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6月10日第16期 (总第899期 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 工作者的决定…… 桂政发[2010]18号(2)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桂政发〔201019号(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的 通知……… 桂政发[2010〕20号(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 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10]21号(5)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土地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69号(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 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70号(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 关于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72号(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粮食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修订)的 通知 桂政办发〔2010]73号(28)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68个县市区农村初级 卫生保健达标的通报 桂政办发〔201074号(29)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75号(30) 注:桂政办发〔2010]71、76号不登本刊
1 自 治 区 政 府 令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 年 6 月 10 日 第 16 期 (总第 899 期) 目 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 工作者的决定………………………………………………………………桂政发〔2010〕18 号(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桂政发〔2010〕19 号(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0 年财政收入任务的 通知…………………………………………………………………………桂政发〔2010〕20 号(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 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0〕21 号(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土地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69 号(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 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70 号(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 关于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72 号(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粮食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修订)的 通知……………………………………………………………………桂政办发〔2010〕73 号(2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68 个县市区农村初级 卫生保健达标的通报…………………………………………………桂政办发〔2010〕74 号(2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75 号(30) 注:桂政办发〔2010〕71、76 号不登本刊
桂政发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桂政发[2010〕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 205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骄戒躁,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区各族人民以 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有中国特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观,开拓创新,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建设 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 党代会精神,团结奋斗,顽强拼搏,迎难而上,新的更大的贡献! 积极推进我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 附件:1.自治区劳动模范名单 调发展,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 2.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名单 成就,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争创一流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 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5/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和调动全区各族人民 P020100524344085493378pdf) 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加快转变经 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自治区人 O→O年四月二十八日 民政府决定,授予黄甄等310名同志为自治区 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黄伟玲等184名同志主题词:人事模范表彰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 桂政发[2010〕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 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
2 桂 政 发 文 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桂政发〔2010〕18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 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 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 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 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 党代会精神,团结奋斗,顽强拼搏,迎难而上, 积极推进我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 调发展,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 成就,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争创一流、 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和调动全区各族人民 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加快转变经 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 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自治区人 民政府决定,授予黄甄等 310 名同志为自治区 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黄伟玲等 184 名同志 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 骄戒躁,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区各族人民以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开拓创新,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建设 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 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自治区劳动模范名单 2. 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名单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5/ P020100524344085493378.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模范 表彰 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 桂政发〔2010〕19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 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 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
桂政发文件 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不断増强统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兼职统计人员”。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是法律 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在新一轮 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地方机构改革中,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设立 如下 独立的统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 要性 员。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 统计工作是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性人的调动,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工作,是监测和指导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事业的同意。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置统计 发展的重要手段。县乡两级和企事业单位是整工作岗位,在行政编制员额内配备专职或兼职 个统计工作的源头和根基。长期以来,基层统统计人员。