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 第十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打印 重点难点分析: 本章的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前两个所得 税有其相同点,更应掌握两者之间的区别。从历年考试来看,本章涉及到考试的各种题型,尤 其是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每年考试均有所涉及。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加强系统训练,通过练习, 加深对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掌握,并注意答题的规范,应按照题目要求分步列出计算过程。 2005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5年辅导教材对本章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在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界 定中,新增了若干规定(P343-344):(2)调整了“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 的处理方法(P345);(3)新增了“工会经费”的处理方法(P345):(4)对“捐赠的处理 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5)调整了“坏账”的处理方法(P346-347);(6)新增了“资产 损失”的处理方法(P347):(7)新增了“广告费”的处理方法(P348);(8)新增了“研 究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P348);(9)调整了“税后利润补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P350) (10)调整的“资产评估增值”的规定;(11)将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的税率由20%调整 为10%(P362);(12)在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中新增了“年薪制”、“双薪制”的 计税方法(P373-374):(13)删掉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2001年的简答 题曾涉及该考点) 针对2005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的计算:(2)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客观题):(3)固定资产折旧 的计提:(4)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准予列支的项 目:(6)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的规定。由于2005年教材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大调整,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呼之预出”,考生应特别关注
2005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 第十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打印 重点难点分析: 本章的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前两个所得 税有其相同点,更应掌握两者之间的区别。从历年考试来看,本章涉及到考试的各种题型,尤 其是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每年考试均有所涉及。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加强系统训练,通过练习, 加深对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掌握,并注意答题的规范,应按照题目要求分步列出计算过程。 2005 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5 年辅导教材对本章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在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界 定中,新增了若干规定(P343-344);(2)调整了“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 的处理方法(P345);(3)新增了“工会经费”的处理方法(P345);(4)对“捐赠的处理 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5)调整了“坏账”的处理方法(P346-347);(6)新增了“资产 损失”的处理方法(P347);(7)新增了“广告费”的处理方法(P348);(8)新增了“研 究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P348);(9)调整了“税后利润补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P350); (10)调整的“资产评估增值”的规定;(11)将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的税率由 20%调整 为 10%(P362);(12)在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中新增了“年薪制”、“双薪制”的 计税方法(P373-374);(13)删掉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2001 年的简答 题曾涉及该考点) 针对 2005 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的计算;(2)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客观题);(3)固定资产折旧 的计提;(4)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准予列支的项 目;(6)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的规定。由于 2005 年教材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大调整,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呼之预出”,考生应特别关注
收入总额的确定 业所得税的计算了予扣除项目(重点) 不准扣除项目 1.企业所得税 资产的税务处理 亏损弥补 本章主要内容 课税对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列支范围 资产的税务处理 减免税规定 减免税规定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试大纲: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资产税务处理、征收管理 (五)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规定 重点难点分析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2)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和合伙企业(这两类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外商投
考试大纲: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资产税务处理、征收管理 (五)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规定 重点难点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2)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和合伙企业(这两类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外商投
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3)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 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 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重点内容)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重点注意掌握准予扣除项目及其具体范围和标准,以及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 ▲准予扣除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 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考生应注意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具体税 种,另请注意增值税税额是不许在税前扣除的。)和损失 ▲税前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重点注意掌握 ①借款利息支出:第一,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在按金额机构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允许 在税前扣除:第二,资本性借款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三,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 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工资、薪金支出: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超过计税工资的,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第一,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 除(提示:如果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支出”项目需要调整,其“职工工会经内、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也需要相应调整);第二,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 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④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第一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公益、救济 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向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等捐赠为全额扣 除,金融保险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二,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3)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 33%的比例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 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以上,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下的企业, 减按 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重点内容)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重点注意掌握准予扣除项目及其具体范围和标准,以及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 ▲准予扣除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 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考生应注意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具体税 种,另请注意增值税税额是不许在税前扣除的。)和损失。 ▲ 税前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重点注意掌握; ①借款利息支出:第一,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在按金额机构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允许 在税前扣除;第二,资本性借款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三,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 超过注册资本 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工资、薪金支出: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超过计税工资的,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第一,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 2%,14%,1.5%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 除(提示:如果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支出”项目需要调整,其“职工工会经内、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也需要相应调整);第二,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 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④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第一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公益、救济 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以内的部分(向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等捐赠为全额扣 除,金融保险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二,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⑤业务招待费:按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超额累退),超过部分 不得在税前扣除。