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易学与音乐学 黄黎星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易学硏究所福建福州350007~ 墒摘要]汉代《易》学的特色,应首推其独特的“象数”体系,两汉《易》学对于音乐 学的影响,既有义理思想、观念形态的宏观层面的影响,又有象数模式、乐律例则的具体模 式的影响,其中尤其以西汉《易》学家京房依据“卦气″说模式建构起“六十律”的体系 以及东汉《易》学家郑玄以“爻辰”《易》例来解说律吕最具代表性 [关键词]两汉;《易》学;音乐学;京房;六十律;郑玄;爻辰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Zhouyi and Musicology in the Han Dynasties Huang Lixing (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Institute of Zhouyi,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007) Abstract: The most distinct feature of the study of Zhouyi in the Han dynasties is the system of Xiangshu. This feature influences the contemporary musicology. The two convictive examples are Jing Fangs sixty temperaments and Zheng Xuan's'Yaochen that used to explain the temperament Keywords: The Han dynasties, The study of Zhouyi, Musicology, Jing Fang, sixty temperaments Zheng Xuan,‘ Yaochen
1 两汉易学与音乐学 黄黎星 (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易学研究所 福建 福州 350007 ) [摘 要] 汉代《易》学的特色,应首推其独特的“象数”体系,两汉《易》学对于音乐 学的影响,既有义理思想、观念形态的宏观层面的影响,又有象数模式、乐律例则的具体模 式的影响,其中尤其以西汉《易》学家京房依据“卦气”说模式建构起“六十律”的体系, 以及东汉《易》学家郑玄以“爻辰”《易》例来解说律吕最具代表性。 [关键词] 两汉;《易》学;音乐学;京房;六十律;郑玄;爻辰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Zhouyi and Musicology in the Han Dynasties Huang Lixing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Institute of Zhouyi,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007) Abstract: The most distinct feature of the study of Zhouyi in the Han dynasties is the system of ‘Xiangshu’. This feature influences the contemporary musicology. The two convictive examples are Jing Fang’s sixty temperaments and Zheng Xuan’s ‘Yaochen’ that used to explain the temperament. Keywords: The Han dynasties, The study of Zhouyi, Musicology, Jing Fang, sixty temperaments, Zheng Xuan, ‘Yaochen’
黄黎星(1965,5——),男,福建南安人。文学博士,哲学博土后,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文学 院、易学硏究所教授,兼任福建省易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古代文学、易学 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通讯址:(350007)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易学研究 所 一、两汉易学之特色及其对音乐学之介入 两汉近四百年间,是经学全面发展、繁荣的时期。考察两汉时期的思想文化形态,概括 地说,是一种定型于西汉中期的以官立经学为主干、以儒学独尊为表征的文化模式,儒家经 典与官立经学,在两汉思想文化领域具有笼罩性影响的地位。综合了帝王之倡导、官学之设 立、风尚之趋赴、儒生之创造等诸多因素的合力作用,由儒家政治伦理学说与阴阳五行等学 说杂揉配合而成的、包罗万象的宇宙论,便很快成为大一统的汉帝国巩固其统治的理论基础 并且取得了显赫尊崇的地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内容,或可以径称为“汉代经学”。两汉之间, 虽经王莽之新朝短暂篡权,但光武帝恢复汉室后,东汉的思想文化发展,大体上仍然沿承着 西汉模式。当然,东汉经学也有自身的某些特点,例如,谶纬之学说更大程度地介入经学体 系,再如,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争胜,而结果是古文经学趋于上风;嗣后,又出现了今古 文相混合的情形,如郑玄、王肃之所为,等等,都是东汉经学有别于西汉经学的特点。两汉 时期,也是作为经学的一个重要门类的《易》学在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先师黄寿祺教授(六庵先生)曾撰《论易学之门庭》,其论汉代《易》学之大略曰: 秦政焚书,《易》以卜筮幸存,较群经为最无阙。然自西汉以后,经说之最复杂者 亦莫如《易》。盖西汉《易》学之派别,大抵可分为四派:曰“训诂举大谊”,周王孙 服光、王同、丁宽、杨何、蔡公、韩婴七家《易传》是也;曰“阴阳候灾变”,孟喜、京 房、五鹿充宗、段嘉四家《易传》是也;曰“章句守师说″,施雠、孟喜、梁丘贺、京房 学官博士所立以教授者(谨案:此据《汉书艺文志》将孟喜、京房分列两类,章句之学 为正宗,灾变占验则独成一家也。又案:京房受《易》于焦赣,焦氏无章句,故《汉书艺 文志》不著录)是也;日“《十翼》解经意″。费直无章句,专以《孔传》(指《十翼》)