乡、镇统计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 计机构和人员承担了大量的数据采集、整理和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 上报工作,在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工作中发挥了 基层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 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区统计基层基础仍然十分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取得《统计 薄弱,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各级统计机构和有 主要表现在基层统计人员力量薄弱,特别是乡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 镇统计人员偏少,大多数为兼职人员,而且变导,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 动频繁,业务素质难以保证;县乡两级统计调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 查经费短缺,办公场地简陋,统计网络不健全,业务素质。 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落后;统计执法难度较大, 切实保障基层统计业务经费 虚报、瞒报、拒报现象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会的快速发展,统计领域不断扩大、统计内容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为统 不断增加、统计频率不断加快,解决统计基层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县(市)人民 基础中存在的问题,事关基层统计工作效率,政府要将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 事关源头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各级人经费、普查和专项调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民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广西经国家统一部署的大型普査所需经费,应根据辖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从确保统计数据区拥有的人口数和调査单位数,做好普査经费 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统计基层基展,不断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重点解决基 础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统计基层层统计机构业务经费不足、交通工具和通讯条 基础建设力度,努力开创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建件落后、办公场地较差等实际问题,逐步使全 设工作的新局面 区基层统计机构的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四、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 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 加强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把统计信息化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纳入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加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强自治区、市、县、乡统计机构四级联网建设
3 桂 政 发 文 件 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不断增强统计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 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 要性 统计工作是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性 工作,是监测和指导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事业 发展的重要手段。县乡两级和企事业单位是整 个统计工作的源头和根基。长期以来,基层统 计机构和人员承担了大量的数据采集、整理和 上报工作,在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工作中发挥了 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区统计基层基础仍然十分 薄弱,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基层统计人员力量薄弱,特别是乡 镇统计人员偏少,大多数为兼职人员,而且变 动频繁,业务素质难以保证;县乡两级统计调 查经费短缺,办公场地简陋,统计网络不健全, 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落后;统计执法难度较大, 虚报、瞒报、拒报现象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 会的快速发展,统计领域不断扩大、统计内容 不断增加、统计频率不断加快,解决统计基层 基础中存在的问题,事关基层统计工作效率, 事关源头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各级人 民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广西经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从确保统计数据 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统计基层基 础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统计基层 基础建设力度,努力开创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建 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 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统计人员”。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是法律 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在新一轮 地方机构改革中,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设立 独立的统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 员。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 人的调动,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的同意。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置统计 工作岗位,在行政编制员额内配备专职或兼职 统计人员。乡、镇统计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 基层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 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取得《统计 从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各级统计机构和有 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 导,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 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 业务素质。 三、切实保障基层统计业务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为统 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县(市)人民 政府要将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 经费、普查和专项调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统一部署的大型普查所需经费,应根据辖 区拥有的人口数和调查单位数,做好普查经费 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 展,不断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重点解决基 层统计机构业务经费不足、交通工具和通讯条 件落后、办公场地较差等实际问题,逐步使全 区基层统计机构的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 加强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把统计信息化 纳入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加 强自治区、市、县、乡统计机构四级联网建设
桂政发文件 下大力抓好乡镇信息网建设,争取用3年左右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 时间基本实现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统计网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形成 络互联互通。建立县乡联网报送系统,积极推全社会重视、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良好 行大中型企业统计信息网上直报,小型企业网氛围。 上传输,逐步实现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 六、切实加强领导,为基层统计工作营造 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通过统计信息化,良好环境 规范基层统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联网 市、县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统计部门要切 直报,减少中间环节,排除各种干扰,促进统实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关心和 计源头数据质量提高。 支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定期硏究统计基层基 五、依法开展统计调查 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县级统计机构的基本任务是按照《中华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科学 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开展统计调査,分析统计数据,正确使用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决 完成基层统计信息采集、审核及汇总上报等工策和指导工作。要坚决纠正不顾实际盲目攀比 作。县级统计机构要认真组织本辖区统计调査的错误倾向,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 对象,重点是大中型企业和村(居)委会,依假的行为。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基 法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或电子统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査 计台账,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如实填报统计报表;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为基层统计工 建立健全统计调査原始资料审核、上报、交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归档等管理制度;建立县乡两级统计数据质量 责任人制度和源头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格执行源头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大统计执法 O→O年五月四日 力度,加强统计机构与监察、司法等部门的执 法协作,防止和纠正统计工作中的错报、漏报主题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通知 现象,坚决依法査处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0年财政收人任务的通知 桂政发〔2010〕20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0年全区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7%的目标任
