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法学 第十一章遗嘱继承 口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并掌握遗嘱继承 的基本概念,正确理解遗嘱自由的原则, 熟悉遗嘱继承的司法实务。 口重点、难点:遗嘱的形式、内容及有效 的条件 口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私法“个人 意思自治”与遗嘱自由的限制
亲属法学 1 第十一章 遗嘱继承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并掌握遗嘱继承 的基本概念,正确理解遗嘱自由的原则, 熟悉遗嘱继承的司法实务。 ❑重点、难点:遗嘱的形式、内容及有效 的条件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私法“个人 意思自治”与遗嘱自由的限制
亲属法学 第一节遗嘱继承概述 口遗嘱的概念、特征 □遗嘱继承的概念、特征 口遗嘱自由原则
亲属法学 2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遗嘱的概念、特征 ❑遗嘱继承的概念、特征 ❑遗嘱自由原则
亲属法学 第二节遗嘱的形式、内容和有 效条件 口遗嘱形式 口遗嘱的内容 口遗嘱有效的条件: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 质要件
亲属法学 3 第二节 遗嘱的形式、内容和有 效条件 ❑遗嘱形式 ❑遗嘱的内容 ❑遗嘱有效的条件: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 质要件
亲属法学 第三节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 行 口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概念、条件 变更、撤销的方式 变更、撤销的效力 □遗嘱的执行:概念、遗嘱执行人的确定 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亲属法学 4 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 行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概念、条件 ➢变更、撤销的方式 ➢变更、撤销的效力 ❑遗嘱的执行:概念、遗嘱执行人的确定, 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亲属法学 口概念: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 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做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 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继承法上的遗 嘱是狭义的遗嘱,仅指遗嘱人对其财产和相关 事务的处理 口2、特征:是遗嘱人单方法律行为;以遗嘱人 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为目的;是要式法律行为; 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 意思表示 返回
亲属法学 5 ❑概念: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 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做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 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继承法上的遗 嘱是狭义的遗嘱,仅指遗嘱人对其财产和相关 事务的处理。 ❑2、特征:是遗嘱人单方法律行为;以遗嘱人 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为目的;是要式法律行为; 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 意思表示。 返回
亲属法学 口概念: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 立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撤消是指遗嘱人废 止原先所立遗嘱全部内容的行为 口条件:遗嘱变更、撤消时,遗嘱人须有遗嘱能 力;变更、撤消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且内容合法;变更、撤消应由遗嘱人亲自依遗 嘱的法定方式而为之 返回
亲属法学 6 ❑概念: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 立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撤消是指遗嘱人废 止原先所立遗嘱全部内容的行为。 ❑条件:遗嘱变更、撤消时,遗嘱人须有遗嘱能 力;变更、撤消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且内容合法;变更、撤消应由遗嘱人亲自依遗 嘱的法定方式而为之。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