类别进行整体介绍。各类项目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将在《指 南》正文中加以叙述。 不 在 集 中 接 收 期间 受 理 的 其 他项 目 , 将 另行 在 自 然 科学 基 金 委 门 户网 站 (http://www.nsfc.gov.cn)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指南,请广大科技人员注意及时关注。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项目申请、受理、评审和管理过程中,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条例》的规定,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突出鼓 励源头创新,强调研究价值理念,支持不同学术思想的交叉与包容,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 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欢迎广大科技人员提出高水准的项目申请。 《200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编辑委员会 2008 年 11 月 28 日

申请须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 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各类项目管理办法,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各依托单位和 申请人在申请2009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遵守下列规定 申请书撰写要求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别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 的通知、通告等文件。凡《规定》及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 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 “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 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按《指南》要求填写。特别注意:自 2008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应当选择与申请 项目研究方向或领域符合的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代码 (重点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 员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 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 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 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 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 人员的推荐。《指南》中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 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 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6.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其身份确认时间与当年自然科学基金接 收申请的截止时间相同 7.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 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8.依托单位要对申请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9.申请书中的硏究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10年1月1日(特殊说明的除外)。 二、申请有关类别项目的注意事项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7 申请须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 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各类项目管理办法,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各依托单位和 申请人在申请 2009 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遵守下列规定: 一、申请书撰写要求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别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 的通知、通告等文件。凡《规定》及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 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 “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 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按《指南》要求填写。特别注意:自 2008 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应当选择与申请 项目研究方向或领域符合的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 位或 4 位数字)申请代码 (重点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 员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 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 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一 般情况下,1 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 2 个。 4.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 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 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 2 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 人员的推荐。《指南》中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 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 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6.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其身份确认时间与当年自然科学基金接 收申请的截止时间相同。 7. 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 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8.依托单位要对申请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9.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限一律填写 2010 年 1 月 1 日(特殊说明的除外)。 二、申请有关类别项目的注意事项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2.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 或撤销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主要参与者应以青年为主体 (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依托单位须是隶属于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 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公益性机构。申请人应为该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 (三)重点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申请重点项目时,应正确理解《指南》要求,其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 究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项目名称应与研究内容相符,项目的硏究内容要避 免覆盖整个领域范围,注意凝练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 3.各科学部对申请重点项目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都在《指南》中加以说明,提醒 申请人注意,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能通过初审。 4.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四)重大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项目只接受整体申请,不接受针对《指南》某一部分研究内容或某一个课题的 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先组织研究队伍,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且申请人 必须是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 3.每个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一般为1个,最多不超 过2个。一个重大项目的承担单位数合计不超过5个。 (五)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申请人应特别注意限项规定、有关知识产权及其他的特殊规定。 (七)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1.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2.主要参与者一栏不要填写任何内容(置空)。 三、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例》、《指南》、有关申请的通知通告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各 类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杜绝同一人以不同依托单 位同时申请项目,对于有多个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其承担和申请项目总数(包括参 加)仍要遵守自然科学基金的限项规定。 四、依托单位如果允许非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在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承担《条例》 中有关依托单位的相关责任,对该申请人的资格和信誉负责,同时要求在申请书中的个人 简历部分详细介绍申请人申请当时的在就职单位的职位和工作情况 五、有关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规定附后

8 1.申请人在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3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 2.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 或撤销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主要参与者应以青年为主体。 (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依托单位须是隶属于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 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公益性机构。申请人应为该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 (三)重点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申请重点项目时,应正确理解《指南》要求,其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 究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项目名称应与研究内容相符,项目的研究内容要避 免覆盖整个领域范围,注意凝练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 3.各科学部对申请重点项目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都在《指南》中加以说明,提醒 申请人注意,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能通过初审。 4.重点项目一般由 1 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 (四)重大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重大项目只接受整体申请,不接受针对《指南》某一部分研究内容或某一个课题的 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先组织研究队伍,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且申请人 必须是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 3.每个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不超过 5 个,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一般为 1 个,最多不超 过 2 个。一个重大项目的承担单位数合计不超过 5 个。 (五)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申请人应特别注意限项规定、有关知识产权及其他的特殊规定。 (七)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1.申请人在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5 周岁〔196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 2.主要参与者一栏不要填写任何内容(置空)。 三、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例》、《指南》、有关申请的通知通告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各 类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杜绝同一人以不同依托单 位同时申请项目,对于有多个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其承担和申请项目总数(包括参 加)仍要遵守自然科学基金的限项规定。 四、依托单位如果允许非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在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承担《条例》 中有关依托单位的相关责任,对该申请人的资格和信誉负责,同时要求在申请书中的个人 简历部分详细介绍申请人申请当时的在就职单位的职位和工作情况。 五、有关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规定附后