4 桂 政 发 文 件 下大力抓好乡镇信息网建设,争取用 3 年左右 时间基本实现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统计网 络互联互通。建立县乡联网报送系统,积极推 行大中型企业统计信息网上直报,小型企业网 上传输,逐步实现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 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通过统计信息化, 规范基层统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联网 直报,减少中间环节,排除各种干扰,促进统 计源头数据质量提高。 五、依法开展统计调查 县级统计机构的基本任务是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 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开展统计调查, 完成基层统计信息采集、审核及汇总上报等工 作。县级统计机构要认真组织本辖区统计调查 对象,重点是大中型企业和村(居)委会,依 法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或电子统 计台账,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如实填报统计报表; 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原始资料审核、上报、交接、 归档等管理制度;建立县乡两级统计数据质量 责任人制度和源头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 格执行源头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大统计执法 力度,加强统计机构与监察、司法等部门的执 法协作,防止和纠正统计工作中的错报、漏报 现象,坚决依法查处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 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 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形成 全社会重视、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良好 氛围。 六、切实加强领导,为基层统计工作营造 良好环境 市、县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统计部门要切 实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关心和 支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定期研究统计基层基 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科学 分析统计数据,正确使用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决 策和指导工作。要坚决纠正不顾实际盲目攀比 的错误倾向,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 假的行为。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基 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 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为基层统计工 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统计 基层△ 基础△ 建设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0 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桂政发〔2010〕20 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 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0 年全区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7%的目标任
桂政发文件 务,经核定,现下达各市及全区财税部门2010 3.2010年全区财税部门财政收入 年财政收入任务(详见附件,其中作为指导性 任务核定表 计划下达自治区财政体制直管县财政收入任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务)。请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切实加强 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5/ 收入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 P020100524345224870989pd 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附件:1.2010年全区各市财政收入任务核 O→O年五月十三日 定表 2.2010年自治区财政体制直管试点主题词:财政收人任务△通知 县财政收入任务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10〕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五月十四日 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 工作目标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节能减排面临严峻形势 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 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是 排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 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方式、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一项紧迫任
5 桂 政 发 文 件 务,经核定,现下达各市及全区财税部门 2010 年财政收入任务(详见附件,其中作为指导性 计划下达自治区财政体制直管县财政收入任 务)。请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切实加强 收入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 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附件:1. 2010 年全区各市财政收入任务核 定表 2. 2010 年自治区财政体制直管试点 县财政收入任务计划表 3. 2010 年全区财税部门财政收入 任务核定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5/ P020100524345224870989.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财政 收入 任务△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10〕21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 工作目标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 排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我 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节能减排面临严峻形势 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是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 方式、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一项紧迫任
桂政发文件 务,是各级政府必须向全区各族人民兑现的庄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严格执法监督, 严承诺。“十一五”前四年,经过各市各部门的搞好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下更大决心, 共同努力,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用更大气力,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 134%,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89.1%;化学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需氧量排放总量累计下降876%,完成“十一 三、工作目标 五”目标任务的72.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累计 (一)总体目标。2010年全区单位生产总 下降13%,已提前实现“十一五”目标。虽然我值能耗下降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 区节能减排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要完成国家下37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22万吨以内。 达的目标任务,形势相当严峻。节能降耗尤其 (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目标 是工业节能难度加大,受2009年三季度以来连 节能方面。工业领域,全年规模以上万元 季严重干旱的影响,2010年一季度,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上年的2.235吨标准煤降低 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上升了5.95%;全区14个市到2123吨标准煤,能耗降低5%,全年完成节 中9个市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个别能量315万吨标准煤。其中,列入国家“千家企 市的升幅还达到两位数。新增高耗能企业121业节能行动”的14户企业完成节能量24.6万吨 家,新增能耗3022万吨标准煤。污染减排任标准煤。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 务繁重,列人2008至2010年全区计划建设的收利用、工业沼气利用、电机节电、能源系统 117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目前仅建成35优化和高效照明等126项重点节能工程改造项 项,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异常艰巨;2010年 目。建筑领域,全年实现节能量41万吨标准煤, 季度火电厂发电量大幅上升,二氧化硫排放量重点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 同比增加140.7%,减排压力急剧增大。因此,利用、绿色照明等领域实施128项节能工程。 坚决扭转节能减排的严峻局面已刻不容缓。