2 ————————————————————— 黄黎星(1965,5——),男,福建南安人。文学博士,哲学博士后,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文学 院、易学研究所教授,兼任福建省易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古代文学、易学 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通讯址:(350007)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易学研究 所 一、两汉易学之特色及其对音乐学之介入 两汉近四百年间,是经学全面发展、繁荣的时期。考察两汉时期的思想文化形态,概括 地说,是一种定型于西汉中期的以官立经学为主干、以儒学独尊为表征的文化模式,儒家经 典与官立经学,在两汉思想文化领域具有笼罩性影响的地位。综合了帝王之倡导、官学之设 立、风尚之趋赴、儒生之创造等诸多因素的合力作用,由儒家政治伦理学说与阴阳五行等学 说杂揉配合而成的、包罗万象的宇宙论,便很快成为大一统的汉帝国巩固其统治的理论基础, 并且取得了显赫尊崇的地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内容,或可以径称为“汉代经学”。两汉之间, 虽经王莽之新朝短暂篡权,但光武帝恢复汉室后,东汉的思想文化发展,大体上仍然沿承着 西汉模式。当然,东汉经学也有自身的某些特点,例如,谶纬之学说更大程度地介入经学体 系,再如,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争胜,而结果是古文经学趋于上风;嗣后,又出现了今古 文相混合的情形,如郑玄、王肃之所为,等等,都是东汉经学有别于西汉经学的特点。两汉 时期,也是作为经学的一个重要门类的《易》学在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先师黄寿祺教授(六庵先生)曾撰《论易学之门庭》,其论汉代《易》学之大略曰: 秦政焚书,《易》以卜筮幸存,较群经为最无阙。然自西汉以后,经说之最复杂者, 亦莫如《易》。盖西汉《易》学之派别,大抵可分为四派:曰“训诂举大谊”,周王孙、 服光、王同、丁宽、杨何、蔡公、韩婴七家《易传》是也;曰“阴阳候灾变”,孟喜、京 房、五鹿充宗、段嘉四家《易传》是也;曰“章句守师说”,施雠、孟喜、梁丘贺、京房 学官博士所立以教授者(谨案:此据《汉书·艺文志》将孟喜、京房分列两类,章句之学 为正宗,灾变占验则独成一家也。又案:京房受《易》于焦赣,焦氏无章句,故《汉书·艺 文志》不著录)是也;曰“《十翼》解经意”。费直无章句,专以《孔传》(指《十翼》)
解说,民间所用以传授者是也。其东汉《易》学派别亦有四:曰马融、刘表、宋衷、王 肃、董遇,此皆为《费氏易》作章句者也;(《费氏易》无章句,诸家各为立注。)日郑玄、 荀爽,先治《京氏易》,后参治《费氏易》者也;(郑玄从第五元先通《京氏易》,荀爽从 陈实受樊英句,亦京氏学。)曰虞翻,本治《孟氏易》,杂用《参同契》纳甲之术者也 曰陆绩,专治《京氏易》者也。明乎此,则汉《易》之流派,约略可知。① 本师张善文教授亦曾总结两汉《易》学之特色曰: 就易学在汉代流传情况来看,自田何、杨何之后,众家之说迭起,其派别亦颇为纷 多,有立于学官的“今文《易》学”,有未立于学官而在民间传授的“古文《易》学 有一人兼通两派者,也有一派繁衍为多支者,不一而足。但汉代《易》学的总体特色则 是注重《周易》的“象数”之学。直至东汉末虞翻创立“虞氏《易》,则把汉《易》象 数学推至一个高峰。② 两汉《易》学的主要特征是注重《周易》的“象数学”,或者说,两汉《易》学是由大为 昌盛的“象数学”占据主导地位的。汉《易》“象数学”所包容的领域至为广泛,不少《易》 说与当时盛行的谶纬感应、术数阴阳之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汉《易》家所创立的《易》 ①黄寿褀著,黄高宪校注,《群经要略》,华东师范大学岀版社2000年版,第26-27页 ②张善文著,《象数与义理》,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79页 学体例也相当繁杂,例如:“卦气”说的盛行,占筮术的衍扩,“卦变爻变”说的发展,用象 方法的演变,以及“纳甲”、“飞伏”、“互卦”“爻辰”等具体条例的运用等等,都对当时及 后世产生过重大影响 高怀民先生在《两汉易学史》中,曾分析了作为汉代《易》学之主流的象数《易》学兴 盛的原因和形态,说: 新的象数易与旧有的儒门易相较,是一张全然不同的面孔,一登场,立刻为易学带 来了新奇与生气,十二消息、六日七分、纳甲、爻辰、飞伏、互体等等,都是前所未有 的新名目,更加上迎合占验灾异的时代人心,于是不旋踵之间,象数易便风靡于世
3 解说,民间所用以传授者是也。其东汉《易》学派别亦有四:曰马融、刘表、宋衷、王 肃、董遇,此皆为《费氏易》作章句者也;(《费氏易》无章句,诸家各为立注。)曰郑玄、 荀爽,先治《京氏易》,后参治《费氏易》者也;(郑玄从第五元先通《京氏易》,荀爽从 陈实受樊英句,亦京氏学。)曰虞翻,本治《孟氏易》,杂用《参同契》纳甲之术者也; 曰陆绩,专治《京氏易》者也。明乎此,则汉《易》之流派,约略可知。① 本师张善文教授亦曾总结两汉《易》学之特色曰: 就易学在汉代流传情况来看,自田何、杨何之后,众家之说迭起,其派别亦颇为纷 多,有立于学官的“今文《易》学”,有未立于学官而在民间传授的“古文《易》学”, 有一人兼通两派者,也有一派繁衍为多支者,不一而足。但汉代《易》学的总体特色则 是注重《周易》的“象数”之学。直至东汉末虞翻创立“虞氏《易》”,则把汉《易》象 数学推至一个高峰。② 两汉《易》学的主要特征是注重《周易》的“象数学”,或者说,两汉《易》学是由大为 昌盛的“象数学”占据主导地位的。汉《易》“象数学”所包容的领域至为广泛,不少《易》 说与当时盛行的谶纬感应、术数阴阳之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汉《易》家所创立的《易》 ──────────────────────── ①黄寿祺著,黄高宪校注,《群经要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6—27 页 ②张善文著,《象数与义理》,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79 页 学体例也相当繁杂,例如:“卦气”说的盛行,占筮术的衍扩,“卦变爻变”说的发展,用象 方法的演变,以及“纳甲”、“飞伏”、“互卦”、“爻辰”等具体条例的运用等等,都对当时及 后世产生过重大影响。 高怀民先生在《两汉易学史》中,曾分析了作为汉代《易》学之主流的象数《易》学兴 盛的原因和形态,说: 新的象数易与旧有的儒门易相较,是一张全然不同的面孔,一登场,立刻为易学带 来了新奇与生气,十二消息、六日七分、纳甲、爻辰、飞伏、互体等等,都是前所未有 的新名目,更加上迎合占验灾异的时代人心,于是不旋踵之间,象数易便风靡于世
