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敏感区指评价范围内按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的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 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2)常规污染物指GB3095中所规定的SO2、颗粒物(TSP、PM1o)、NO2、CO 等污染物。(3)特征污染物指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规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 主要指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特 有污染物。(④大气污染源分类:点源、面源、线源、体源(⑤)大气污染物分类按存 在形态分为颗粒物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其中粒径小于15μ的污染物亦可划 为气态污染物。(6)排气筒:有组织形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简单地形:距污染源 中心点5k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 (⑧)复杂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 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对于存在多源情况下的CP,简单地形与复杂地形 的判断可用该项目的几何高度最高污染源的高度作为判别标准。(⑨推荐模式:包 括估算模式(单源预测模式,适用于CP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确定工作,进 一步预测模式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非正常排放:指非正常工况下的 污染物排放。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 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长期气象条件指达到一定时限及观测频次要 求的气象条件。一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五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逐 日、逐次气象条件。二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三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 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2复杂风场指评价范围内存在局地风速、风向等因子不 一致的风场。一般是由于地表的地理特征或土地利用不一致,形成局地风场或局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环境空气敏感区指评价范围内按 GB3095 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的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 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⑵常规污染物指 GB3095 中所规定的 SO2、颗粒物(TSP、PM1O)、NO2、CO 等污染物。⑶特征污染物指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规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 主要指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特 有污染物。⑷大气污染源分类:点源、面源、线源、体源⑸大气污染物分类按存 在形态分为颗粒物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其中粒径小于 15μm 的污染物亦可划 为气态污染物。⑹排气筒:有组织形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⑺简单地形:距污染源 中心点 5km 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 ⑻复杂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 5km 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 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对于存在多源情况下的 CP,简单地形与复杂地形 的判断可用该项目的几何高度最高污染源的高度作为判别标准。⑼推荐模式:包 括估算模式(单源预测模式,适用于 CP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确定工作)、进 一步预测模式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⑽非正常排放:指非正常工况下的 污染物排放。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 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⑾长期气象条件指达到一定时限及观测频次要 求的气象条件。一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五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逐 日、逐次气象条件。二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三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 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⑿复杂风场指评价范围内存在局地风速、风向等因子不 一致的风场。一般是由于地表的地理特征或土地利用不一致,形成局地风场或局
地环流,如海边、山谷、城市等地带会形成海陆风、山谷风、城市热岛环流等。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 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目的主要是增加空间稀释 距离,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 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是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 15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表现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具有弥散型的污染物的无组 织排放以及设备、管道和管件的跑冒滴漏,在空气中的蒸发、逸散引起的无组织 排放。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1掌握大气EIA工作等级划分方法 ()计算模式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 级。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 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 判据进行分级。(②)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 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第ⅰ个污 染物,狗及第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P定义为:P=c/co1×100%(式中:c一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 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一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3)co的选用:①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②对于没有h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③对该标准 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 一次浓度限值。④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⑤对某些上述
地环流,如海边、山谷、城市等地带会形成海陆风、山谷风、城市热岛环流等。 ⒀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 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目的主要是增加空间稀释 距离,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 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是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 15m 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表现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具有弥散型的污染物的无组 织排放以及设备、管道和管件的跑冒滴漏,在空气中的蒸发、逸散引起的无组织 排放。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1 掌握大气 EIA 工作等级划分方法 ⑴计算模式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 级。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 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 判据进行分级。⑵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 1~3 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 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 Pi定义为: Pi=ci/coi×100% ⑴ 式中: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 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⑶coi的选用:①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②对于没有 h 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③对该标准 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 TJ36 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 一次浓度限值。④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⑤对某些上述
