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C313.060.30 Z6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544-2008 代替GB3544-2001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6-25发布 2008-08-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1 GB3544-2008 代替 GB3544-2001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ICS 13.060.30 Z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08-06-25 发布 2008-08-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宽义 2 4水污染物排救挖制要求 3 5污染物监测要求 7 6实施与监督a…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2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 污染物监测要求........................................................................................................................7 6 实施与监督................................................................................................................................8

前 言 为贯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围水污染新流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如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因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某造纸工 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冷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全业水污染物排救限值、监测和直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 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 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烧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制聚造纸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牵物(含恶臭污染物)入、环境限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 排故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秦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3年。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1年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履行国际公约和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 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故控制要求: 2、规定了污染物排故监控要求和水污染物排做基准排水量: 3、将可吸附有机肉素指标到整为强制执行项目。 白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35M一2001)、《关于修订(违 低工业水污染物排数标准)的公告》(环爱[2003]152号)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料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 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环境绿护部2008年4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浆造纸工 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 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 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 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83 年,1992 年第一次修订,2001 年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履行国际公约和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 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监控要求和水污染物排放基准排水量; 3、将可吸附有机卤素指标调整为强制执行项目。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关于修订〈造 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52 号)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 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 年 4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国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适纸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葡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漆适用于对制案造纸工业建设项口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德设计、效工环境 保护验牧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桌源的这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 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金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故行为: 企业向设置河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救废水时,有毒污荣物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二愿英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挖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救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救挖制要 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成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 管邻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河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氯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水系绕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 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T6920-1986 水质州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78-1987 水质銨的测定蒸饿和滴定法 GB/T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 纳氏试刺比色法 GB/T7481-19g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0,》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组酸技分光光度法
1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 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二噁英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 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 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T 6920-1986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8-19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4-1989 水质总氨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3-1989 水霞色度的测定稀释修爱法 GBT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59591995 本质可吸用有机肉素(OX)的测定微库仑法 HJ/T77-2001 水质多氯代二养并二愿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吹喃的测定同位 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游法 Hu/T83-2001 水质可吸阳有机南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u/T195-2005 水霞氨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u/T199-2005 水质总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牧光谱法 《污染源自动整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的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制案迹纸企业 指以植物(木材、其他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案,及《或)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 张、纸版等产品的企业成生产设施, 3.2现有企业 指本标准实随之日前己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制聚造纸企业。 3.3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事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制浆造纸建设项目。 3.4制案企业 指单纯进行制浆生产的企业,以及纸浆产量大于纸张产量,且销售纸浆量占总制聚量 80%及以上的制案造纸企业。 3.5造纸企业 指单纯进行迹纸生产的企业,以及自产低浆量占纸聚总用量20%及以下的制浆造纸企 业 3.6制家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指除制浆企业和造纸金业以外,同时进行制浆和造纸生产的制浆造纸企业。 3.7廛纸制装和请纸企业
2 GB/T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19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5959-1995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HJ/T 77-2001 水质 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 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83-2001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制浆造纸企业 指以植物(木材、其他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浆,及(或)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 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3.2 现有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制浆造纸企业。 3.3 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制浆造纸建设项目。 3.4 制浆企业 指单纯进行制浆生产的企业,以及纸浆产量大于纸张产量,且销售纸浆量占总制浆量 80%及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 3.5 造纸企业 指单纯进行造纸生产的企业,以及自产纸浆量占纸浆总用量 20%及以下的制浆造纸企 业。 3.6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指除制浆企业和造纸企业以外、同时进行制浆和造纸生产的制浆造纸企业。 3.7 废纸制浆和造纸企业

