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教学大纲 《亲属法》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学时:50学分:3 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性质 《亲属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一个部门法学,由《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 法》三部分组成,专门研究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和法律现象。它是法学 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2、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通过学习,要使学生熟悉《婚姻法》、《收养法》和《继 承法》的基本概念、制度和体系,掌握它们的理论和实务 二、课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理论教学基本内容 绪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主要观点,认识并掌握婚姻家庭制度的 本质和发展规律,了解婚姻家庭立法的历史沿革。 重点、难点: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属性 、婚姻和家庭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1、婚姻的概念,2、家庭的概念。 (二)婚姻家庭的属性:1、自然属性,2、社会属性。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1、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 的职能。 二、婚姻家庭制度 (一)含义与本质:1、含义,2、构成,3、本质 (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以社会经济基础的历史类型来划分)1、群婚制,2 对偶婚制,3、一夫一妻制。 三、婚姻家庭立法的历史发展 一)名称及编制方法的演变
E、教学大纲: 《亲属法》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 学时:50 学分:3 一、 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1、 性质: 《亲属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一个部门法学,由《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 法》三部分组成,专门研究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和法律现象。它是法学 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2、 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通过学习,要使学生熟悉《婚姻法》、《收养法》和《继 承法》的基本概念、制度和体系,掌握它们的理论和实务。 二、 课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 理论教学基本内容 绪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主要观点,认识并掌握婚姻家庭制度的 本质和发展规律,了解婚姻家庭立法的历史沿革。 重点、难点: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属性。 一、婚姻和家庭 (一) 婚姻、家庭的概念:1、婚姻的概念,2、家庭的概念。 (二) 婚姻家庭的属性:1、自然属性,2、社会属性。 (三) 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1、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 的职能。 二、 婚姻家庭制度 (一) 含义与本质:1、含义,2、构成,3、本质。 (二)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以社会经济基础的历史类型来划分)1、群婚制,2、 对偶婚制,3、一夫一妻制。 三、 婚姻家庭立法的历史发展 (一) 名称及编制方法的演变
(二)内容的演变 (三)社会主义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变化 第一编亲属制度 第一章亲属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亲属法的含义、性质,掌握亲属法的特征,比较领会亲属法行为的 与财产法行为的不同。 重点、难点:亲属法的性质、特征 第一节亲属法的含义与调整对象 亲属法的含义:1、实质意义的含义,2、形式意义的含义。 、亲属法的调整对象:1、亲属人身关系,2、亲属财产关系。 第二节亲属法的性质和特征 亲属法的性质:1、亲属法是私法,2、是身份生活的法,3、是强行法,4、是普 通法。 、亲属法的特征:习俗性,伦理性,团体性,部分要式性,法律行为的限定性,法 律关系的相对稳定性,权利义务的关联性。 第三节亲属法行为 行为的种类:1、以行为的方式分,2、以行为的效力分。 、行为的特征:1、行为的基础,2、行为的目的,3、法律的参与 第二章亲属关系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亲属的概念,熟悉亲属制度中的一些重要的名词术语,掌握亲属关 系发生、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重点、难点:亲属的种类及其发生、终止的原因,亲等的计算。 第一节亲属的概念和特征 、亲属的概念及其沿革:1、概念,2、特征,3、历史沿革。 、亲属的种类:1、以我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原则为标准分,2、以亲系及亲属间的血 缘联系为标准分,3、以行辈为标准分,4、以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为标准分,5、以亲 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标准分(重点讲解) 第二节亲系、亲等
2 (二) 内容的演变 (三) 社会主义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变化 第一编 亲属制度 第一章 亲属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亲属法的含义、性质,掌握亲属法的特征,比较领会亲属法行为的 与财产法行为的不同。 重点、难点:亲属法的性质、特征。 第一节 亲属法的含义与调整对象 一、 亲属法的含义:1、实质意义的含义,2、形式意义的含义。 二、 亲属法的调整对象:1、亲属人身关系,2、亲属财产关系。 第二节 亲属法的性质和特征 一、 亲属法的性质:1、亲属法是私法,2、是身份生活的法,3、是强行法,4、是普 通法。 二、 亲属法的特征:习俗性,伦理性,团体性,部分要式性,法律行为的限定性,法 律关系的相对稳定性,权利义务的关联性。 第三节 亲属法行为 一、 行为的种类:1、以行为的方式分,2、以行为的效力分。 二、 行为的特征:1、行为的基础,2、行为的目的,3、法律的参与。 第二章 亲属关系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亲属的概念,熟悉亲属制度中的一些重要的名词术语,掌握亲属关 系发生、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重点、难点:亲属的种类及其发生、终止的原因,亲等的计算。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特征 一、 亲属的概念及其沿革:1、概念,2、特征,3、历史沿革。 二、 亲属的种类:1、以我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原则为标准分,2、以亲系及亲属间的血 缘联系为标准分,3、以行辈为标准分,4、以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为标准分,5、以亲 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标准分(重点讲解)。 第二节 亲系、亲等
