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等级掌握地面水EIA工作级别的划分 划分依据:①CP的污水排放量、②污水水质复杂程度、③受纳水域的规模、 ④受纳水域对水质要求 ★评价工作等级:分为三级,一级评价最详细,二级次之,三级较简略。 ()污水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 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污水排放量5个档次:①≥20000 ②[10000,20000)③[5000,10000)④[1000,5000)⑤200,1000)。(单位:m3/d) (2)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污水中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以及某类污染物中水 质参数的多少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 ()各类地面水域的规模可根据我国南、北方以及干旱、湿润地区的特点进行 适当调整。 项 名称 说 明 目 持久性污染 包括在环境中难降解、毒性大、易长期积累的有毒物质,如Cu、Pb、 污 物 Zn、Cd和有机氯农药。 染 非持久性污 如易降解有机物,挥发本酚等 物 染物 类 酸和碱 以pH值表示 型 热污染 以温度表示 污 污染物类型数≥3,或只含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 复杂 水 目≥10
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等级 掌握地面水 EIA 工作级别的划分 划分依据:①CP 的污水排放量、②污水水质复杂程度、③受纳水域的规模、 ④受纳水域对水质要求。 ★评价工作等级:分为三级,一级评价最详细,二级次之,三级较简略。 ⑴污水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 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污水排放量 5 个档次:①≥20000 ②[10000,20000)③[5000,10000)④[1000,5000)⑤[200,1000)。(单位:m3/d) ⑵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污水中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以及某类污染物中水 质参数的多少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 ⑶各类地面水域的规模可根据我国南、北方以及干旱、湿润地区的特点进行 适当调整。 项 目 名 称 说 明 污 染 物 类 型 持久性污染 物 包括在环境中难降解、毒性大、易长期积累的有毒物质,如 Cu、Pb、 Zn、Cd 和有机氯农药。 非持久性污 染物 如易降解有机物,挥发本酚等 酸和碱 以 pH 值表示 热污染 以温度表示 污 水 复杂 污染物类型数≥3,或只含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 目≥10
水 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只含一类 中等 质 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水质参数数目≥7 复 简单 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杂 程 度 大河 流量≥150m3/s(按CP排污口附近河段的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 期平均流量划分) 河流与河口 中河 流量为15~150m3/s 水 小河 流量<15m3/s 域 大湖(库) 水面面积≥25km2(枯水期) 当平均水深≥10m时(枯 规 中湖(库) 水面面积为2.5~25km2 水期) 模 小湖(库) 水面面积<2.5km2 湖泊和水库 大湖(库) 水面面积250km2 当平均水深<10m时(枯 中湖(库) 水面面积为5~50km2 水期) 小湖(库) 水面面积<5km2 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2.1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应能包括CP对周围地面水EI较显著的区域。(2)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 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 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3)河流,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 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④湖泊、水库、海湾,需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中等 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只含一类 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水质参数数目≥7 简单 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水 域 规 模 河流与河口 大河 流量≥150m3/s(按 CP 排污口附近河段的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 期平均流量划分) 中河 流量为 15~150m3/s 小河 流量<15m3/s 湖泊和水库 当平均水深≥10m 时(枯 水期) 大湖(库) 水面面积≥25km2 (枯水期) 中湖(库) 水面面积为 2.5~25km2 小湖(库) 水面面积<2.5km2 当平均水深<10m 时(枯 水期) 大湖(库) 水面面积≥50km2 中湖(库) 水面面积为 5~50km2 小湖(库) 水面面积<5km2 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2.1 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⑴应能包括 CP 对周围地面水 EI 较显著的区域。⑵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 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 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⑶河流,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 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⑷湖泊、水库、海湾,需
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 径为半径)。 2.2熟悉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 环境现状调查时期的要求:环境现状调查时期与水期(朝期)的划分相对应。 ()河流、河口、湖(库)按丰、平、枯水期划分。(2)海湾按大、小潮期划分。(3)北 方地区可以划分冰封期和非冰封期。【注】()当调查区域面源污染严重,丰水期 水质劣于枯水期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域应调查丰水期。时间允许,三级评 价也应调查丰水期。(②)冰封期较长的水域,且作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 水源或渔业用水时,应调查冰封期的水质、水文情况 2.3了解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与内容 1)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方法: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 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当资料不足时,应进行一定的水文调查(测量)与水质 调查(监测),特别需要进行与水质调查同步的水文测量。(2)时期:一般情况, 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其它时期可进行补充调查。)内容: 水文测量的内容与拟采用的I预测方法密切相关。在采用数学模式时应根据所 选用的预测模式及应输入的水文特征值和环境水力学参数(迁移、扩散及混合系 数等水质模式参数)的需要决定其内容。(④)频次:与水质调查同步进行的水文测 量,原则上只在一个时期进行,它与水质调查的次数和天数不要求完全相同,在 能准确求得所需水文要素和环境力学参数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水文测量的次数和 天数 2)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