我们看象数易,第一个印象便是象数易家们总是肆无忌惮地一任自己的思想向四面 八方投射出去:向天上投射,结合了天文星象之学;向地上投射,结合了舆地分野之说; 与律历合流,配合时节天候音声;与各家杂学合流,配合五行干支色相等。活像一枚炸 弹爆发开来,火花四溅。汉易之所以迷人耳目,正是由这种知识的突然开放的新形势所 造成,而象数易之真正引人入胜之处,也在与此 象数易的目的,不在于求一个完美的人格,乃就人智所能及的知识领域中,去证明 易道的无所不在:天文星宿上可见易道,节候时令上可见易道,鸟兽木石上有易道,音 声色相中有易道…只要是人的知识所及,凡可以比附牵引的,都拉进象数易中派上关系, 尤其在象的变化、数的推求配合与术的创造上,在在表现出“追求新知"”的欲望。所以 我们说,象数易是以知识为活动园地,它与儒门易实同属于人道的范围,只是彼此活动 的区间不同罢了。① 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汉代象数《易》学才得以进入了当时乐律学领域的创建、发展 过程中去,与乐律学有了紧密的、显性的关联,此种盛况,此前既未有过,其后亦仅为余绪 实可谓空前绝后。 二、京房《易》学及其乐律体系 以天文历数、地域方位、阴阳五行等自然哲学的观念及其相应的模式与乐律理论相对应 相值配,是起源于先秦时期的古老的观念学说。《周易》这一古老、奇特的思想文化经典,既 被古代学者认为具有“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弥纶天地之道”,“范围天地之化 广大悉备”(《周易系辞传》语)的功效,又独具卦爻符号之象征体系,因此,古代学者曾 依据《易》学的各种学说体系、象数模式,来建构乐律的变化生成形态,从而使《易》学与 古代乐律学的理论与实践有了更为密切的关系。援《易》立律的系统理论建构的出现,应推 西汉《易》学家京房为起点。京房的学说,对《易》学与古代乐律理论的关系而言,具有代 表性意义。“京房六十律”的理论体系,经由后世诸多律学家的沿承、发展,形成了一系相承、 不断发展的、长期占有主导地位的“变律体系”,其学术价值和文化意义值得重视
4 我们看象数易,第一个印象便是象数易家们总是肆无忌惮地一任自己的思想向四面 八方投射出去:向天上投射,结合了天文星象之学;向地上投射,结合了舆地分野之说; 与律历合流,配合时节天候音声;与各家杂学合流,配合五行干支色相等。活像一枚炸 弹爆发开来,火花四溅。汉易之所以迷人耳目,正是由这种知识的突然开放的新形势所 造成,而象数易之真正引人入胜之处,也在与此。 象数易的目的,不在于求一个完美的人格,乃就人智所能及的知识领域中,去证明 易道的无所不在:天文星宿上可见易道,节候时令上可见易道,鸟兽木石上有易道,音 声色相中有易道……只要是人的知识所及,凡可以比附牵引的,都拉进象数易中派上关系, 尤其在象的变化、数的推求配合与术的创造上,在在表现出“追求新知”的欲望。所以 我们说,象数易是以知识为活动园地,它与儒门易实同属于人道的范围,只是彼此活动 的区间不同罢了。① 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汉代象数《易》学才得以进入了当时乐律学领域的创建、发展 过程中去,与乐律学有了紧密的、显性的关联,此种盛况,此前既未有过,其后亦仅为余绪, 实可谓空前绝后。 二、京房《易》学及其乐律体系 以天文历数、地域方位、阴阳五行等自然哲学的观念及其相应的模式与乐律理论相对应, 相值配,是起源于先秦时期的古老的观念学说。《周易》这一古老、奇特的思想文化经典,既 被古代学者认为具有“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弥纶天地之道”,“范围天地之化”, “广大悉备”(《周易·系辞传》语)的功效,又独具卦爻符号之象征体系,因此,古代学者曾 依据《易》学的各种学说体系、象数模式,来建构乐律的变化生成形态,从而使《易》学与 古代乐律学的理论与实践有了更为密切的关系。援《易》立律的系统理论建构的出现,应推 西汉《易》学家京房为起点。京房的学说,对《易》学与古代乐律理论的关系而言,具有代 表性意义。“京房六十律”的理论体系,经由后世诸多律学家的沿承、发展,形成了一系相承、 不断发展的、长期占有主导地位的“变律体系”,其学术价值和文化意义值得重视
京房是西汉最重要的《易》学家之一。在《易》学史上,《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小 序》所总结的“两派六宗”中,“汉儒言象数……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即为象数学 派之一宗。“京焦”,旧论多称为“焦京”,指的是焦赣、京房。京房固受学于焦赣,史载焦赣 ①高怀民著,《两汉易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242页 之学“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而京房“用之尤 精”(《汉书京房传》),但焦赣的著作,除了与“卦气”说并无太多关联性的《焦氏易林》外, 再无留传者,故无以窥知其说之堂奧,因此,“焦京”之学,还是得由京房来代表。 《汉书》中的《京房传》、《儒林传》、《天文志》、《五行志》等,均有涉及京房《易》说 的内容,也提到了京房“知音声”,但对于京房援《易》立律的具体内容的详细记载,则见于 《后汉书·律历志》,其文曰: 汉兴,北平侯张苍首治律历。孝武正乐,置协律之官。至元始中,博征通知钟律者 考其意义,羲和刘歆典领条奏,前史班固取以为志。而元帝时,郾中京房知五声之音六 十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受学故小黄令焦 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 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 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 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 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 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以类从焉。