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EP主 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按表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按公式()计算,如污 染物数>1,取P值中最大者(Pma和其对应的D0%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注意事项:()同一项目有多个(之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 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②)对于 高耗能行业的多源(≥两个)项目,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3)对于建成后全厂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有明显减少的改、扩建项目,评价等级可低于一级。(④如 果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者评价范围内主要评价因子的环 境质量已接近或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或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 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⑤)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 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EP目标 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6)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 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一、二级评价应选择本导侧推荐模式清单中的进一步预测模式进行大气I预 测工作。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1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 预测与分析依据。 1.2掌握评价项目大气E1A范围的确定原则
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 EP 主 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按表 1 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按公式⑴计算,如污 染物数 i>1,取 P 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 D10%。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 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 <10%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注意事项:⑴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 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⑵对于 高耗能行业的多源(≥两个)项目,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⑶对于建成后全厂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有明显减少的改、扩建项目,评价等级可低于一级。⑷如 果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者评价范围内主要评价因子的环 境质量已接近或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或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 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⑸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 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 EP 目标 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⑹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 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⑺一、二级评价应选择本导则推荐模式清单中的进一步预测模式进行大气 EI 预 测工作。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 EI 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 预测与分析依据。 1.2 掌握评价项目大气 EIA 范围的确定原则
()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EIA范围。即以排放 源为中心点,以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EIA范围; 当最远距离超过25k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 50km矩形区域。(2)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5km。(3)对于以线源为主 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各200的范围。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2.1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①一、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对于改、扩建项目应 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 复EIA文件的未建项目等污染源。如有区域替代方案,还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所 有的拟替代的污染源。②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新建项目可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或设计资料确定;对评价范围内在建和 未建项目的污染源调查可使用已批准的IA报告书中的资料;对于现有项目和 改扩建项目的现状污染源调查,可利用已有的有效数据或进行实测;对于分期实 施的工程项目,可利用前期工程最近5年内的验收监测资料、年度例行监测资 料或进行实测。 2.2熟悉各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1)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 (1)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在满负荷排放下,按分厂或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 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b)改、扩建项目应给出:现有工 程排放量、改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现有工程经改造后的污染物预测削减量,并 计算最终排放量;c)毒性较大的污染物还应估计其非正常排放量;d)周期性排放
⑴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 EIA 范围。即以排放 源为中心点,以 D10%为半径的圆或 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 EIA 范围; 当最远距离超过 25km 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 25km 的圆形区域,或边长 50km 矩形区域。⑵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5km。⑶对于以线源为主 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各 200m 的范围。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2.1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①一、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对于改、扩建项目应 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 复 EIA 文件的未建项目等污染源。如有区域替代方案,还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所 有的拟替代的污染源。②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新建项目可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或设计资料确定;对评价范围内在建和 未建项目的污染源调查可使用已批准的 EIA 报告书中的资料;对于现有项目和 改扩建项目的现状污染源调查,可利用已有的有效数据或进行实测;对于分期实 施的工程项目,可利用前期工程最近 5 年内的验收监测资料、年度例行监测资 料或进行实测。 2.2 熟悉各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1)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 ⑴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 a)在满负荷排放下,按分厂或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 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b)改、扩建项目应给出:现有工 程排放量、改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现有工程经改造后的污染物预测削减量,并 计算最终排放量;c)毒性较大的污染物还应估计其非正常排放量;d)周期性排放