现交通领域,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 在距“十一五”末仅有不足8个月,时间紧迫,比2005年下降6%左右,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 没有退路。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转量能耗下降2%左右,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 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强烈转量油耗下降5%左右 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以“四个非常”的 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和减排量: 办法,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年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249项,减 向中央和全区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排10.60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总体要求 项目101项,减排3.90万吨;工业企业治理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137项,减排637万吨;结构调整减排 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项目1项,减排0.33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项 知》(国发〔2010〕12号)精神,把节能减排目和减排量:全年计划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56项,减排9.37万吨,其中,烟气脱硫等治理 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工程项目减排672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减 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完排265万吨
6 桂 政 发 文 件 务,是各级政府必须向全区各族人民兑现的庄 严承诺。“十一五”前四年,经过各市各部门的 共同努力,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 13.4%,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 89.1%;化学 需氧量排放总量累计下降 8.76%,完成“十一 五”目标任务的 72.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累计 下降 13%,已提前实现“十一五”目标。虽然我 区节能减排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要完成国家下 达的目标任务,形势相当严峻。节能降耗尤其 是工业节能难度加大,受 2009 年三季度以来连 季严重干旱的影响,2010 年一季度,我区单位 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上升了 5.95%;全区 14 个市 中 9 个市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个别 市的升幅还达到两位数。新增高耗能企业 121 家,新增能耗 30.22 万吨标准煤。污染减排任 务繁重,列入 2008 至 2010 年全区计划建设的 117 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目前仅建成 35 项,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异常艰巨;2010 年一 季度火电厂发电量大幅上升,二氧化硫排放量 同比增加 140.7%,减排压力急剧增大。因此, 坚决扭转节能减排的严峻局面已刻不容缓。现 在距“十一五”末仅有不足 8 个月,时间紧迫, 没有退路。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 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强烈 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以“四个非常”的 办法,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向中央和全区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 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 知》(国发〔2010〕12 号)精神,把节能减排 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 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 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完 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严格执法监督, 搞好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下更大决心, 用更大气力,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 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0 年全区单位生产总 值能耗下降 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 3.7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 92.2 万吨以内。 (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目标 节能方面。工业领域,全年规模以上万元 工业增加值能耗由上年的 2.235 吨标准煤降低 到 2.123 吨标准煤,能耗降低 5%,全年完成节 能量 315 万吨标准煤。其中,列入国家“千家企 业节能行动”的 14 户企业完成节能量 24.6 万吨 标准煤。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 收利用、工业沼气利用、电机节电、能源系统 优化和高效照明等 126 项重点节能工程改造项 目。建筑领域,全年实现节能量 41 万吨标准煤, 重点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 利用、绿色照明等领域实施 128 项节能工程。 交通领域,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 比 2005 年下降 6%左右,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 转量能耗下降 2%左右,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 转量油耗下降 5%左右。 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和减排量: 全年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 249 项,减 排 10.60 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 101 项,减排 3.90 万吨;工业企业治理工 程项目 137 项,减排 6.37 万吨;结构调整减排 项目 11 项,减排 0.33 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项 目和减排量:全年计划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56 项,减排 9.37 万吨,其中,烟气脱硫等治理 工程项目减排 6.72 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减 排 2.65 万吨
桂政发文件 (三)任务分解 4.各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具体分解为减 1.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任务分解。南宁排项目和减排量,南宁市7项,减排4902吨; 市下降2%柳州市下降5%、桂林市下降2.5%、柳州市4项,减排85%6吨;桂林市2项,减排 梧州市下降1%、北海市下降1.5%、防城港市267吨;梧州市1项,减排7吨;北海市1项, 下降3%、钦州市下降0.5%、贵港市55%、玉减排153吨;贵港市9项,减排6730吨;玉林 林市下降3%、百色市下降6%、贺州市下降2%、市15项,减排1436吨;百色市3项,减排10274 河池市下降25%、来宾市下降0.5%、崇左市吨;贺州市7项,减排675吨;河池市3项, 下降3.5%。 减排6114吨;来宾市4项,减排54551吨。 2.各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任务。南宁市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61家,累计节能12.6万吨标煤;柳州市37家, (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累计节能20万吨标煤;桂林市43家,累计节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 能9万吨标煤;梧州市13家,累计节能1.35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完成对市级政府2009 万吨标煤;北海市8家,累计节能5.3万吨标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 煤;防城港市10家,累计节能5.7万吨标煤;κ十一五”囯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 钦州市21家,累计节能64万吨标煤;贵港市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 29家,累计节能11万吨标煤;玉林市44家,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 累计节能量64万吨标煤;百色市54家,累计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环保厅、 节能量169万吨标煤;贺州市7家,累计节能监察厅、统计局。6月底完成。 量1.16万吨标煤;河池市27家,累计节能6 2.发布2009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万吨标煤;来宾市28家,累计节能153万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标煤;崇左市34家,累计节能64万吨标煤。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3.各市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具体分解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统计局、发展改革 为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包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委、工信委、环保厅。6月底完成。 设施、工业企业治理工程、结构调整减排项目, 3.发布2010年上半年全区各市单位生产 南宁市63项,减排15457吨;柳州市11项,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电耗、单位工业 减排4159吨;桂林市15项,减排4199吨;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梧州市6项,减排165吨;北海市6项,减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统计局、发展改革 排4653吨;防城港市3项,减排1627吨;钦委、工信委、环保厅。8月底完成。 州市14项,减排5549吨;贵港市16项,减 4.以国家最新公布的各省区2009年单位 排21590吨;玉林市17项,减排10880吨 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为基数 百色市19项,减排779吨;贺州市17项,将我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 减排4469吨;河池市14项,减排4029吨;务院。 来宾市17项,减排10600吨;崇左市31项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 减排9321吨。 委、环保厅、统计局。5月底完成