《礼运篇》日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 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 焉。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虞书》日‘律和声′, 此之谓也。”房又日:“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 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 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① 此记载,涉及京房所提到的其学说授受来源、“六十律”相生之法、从十二律到“六十律
5 京房是西汉最重要的《易》学家之一。在《易》学史上,《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小 序》所总结的“两派六宗”中,“汉儒言象数……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即为象数学 派之一宗。“京焦”,旧论多称为“焦京”,指的是焦赣、京房。京房固受学于焦赣,史载焦赣 ──────────────────────── ①高怀民著,《两汉易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232—242 页 之学“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而京房“用之尤 精”(《汉书·京房传》),但焦赣的著作,除了与“卦气”说并无太多关联性的《焦氏易林》外, 再无留传者,故无以窥知其说之堂奥,因此,“焦京”之学,还是得由京房来代表。 《汉书》中的《京房传》、《儒林传》、《天文志》、《五行志》等,均有涉及京房《易》说 的内容,也提到了京房“知音声”,但对于京房援《易》立律的具体内容的详细记载,则见于 《后汉书·律历志》,其文曰: 汉兴,北平侯张苍首治律历。孝武正乐,置协律之官。至元始中,博征通知钟律者, 考其意义,羲和刘歆典领条奏,前史班固取以为志。而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声之音六 十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受学故小黄令焦 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 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 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气 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 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 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以类从焉。《礼运篇》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 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 焉。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虞书》曰‘律和声’, 此之谓也。”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 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 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① 此记载,涉及京房所提到的其学说授受来源、“六十律”相生之法、从十二律到“六十律
这一推衍的义理依据,还提到了京房“竹声不可以度调”的见解,以及京房为解决“度调” 问题而设计的“准”器(后人称为“京房准”)。此外,京房之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 的记载也很值得注意一一由此可见,“京房六十律”及“京房准”,在刘歆的奏举下,是曾在 汉代宫廷乐中实际施用的 《后汉书·律历上》引京房《律术》,详列“六十律”之名。今人对“京房六十律”的具 体情况已有详尽的研究成果。如,缪天瑞先生《律学》一书,按“六十律”之生律次序,将 其与今日的音名对照,颇为明晰,现转引其图表如下(见下页) 缪天瑞先生解释说:“(上表中)用f为出发律。当生到十二次(即十三律)时,当为#e, 这个#e比f高一个最大音差。为明白起见,这个#e仍记作f(不记作#),而在其左侧加一斜 线,如/f,表示比f高一个最大音差。又用数条斜线,表示升高几个最大音差。例如,当生到 二十四次(即第二十五律)时,就记以/f,表示高两个最大音差。以下类推。”“例中第五十四 律∥/le,比e高四个最大音差。我们知道e一f是五度律小半音,计922音分。四个最大音 差,共计93.8音分,约略相当于五度律小半音(差数只有36音分)。所以说,∥/e与f极相 近似,两音可以变换,即M/e可以等于f。京房的六十律就是在理论上提供了一种微小的音差 (即3.6音分)来变换音律的可能性。这种微小的音差(36音分)可以称为“京房音差’。” ①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京房六十律”模式的大体情况 ①(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之《律历志》,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99 3016页 ②缪天瑞著,《律学》,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版,第116-117页 6