亲系:1、男系亲与女系亲,2、父系亲与母系亲,3、直系亲与旁系亲。 、亲等:1、含义,2、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3、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4、我国的 世代计算法。 第三节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1、配偶,2、血亲,3、姻亲 、亲属关系的终止原因:1、配偶,2、血亲,3、姻亲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1、在婚姻法上,2、在其他民事法律上,3、在刑法上等。 第二编婚姻法律制度 第三章婚姻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并掌握婚姻法的概念与特征,理解、领会婚姻法各原则的精神实质, 掌握其政策界限,明确我国婚姻家庭的建设方向。 重点、难点: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婚姻法的概念、特征 婚姻法的概念:1、名称与含义,2、渊源,3、特征。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Ⅰ、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从范围上看,从性质上看。2、婚姻 家庭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 第二节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讨论) 婚姻自由原则:1、含义,2、内容。3、历史发展4、对破坏婚姻自由行为的禁 止性规定 夫一妻制原则:1、含义2、禁止性规定 男女平等原则:1、含义,2、内容。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1、内容2、禁止性规定 五、计划生育的原则:1、概念与意义,2、计划生育的要求与内容。 第三节我国婚姻家庭的建设方向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解:1、婚姻家庭关系的准则。2、夫妻、家庭成员间的义务。3、意 义:规范性、导向性,从道德规范中提炼出来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对不道德行为起警示、 威慑作用。避免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纠纷 第四章结婚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并掌握婚姻成立的概念、要件,掌握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3 一、 亲系:1、男系亲与女系亲,2、父系亲与母系亲,3、直系亲与旁系亲。 二、 亲等:1、含义,2、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3、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4、我国的 世代计算法。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 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1、配偶,2、血亲,3、姻亲。 二、 亲属关系的终止原因:1、配偶,2、血亲,3、姻亲。 三、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1、在婚姻法上,2、在其他民事法律上,3、在刑法上等。 第二编 婚姻法律制度 第三章 婚姻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并掌握婚姻法的概念与特征,理解、领会婚姻法各原则的精神实质, 掌握其政策界限,明确我国婚姻家庭的建设方向。 重点、难点: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婚姻法的概念、特征 一、 婚姻法的概念:1、名称与含义,2、渊源,3、特征。 二、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1、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从范围上看,从性质上看。2、婚姻 家庭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 第二节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讨论) 一、 婚姻自由原则:1、含义, 2、内容。3、历史发展 4、对破坏婚姻自由行为的禁 止性规定。 二、 一夫一妻制原则:1、含义 2、禁止性规定。 三、 男女平等原则:1、含义,2、内容。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1、内容 2、禁止性规定。 五、计划生育的原则:1、概念与意义,2、计划生育的要求与内容。 第三节 我国婚姻家庭的建设方向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解:1、婚姻家庭关系的准则。2、夫妻、家庭成员间的义务。3、意 义:规范性、导向性,从道德规范中提炼出来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对不道德行为起警示、 威慑作用。避免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纠纷。 第四章 结婚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并掌握婚姻成立的概念、要件,掌握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把握处理婚约的政策界限,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对待我国的事实婚姻。 重点、难点:结婚条件,无效婚姻。 第一节结婚制度概述 结婚的概念:1、概念,2、特征,3、要件。 、结婚行为的性质:1、契约说,2、制度说,3、状态说,4、合一行为说,5、身份 关系说。 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1、掠夺婚,2、有偿婚3、聘娶婚,4、宗教婚,5、共诺婚。 第二节结婚条件 结婚的实质条件 一)必备条件: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同意自愿,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 符合一夫一妻制 (二)禁止条件: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①直系血亲,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①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②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 的身体方面的疾病。 