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写作 第二章行政公文 行政公文概述 决定意见 公告通告 通矢 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 函会议纪要
应用文写作 第二章 行政公文 • 行政公文概述 • 决定 意见 • 公告 通告 • 通知 通报 • 报告 请示 批复 • 函 会议纪要
应用文写作行政公文 第一节行政公文概述 ·行政公文的概念 何为行政公文?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指出: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是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 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 的重要工具
应用文写作 行政公文 第一节 行政公文概述 • 行政公文的概念 • 何为行政公文?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指出: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是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 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
应用文写作行政公文 第一节行政公文概述 ·行政公文的特点 公文由法定作者颁发 公文的制发具有程序性 ·公文具有法定效力 。公灾具有规范的体式
应用文写作 行政公文 第一节 行政公文概述 • 行政公文的特点 • 公文由法定作者颁发 • 公文的制发具有程序性 • •
应用文写作行政公文 第一节行政公文概述 行政公文的分类 《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公文有13种,它们是:命 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 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 分类方法
应用文写作 行政公文 第一节 行政公文概述 • 行政公文的分类 • 《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公文有13种,它们是:命 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 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 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 分类方法
行政公文的分类 )以内容涉及的秘密程度划分 1内部公文 2公布性公文 3保密公文 (二)以对文件传递、处理的时限要求划分 平件 急件 特急件 (三)以公文的传递方向划分 上行文 下行文 平行文 (四)以公的性质、作用划分 指挥性公文 报请性公文 3知照性公文 4商洽性公文 ·5记录性公文
行政公文的分类 ( • 1 • 2 • 3 • 平件 • 急件 • (三)以公文的传递方向划分 • 上行文 • 下行文 • 平行文 • 1 2 • 3 • 4 • 5
应用文写作行政公文 第一节行政公文概述 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为了确保公文迅速而准确地传递,避免行文紊乱,《办法》 第13条、第14条指出:“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具体的行文 规则有 下行文规则 上行文规则 联合行文规则 其他行文规则
应用文写作 行政公文 第一节 行政公文概述 • 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 为了确保公文迅速而准确地传递,避免行文紊乱,《办法》 第13条、第14条指出:“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具体的行文 规则有: • 下行文规则 • 上行文规则 • 联合行文规则 • 其他行文规则
(一)下行文规则 ·(1)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 政府的相关业务部川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同 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 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 文 (2)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 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 当抄送另一级机关。 ·(4)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 直接上级机关
• (1)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 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 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 • (2)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 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 •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 • (4)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 直接上级机关
(二)上行文规则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 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 机关。 ·(2)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3)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 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 机关和抄送机关
(二)上行文规则 •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 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 • (2 • (3 • (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 • (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 机关和抄送机关
(三)联合行文规则 ·(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 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2)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3)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 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三)联合行文规则 • • (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 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 • (2)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 (3)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 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四)其他行文规则 ·(1)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 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 项,经攻府同意也可以部行文,文中应注明经政府同意。 (2)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 送主管部门处理
(四)其他行文规则 • • (1)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 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 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部门行文,文中应注明经政府同意。 • (2)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 送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