6 这一推衍的义理依据,还提到了京房“竹声不可以度调”的见解,以及京房为解决“度调” 问题而设计的“准”器(后人称为“京房准”)。此外,京房之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 的记载也很值得注意——由此可见,“京房六十律”及“京房准”,在刘歆的奏举下,是曾在 汉代宫廷乐中实际施用的。 《后汉书·律历上》引京房《律术》,详列“六十律”之名。今人对“京房六十律”的具 体情况已有详尽的研究成果。如,缪天瑞先生《律学》一书,按“六十律”之生律次序,将 其与今日的音名对照,颇为明晰,现转引其图表如下(见下页): 缪天瑞先生解释说:“(上表中)用 f 为出发律。当生到十二次(即十三律)时,当为#e, 这个#e 比 f 高一个最大音差。为明白起见,这个#e 仍记作 f(不记作#e),而在其左侧加一斜 线,如/f,表示比 f 高一个最大音差。又用数条斜线,表示升高几个最大音差。例如,当生到 二十四次(即第二十五律)时,就记以//f,表示高两个最大音差。以下类推。”“例中第五十四 律////e,比 e 高四个最大音差。我们知道 e — f 是五度律小半音,计 92.2 音分。四个最大音 差,共计 93.8 音分,约略相当于五度律小半音(差数只有 3.6 音分)。所以说,////e 与 f 极相 近似,两音可以变换,即//// e 可以等于 f。京房的六十律就是在理论上提供了一种微小的音差 (即 3.6 音分)来变换音律的可能性。这种微小的音差(3.6 音分)可以称为‘京房音差’。” ①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京房六十律”模式的大体情况。 ──────────────────────── ①(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之《律历志》,中华书局 1965 年版,第 2999 —3016 页 ②缪天瑞著,《律学》,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16—117 页
京房所创立的“六十律”体系,是与其《易》学背景分不开的,尤其与汉代《易》学的 卦气”说有直接的关联性。从《后汉书·律历志》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寻绎出“六十律 体系受“卦气”说影响、与“卦气”说相合的内容 其一,“卦气”说取六十四卦全体,却以“四正卦”为方伯主四时二十四气,以其余六十 卦主六日七分,爻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律”即对“值日”之“六十卦”的模拟 其二,“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云云,即是“卦气起《中 孚》”说在音律理论上的转换。从《卦气六日七分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孚》卦正位于 冬至”节气处。就“卦气”说而言,言“冬至”即言《中孚》卦,反之亦然 其三,“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 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这里的“声气之元”、“五音之正”,虽然在数目、类型上 有所不同,但显然是将黄钟、太蔟、姑洗、林钟、南吕、应钟、蕤宾及其所代表的宫、商、 角、徵、羽、变宫、变徵等类比于“十二辟卦”之例则。 其四,“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以类从焉”,这又显然 是“卦气”说中除四正卦之外的其余六十卦“每卦各主六日七分,合周天之数”的模式,是 基本相同的思路。 其五,“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 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这就更加清楚地显示出了“六十 律”与“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的“卦气”说 在所据之原理上、所施之占验上均相一致。 笔者认为,对京房的“定位”,从古代音律学史角度上,固可称他是有影响的音律学家, 但还应该认识到:毕竟,京房是一位“知音声”而且创立了律例的《易》学家,并不是专为 解决音律问题而借用《易》学象数模式的学者,“六十律”学说只是京房《易》学在音律学中 的延伸部分。这是我们评价京房援《易》立律学说时不能忽视、偏移的基本出发点。 从历史渊源上看,中国古代音律论,自先秦时代开始,就有着与天地自然相关联的思想 观念。先秦、秦汉典籍如《尚书》、《国语》、《礼记》、《吕氏春秋》、《淮南子》等,均有将乐 律与阴阳、四时、十二月、四方(东南西北,或加“中央”而为五方)、五行、二十八宿、三 百六十五周天等天地自然之特征、属性相比附的形态,其来有自,源远流长。而后来,《周易》 卦爻的周流六虚、刚柔相推的义理,《易》学中各种不同类型的象数模式,也自然地加入了值 配、解说乐律的行列。京房说:“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圣人所以仰观俯察,象天 地日月星辰草木万物,顺之则治,逆之则乱。夫细不可穷、深不可极,故揲蓍布爻,用之于 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应为八)十四爻,序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定天地万物之情 状。故吉凶之气,顺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数,内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两之。”① 由此可见,在京房看来,《周易》之卦,包含着完整的宇宙图式,是天地万物情状之反映。京 房的纳甲、世应、飞伏、游归、律历一体等《易》说,基本思想即是将所有项目(如干支、 音律、五行等)都概括地区分为阴阳,又加以分类配合,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这个意义 上说,京房将音律纳入他的视野,依《易》学象数模式论律,是对先秦文化传统的继承。《易》 学的义理与象数体系,与音律论相联系,实际上是组成了一种文化解释的综合功能网,在被 整合的、密切相关的解释体系中,体现出了天、地、人、神相孚相应的宏大的文化视野与思 想境界,从而广泛地、深刻地影响了传统文化。固然,“卦气”说等汉《易》象数模式,因时 代学术风气影响,也存在着繁琐拘泥、多涉谶纬的弊病,但我们绝不可轻易地以此弊病而全 盘否定其思想文化的价值 在文化的大背景下审视京房学说,我们的判断是:京房“六十律”,既然是依据“卦气” 7