指自产废纸浆量占纸浆总用量知%及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 3.8排水量 指生产设能威全业向金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暖间找关系 的各种外排发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蜗炉和电站排水等), 3.9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指用于核定水污牵物排放浓皮面规定的生产单位纸浆、纸张〔板)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 限值。 4水污染物排放控荆要求 4.1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现有制浆迹纸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 排故限值。 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制紫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是低企 企业生产炎型 制浆企业 废低制浆和其他制浆别 污索物排收脑控段景 业 造长企业 造纸伞化 出值 69 9 69 69 企垂废术艺韩放口 2 色度《稀释倍数》 80 50 知 50 企业废水总裤教口 3 是浮物(mL》 70 50 知 0 企业废衣的韩教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 50 30 30 30 金量废术碧韩数口 《a0,mgy1) ◆ 化学围氧量 200 10 150 100 企业废感。韩技口 限 《0a0e.meL) 值 6 氢氢(=eM) 15 10 10 金业废水碧件收口 息篱(=g1D B 15 企业废术艺韩教口 总晴(=eyM 10 10 10 企数废水易件收口 可酸附有机肉素 车间减生产双施废水排 9 (AM底.mL) 15 15 15 15 收口 排本横计量食置与污余物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随吨(浆) 80 20 60 20 排被道2俊置一我 说明: 1,可吸财有肌岗素《心》指标适用于采用含氧漂白工艺的情况
3 指自产废纸浆量占纸浆总用量 80%及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 3.8 排水量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3.9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纸浆、纸张(板)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 限值。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 表 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企业生产类型 制浆企业 废纸制浆和 造纸企业 其他制浆和 造纸企业 造纸企 业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pH 值 6~9 6~9 6~9 6~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 色度(稀释倍数) 80 50 50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3 悬浮物(mg/L) 70 50 50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mg/L) 50 30 3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5 化学需氧量 (CODCr, mg/L) 200 120 150 10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6 氨氮(mg/L) 15 10 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7 总氮(mg/L) 18 15 15 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8 总磷(mg/L) 1.0 1.0 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排 放 限 值 9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 mg/L) 15 15 15 1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浆) 80 20 60 2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 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说明: 1、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指标适用于采用含氯漂白工艺的情况

2,纸聚量以绝千案计。 3,核定制蒙和造服服合生产企业单位产昌实际挂水量。以企业纸某产量与外斯商品浆数量的总和为依据。 4,企业潭白丰本菜产最占全业派浆B用量的比重大于6所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阶吨晚《聚)。 42自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3自2008年8月1日起,新建制豪造纸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浆和壶低取 企业生产类型 制案企业 造低企业 污曼物非放盖控位置 合生产全业 圆值 6净 9 y 企业度水8样做口 色度《展释信数) 50 50 50 企业发水旦排做口 3 悬浮物〔me1》 0 30 30 企业生水旦排做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 20 20 20 企业废水Q棒陵口 (BC0.mg/L. 排 化学围氧量 意 5 100 80 企度水口排做口 (0a06.mL) 限 6 值 氢激(=gM) 2 企度水0样陵口 总氨(mgL山 15 2 12 企业废水县排做口 8晴(mgy1J ●8 0.3 企女度水0排放口 可陵附有机岗素 下同或坐产性幽皮水排 9 (,mL) 2 12 12 酸口 华同成生产设确废水排 10 二煌英(eQL) 30 30 30 酸口 件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案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家) 50 40 20 物有成控位置一线 现明: 1,可吸用有机岗熏《狐)和二呢英指标适用于采用含氧潭白工艺的情况。 2,纸浆量以地千紫计: ),核定制浆和壶低取合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显。以企业派浆产量与外斯商品浆数量的总和为依据, 4,企北自产废低案景占全化派装总用量的比重大于和%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景为的吨吨(聚), 5,企业源自事木产量占企业承家总用量的比重大于6%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成为的吨吨(浆), 4.4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常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诚南,或水环境 容量较小,生志环境航蜀,容号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间思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能的地区
4 2、纸浆量以绝干浆计。 3、核定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以企业纸浆产量与外购商品浆数量的总和为依据。 4、企业漂白非木浆产量占企业纸浆总用量的比重大于 60%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80 吨/吨(浆)。 4.2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执行表 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3 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新建制浆造纸企业执行表 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企业生产类型 制浆企业 制浆和造纸联 合生产企业 造纸企业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pH 值 6~9 6~9 6~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 色度(稀释倍数) 50 50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3 悬浮物(mg/L) 50 3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mg/L) 20 20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5 化学需氧量 (CODCr, mg/L) 100 90 8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6 氨氮(mg/L) 12 8 8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7 总氮(mg/L) 15 12 12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8 总磷(mg/L) 0.8 0.8 0.8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9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 mg/L) 12 12 12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排 放 限 值 10 二噁英(pgTEQ/L) 30 30 30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浆) 50 40 2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 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说明: 1、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和二噁英指标适用于采用含氯漂白工艺的情况。 2、纸浆量以绝干浆计。 3、核定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以企业纸浆产量与外购商品浆数量的总和为依据。 4、企业自产废纸浆量占企业纸浆总用量的比重大于 80%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20 吨/吨(浆)。 5、企业漂白非木浆产量占企业纸浆总用量的比重大于 60%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60 吨/吨(浆)。 4.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 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