的污染源,还应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0~1),一般可按季节、月份、星期、 日、h等给出。 (2)点源调查内容a)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海拔高度(m);b)排气筒几何高 度(m)及排气筒出口内径(m);c)烟气出口速度(m/s);d)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温度 (K;e)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h数(h);f)毒性较大 物质的非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h数(h)。 )面源调查内容a)面源位置坐标、海拔高度(m)b)面源初始排放高度(m); c)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5m),排放工况,年排放h数h);d)矩形面源: 初始点坐标,面源的长度(m、宽度(),面源Y方向边长与正北方向逆时针的 夹角;)多边形面源:多边形面源的顶点数或边数以及各顶点坐标;f)近圆形面 源(多边形边数≥21时,可看作近圆形面源):中心点坐标,近圆形半径(),近 圆形顶点数或边数。 (4体源调查内容a)体源中心点坐标、海拔高度(m);b)体源高度(m);c) 体源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年排放h数(h);d)体源的边长(m)(把体源划分 为多个正方形的边长);e)初始横向扩散参数(m),初始垂直扩散参数(m),体源 初始扩散参数的估算见表3-6,3-7。 表3-6体源初始横向扩散参数的估算 源类型 初始横向扩散参数 单个源 0,0=边长/4.3 连续划分的体源(见图7) 0边长2.I5 何隔划分的体源(见图8) c,。两个相邻间隔中心点的距高/2.15 表3-7体源初始垂直扩散参数的估算 源位置 初始垂直扩散参数 源基底处地形高度H。≈0 0u-源的高度2.15 源基底处地形高度 在建筑物上的,或邻近建筑物 0w=建筑物高度2.15 H>0 不在建筑物上,或不邻近建筑物 0源的高度/4.3
的污染源,还应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 0~1),一般可按季节、月份、星期、 日、h 等给出。 ⑵点源调查内容 a)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海拔高度(m);b)排气筒几何高 度(m)及排气筒出口内径(m);c)烟气出口速度(m/s);d)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温度 (K);e)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 h 数(h);f)毒性较大 物质的非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 h 数(h)。 ⑶面源调查内容 a)面源位置坐标、海拔高度(m);b)面源初始排放高度(m); c)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m2 ),排放工况,年排放 h 数(h);d)矩形面源: 初始点坐标,面源的长度(m)、宽度(m),面源 Y 方向边长与正北方向逆时针的 夹角;e)多边形面源:多边形面源的顶点数或边数以及各顶点坐标;f)近圆形面 源(多边形边数≥21 时,可看作近圆形面源):中心点坐标,近圆形半径(m),近 圆形顶点数或边数。 ⑷体源调查内容 a)体源中心点坐标、海拔高度(m);b)体源高度(m);c) 体源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年排放 h 数(h);d)体源的边长(m)(把体源划分 为多个正方形的边长);e)初始横向扩散参数(m),初始垂直扩散参数(m),体源 初始扩散参数的估算见表 3-6,3-7。 表 3-6 体源初始横向扩散参数的估算 表 3-7 体源初始垂直扩散参数的估算
(5)线源调查内容:a)线源几何尺寸(分段坐标),线源距地面高度(),道路 宽度(m),街道街谷高度(m);b)各种车型的污染物排放速率(g/kms);c)平均 车速(km/h),各时段车流量(辆/h)、车型比例。 (6)其他需调查的内容①建筑物下洗参数在考虑由于周围建筑物引起的空 气扰动而导致地面局部高浓度的现象时,需调查建筑物下洗参数。建筑物下洗参 数应根据所选预测模式的需要按相应要求内容进行调查。②颗粒物的粒径分布: 颗粒物粒径分级(不超过20级),颗粒物的分级粒径(W)、各级颗粒物的质量密 度(g/cm3)、以及各级颗粒物所占的质量比(0~1). 2)二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参照一级评价项目执行,可适当从简。三级 评价项目可只调查污染源排污概况,并对估算模式中的污染源参数进行核实。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现场调查资料来源分三种途径:①收集评价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 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监测资料。②收集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历 史监测资料。③进行现场监测。 现有监测资料分析:对照各污染物有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分析其长期浓度(年 均浓度、季均浓度、月均浓度)、短期浓度(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的达标 情况。若监测结果出现超标,应分析其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以及超标原因。此 外,还应分析评价范围内的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 3.1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与监测制度 监测因子:(1)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②) 凡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T)36中的居住 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3)对于没有相应环境
⑸线源调查内容:a)线源几何尺寸(分段坐标),线源距地面高度(m),道路 宽度(m),街道街谷高度 (m);b)各种车型的污染物排放速率(g/km·s);c)平均 车速(km/h),各时段车流量(辆/h)、车型比例。 ⑹其他需调查的内容 ①建筑物下洗参数在考虑由于周围建筑物引起的空 气扰动而导致地面局部高浓度的现象时,需调查建筑物下洗参数。建筑物下洗参 数应根据所选预测模式的需要,按相应要求内容进行调查。②颗粒物的粒径分布: 颗粒物粒径分级(不超过 20 级),颗粒物的分级粒径(μm)、各级颗粒物的质量密 度(g/cm3 )、以及各级颗粒物所占的质量比(0~1)。 2)二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参照一级评价项目执行,可适当从简。三级 评价项目可只调查污染源排污概况,并对估算模式中的污染源参数进行核实。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现场调查资料来源分三种途径:①收集评价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 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监测资料。②收集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历 史监测资料。③进行现场监测。 现有监测资料分析:对照各污染物有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分析其长期浓度(年 均浓度、季均浓度、 月均浓度)、短期浓度(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的达标 情况。若监测结果出现超标,应分析其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以及超标原因。此 外,还应分析评价范围内的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 3.1 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与监测制度 监测因子:⑴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⑵ 凡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 TJ36 中的居住 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⑶对于没有相应环境
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 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应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监测制度:()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二级评价项目可 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应作二期监测: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 监测。(②)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采样时间 应符合监测资料的统计要求。对于评价范围内没有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项目, 可减少监测天数。(3)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特征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浓 度值,监测时间须满足所用评价标准值的取值时间要求。(④在不具备自动连续监 测条件时,1h浓度监测值应遵循下列原则:一级评价项目每天监测时段,应至 少获取当地时间02、05、08、11、14、17、20、23时8个h浓度值,二级、 三级评价项目每天监测时段,至少获取当地时间02、08、14、20时4个h浓 度值。 3.2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要求 监测布点要求()设置依据:根据①项目的规模和性质,②地形复杂性,③ 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局,综合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②)监测点位数: 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 少于10个:二级,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 不少于6个。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三级,若评价范围内己有例行监测点位, 或评价范围内有近3年的监测资料,且其监测数据有效性符合导则有关规定, 并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的,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否则应设置2~4个监测点。 若评价范围内没有其他污染源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③)