7 京房所创立的“六十律”体系,是与其《易》学背景分不开的,尤其与汉代《易》学的 “卦气”说有直接的关联性。从《后汉书·律历志》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寻绎出“六十律” 体系受“卦气”说影响、与“卦气”说相合的内容: 其一,“卦气”说取六十四卦全体,却以“四正卦”为方伯主四时二十四气,以其余六十 卦主六日七分,爻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律”即对“值日”之“六十卦”的模拟。 其二,“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云云,即是“卦气起《中 孚》”说在音律理论上的转换。从《卦气六日七分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孚》卦正位于 “冬至”节气处。就“卦气”说而言,言“冬至”即言《中孚》卦,反之亦然。 其三,“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 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这里的“声气之元”、“五音之正”,虽然在数目、类型上 有所不同,但显然是将黄钟、太蔟、姑洗、林钟、南吕、应钟、蕤宾及其所代表的宫、商、 角、徵、羽、变宫、变徵等类比于“十二辟卦”之例则。 其四,“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以类从焉”,这又显然 是“卦气”说中除四正卦之外的其余六十卦“每卦各主六日七分,合周天之数”的模式,是 基本相同的思路。 其五,“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 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这就更加清楚地显示出了“六十 律”与“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的“卦气”说 在所据之原理上、所施之占验上均相一致。 笔者认为,对京房的“定位”,从古代音律学史角度上,固可称他是有影响的音律学家, 但还应该认识到:毕竟,京房是一位“知音声”而且创立了律例的《易》学家,并不是专为 解决音律问题而借用《易》学象数模式的学者,“六十律”学说只是京房《易》学在音律学中 的延伸部分。这是我们评价京房援《易》立律学说时不能忽视、偏移的基本出发点。 从历史渊源上看,中国古代音律论,自先秦时代开始,就有着与天地自然相关联的思想 观念。先秦、秦汉典籍如《尚书》、《国语》、《礼记》、《吕氏春秋》、《淮南子》等,均有将乐 律与阴阳、四时、十二月、四方(东南西北,或加“中央”而为五方)、五行、二十八宿、三 百六十五周天等天地自然之特征、属性相比附的形态,其来有自,源远流长。而后来,《周易》 卦爻的周流六虚、刚柔相推的义理,《易》学中各种不同类型的象数模式,也自然地加入了值 配、解说乐律的行列。京房说:“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圣人所以仰观俯察,象天 地日月星辰草木万物,顺之则治,逆之则乱。夫细不可穷、深不可极,故揲蓍布爻,用之于 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应为八)十四爻,序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定天地万物之情 状。故吉凶之气,顺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数,内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两之。”① 由此可见,在京房看来,《周易》之卦,包含着完整的宇宙图式,是天地万物情状之反映。京 房的纳甲、世应、飞伏、游归、律历一体等《易》说,基本思想即是将所有项目(如干支、 音律、五行等)都概括地区分为阴阳,又加以分类配合,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这个意义 上说,京房将音律纳入他的视野,依《易》学象数模式论律,是对先秦文化传统的继承。《易》 学的义理与象数体系,与音律论相联系,实际上是组成了一种文化解释的综合功能网,在被 整合的、密切相关的解释体系中,体现出了天、地、人、神相孚相应的宏大的文化视野与思 想境界,从而广泛地、深刻地影响了传统文化。固然,“卦气”说等汉《易》象数模式,因时 代学术风气影响,也存在着繁琐拘泥、多涉谶纬的弊病,但我们绝不可轻易地以此弊病而全 盘否定其思想文化的价值。 在文化的大背景下审视京房学说,我们的判断是:京房“六十律”,既然是依据“卦气
说而建构起来的,推律至“六十”,必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要解决“旋宫转调”的音律 学具体问题,而且更大程度上是要与整个文化解释体系相呼应、相吻合。 郑玄“爻辰”《易》例与乐律论 郑玄作为东汉后期的经学大师,曾遍注群经。其《易》注曾与“王(弼)注”并行于魏 晋时期,而后来,王弼《周易注》为世所重,郑注渐衰:洎于宋代,郑玄经注均已亡佚。然 而,郑氏《易》说之余绪,赖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孔颖达等《五经正义》之间引其说得 以留存。宋以后的学者,尤其是清代学者,陆续辑录遗文散篇,使郑氏《易》存留可稽者趋 于完备 从现存的郑玄《易》注材料来看,“爻辰”说无疑是郑氏《易》说中最具特色者。郑氏 爻辰”说,渊源于西汉京房“八卦六位”法,但郑玄对京房“八卦六位”法进行了调整、 变更,具体情况是:京氏之法,《乾》卦六爻自初至上,配子、寅、辰、午、申、戌;《坤》 卦六爻自初至上,配未、巳、卯、丑、亥、酉;郑玄于《乾》爻所值六辰与京氏相同,《坤》 卦六爻则自初至上依次值未、酉、亥、丑、卯、巳。郑玄“爻辰”说除将《乾》、《坤》两 卦十二爻与十二律吕相值配外,更取二十八宿、二十四节气与之相配。郑玄之说,乃以“爻 辰”配各类物象以解《易》,大抵就十二辰属相及其辰所值五行、方位、时令、二十八宿等 为说,其说有诸多旁涉性的运用,而对乐律学的解释,在学术史上具有一定影响,是不可忽 视的。 郑玄“爻辰”说中,以“爻辰”值配十二律吕,是古代《易》学与音律理论相结合的重 要学说之一。“爻辰”值配十二律吕的资料,主要保留在郑玄所注《周礼·太师》篇中,以及 ①汉京房撰,《京氏易传》卷一,津逮秘书本 韦昭注《国语·周语下》所引郑氏说中。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太师》篇曰:“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钟, 大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即林钟——笔者注)小 吕,夹钟。