7 桂 政 发 文 件 (三)任务分解 1.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任务分解。南宁 市下降 2%、柳州市下降 5%、桂林市下降 2.5%、 梧州市下降 1%、北海市下降 1.5%、防城港市 下降 3%、钦州市下降 0.5%、贵港市 5.5%、玉 林市下降 3%、百色市下降 6%、贺州市下降 2%、 河池市下降 2.5%、来宾市下降 0.5%、崇左市 下降 3.5%。 2.各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任务。南宁市 61 家,累计节能 12.6 万吨标煤;柳州市 37 家, 累计节能 20 万吨标煤;桂林市 43 家,累计节 能 9 万吨标煤;梧州市 13 家,累计节能 1.35 万吨标煤;北海市 8 家,累计节能 5.3 万吨标 煤;防城港市 10 家,累计节能 5.7 万吨标煤; 钦州市 21 家,累计节能 6.4 万吨标煤;贵港市 29 家,累计节能 11 万吨标煤;玉林市 44 家, 累计节能量 6.4 万吨标煤;百色市 54 家,累计 节能量 16.9 万吨标煤;贺州市 7 家,累计节能 量 1.16 万吨标煤;河池市 27 家,累计节能 6 万吨标煤;来宾市 28 家,累计节能 15.3 万吨 标煤;崇左市 34 家,累计节能 6.4 万吨标煤。 3.各市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具体分解 为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包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工业企业治理工程、结构调整减排项目, 南宁市 63 项,减排 15457 吨;柳州市 11 项, 减排 4159 吨;桂林市 15 项,减排 4199 吨; 梧州市 6 项,减排 1665 吨;北海市 6 项,减 排 4653 吨;防城港市 3 项,减排 1627 吨;钦 州市 14 项,减排 5549 吨;贵港市 16 项,减 排 21590 吨;玉林市 17 项,减排 10880 吨; 百色市 19 项,减排 7779 吨;贺州市 17 项, 减排 4469 吨;河池市 14 项,减排 4029 吨; 来宾市 17 项,减排 10600 吨;崇左市 31 项, 减排 9321 吨。 4.各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具体分解为减 排项目和减排量,南宁市 7 项,减排 4902 吨; 柳州市 4 项,减排 8596 吨;桂林市 2 项,减排 267 吨;梧州市 1 项,减排 7 吨;北海市 1 项, 减排 153 吨;贵港市 9 项,减排 6730 吨;玉林 市 15 项,减排 1436 吨;百色市 3 项,减排 10274 吨;贺州市 7 项,减排 675 吨;河池市 3 项, 减排 6114 吨;来宾市 4 项,减排 54551 吨。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1.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 GDP 能耗 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完成对市级政府 2009 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 “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 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 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环保厅、 监察厅、统计局。6 月底完成。 2.发布 2009 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工信委、环保厅。6 月底完成。 3.发布 2010 年上半年全区各市单位生产 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电耗、单位工业 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工信委、环保厅。8 月底完成。 4.以国家最新公布的各省区 2009 年单位 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为基数, 将我区 2010 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 务院。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 委、环保厅、统计局。5 月底完成
桂政发文件 5.各市人民政府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全面核查,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任评价考核工作 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6月底完成。 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 6.各市人民政府要将本市2010年节能减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排目标和实施计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对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许可证,或被地方政府责 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令关闭或撤销的落后产能企业,工商行政管理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5月底完成 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依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法吊销营业执照。 1.2010年全区关停小火电机组36万千瓦,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环保厅、 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00万吨、水泥464万吨、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建厅、水利厅、 造纸1123万吨、18门以下轮窑以及开口窑等落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广西电网公司。7 后砖瓦产能40亿块标砖。严防淘汰落后产能死月底完成全面核查。 灰复燃。 (三)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 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对冶金、有 委、住建厅,各市人民政府。9月底前完成。色、建材、造纸、化工、制糖、纺织等“两高 2.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群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不再审批、核 众反映强烈、前几年已明令淘汰的小铁合金、准和备案。 小钢铁、小炼焦、小水泥、小造纸、小酒精等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在全区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对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各市人民政府。“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 12月底前完成 设 3.将全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到市、县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 和有关企业,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厅。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 3.对违规在建的“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 委、住建厅。5月20日前完成。 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 4.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査,对未按期完成不得发放贷款。 2006-2009年四年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任务的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环保厅 市,严格控制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投资项目,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广西银监局。 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 4.对违规建成的“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 评、供地、核准和审批。 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财政厅。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住建厅 5.对全区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进行水利厅,广西银监局、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
8 桂 政 发 文 件 5.各市人民政府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市 2009 年节能减排目标责 任评价考核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6 月底完成。 6.各市人民政府要将本市 2010 年节能减 排目标和实施计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 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5 月底完成。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2010 年全区关停小火电机组 36 万千瓦, 淘汰落后炼铁产能 200 万吨、水泥 446.4 万吨、 造纸 11.23 万吨、18 门以下轮窑以及开口窑等落 后砖瓦产能 40 亿块标砖。严防淘汰落后产能死 灰复燃。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 委、住建厅,各市人民政府。9 月底前完成。 2.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群 众反映强烈、前几年已明令淘汰的小铁合金、 小钢铁、小炼焦、小水泥、小造纸、小酒精等, 在全区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各市人民政府。 12 月底前完成。 3.将全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到市、县 和有关企业,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 委、住建厅。5 月 20 日前完成。 4.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 2006-2009 年四年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任务的 市,严格控制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投资项目, 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 评、供地、核准和审批。