结婚的形式条件 、概念与类型 2、我国的结婚登记制度: (1)结婚登记的含义,(2)意义,(3)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4)婚姻登记的效力 第三节婚姻无效与撤销(比较外国立法例) 概述:1、概念,2、历史发展,3、二者区别。 我国关于确认婚姻无效、可撤销的规定 (一)宣告婚姻无效、可撤销的事由:1、宣告婚姻无效的事由,2、宣告婚姻撤销的事 确认及法律后果:1、请求权人,2、时效,3、宣告机关,4、法律后果 第四节与结婚制度有关的几个问题 、婚约:1、概念,2、性质,3、类型,4、我国政策法律对待婚约的态度。 、男女互为对方家庭成员:1、立法意义,2、法律的适用。另:间接地规定了男女 平等的婚姻居所决定权。 事实婚姻:1、概念,2、特征,3、外国立法例:4、我国对待事实婚姻的法律政 第五章婚姻效力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夫妻关系的历史演进,掌握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思考如何完善夫
4 把握处理婚约的政策界限,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对待我国的事实婚姻。 重点、难点:结婚条件,无效婚姻。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 一、 结婚的概念:1、概念,2、特征,3、要件。 二、 结婚行为的性质:1、契约说,2、制度说,3、状态说,4、合一行为说,5、身份 关系说。 三、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1、掠夺婚,2、有偿婚 3、聘娶婚,4、宗教婚, 5、共诺婚。 第二节 结婚条件 一、 结婚的实质条件 (一) 必备条件: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同意自愿,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 符合一夫一妻制。 (二) 禁止条件: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①直系血亲,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①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②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 的身体方面的疾病。 二、 结婚的形式条件 1、概念与类型 2、我国的结婚登记制度: (1)结婚登记的含义,(2)意义,(3)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4)婚姻登记的效力 第三节 婚姻无效与撤销(比较外国立法例) 一、 概述:1、概念,2、历史发展,3、二者区别。 二、 我国关于确认婚姻无效、可撤销的规定 (一) 宣告婚姻无效、可撤销的事由:1、宣告婚姻无效的事由,2、宣告婚姻撤销的事 由。 三、 确认及法律后果:1、请求权人,2、时效,3、宣告机关,4、法律后果。 第四节 与结婚制度有关的几个问题 一、 婚约:1、概念,2、性质,3、类型,4、我国政策法律对待婚约的态度。 二、 男女互为对方家庭成员:1、立法意义,2、法律的适用。另:间接地规定了男女 平等的婚姻居所决定权。 三、 事实婚姻:1、概念,2、特征,3、外国立法例:4、我国对待事实婚姻的法律政 策。 第五章 婚姻效力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夫妻关系的历史演进,掌握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思考如何完善夫
妻关系的立法。 重点、难点:夫妻间权利义务的内容 第一节婚姻效力概述 概述:1、婚姻效力含义。2、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的历史沿革:1、夫妻一体主义2、夫妻别体主义 我国法律中的夫妻关系:《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 是对我国夫妻关系总的原则性的规定,是新型的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和前提。 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姓名权:1、法律规定,2、意义,3、存在的问题 夫妻人身自由权:1、法律规定,2、意义,3、存在的问题 夫妻计划生育义务:1、法律规定,2、具体内容,3、生育权问题。 四、夫妻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1、性质,2、内容,3、法律责任。 夫妻住所决定权:(第9条关于家庭成员的间接规定) 六、港澳台及国外关于夫妻人身关系的相关规定(自学)。 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制 (一)概述:1、夫妻财产制概念2、立法形式,3、种类 (二)我国的夫妻财产制:1、立法方式,2、法定财产制的主要内容:婚后所得共同制: 特有财产个人所有制:3、约定财产制 、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1、扶养的概念,2、夫妻相互扶养的内容。 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1、法律规定,2、注意事项,3、配偶继承权的外国立 法例。 第六章离婚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婚姻终止的概念和离婚制度的沿革,熟悉离婚的法律程序,掌握离 婚的原则界限以及离婚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思考我国离婚立法的完善问题。 重点、难点: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离婚程序及法定理由、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 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1、概念,2、原因。 、离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1、概念,2离婚与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及分居的区 3、特征,4、种类。 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5 妻关系的立法。 重点、难点:夫妻间权利义务的内容。 第一节 婚姻效力概述 一、 概述:1、婚姻效力含义。2、夫妻关系。 二、 夫妻关系的历史沿革:1、夫妻一体主义 2、夫妻别体主义。 三、 我国法律中的夫妻关系:《婚姻法》第 13 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 是对我国夫妻关系总的原则性的规定,是新型的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和前提。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 一、 夫妻姓名权:1、法律规定,2、意义,3、存在的问题。 