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 匏,竹。”郑玄注云 以合阴阳之声”者,声之阴阳各有合。黄钟,子之气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 纪;大吕,丑之气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大簇,寅之气也,正月建焉,而辰在 娵訾;应钟,亥之气也,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姑洗,辰之气也,三月建焉,而辰在 大梁;南吕,酉之气也,八月建焉,而辰在寿星;蕤宾,午之气也,五月建焉,而辰在 鹑首;林钟,未之气也,六月建焉,而辰在鹑火;夷则,申之气也,七月建焉,而辰在 鹑尾;中吕,巳之气也,四月建焉,而辰在实沈;无射,戌之气也,九月建焉,而辰在
8 说而建构起来的,推律至“六十”,必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要解决“旋宫转调”的音律 学具体问题,而且更大程度上是要与整个文化解释体系相呼应、相吻合。 三、郑玄“爻辰”《易》例与乐律论 郑玄作为东汉后期的经学大师,曾遍注群经。其《易》注曾与“王(弼)注”并行于魏 晋时期,而后来,王弼《周易注》为世所重,郑注渐衰;洎于宋代,郑玄经注均已亡佚。然 而,郑氏《易》说之余绪,赖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孔颖达等《五经正义》之间引其说得 以留存。宋以后的学者,尤其是清代学者,陆续辑录遗文散篇,使郑氏《易》存留可稽者趋 于完备。 从现存的郑玄《易》注材料来看,“爻辰”说无疑是郑氏《易》说中最具特色者。郑氏 “爻辰”说,渊源于西汉京房“八卦六位”法,但郑玄对京房“八卦六位”法进行了调整、 变更,具体情况是:京氏之法,《乾》卦六爻自初至上,配子、寅、辰、午、申、戌;《坤》 卦六爻自初至上,配未、巳、卯、丑、亥、酉;郑玄于《乾》爻所值六辰与京氏相同,《坤》 卦六爻则自初至上依次值未、酉、亥、丑、卯、巳。郑玄“爻辰”说除将《乾》、《坤》两 卦十二爻与十二律吕相值配外,更取二十八宿、二十四节气与之相配。郑玄之说,乃以“爻 辰”配各类物象以解《易》,大抵就十二辰属相及其辰所值五行、方位、时令、二十八宿等 为说,其说有诸多旁涉性的运用,而对乐律学的解释,在学术史上具有一定影响,是不可忽 视的。 郑玄“爻辰”说中,以“爻辰”值配十二律吕,是古代《易》学与音律理论相结合的重 要学说之一。“爻辰”值配十二律吕的资料,主要保留在郑玄所注《周礼·太师》篇中,以及 ──────────────────────── ①汉·京房撰,《京氏易传》卷一,津逮秘书本 韦昭注《国语·周语下》所引郑氏说中。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太师》篇曰:“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钟, 大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即林钟——笔者注),小 吕,夹钟。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徴,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 匏,竹。”郑玄注云: “以合阴阳之声”者,声之阴阳各有合。黄钟,子之气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 纪;大吕,丑之气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大簇,寅之气也,正月建焉,而辰在 娵訾;应钟,亥之气也,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姑洗,辰之气也,三月建焉,而辰在 大梁;南吕,酉之气也,八月建焉,而辰在寿星;蕤宾,午之气也,五月建焉,而辰在 鹑首;林钟,未之气也,六月建焉,而辰在鹑火;夷则,申之气也,七月建焉,而辰在 鹑尾;中吕,巳之气也,四月建焉,而辰在实沈;无射,戌之气也,九月建焉,而辰在
大火;夹钟,卯之气也,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娄。 辰与建交错贸处如表里然,是其合也。其相生则以阴阳六体为之。黄钟,初九也, 下生林钟之初六,林钟又生大簇之九二,大簇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 三,姑洗又下生应钟之六三,应钟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上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 下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上生夹钟之六五,夹钟又下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上生中吕之 上六。① 以上郑注,实际上涉及到四组物象形态的对应、值配的关系,一为《乾》卦的“初九 至“上九”六爻及《坤》卦的“初六”至“上六”六爻:二为黄钟、大簇、姑洗、蕤宾、夷 则、无射及大吕、应钟、南吕、林钟、小吕、夹钟这阴阳十二律吕:三是十一月(子)、正 月(寅)、三月(辰)、五月(午)、七月(申)、九月(戌)及十二月(丑)、二月(卯)、 四月(巳)、六月(未)、八月(酉)、十月(亥)这十二辰:四是星纪、玄枵、娵訾、析 木、大梁、寿星、鹑首、鹑火、鹑尾、实沈、大火、降娄这十二星次。这四组物象形态被组 织到对应、值配的系统中。依郑玄说,笔者制作“四组物象形态对应值配关系”图表如下: 乾律辰星次「莼 星次 无射九月大火 中吕四月实沈 上九 戌) 上六 (已) 夷则七月鹑尾 夹钟二月降娄 九五 (申) 六五 卯 蕤宾五月鹑首 大吕十二月玄枵 九四 (午) 六四 (丑) 姑洗|三月大梁 应钟+月析木 九三 (辰) 六三 (亥) 大蔟|正月娵訾 南吕八月寿星 九二 (寅) 六二 (西)