六、按《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超过限项规定数量的

9 六、按《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超过限项规定数量的

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 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硏究专款项目的项数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 的专项项目的项数累计限为3项〔在研项目执行期限12个月以下(含12个月)及特殊说 明的除外)。以上类别在研项目累计达到3项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不 得申请或参加申请以上各类项目。 2.申请人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 学基金项目以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的其他各类项目合计限为1项 3.在研重大或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主持人、课题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同类项目,也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 项目。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基础科学人才培 养基金、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数学天元基金、项目执行期小于等于12个月的委主任 基金和科学部主任基金以及特殊说明的专项项目等,不列入限项范围。 5.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 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合计限为1项。 6.在列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别中,除总数限3项之外,面上项目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 范围的项目合计限为2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重点、重大项目和“十五”期间启动 的重大研究计划中重点项目合计限为1项,“十一五”期间启动的重大研究计划限为1项, 其他项目按照《指南》的规定进行限项。具体项目类别的限项申请规定见后面的一览表

10 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 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项数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 的专项项目的项数累计限为 3 项〔在研项目执行期限 12 个月以下(含 12 个月)及特殊说 明的除外〕。以上类别在研项目累计达到 3 项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不 得申请或参加申请以上各类项目。 2. 申请人同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 学基金项目以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的其他各类项目合计限为 1 项。 3.在研重大或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主持人、课题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同类项目,也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 项目。 4.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基础科学人才培 养基金、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数学天元基金、项目执行期小于等于 12 个月的委主任 基金和科学部主任基金以及特殊说明的专项项目等,不列入限项范围。 5. 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 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合计限为 1 项。 6. 在列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别中,除总数限 3 项之外,面上项目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 范围的项目合计限为 2 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重点、重大项目和“十五”期间启动 的重大研究计划中重点项目合计限为 1 项,“十一五”期间启动的重大研究计划限为 1 项, 其他项目按照《指南》的规定进行限项。具体项目类别的限项申请规定见后面的一览表

项目类别及限项规定一览表 是否限 项目类别 项申请 限项规定说明 面上项目 是计入总数,本类型限2项,同年只能申请1项 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 是计入总数,本类型合计限1项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十一五期间启动的)是计入总数,本类型限1项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十五期间启动的) 是计入总数,分别计入面上、重点限项范围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计入总数,本类型限1次,并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计入总数,并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 NSAF联合基金 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天文联合基金 是计入总数,本类型限1项 民航联合研究基金 是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NSFC广东联合基金 是计入总数,本类型可主持1项或参加2项 NSFC-云南联合基金 是计入总数,本类型限1项。 钢铁研究联合基金 是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NSFC-微软亚洲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 是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也区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 是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 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与多年期国际合作项目是不计入总数,本类型限1项 数学天元基金项目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是计入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否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11 项目类别及限项规定一览表 项目类别 是否限 项申请 限项规定说明 面上项目 是 计入总数,本类型限 2 项,同年只能申请 1 项 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 是 计入总数,本类型合计限 1 项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十一五期间启动的) 是 计入总数,本类型限 1 项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十五期间启动的) 是 计入总数,分别计入面上、重点限项范围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是 计入总数,本类型限 1 次,并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是 计入总数,并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 NSAF 联合基金 是 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天文联合基金 是 计入总数,本类型限 1 项 民航联合研究基金 是 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NSFC-广东联合基金 是 计入总数,本类型可主持 1 项或参加 2 项。 NSFC-云南联合基金 是 计入总数,本类型限 1 项。 钢铁研究联合基金 是 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NSFC-微软亚洲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 是 分别计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地区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 是 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 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与多年期国际合作项目 是 不计入总数,本类型限 1 项 数学天元基金项目 否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是 计入重点项目限项范围 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否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否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否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否 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否 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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