应严格整制金业的污袋物排放行为,在上还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果物特别排放限 值。 执行水污臻物特别排截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 人民政府规定。 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做限值 企业生产类型 制紫企业 制家和造绿联合 速纸企业 污是物特敏面2位置 生产企业 值 6一一9 69 6-中 金黄水日韩做日 2 色度《稀释倍数) 50 0 全业装水总并做口 悬浮物(me1) 20 B 金垂要木总样做日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 10 10 全业装水总排做口 (B30,g1) 挂 化学面氧量 80 50 金业发水自韩晚口 收 《0a0:g1) 限 分 6 氯氨(eg 5 企发水自排陵口 B氯(mgLD 10 上变水自韩陵口 总线(g1山 0.5 0.5 ●.5 上发本自体陵口 可吸则有机岗素 车风成生产民座皮水排 9 《0,mL) 8 8 登甘 车同成生产设墟皮木排 10 二见英《PeE即/1) 30 30 30 敏口 得东菜计量位置同象 单位产品基沿排水量,跑鸭(聚) 30 25 10 物排填道控党置一袋 说明: 1.可吸财有机肉套《瓜)和二毯英指标适用于采用含氧漂白工艺的情况。 2,纸浆量以施干浆计, 3,核定制装和造低服合生产全业单化产品实衡际排水量。以全业派浆产量与外需商品浆数量的品和为税据。 4.企业自产废纸紫最古全业承紫总用第的比重大干和%的。单位产品整准排水绿为15吨吨(案) .5水污染物持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持本量的情 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领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 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做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 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5 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 3 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 人民政府规定。 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生产类型 制浆企业 制浆和造纸联合 生产企业 造纸企业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pH 值 6~9 6~9 6~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 色度(稀释倍数) 50 50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3 悬浮物(mg/L) 20 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mg/L) 10 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5 化学需氧量 (CODCr,mg/L) 80 60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6 氨氮(mg/L) 5 5 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7 总氮(mg/L) 10 1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8 总磷(mg/L) 0.5 0.5 0.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9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 mg/L) 8 8 8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排 放 限 值 10 二噁英(pgTEQ/L) 30 30 30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浆) 30 25 1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 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说明: 1、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和二口恶英指标适用于采用含氯漂白工艺的情况。 2、纸浆量以绝干浆计。 3、核定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以企业纸浆产量与外购商品浆数量的总和为依据。 4、企业自产废纸浆量占企业纸浆总用量的比重大于 80%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15 吨/吨(浆)。 4.5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 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 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 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在企业的生产设随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收控制要求成不同行业国家污 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 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Cw= 0a一xC ∑yea (0 式中 C基一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成浓度,mL: Qg一并水总量,吨: 耳一第1种产品产量。吨: Q一第1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吃吨: C车一实测水污染物浓度。mgL。 若?。与∑Y2: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准放是否达怀的依鼎。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5.1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线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 有废水处理设能的,应在该设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水久性持污口标志。 5.2新建全业应按巢《污染源白动监控管理办法》的烧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 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3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规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袋源监测技 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2英指标每年监测一次。 5,4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裂表为依据。 5.5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4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4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唇染物项日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杯准编号 出值 水质值的测定 藏璃电极法 /T田20-195%
6 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 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 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实 基 总 基 C Y Q Q C i i = × ∑ (1) 式中: C基 —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mg/L; Q总 —排水总量,吨; Yi —第 i 种产品产量,吨; Q基i —第 i 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 C实 —实测水污染物浓度,mg/L。 若Q总 与∑Yi Qi基 的比值小于 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 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新建企业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 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 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噁英指标每年监测一次。 5.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5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4 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 4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2 色度 水质色度的测定展群信数法 成/T1190四-195图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速/T11901-198g 4 五日生化写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图氧量(Q)的调定稀释与拔种法 68/T7488-1987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圈氧量的测定 重酪酸盐法 G8/T11914-1989 水质酸的测定施窝和滴定法 8/T74751987 水质皆的测定 钠氏试剂比色法 8/T7479→1987 6 氨氯 水质货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TT481-1957 水质氯氯的测定气幅分了凝收光请法 U/1195-2005 水质总氯的测定碱鞋过最酸评消解紫外分光老度法 6/T1189-19期 总氯 水质总氯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讲法 U/T199-205 8 总南 水质总磷的测定阳酸陵分光光度法 G/T1189-198网 水质可有机肉素(OX)的测定 微岸仑法 0/T1596+196 9 可酸帕有机肉素〔AE) 水质可酸阳有机肉素(AOX)的测定离子色清法 U/T3-200 10 二观英 水质多氧代二茶井二恩英和多氧代二苯并味的测定 HU/T7-2001 同位素畅释高分神毛领管气相色清/高分拼质讲法 5.6企业须按黑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 原始监测记录。 6实施与监督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速。 6,2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学本标准的水污秦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错施保证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 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故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错抛的依据。在发 现全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 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收浓度
7 2 色度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03-1989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1987 5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镏和滴定法 GB/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79-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1-1987 6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7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8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 15959-1995 9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83-2001 10 二噁英 水质 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77-2001 5.6 企业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 原始监测记录。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 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 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 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