9 大火;夹钟,卯之气也,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娄。 辰与建交错贸处如表里然,是其合也。其相生则以阴阳六体为之。黄钟,初九也, 下生林钟之初六,林钟又生大簇之九二,大簇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 三,姑洗又下生应钟之六三,应钟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上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 下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上生夹钟之六五,夹钟又下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上生中吕之 上六。① 以上郑注,实际上涉及到四组物象形态的对应、值配的关系,一为《乾》卦的“初九” 至“上九”六爻及《坤》卦的“初六”至“上六”六爻;二为黄钟、大簇、姑洗、蕤宾、夷 则、无射及大吕、应钟、南吕、林钟、小吕、夹钟这阴阳十二律吕;三是十一月(子)、正 月(寅)、三月(辰)、五月(午)、七月(申)、九月(戌)及十二月(丑)、二月(卯)、 四月(巳)、六月(未)、八月(酉)、十月(亥)这十二辰;四是星纪、玄枵、娵訾、析 木、大梁、寿星、鹑首、鹑火、鹑尾、实沈、大火、降娄这十二星次。这四组物象形态被组 织到对应、值配的系统中。依郑玄说,笔者制作“四组物象形态对应值配关系”图表如下: 乾 律 辰 星次 坤 吕 辰 星次 上九 无射 九月 (戌) 大火 上六 中吕 四月 (巳) 实沈 九五 夷则 七月 (申) 鹑尾 六五 夹钟 二月 卯 降娄 九四 蕤宾 五月 (午) 鹑首 六四 大吕 十二月 (丑) 玄枵 九三 姑洗 三月 (辰) 大梁 六三 应钟 十月 (亥) 析木 九二 大蔟 正月 (寅) 娵訾 六二 南吕 八月 (酉) 寿星
黄钟十一月星纪 林钟六月鹑火 初九 (子) 初六 (未)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795-797页 以上黄钟之初九、林钟之初六、大簇之九二、南吕之六二、姑洗之九三,应钟之六 蕤宾之九四、大吕之六四、夷则之九五、夹钟之六五、无射之上九、中吕之上六又形成循环 相生成的关系。《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太师》篇之郑玄注文还提到:“同位者象夫妻,异位 者象子母,所谓律取妻而吕生子也。”①贾公彦疏云:“同位,谓若黄钟之初九,下生林钟之 初六,俱是初之第一,夫妇一体,是象夫妇也。异位象子母,谓若林钟上生大簇之九二,二 于第一为异位,象母子。但律所生者为夫妇,吕所生者为母子。十二律吕,律所生者常同位 吕所生者常异位,故云律取妻而吕生子也。”②此乃以人为喻,阳律生阴吕于同位,故喻以 娶妻;阴吕生阳律于异位,故喻以生子,颇见精妙 《国语·周语下》有“王将铸无射”章的内容,涉及到乐律学的问题。韦昭注《国语》 也运用了郑玄“爻辰”说。韦注“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黄钟”之语曰 十一月曰黄钟,《乾》初九也。六者,天地之中。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天有六甲, 地有五子,十而天地毕矣。而六为中,故六律、六吕而成天道。黄钟初九,六律之首 故六律正色为黄钟之名,重元正始之义也。黄钟,阳之变也,管长九寸,径三分,围九 分,律长九寸,因而九之,九九八十—,故黄钟之数立焉为宫。法云,九分之六得林钟 初六,六吕之首,阴之变,管长六寸。六月之律,坤之始也。故九六,阴阳、夫妇、子 母之道。是以初九为黄钟。黄,中之色也。钟,言阳气钟聚于下也。③ 此处将十一月(子辰)值配“六律之首”、“阳之变”、“《乾》之初九”的黄钟;将六月(未 辰)值配“六吕之首”、“阴之变”、“《坤》之初六”的林钟。而韦注中“故九六,阴阳、夫妇 子母之道”的说法,也与郑玄注《周礼》所提到的“同位者象夫妻,异位者象子母,所谓律 取妻而吕生子也”义理相同。韦注依“爻辰”说论其它的律吕,依次为: 正月日大蔟,《乾》九二也。……蔟,言阳气大蔟,达于上也 三月曰姑洗,《乾》九三也。……言阳气养生,洗濯枯秽,改柯易叶也。于正声为角, 10
10 初九 黄钟 十一月 (子) 星纪 初六 林钟 六月 (未) 鹑火 ────────────────────────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 1980 年版,第 795—797 页 以上黄钟之初九、林钟之初六、大簇之九二、南吕之六二、姑洗之九三,应钟之六三、 蕤宾之九四、大吕之六四、夷则之九五、夹钟之六五、无射之上九、中吕之上六又形成循环 相生成的关系。《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太师》篇之郑玄注文还提到:“同位者象夫妻,异位 者象子母,所谓律取妻而吕生子也。”① 贾公彦疏云:“同位,谓若黄钟之初九,下生林钟之 初六,俱是初之第一,夫妇一体,是象夫妇也。异位象子母,谓若林钟上生大簇之九二,二 于第一为异位,象母子。但律所生者为夫妇,吕所生者为母子。十二律吕,律所生者常同位, 吕所生者常异位,故云律取妻而吕生子也。”② 此乃以人为喻,阳律生阴吕于同位,故喻以 娶妻;阴吕生阳律于异位,故喻以生子,颇见精妙。 《国语·周语下》有“王将铸无射”章的内容,涉及到乐律学的问题。韦昭注《国语》, 也运用了郑玄“爻辰”说。韦注“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黄钟”之语曰: 十一月曰黄钟,《乾》初九也。六者,天地之中。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天有六甲, 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毕矣。而六为中,故六律、六吕而成天道。黄钟初九,六律之首, 故六律正色为黄钟之名,重元正始之义也。黄钟,阳之变也,管长九寸,径三分,围九 分,律长九寸,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焉为宫。法云,九分之六得林钟 初六,六吕之首,阴之变,管长六寸。六月之律,坤之始也。故九六,阴阳、夫妇、子 母之道。是以初九为黄钟。黄,中之色也。钟,言阳气钟聚于下也。③ 此处将十一月(子辰)值配“六律之首”、“阳之变”、“《乾》之初九”的黄钟;将六月(未 辰)值配“六吕之首”、“阴之变”、“《坤》之初六”的林钟。而韦注中“故九六,阴阳、夫妇、 子母之道”的说法,也与郑玄注《周礼》所提到的“同位者象夫妻,异位者象子母,所谓律 取妻而吕生子也”义理相同。韦注依“爻辰”说论其它的律吕,依次为: 正月曰大蔟,《乾》九二也。……大蔟,言阳气大蔟,达于上也。 三月曰姑洗,《乾》九三也。……言阳气养生,洗濯枯秽,改柯易叶也。于正声为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