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题】 1.国有资产的分类及其意义。 2.国有资产法的性质。 【相关案例】 甲公司与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乙公司”)系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丙公司”)的股东,其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占有10%的股份,属国有法人股。 后来,乙公司拟将其所持的10%的股份转让。丙公司召开全体股东会会议,代 表公司80%股权的股东表示同意。因该股份属国有资产,乙公司向该市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国资办”)出具请示报告,要求将其所持的法人股向社会公开转 让。国资办作出批复,同意将该法人股向社会公开转让。甲公司不服,对该批复 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乙公司在丙公司的10%法人股系国有资 产,此类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对此类资产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是基于资产所有权而产生,而非行使行政法律法规 所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因此,被告对乙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求作出同意的批复, 系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行为,而不是基于行政管理职权而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故原告甲公司起诉被告国资办所作出的批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 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问题思考: (1)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有股份转让必须遵循什么程序? (2)该案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3)《企业国有资产法》在该问题上是否存在漏洞? 1
1 【思考题】 1.国有资产的分类及其意义。 2.国有资产法的性质。 【相关案例】 甲公司与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乙公司”)系该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丙公司”)的股东,其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占有 10%的股份,属国有法人股。 后来,乙公司拟将其所持的 10% 的股份转让。丙公司召开全体股东会会议,代 表公司 80% 股权的股东表示同意。因该股份属国有资产,乙公司向该市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国资办”)出具请示报告,要求将其所持的法人股向社会公开转 让。国资办作出批复,同意将该法人股向社会公开转让。甲公司不服,对该批复 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乙公司在丙公司的 10% 法人股系国有资 产,此类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对此类资产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是基于资产所有权而产生,而非行使行政法律法规 所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因此,被告对乙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求作出同意的批复, 系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行为,而不是基于行政管理职权而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故原告甲公司起诉被告国资办所作出的批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 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问题思考: (1)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有股份转让必须遵循什么程序? (2)该案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3)《企业国有资产法》在该问题上是否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