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 径为半径)。 2.2 熟悉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 环境现状调查时期的要求:环境现状调查时期与水期(潮期)的划分相对应。 ⑴河流、河口、湖(库)按丰、平、枯水期划分。⑵海湾按大、小潮期划分。⑶北 方地区可以划分冰封期和非冰封期。【注】⑴当调查区域面源污染严重,丰水期 水质劣于枯水期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域应调查丰水期。时间允许,三级评 价也应调查丰水期。⑵冰封期较长的水域,且作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 水源或渔业用水时,应调查冰封期的水质、水文情况。 2.3 了解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与内容 1)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⑴方法: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 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当资料不足时,应进行一定的水文调查(测量)与水质 调查(监测),特别需要进行与水质调查同步的水文测量。⑵时期:一般情况, 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其它时期可进行补充调查。⑶内容: 水文测量的内容与拟采用的 EI 预测方法密切相关。在采用数学模式时应根据所 选用的预测模式及应输入的水文特征值和环境水力学参数(迁移、扩散及混合系 数等水质模式参数)的需要决定其内容。⑷频次:与水质调查同步进行的水文测 量,原则上只在一个时期进行,它与水质调查的次数和天数不要求完全相同,在 能准确求得所需水文要素和环境力学参数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水文测量的次数和 天数。 2)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
()河流:根据评价等级、河流的规模决定,主要有:圭、平、枯水期的划分, 河流平直及弯曲情况,横断面、纵断面(坡度)、水位,水深、河宽、流量、流速 及其分布、水温、糙率及泥沙含量等,丰水期有无分流漫滩,枯水期有无浅滩、 沙洲和断流,北方河流还应了解结冰、封冻、解冻等现象。在采用河流水质数学 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按照河流常用水质数学 模式、河流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河网地区应调查各河段流向、流速、 流量关系及其变化特点。 (2)感潮河口根据评价等级和河流的规模决定其中除与河流相同的内容外, 还有:感潮河段的范围,涨潮、落潮及平潮时的水位、水深、流向、流速及其分 布,横断面、水面坡度以及潮间隙、潮差和历时等。在采用水质数学模式预测时, 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照河口常用水质数学模式、环境水力 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湖(库):根据评价等级、湖库的规模决定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其 中主要有:湖泊水库的面积和形状,圭、平枯水期的划分,流入、流出的水量, 停留时间,水量的调度和贮量,湖泊、水库的水深,水温分层情况及水流状况(湖 流的流向和流速,环流的流向、流速及稳定时间)等。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具 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的等级及湖库的规模按湖库水质数学模式和环境水力学 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④)海湾:根据评价等级及海湾的特点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海岸形状, 海底地形,潮位及水深变化,潮流状况(大小潮循环期间的水流变化、平行于海 岸线流动的落潮和涨潮),流入的河水流量、盐度和温度造成的分层情况,水温
⑴河流:根据评价等级、河流的规模决定,主要有:丰、平、枯水期的划分, 河流平直及弯曲情况,横断面、纵断面(坡度)、水位,水深、河宽、流量、流速 及其分布、水温、糙率及泥沙含量等,丰水期有无分流漫滩,枯水期有无浅滩、 沙洲和断流,北方河流还应了解结冰、封冻、解冻等现象。在采用河流水质数学 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按照河流常用水质数学 模式、河流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河网地区应调查各河段流向、流速、 流量关系及其变化特点。 ⑵感潮河口:根据评价等级和河流的规模决定,其中除与河流相同的内容外, 还有:感潮河段的范围,涨潮、落潮及平潮时的水位、水深、流向、流速及其分 布,横断面、水面坡度以及潮间隙、潮差和历时等。在采用水质数学模式预测时, 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照河口常用水质数学模式、环境水力 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⑶湖(库):根据评价等级、湖库的规模决定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其 中主要有:湖泊水库的面积和形状,丰、平、枯水期的划分,流入、流出的水量, 停留时间,水量的调度和贮量,湖泊、水库的水深,水温分层情况及水流状况(湖 流的流向和流速,环流的流向、流速及稳定时间)等。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具 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的等级及湖库的规模按湖库水质数学模式和环境水力学 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⑷海湾:根据评价等级及海湾的特点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海岸形状, 海底地形,潮位及水深变化,潮流状况(大小潮循环期间的水流变化、平行于海 岸线流动的落潮和涨潮),流入的河水流量、盐度和温度造成的分层情况,水温
波浪的情况以及内外海水的交换周期等。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具体调查内容根 据评价等级及海湾特点按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2.4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1)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1)以搜集现有资料为主。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补充 现场调查和测试,(②)繁简程度根据评价级别及其与CP的关系而略有不同,评价 级别较高且现有污染源与CP距离较近时应详细调查。 2)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排放特点:调查确定排放口的平断面位置、 排放方向、形式(分散或集中)。(2)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 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 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③)用排水状况: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 水总量等。(4)废(污)水的处理状况: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 处理水量及水质状况 2.5了解非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非点源调查的原则侧:基本上采用收集资料的方法,一般不进行实测。 (2)工业类非点源调查的基本内容:①非点源概况:原料、燃料、废料、废弃 物的堆放位置、面积、形式、堆放地点的地面铺装及其保洁程度、堆放物的遮盖 方式等。②非点源的排放方式、去向与处理情况:应说明非点源污染物是有组织 的汇集还是无组织的漫流;是集中后直接排放还是处理后排放;是单独排放还是 与生产废水或生活污水共同排放等。③非点源的排污数据:根据现有实测数据、 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引起非点源污染的原料、燃料、废料、废弃物的物理、化学、 生化性质选定调查的主要水质参数,调查有关排放季节、排放时期、排放量、排 放浓度及其变化等数据