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 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财政厅。 5.对全区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进行 全面核查,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 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 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对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许可证,或被地方政府责 令关闭或撤销的落后产能企业,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依 法吊销营业执照。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环保厅、 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建厅、水利厅、 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广西电网公司。7 月底完成全面核查。 (三)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1.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对冶金、有 色、建材、造纸、化工、制糖、纺织等“两高” 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不再审批、核 准和备案。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2.对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 “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 设。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 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厅。 3.对违规在建的“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 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 不得发放贷款。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环保厅、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广西银监局。 4.对违规建成的“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 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 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住建厅、 水利厅,广西银监局、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
桂政发文件 监办。 排2000万元淘汰落后产能。整合本级各项专项 5.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资金,筹措46000万元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 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自治区节能减排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专项资金和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并尽早下 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达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 (四)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 1.重点节能工程。继续抓好2009年国家委、工信委、住建厅、环保厅。 支持的18项节能技术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形 5.落实国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 成节能能力6976万吨标准煤。跟踪落实已申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 报的2010年23项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研究拟定 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以及节能技术改造“以我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 奖代补项目,形成节能能力52.58万吨标准煤。展的实施细则。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 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12月底前完成。委、财政厅、住建厅、质监局。9月底前完成。 2.重点减排工程。建成全区249项化学需 6.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氧量减排计划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0.62010年全年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7项,新 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减排增污水处理能力114.85万立方米/;建成城镇 化学需氧量39万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52项,新增生活垃圾处 减排637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减排化学需理能力6583吨/日。按计划要求,2010年6月 氧量033万吨。建成全区56项二氧化硫减排30日前,全区所有列入计划的市县城镇生活污 计划项目,实现二氧化硫减排9.37万吨。 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或运行,确保年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底前全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 保厅、工信委、住建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 广西电网公司。12月底前完成。 建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财政厅。12月底 3.把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前完成。 企业和项目。 7.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环保厅、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 住建厅,各市人民政府。5月底前完成。 形成节能减排能力。 4.增加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专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 项资金投人,各市也要增加财政投入,整合其委、工信委、环保厅、住建厅,各市人民政府。 他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重点安排8500万元支 8.进一步加大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治污设 持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安排π000万元支持主要施、火电脱硫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 污染物减排,安排2000万元支持建筑节能,安管力度,确保正常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 排3000万元支持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发展,安率。按规范做好监督性监测、监察及污染源自
9 桂 政 发 文 件 监办。 5.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 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重点节能工程。继续抓好 2009 年国家 支持的 18 项节能技术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形 成节能能力 69.76 万吨标准煤。跟踪落实已申 报的 2010 年 23 项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 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以及节能技术改造“以 奖代补”项目,形成节能能力 52.58 万吨标准煤。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 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12 月底前完成。 2.重点减排工程。建成全区 249 项化学需 氧量减排计划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 10.6 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减排 化学需氧量 3.9 万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 减排 6.37 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减排化学需 氧量 0.33 万吨。建成全区 56 项二氧化硫减排 计划项目,实现二氧化硫减排 9.37 万吨。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 保厅、工信委、住建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广西电网公司。12 月底前完成。 3.把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 企业和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环保厅、 住建厅,各市人民政府。5 月底前完成。 4.增加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专 项资金投入,各市也要增加财政投入,整合其 他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重点安排 8500 万元支 持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安排 7000 万元支持主要 污染物减排,安排 2000 万元支持建筑节能,安 排 3000 万元支持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发展,安 排 2000 万元淘汰落后产能。整合本级各项专项 资金,筹措 46000 万元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自治区节能减排 专项资金和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并尽早下 达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 委、工信委、住建厅、环保厅。 5.落实国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 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 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研究拟定 我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 展的实施细则。