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案例解析 一一美国政府诉微软案 李剑
反垄断法案例解析 ——美国政府诉微软案 李 剑
一、案件背景
一、案件背景
案件审理情况: ·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20个独立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起诉微软公司,认为微软公 司对个人电脑(PC)操作系统进行垄断。 ·1998年10月19日-1999年6月24日,案件在联邦地区法院审理。11月5日对案件有关事实 进行裁决,2000年4月3日结案。 微软公司在哥伦比亚巡回法院提出上诉,并在2001年6月28日判决,之后各方就和解 进行了商讨。上诉法院认定垄断行为成立,但推翻了其他方面的判决,将案件发回地 区法院。 ·美国司法部和微软达成和解协议。在2002年10月地区法院发布裁定
案件审理情况: • 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20个独立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起诉微软公司,认为微软公 司对个人电脑(PC)操作系统进行垄断。 • 1998年10月19日-1999年6月24日,案件在联邦地区法院审理。11月5日对案件有关事实 进行裁决,2000年4月3日结案。 • 微软公司在哥伦比亚巡回法院提出上诉,并在2001年6月28日判决,之后各方就和解 进行了商讨。上诉法院认定垄断行为成立,但推翻了其他方面的判决,将案件发回地 区法院。 • 美国司法部和微软达成和解协议。在2002年10月地区法院发布裁定
案件背景: ·微软的Windows95操作系统面临网景公司“领航者”刘览器的冲击。 ·操作系统提供了应用软件的编程接口(APs),通过这一接口应用软件才能与操 作系统交互,并进而和硬件交互。应用软件的开发者必须按照特定的操作系统 APs来编写软件,不同系统需要单独开发。 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用户数量很大,导致很多软件只有Windows版本;竞争对 手即便开发出操作系统,也很难有数量庞大的应用软件。导致相关市场的进入壁 垒很高
案件背景: • 微软的Windows95操作系统面临网景公司“领航者”浏览器的冲击。 • 操作系统提供了应用软件的编程接口(APIs),通过这一接口应用软件才能与操 作系统交互,并进而和硬件交互。应用软件的开发者必须按照特定的操作系统 APIs来编写软件,不同系统需要单独开发。 • 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用户数量很大,导致很多软件只有Windows版本;竞争对 手即便开发出操作系统,也很难有数量庞大的应用软件。导致相关市场的进入壁 垒很高
·网景公司的“导航者”刘览器是基于JAVA语言编写。JAVA语言由太阳微系统公司 (Sun Microsystems)开发,是具有“跨平台”功能的编程语言。用AVA开发的应 用软件可以在所有操作系统上运行。 ·网景的“导航者”之所以能够威胁微软的操作系统,在于其能够将跨平台的AVA 编程语言分发到独立的软件开发者的潜力。如果开发者为OS/2或者Liux编写软件, 或者直接基于网络浏览器的APIs编写网络软件,就会直接威胁到Windows的地位。 ·微软的主要策略是Windows-+HE
• 网景公司的“导航者”浏览器是基于JAVA语言编写。JAVA语言由太阳微系统公司 (Sun Microsystems)开发,是具有“跨平台”功能的编程语言。用JAVA开发的应 用软件可以在所有操作系统上运行。 • 网景的“导航者”之所以能够威胁微软的操作系统,在于其能够将跨平台的JAVA 编程语言分发到独立的软件开发者的潜力。如果开发者为OS/2或者Linux编写软件, 或者直接基于网络浏览器的APIs编写网络软件,就会直接威胁到Windows的地位。 • 微软的主要策略是Windows+IE
案件的争议要点: ·1.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上是否具有支配地位? ·2.如果有支配地位,是否滥用了这种支配地位?
案件的争议要点: • 1.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上是否具有支配地位? • 2.如果有支配地位,是否滥用了这种支配地位?
二、微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二、微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美国政府的角度 ·证据表明,Windows系统的直接客户、个人电脑制造商认为,微软提价5-I0%并不 会使得他们放弃购买、安装Windows系统。 ·由于操作系统有很强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导致微软拥有超过70,000个应用软 件,远远多于竞争对手。在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之间形成了“正反馈”,获得了 进入壁垒。 ·(新、旧Windows版本之间还存在竞争)
(一)美国政府的角度 • 证据表明,Windows系统的直接客户、个人电脑制造商认为,微软提价5-10%并不 会使得他们放弃购买、安装Windows系统。 • 由于操作系统有很强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导致微软拥有超过70,000个应用软 件,远远多于竞争对手。在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之间形成了“正反馈” ,获得了 进入壁垒。 • (新、旧Windows版本之间还存在竞争)
(二)微软的视角 ·微软认为案件的焦点应该是平台而不是操作系统。 ·平台软件提供了能够使软件开发者进行标准操作从而避免重新编写代码的标准化 路径。除了Windows,其他的非操作系统软件、“中介软件”(middleware)也可 以作为平台。例如Lotus Notes、万维网(World Wide Web)。而平台之间存在激 烈的竞争。 ·对于应用软件数量所形成的进入壁垒,微软认为不存在,因为网景、JAVA都成功 吸引到独立软件开发者,这和声称的AVA对微软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相矛盾
(二)微软的视角 • 微软认为案件的焦点应该是平台而不是操作系统。 • 平台软件提供了能够使软件开发者进行标准操作从而避免重新编写代码的标准化 路径。除了Windows,其他的非操作系统软件、“中介软件”(middleware)也可 以作为平台。例如Lotus Notes、万维网(World Wide Web)。而平台之间存在激 烈的竞争。 • 对于应用软件数量所形成的进入壁垒,微软认为不存在,因为网景、JAVA都成功 吸引到独立软件开发者,这和声称的JAVA对微软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相矛盾
·就市场支配地位,微软给出了一个短期垄断价格的标准静态模型。根据这一模型, 微软的经济学家利用微软的市场份额、Windows的边际成本、消费者对电脑的需 求弹性等数据,计算了消费者对于Windows的需求弹性。并最终计算出Windows操 作系统的短期垄断价格应该是1800美元左右,但实际价格为60美元左右,因此没 有市场支配地位。 ·(美国政府认为软件产品的边际成本非常低,以此来计算短期垄断利润不合理。)
• 就市场支配地位,微软给出了一个短期垄断价格的标准静态模型。根据这一模型, 微软的经济学家利用微软的市场份额、Windows的边际成本、消费者对电脑的需 求弹性等数据,计算了消费者对于Windows的需求弹性。并最终计算出Windows操 作系统的短期垄断价格应该是1800美元左右,但实际价格为60美元左右,因此没 有市场支配地位。 • (美国政府认为软件产品的边际成本非常低,以此来计算短期垄断利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