二、 夫妻人身自由权:1、法律规定,2、意义,3、存在的问题。 三、 夫妻计划生育义务:1、法律规定,2、具体内容,3、生育权问题。 四、 夫妻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1、性质,2、内容,3、法律责任。 五、 夫妻住所决定权:(第 9 条关于家庭成员的间接规定) 六、 港澳台及国外关于夫妻人身关系的相关规定(自学)。 第三节 夫妻财产关系 一、 夫妻财产制: (一) 概述:1、夫妻财产制概念 2、立法形式,3、种类。 (二)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1、立法方式,2、法定财产制的主要内容:婚后所得共同制: 特有财产个人所有制:3、约定财产制。 二、 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1、扶养的概念,2、夫妻相互扶养的内容。 三、 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1、法律规定,2、注意事项,3、配偶继承权的外国立 法例。 第六章 离婚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婚姻终止的概念和离婚制度的沿革,熟悉离婚的法律程序,掌握离 婚的原则界限以及离婚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思考我国离婚立法的完善问题。 重点、难点: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离婚程序及法定理由、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述 一、 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1、概念,2、原因。 二、 离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1、概念,2 离婚与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及分居的区 别, 3、特征,4、种类。 三、 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禁止离婚主义和许可离婚主义 2、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出妻、和离、义绝和呈诉离婚。 3、资本主义国家的离婚制度 四、我国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 保障离婚自由,2、反对轻率离婚。 第二节离婚程序 行政程序离婚 (一)概述:1、含义,2、优劣 (二)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已达成协议,3、办理过结婚登 记,4、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程序:1、登记机关,2、程序:申请、审查、批准 四)关于登记离婚中假离婚的处理 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的假离婚登记, 2、在法院达成的假离婚协议。 诉讼程序离婚 (一)概述:1、含义,2、条件,3、程序。 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1、关于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特别规定。 2、关于特定时期内对男方离婚诉讼权的限制。①性质,②期限,③例外。 第三节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1、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2、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条件的立法依据 、如何判断感情确已破裂 一看婚姻基础,二看婚后感情,三看离婚原因,四看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 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判决离婚的客观标准。 第四节离婚效力(结合实际问题,注重活学活用) 离婚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解除。2、夫妻间的身份不复存在。3、相互扶养义务解除。4、继承人资格丧 失,5、婚姻障碍消除。6、代理权消失。 离婚时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
6 1、禁止离婚主义和许可离婚主义。 2、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出妻、和离、义绝和呈诉离婚。 3、资本主义国家的离婚制度。 四、 我国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 1、 保障离婚自由,2、反对轻率离婚。 第二节 离婚程序 一、 行政程序离婚 (一)概述:1、含义,2、优劣。 (二)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已达成协议,3、办理过结婚登 记,4、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 程序:1、登记机关,2、程序:申请、审查、批准。 (四) 关于登记离婚中假离婚的处理 1、 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的假离婚登记。 2、 在法院达成的假离婚协议。 二、 诉讼程序离婚 (一) 概述:1、含义,2、条件,3、程序。 三、 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1、 关于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特别规定。 2、 关于特定时期内对男方离婚诉讼权的限制。①性质,②期限,③例外。 第三节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一、 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1、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2、 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条件的立法依据。 二、 如何判断感情确已破裂 一看婚姻基础,二看婚后感情,三看离婚原因,四看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 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2、 判决离婚的客观标准。 第四节 离婚效力(结合实际问题,注重活学活用) 一、 离婚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 1、 夫妻关系解除。2、夫妻间的身份不复存在。3、相互扶养义务解除。4、继承人资格丧 失,5、婚姻障碍消除。6、代理权消失。 二、 离婚时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