波浪的情况以及内外海水的交换周期等。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具体调查内容根 据评价等级及海湾特点按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2.4 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1)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⑴以搜集现有资料为主。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补充 现场调查和测试,⑵繁简程度根据评价级别及其与 CP 的关系而略有不同,评价 级别较高且现有污染源与 CP 距离较近时应详细调查。 2)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⑴排放特点:调查确定排放口的平、断面位置、 排放方向、形式(分散或集中)。⑵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 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 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⑶用排水状况: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 水总量等。⑷废(污)水的处理状况: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 处理水量及水质状况。 2.5 了解非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⑴非点源调查的原则:基本上采用收集资料的方法,一般不进行实测。 ⑵工业类非点源调查的基本内容:①非点源概况:原料、燃料、废料、废弃 物的堆放位置、面积、形式、堆放地点的地面铺装及其保洁程度、堆放物的遮盖 方式等。②非点源的排放方式、去向与处理情况:应说明非点源污染物是有组织 的汇集还是无组织的漫流;是集中后直接排放还是处理后排放;是单独排放还是 与生产废水或生活污水共同排放等。③非点源的排污数据:根据现有实测数据、 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引起非点源污染的原料、燃料、废料、废弃物的物理、化学、 生化性质选定调查的主要水质参数,调查有关排放季节、排放时期、排放量、排 放浓度及其变化等数据
2.6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水质调查的原则: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资料,资料不足时应实测。 (2)水质参数选择的原则。水质参数包括二类:①常规水质参数能反映水域水 质一般状况。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一2002中所列的pH值、DO、 CODMn或CODcr、BODs、TN或NH3-N、酚、CN、As、Hg、Cr5+、TP、 水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及污染源状况适当增减。②特征水质参数 代表CP将来排放的水质。根据CP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以及CP所属行 业的特征水质参数表进行选择,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减。 2.7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1)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取样断面分对照、控制、削减三 种类型断面) ()水质取样断面设置原则:①调查范围的两端;②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 附近水域;③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 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④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 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⑤在拟建排污口上游500m处 (2)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原则: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 线。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①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1 条取样垂线。②大中河:河宽50者,共设3条取样垂线, 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1条取样垂线。③ 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 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注】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
2.6 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⑴水质调查的原则: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资料,资料不足时应实测。 ⑵水质参数选择的原则。水质参数包括二类:①常规水质参数能反映水域水 质一般状况。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所列的 pH 值、DO、 CODMn或 CODCr、BOD5、TN 或 NH3-N、酚、CN、As、Hg、Cr 6+、TP、 水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及污染源状况适当增减。②特征水质参数 代表 CP 将来排放的水质。根据 CP 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以及 CP 所属行 业的特征水质参数表进行选择,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减。 2.7 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1)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取样断面分对照、控制、削减三 种类型断面) ⑴水质取样断面设置原则:①调查范围的两端;②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 附近水域;③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 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④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 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⑤在拟建排污口上游 500m 处。 ⑵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原则: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 线。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①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 1 条取样垂线。②大中河:河宽50m 者,共设 3 条取样垂线, 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 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 1 条取样垂线。③ 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 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注】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
主流线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3)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在1 条垂线上,①水深>5m时,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 样1个;②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1个样;③水深不足1m 时,取样点距水面<0.3m,距河底0.3m。【注】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深浅, 1条垂线上只取1个样,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0.3m。 (④)水样的对待。①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② 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时,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取1个 混合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取1个混合水样。 (⑤)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 至少有1d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 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 温时,要测旧平均水温,一般可每隔6测一次求平均水温;③一般每天每个水 质参数只取一个样,在水质变化很大时,应每间隔一定时间采样一次。 2)河口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 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下游同河流。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 部分要求相同。 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2d,分别 在大潮期和小潮期;每个潮期的调查,均应采集同一天的高、低潮水样;各监测 期断面的采样,尽可能同步进行;②2d调查中,要对已选定的所有水质参数取 样;③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
