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 (1)《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这一部总集,在它成为儒家的经典以前,通称为“诗”。总集中的三百零 五篇作品,代表两千五百年前约五百多年间的诗歌创作。这些诗分属于国风、小雅、大雅、颂四个部分,这大约 是音乐的分类。风是乐调,国风就是各国土乐的意思,雅本是乐曲名,二雅除个别例外都是西周诗,产地是西周 王畿,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这种乐曲的名称也许原是从地名来的。“大雅小雅”之分 和后世大曲小曲相类。“颂“是赞美歌,是祭乐。颂诗中《周颂》最早,全是西周作品。《商颂》是前七八世纪之 间宋国的作品。《鲁颂》是前七世纪鲁国的作品 孔子是强调学习“诗三百”的,他甚至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孔子以后的儒家也都讽诵、弦歌“诗 三百”’,谈道说理常常引诗为证。因此诗学在儒家传习不断,汉初传授《诗经》的有鲁、齐、韩三家,鲁人申培 所传之诗称为“鲁诗”,齐人辕固所传之诗称为“齐诗”,燕人韩婴所传之诗称为“韩诗”(见《史记?儒林列传》及 《汉书?艺文志》),先后立于学官。“毛诗”之学稍后出现,相传为鲁人毛亨所传,因赵人毛苌而显。三家诗亡后 “毛诗”独传,这就是至今流行的本子。 摘自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中国文学史》第一册20页、21页、2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2年版 (2)《诗经》中占比重最大的是关于爱情和婚姻问题的诗。爱情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感情。《诗经》中表现纯真 的爱情的民歌很不少,而且表达方式大多具有质朴、热烈而大胆的特点。如《邶风?静女》写男女约会,表现了 大胆而挚烈的情爱。从民歌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春秋以前,礼教在民间的约束力远不如后来封建社会那么顽固。 又如《卫风?氓》是著名的弃妇诗。这位女主人公被丈夫虐待以至抛弃,但弃妇则显得坚强决断,她从亲身的遭 遇中接受了教训,认清了丈夫的本质,所以能快刀斩乱麻,干净利落。这个弃妇的不幸遭遇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 制度造成的。她的悲剧在两千多年的旧社会具有普遍的意义 《诗经》中赋、比、兴的解释,从来就有很多说法,这里,我们只引用朱熹的话加以说明: 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用今天的话说:“赋”就是直接叙事、刻画和抒情:“比”就是打比方:“兴”就是起头,即先说别的事物,以引出诗 人要说的事物。赋、比、兴都是诗人用以构筑诗的艺术形象和意境的方法,一般说来,虽某些诗侧重用赋、或比 或兴,而多数则是交互运用。就三类诗相对地说,在“风”和“小雅”中用比、兴多些,“大雅”和“颂”则多用赋。 宋吴泳曾对《毛诗》注明“兴”的诗有过统计,他说: 毛氏自《关睢》而下总百十六篇,首系之“兴”。“风”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颂”二,注曰“兴也”。(据谢 秦:《四溟诗话》卷二统计) 这个统计虽未必百分之百精确,但可供我们参考 摘自蒋立甫《诗经选注?前言》,北京出版社,1981年第1版
相关资料 ( 1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这一部总集,在它成为儒家的经典以前,通称为“诗”。总集中的三百零 五篇作品,代表两千五百年前约五百多年间的诗歌创作。这些诗分属于国风、小雅、大雅、颂四个部分,这大约 是音乐的分类。风是乐调,国风就是各国土乐的意思,雅本是乐曲名,二雅除个别例外都是西周诗,产地是西周 王畿,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这种乐曲的名称也许原是从地名来的。“大雅”“小雅”之分 和后世大曲小曲相类。“颂“是赞美歌,是祭乐。颂诗中《周颂》最早,全是西周作品。《商颂》是前七八世纪之 间宋国的作品。《鲁颂》是前七世纪鲁国的作品。 孔子是强调学习“诗三百”的,他甚至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孔子以后的儒家也都讽诵、弦歌“诗 三百”,谈道说理常常引诗为证。因此诗学在儒家传习不断,汉初传授《诗经》的有鲁、齐、韩三家,鲁人申培 所传之诗称为“鲁诗”,齐人辕固所传之诗称为“齐诗”,燕人韩婴所传之诗称为“韩诗”(见《史记?儒林列传》及 《汉书?艺文志》),先后立于学官。“毛诗”之学稍后出现,相传为鲁人毛亨所传,因赵人毛苌而显。三家诗亡后, “毛诗”独传,这就是至今流行的本子。 摘自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中国文学史》第一册 20 页、 21 页、 22 页,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2 年版 ( 2 )《诗经》中占比重最大的是关于爱情和婚姻问题的诗。爱情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感情。《诗经》中表现纯真 的爱情的民歌很不少,而且表达方式大多具有质朴、热烈而大胆的特点。如《邶风?静女》写男女约会,表现了 大胆而挚烈的情爱。从民歌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春秋以前,礼教在民间的约束力远不如后来封建社会那么顽固。 又如《卫风?氓》是著名的弃妇诗。这位女主人公被丈夫虐待以至抛弃,但弃妇则显得坚强决断,她从亲身的遭 遇中接受了教训,认清了丈夫的本质,所以能快刀斩乱麻,干净利落。这个弃妇的不幸遭遇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 制度造成的。她的悲剧在两千多年的旧社会具有普遍的意义。 《诗经》中赋、比、兴的解释,从来就有很多说法,这里,我们只引用朱熹的话加以说明: 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用今天的话说:“赋”就是直接叙事、刻画和抒情;“比”就是打比方;“兴”就是起头,即先说别的事物,以引出诗 人要说的事物。赋、比、兴都是诗人用以构筑诗的艺术形象和意境的方法,一般说来,虽某些诗侧重用赋、或比、 或兴,而多数则是交互运用。就三类诗相对地说,在“风”和“小雅”中用比、兴多些,“大雅”和“颂”则多用赋。南 宋吴泳曾对《毛诗》注明“兴”的诗有过统计,他说: 毛氏自《关睢》而下总百十六篇,首系之“兴”。“风”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颂”二,注曰“兴也”。(据谢 榛:《四溟诗话》卷二统计) 这个统计虽未必百分之百精确,但可供我们参考。 摘自蒋立甫《诗经选注?前言》,北京出版社, 1981 年第 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