一)共同财产分割: 1、应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2、分割财产原则,3、分割方法 (二)离婚后的房屋处理 1、夫妻共有私房屋。 2、一方所有的私房。 共同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 (三)土地承包中经营权的保护:1、法律规定,2、意义,3、内容。 四)对家务劳动的补偿:1、意义,2、适用前提3、补偿额 (五)债务清偿 1、清偿原则。 2、共同债务。 3、个人债务 (六)离婚时对财产弄虚作假方的法律责任 1、对财产弄虚作假的含义。 2、法律责任 离婚救济措施 (一)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1、性质。2条件,3、方法 (二)离婚损害赔偿:1、构成要件,2、功能3、条件,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主 体。赔偿范围。请求时效。5、赔偿数额。 四、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人身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1、直接扶养方的确定 抚养费用的负担。 (三)探视权 1、法律的规定。 2、探望方式 3、纠纷处理。 4、探视权的中止与恢复。 第七章亲子关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亲子关系的概念、种类,掌握亲子关系的内容,正确认识亲权制度。 重点、难点:亲子关系的内容,亲权。 第一节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父母子女关系概念 1、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法 7
7 (一) 共同财产分割: 1、应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2、分割财产原则,3、分割方法。 (二) 离婚后的房屋处理: 1、 夫妻共有私房屋。 2、 一方所有的私房。 3、 共同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 (三) 土地承包中经营权的保护:1、法律规定,2、意义,3、内容。 (四) 对家务劳动的补偿:1、意义,2、适用前提 3、补偿额。 (五) 债务清偿 1、 清偿原则。 2、 共同债务。 3、 个人债务。 (六) 离婚时对财产弄虚作假方的法律责任 1、 对财产弄虚作假的含义。 2、 法律责任。 三、离婚救济措施 (一)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1、性质。2 条件,3、方法。 (二)离婚损害赔偿:1、构成要件,2、功能 3、条件,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主 体。赔偿范围。请求时效。5、赔偿数额。 四、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一) 人身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二) 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1、 直接扶养方的确定。 2、 抚养费用的负担。 (三) 探视权 1、 法律的规定。 2、 探望方式。 3、 纠纷处理。 4、 探视权的中止与恢复。 第七章 亲子关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亲子关系的概念、种类,掌握亲子关系的内容,正确认识亲权制度。 重点、难点:亲子关系的内容,亲权。 第一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一、 父母子女关系概念 1、 父母子女关系。 2、 父母子女关系法
父母子女关系的历史沿革 古代,亲子法以家族为本位,亲子关系受家庭制度的支配。近代,西方国家多有亲权制度 的规定,亲子立法以子女为本位,父母法律地位平等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 第二节亲子关系的内容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 、抚养与教育。2、内容与期限,3、违法处理。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管教和保护的含义2、承担民理责任,3、本条与亲权和监护的关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扶助的内容 2、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的强制措施。 3、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依照我国继承法,子女和父母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第三节亲权 亲权的概念: 1、概念。 2、特征。 3、亲权与监护的比较 亲权的内容 以保护教育为目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1、父母对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义务 父母对子女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的中止、停止和消灭 1、亲权的中止。 亲权的停止 3、亲权的消灭。 关于我国建立亲权制度的争论。 第八章收养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收养的概念和特征以及收养成立的要件,了解收养的程序、效力
8 二、 父母子女关系的历史沿革 古代,亲子法以家族为本位,亲子关系受家庭制度的支配。近代,西方国家多有亲权制度 的规定,亲子立法以子女为本位,父母法律地位平等。 三、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 1、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 2、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 第二节 亲子关系的内容 一、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 1、 抚养与教育。2、内容与期限,3、违法处理。 二、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 管教和保护的含义 2、承担民理责任,3、本条与亲权和监护的关系。 三、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1、 赡养扶助的内容。 2、 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的强制措施。 3、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 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依照我国继承法,子女和父母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第三节 亲权 一、 亲权的概念: 1、 概念。 2、 特征。 3、 亲权与监护的比较。 二、 亲权的内容 以保护教育为目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1、 父母对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义务。 2、 父母对子女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 三、 亲权的中止、停止和消灭 1、 亲权的中止。 2、 亲权的停止。 3、 亲权的消灭。 四、 关于我国建立亲权制度的争论。 第八章 收养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收养的概念和特征以及收养成立的要件,了解收养的程序、效力