主流线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⑶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在 1 条垂线上,①水深>5m 时,在水面下 0.5m 水深处及在距河底 0.5m 处,各取 样 1 个;②水深为 1~5m 时,只在水面下 0.5m 处取 1 个样;③水深不足 1m 时,取样点距水面≮0.3m,距河底≮0.3m。【注】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深浅, 1 条垂线上只取 1 个样,取样点应在水面下 0.5m 处,距河底≮0.3m。 ⑷水样的对待。①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② 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时,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取 1 个 混合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取 1 个混合水样。 ⑸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3~4d, 至少有 1d 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 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 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般可每隔 6h 测一次求平均水温;③一般每天每个水 质参数只取一个样,在水质变化很大时,应每间隔一定时间采样一次。 2)河口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 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下游同河流。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 部分要求相同。 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2d,分别 在大潮期和小潮期;每个潮期的调查,均应采集同一天的高、低潮水样;各监测 期断面的采样,尽可能同步进行;②2d 调查中,要对已选定的所有水质参数取 样;③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
般可采用每隔4~6h测一次的方法求平均水温。 3)湖泊、水库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1)取样位置的布设:原侧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湖(库) 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如进、出、深、浅水区、岸边区等);取样位置可采用以CP 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湖泊(水库)、海湾取样位置的间隔参考表 污水排放 每个垂线平均控制面积(km) 水域类型 规模 量(m3/d) 一 级评 二级评 三 级评 价 价 价 50000 3~6 4~7 湖泊(水库) 50000 0.51.5 50000 4~7 5~8 (2)取样位置上取样点的设置:①大中型湖(库):平均水深<10m时,取样点 设在水面下0.5m处,但距湖库底*0.5m;平均水深≥10m时,首先应找到斜 温层。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下,距湖库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② 小型湖(库):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并距湖库底0.5m设一取 样点;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底0.5m处各取 一个水样。 ()水样的对待:①小型湖库水深<10m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水
般可采用每隔 4~6h 测一次的方法求平均水温。 3)湖泊、水库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⑴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湖(库) 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如进、出、深、浅水区、岸边区等);取样位置可采用以 CP 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湖泊(水库)、海湾取样位置的间隔参考表 水域类型 规模 污水排放 量(m3/d) 每个垂线平均控制面积(km2 ) 一 级 评 价 二 级 评 价 三 级 评 价 湖泊(水库) 大中型 50000 3~6 4~7 小型 50000 0.5~1.5 海湾 50000 4~7 5~8 ⑵取样位置上取样点的设置:①大中型湖(库):平均水深<10m 时,取样点 设在水面下 0.5m 处,但距湖库底≮0.5m;平均水深≥10m 时,首先应找到斜 温层。在水面下 0.5m 及斜温层以下,距湖库底 0.5m 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② 小型湖(库):平均水深<10m 时,水面下 0.5m 处,并距湖库底≮0.5m 设一取 样点;平均水深≥10m 时,水面下 0.5m 处和水深 10m,并距底≮0.5m 处各取 一个水样。 ⑶水样的对待:①小型湖库水深<10m 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水
深≥10时,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混合。 ②大中型湖库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 (④)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 至少有1d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 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表层溶解氧和水温每隔6测一次,并在调 查期内适当检测藻类。 4)海湾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取样位置的布设:主要考虑污水排放量、评价工作等级,一般按照一定的 水域面积布设水质取样位置。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侧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 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 CP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 (2)取样点设置:每个位置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水深≤10m时,只在 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且距海底0.5m;水深>10m时,在水面下0.5m 处和水深10m,且距海底0.5m处,分别设取样点。 (3)水样的对待: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10时,将两 个水深所取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 (4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 ②至少有1d在大潮期,另1d在小潮期,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 ®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④所有水质 参数每天在高、低潮时各取样一次;⑤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 测水温时,每隔2~4h测水温一次。 2.8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