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 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应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监测制度:⑴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二级评价项目可 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应作二期监测;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 监测。⑵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 7 天有效数据,采样时间 应符合监测资料的统计要求。对于评价范围内没有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项目, 可减少监测天数。⑶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特征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浓 度值,监测时间须满足所用评价标准值的取值时间要求。⑷在不具备自动连续监 测条件时,1h 浓度监测值应遵循下列原则:一级评价项目每天监测时段,应至 少获取当地时间 02、05、08、11、14、17、20、23 时 8 个 h 浓度值,二级、 三级评价项目每天监测时段,至少获取当地时间 02、08、14、20 时 4 个 h 浓 度值。 3.2 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要求 监测布点要求 ⑴设置依据:根据①项目的规模和性质,②地形复杂性,③ 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局,综合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⑵监测点位数: 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 少于 10 个;二级,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 不少于 6 个。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三级,若评价范围内己有例行监测点位, 或评价范围内有近 3 年的监测资料,且其监测数据有效性符合导则有关规定, 并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的,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否则应设置 2~4 个监测点。 若评价范围内没有其他污染源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⑶
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在各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 源)评价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④)城市道路 项目。可不受上述监测点设置数目限制,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环 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监测布点原侧: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环 境空气质量。依项目评价等级和污染源布局的不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监测布点。 (1)一级评价项目①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 少在约0°、45°、90°、135°、180°、225°、270°、315方向上各设置1个 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中心点(或注要排放源不同距离,加密布设1~3 个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 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 浓度区的环境质量。②各监测期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监测点位置应重合。预计受项 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监测点位,应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②) 二级评价项目①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 在约0°、90°、180°、270°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 布点。具体监测点位要求同上。②如需要进行二期监测,应与一级评价项目相同, 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调整监测点位。(3)三级评价项目①以监测期所处 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180方向上各设置1个 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各个监测点要求同上。②如果评价范围内 已有例行监测点可不再安排监测。(④)城市道路评价项目。对于城市道路等线源项 目,应在项目评价范围内,选取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监测
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在各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 源)评价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⑷城市道路 项目。可不受上述监测点设置数目限制,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环 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监测布点原则: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环 境空气质量。依项目评价等级和污染源布局的不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监测布点。 ⑴一级评价项目①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 0º,至 少在约 0º、45º、90º、135º、180º、225º、270º、315º方向上各设置 1 个 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中心点(或主要排放源)不同距离,加密布设 1~3 个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 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 浓度区的环境质量。②各监测期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监测点位置应重合。预计受项 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监测点位,应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⑵ 二级评价项目①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 0º,至少 在约 0º、90º、180º、270º方向上各设置 1 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 布点。具体监测点位要求同上。②如需要进行二期监测,应与一级评价项目相同, 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调整监测点位。⑶三级评价项目①以监测期所处 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 0º,至少在约 0º、180º方向上各设置 1 个 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各个监测点要求同上。②如果评价范围内 已有例行监测点可不再安排监测。⑷城市道路评价项目。对于城市道路等线源项 目,应在项目评价范围内,选取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监测