正确把握收养的原则,正确理解和处理收养终止问题。 重点、难点:收养成立的条件,收养成立、终止的后果。 第一节收养制度概述 概念:1、概念,2、特征。 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由来已久,亲属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3、 平等自愿的原则。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5、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 的原则。 第二节收养的成立和效力 、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一)一般收养的条件 1、被收养人的条件。 2、送养人的条件 3、收养人的条件 (二)特殊收养的条件 1、无配偶者收养子女 2、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的形式要件 1、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申请、审査、登记 2、允许公民订立收养协议。 3、允许公民办理收养公证 二、收养成立的效力 1、拟制效力。 2、解消效力。 、收养的无效 1、概念 2、无效的条件。 3、确认机关及法律后果。 第三节收养的终止 收养终止的概念、方式 、概念,2、方式。 二、收养解除的条件
9 正确把握收养的原则,正确理解和处理收养终止问题。 重点、难点:收养成立的条件,收养成立、终止的后果。 第一节 收养制度概述 一、 概念:1、概念,2、特征。 二、 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由来已久,亲属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 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 1、 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3、 平等自愿的原则。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5、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 的原则。 第二节 收养的成立和效力 一、 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一)一般收养的条件 1、 被收养人的条件。 2、 送养人的条件。 3、 收养人的条件。 (二)特殊收养的条件 1、 无配偶者收养子女。 2、 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二、收养的形式要件 1、 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2、 允许公民订立收养协议。 3、 允许公民办理收养公证。 二、 收养成立的效力 1、 拟制效力。 2、 解消效力。 三、 收养的无效 1、 概念。 2、 无效的条件。 3、 确认机关及法律后果。 第三节 收养的终止 一、 收养终止的概念、方式 1、概念,2、方式。 二、 收养解除的条件
收养关系依双方协议解除。 、依一方要求解除。 收养解除的程序: 1、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2、一方要求解除的,依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解除。 四、收养终止的效力 、人身关系(直接后果)。 2、财产关系(间接后果)。 第九章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提示要点,自学)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祖孙间、兄弟姐妹间互享权利义务的条件。 重点、难点:相互扶养的条件。 第一节祖孙关系 祖孙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现行婚姻法第28条的规定 条件 (1)(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条件。 (2)(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的赡养条件。 二、祖孙间的继承权(思考) (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第二节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1、扶养义务的条件: (1)兄姐对弟妹扶养的条件。 (2)弟妹对兄姐的扶养条件 、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 兄弟姐妹同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法人 第三编继承法律制度 第十章继承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继承、继承法的概念、特征及继承制度的历史沿革,正确理解、领 会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继承权、遗产的有关内容
10 1、 收养关系依双方协议解除。 2、 依一方要求解除。 三、 收养解除的程序: 1、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2、 一方要求解除的,依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解除。 四、 收养终止的效力 1、人身关系(直接后果)。 2、财产关系(间接后果)。 第九章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提示要点,自学)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祖孙间、兄弟姐妹间互享权利义务的条件。 重点、难点:相互扶养的条件。 第一节 祖孙关系 一、 祖孙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1、 现行婚姻法第 28 条的规定。 2、 条件 (1)(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条件。 (2)(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的赡养条件。 二、 祖孙间的继承权(思考) (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第二节 兄弟姐妹关系 一、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1、 扶养义务的条件: (1) 兄姐对弟妹扶养的条件。 (2) 弟妹对兄姐的扶养条件。 二、 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 兄弟姐妹同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法人。 第三编 继承法律制度 第十章 继承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继承、继承法的概念、特征及继承制度的历史沿革,正确理解、领 会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继承权、遗产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