深≥10m 时,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混合。 ②大中型湖库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 ⑷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3~4d; 至少有 1d 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 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表层溶解氧和水温每隔 6h 测一次,并在调 查期内适当检测藻类。 4)海湾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⑴取样位置的布设:主要考虑污水排放量、评价工作等级,一般按照一定的 水域面积布设水质取样位置。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 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 CP 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 ⑵取样点设置:每个位置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水深≤10m 时,只在 水面下 0.5m 处取一个水样,且距海底≮0.5m;水深>10m 时,在水面下 0.5m 处和水深 10m,且距海底≮0.5m 处,分别设取样点。 ⑶水样的对待: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10m 时,将两 个水深所取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 ⑷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 3~4d; ②至少有 1d 在大潮期,另 1d 在小潮期,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 ③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④所有水质 参数每天在高、低潮时各取样一次;⑤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 测水温时,每隔 2~4h 测水温一次。 2.8 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
评价水质现状主要采用文字分析与描述,并辅之以数学表达式。()在文字分 析与描述中,有时可采用检出率、超标率等统计值。(2)数学表达式分两种:①单 项水质参数评价,简单明了,可以直接了解该水质参数现状与标准的关系,一般 均可采用;②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只在调查的水质参数较多时应用。 3.地面水I预测 3.1熟悉CP地面水EI时期及预测地面水I时段的确定原则 (1)I预测时期。CP地面水I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 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①所有CP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该阶段的地面水EI应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预测。②大型CP应根 据该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EP要求,决 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EI。③根据CP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以及当 地EP要求,个别CP应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②)I时段: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 段。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不分时段。①一、二级评价,应 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E工。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 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源或渔业用水时,还应预测冰封期的I。 ②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但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 EL。 3.2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1)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EP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 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②)数目应能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 少于环境现状调查涉及的水质因子数目。(3)不同预测时期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
评价水质现状主要采用文字分析与描述,并辅之以数学表达式。⑴在文字分 析与描述中,有时可采用检出率、超标率等统计值。⑵数学表达式分两种:①单 项水质参数评价,简单明了,可以直接了解该水质参数现状与标准的关系,一般 均可采用;②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只在调查的水质参数较多时应用。 3.地面水 EI 预测 3.1 熟悉 CP 地面水 EI 时期及预测地面水 EI 时段的确定原则 ⑴EI 预测时期。CP 地面水 EI 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 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①所有 CP 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该阶段的地面水 EI 应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预测。②大型 CP 应根 据该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 EP 要求,决 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 EI。③根据 CP 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以及当 地 EP 要求,个别 CP 应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⑵EI 时段: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 段。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不分时段。①一、二级评价,应 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 EI。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 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源或渔业用水时,还应预测冰封期的 EI。 ②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但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 EI。 3.2 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⑴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 EP 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 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⑵数目应能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 少于环境现状调查涉及的水质因子数目。⑶不同预测时期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