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 委、财政厅、住建厅、质监局。9 月底前完成。 6.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10 年全年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47 项,新 增污水处理能力 114.85 万立方米/日;建成城镇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52 项,新增生活垃圾处 理能力 6583 吨/日。按计划要求,2010 年 6 月 30 日前,全区所有列入计划的市县城镇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或运行,确保年 底前全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60%。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 建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财政厅。12 月底 前完成。 7.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 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 形成节能减排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 委、工信委、环保厅、住建厅,各市人民政府。 8.进一步加大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治污设 施、火电脱硫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 管力度,确保正常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 率。按规范做好监督性监测、监察及污染源自
桂政发文件 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信委、物价局。6月底前完成。 标排放。 6.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环保厅 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五)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住建厅、机关事务 1.加强对各市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 7.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城市(镇)要严 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格控制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大型建筑物、标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志性建筑物等的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除重大 委、统计局,广西电网公司。 节日及重大活动外,每天23:00前关闭霓虹灯 2.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射灯、轮廓灯等景观照明设施。 市,合理控制能源供应。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统计局 (六)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广西电网公司。 1.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 3.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 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 用电。按照能效高低对各企业进行排序,优先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统计局 保障能效高的企业用电。 12月底完成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 2.对全区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全面排 公司 查,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用能单位, 4.执行国家颁布的钢铁、有色、建材、化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为完成我区节能任务 工等行业的22项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多作贡献;对未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工业重 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点耗能企业和今年一季度超耗能企业,尽快制 (电耗)限额标准的,研究提岀实行惩罚性价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实现节能 格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物价局、发展改革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12月底前 委、工信委。9月底前完成。 完成 5.组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 3.自治区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 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节能投入,加强管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 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和存在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在经营业绩考核 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中实行降级降分处理,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 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酬紧密挂钩。 加价标准执行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工信委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各市人民政府
10 桂 政 发 文 件 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 标排放。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环保厅。 (五)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1.加强对各市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 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 委、统计局,广西电网公司。 2.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 市,合理控制能源供应。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统计局, 广西电网公司。 3.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 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 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用电。按照能效高低对各企业进行排序,优先 保障能效高的企业用电。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 公司。 4.执行国家颁布的钢铁、有色、建材、化 工等行业的 22 项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 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 (电耗)限额标准的,研究提出实行惩罚性价 格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物价局、发展改革 委、工信委。9 月底前完成。 5.组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 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 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 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 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 加价标准执行。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 信委、物价局。6 月底前完成。 6.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 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住建厅、机关事务 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7.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城市(镇)要严 格控制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大型建筑物、标 志性建筑物等的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除重大 节日及重大活动外,每天 23:00 前关闭霓虹灯、 射灯、轮廓灯等景观照明设施。 主要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1.加强对年耗能 5000 吨标准煤以上重点 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 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统计局。 12 月底完成。 2.对全区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全面排 查,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用能单位, 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为完成我区节能任务 多作贡献;对未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工业重 点耗能企业和今年一季度超耗能企业,尽快制 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实现节能 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12 月底前 完成。 3.自治区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 节能投入,加强管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 和存在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在经营业绩考核 中实行降级降分处理,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 酬紧密挂钩。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工信委, 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