点的布设还应结合敏感点的垂直空间分布进行设置。(⑤)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条 件。应符合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①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 平线与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夹角<30°:②监测点周围应有270°采样捕集空间,空 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③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范围内应没有局 地排放源;④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范围内没有绿 色乔木、灌木等。⑤同时注意监测点的可到达性和电力保证。 同步气象资料:同步收集监测时间相对应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 3.3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内容 ()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 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 并评价达标情况。(2)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大气污染物浓度与地 面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及污染源排放的关系。()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 影响因素。超标率=超标数据个数/总监测数据个数×100% 4.气象观测资料调查 4.1熟悉气象观测资料调查的基本原则 (1)气象观测资料的调查要求的影响因素:①项目的评价等级;②评价范围内 地形复杂程度;③水平流场是否均匀一致;④污染物排放是否连续稳定。(②)常规 气象观测资料包括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③)对于各级 评价项目,均应调查评价范围20年以上的主要气候统计资料。包括年平均风速 和风向玫瑰图,最大风速与月平均风速,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 年平均相对湿度,年均降水量,降水量极值,日照等。(④)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 还应调查逐日、逐次的常规气象观测资料及其他气象观测资料
点的布设还应结合敏感点的垂直空间分布进行设置。⑸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条 件。应符合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①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 平线与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夹角<30º;②监测点周围应有 270º采样捕集空间,空 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③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 20m 范围内应没有局 地排放源;④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 15~20m 范围内没有绿 色乔木、灌木等。⑤同时注意监测点的可到达性和电力保证。 同步气象资料:同步收集监测时间相对应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 3.3 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内容 ⑴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 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 并评价达标情况。⑵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大气污染物浓度与地 面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及污染源排放的关系。⑶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 影响因素。超标率=超标数据个数/总监测数据个数×100% 4.气象观测资料调查 4.1 熟悉气象观测资料调查的基本原则 ⑴气象观测资料的调查要求的影响因素:①项目的评价等级;②评价范围内 地形复杂程度;③水平流场是否均匀一致;④污染物排放是否连续稳定。⑵常规 气象观测资料包括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⑶对于各级 评价项目,均应调查评价范围 20 年以上的主要气候统计资料。包括年平均风速 和风向玫瑰图,最大风速与月平均风速,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 年平均相对湿度,年均降水量,降水量极值,日照等。⑷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 还应调查逐日、逐次的常规气象观测资料及其他气象观测资料
4.2了解一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求:①评价范围50km条件下,须调查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2) 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①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5年 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②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 离超过50k,并且地面站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进行补充地面 气象观测。(3)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要求:①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常规高空 气象探测站,近5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②若高空气 象探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k,高空气象资料可采用中尺度气象摸式模拟的 50km内的格点气象资料. 4.3掌握二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求:二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 求同一级评价项目。对应的气象观测资料年限要求为近三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 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高空气象探测资料。(2)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① 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3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常规地面气 象观测资料。②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水km,并且地面站与评 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要补充地面气象观测。(3)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调查要求:①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站,近3年内的至少连续 一年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②如果高空气象探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km, 高空气象资料可采用中尺度气象模式模拟的50k内的格点气象资料。 4.4熟悉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的主要内容
4.2 了解一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⑴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求:①评价范围50 km 条件下,须调查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⑵ 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①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 5 年 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②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 离超过 50 km,并且地面站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进行补充地面 气象观测。⑶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要求:①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常规高空 气象探测站,近 5 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②若高空气 象探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 50km,高空气象资料可采用中尺度气象模式模拟的 50km 内的格点气象资料。 4.3 掌握二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⑴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求:二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 求同一级评价项目。对应的气象观测资料年限要求为近三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 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⑵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① 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 3 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常规地面气 象观测资料。②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 50km,并且地面站与评 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要补充地面气象观测。⑶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调查要求:①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站,近 3 年内的至少连续 一年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②如果高空气象探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 50km, 高空气象资料可采用中尺度气象模式模拟的 50km 内的格点气象资料。 4.4 熟悉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