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方法是按书上的计算:另一种方法按下表计算: 级距全年销售(营业)收入扣涂比例速算增加数 1未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 5%‰ 超过1500万元 3%‰ 3万元 ⑥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纳税人提取的八项减值准备金,只允许坏账准备金(年末应收账款 5‰以内计提的部分)在税前扣除 ⑦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全年总收入踹%以内允许在税前扣除。 ⑧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第一,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 入踹%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第二,特殊行业为销售(营 业)收入的8%;第三,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第四,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 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 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⑨研究开发费用:工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除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列支外,如当年发生的研究 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 得额 ▲不得扣除项目。包括11个项目,考生应重点注意正确掌握。 ▲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 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 (1)境内投资收益的处理 企业通过权益性质的投资从境内被投资企业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 的股息、联营分回的利润等股息性质的所得、凡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方企业的
⑤业务招待费:按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超额累退),超过部分 不得在税前扣除。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方法是按书上的计算;另一种方法按下表计算: ⑥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纳税人提取的八项减值准备金,只允许坏账准备金(年末应收账款 5‰以内计提的部分)在税前扣除。 ⑦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全年总收入 2%以内允许在税前扣除。 ⑧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第一,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 入 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第二,特殊行业为销售(营 业)收入的 8%;第三,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第四,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 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 5‰,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 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⑨研究开发费用:工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除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列支外,如当年发生的研究 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 10%以上,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 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 得额。 ▲不得扣除项目。包括 11 个项目,考生应重点注意正确掌握。 ▲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 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3.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 (1)境内投资收益的处理 企业通过权益性质的投资从境内被投资企业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 的股息、联营分回的利润等股息性质的所得、凡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方企业的
不退还所得税;凡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髙于被投资方企业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 税、免税优惠外,其他不定期减免税优惠造成的税率差,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 还原为税前收益,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所得税 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来自权益性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实际分配股息(包括联营分回利润)÷(1一被投 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 权益性投资所得税的扣除限额=来自权益性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 如果权益性投资所得税的扣除限额大于或等于其在被投资企业的已纳税额,权益性投资已纳税 扣除额等于权益性投资所得在被投资企业的已纳税额:如果权益性投资所得的扣除限额小于其 在被投资企业的已纳税额,权益性投资已纳税扣除额等于权益性投资所得的扣除的限额 与企业的其他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企业来自权益性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其他所得额)×投资 方企业适用税率一境内权益性投资扣除额 (2)境外投资收益的处理 在对境外所得征税时,纳税人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应准予按照规定在汇总应纳 税额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扣。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 额。纳税人境外所得抵扣办法包括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和定率抵扣法,考生应重点掌握 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 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按国别(地区)进行抵扣,分 国(地区)计算抵扣限额计算公式如下: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 区)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纳税人在境外各国(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低于依照以上公式计算的扣除限额,可以从 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 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税款扣除限额的余额补扣
不退还所得税;凡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 税、免税优惠外,其他不定期减免税优惠造成的税率差,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 还原为税前收益,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所得税。 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来自权益性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实际分配股息(包括联营分回利润)÷(1-被投 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 权益性投资所得税的扣除限额=来自权益性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 如果权益性投资所得税的扣除限额大于或等于其在被投资企业的已纳税额,权益性投资已纳税 扣除额等于权益性投资所得在被投资企业的已纳税额;如果权益性投资所得的扣除限额小于其 在被投资企业的已纳税额,权益性投资已纳税扣除额等于权益性投资所得的扣除的限额。 与企业的其他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企业来自权益性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其他所得额)×投资 方企业适用税率-境内权益性投资扣除额 (2)境外投资收益的处理 在对境外所得征税时,纳税人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应准予按照规定在汇总应纳 税额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扣。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 额。纳税人境外所得抵扣办法包括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和定率抵扣法,考生应重点掌握 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 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按国别(地区)进行抵扣,分 国(地区)计算抵扣限额计算公式如下: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 区)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纳税人在境外各国(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低于依照以上公式计算的扣除限额,可以从 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但可以在不超过 5 年的 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税款扣除限额的余额补扣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税。对外 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见下图: 中外合资经营企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 30% 外国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取得收人309 和外国企业 与其有关 在境内设立机构 取得收入 外国企 与其无关 未在境内设立机构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重点掌握与企业所得税的不同之处,诸如成本、费 用和损失的列支范围等。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采用比例税率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 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目 (1)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税。对外 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见下图: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重点掌握与企业所得税的不同之处,诸如成本、费 用和损失的列支范围等。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采用比例税率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 退少补。 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目 (1)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境内居住满 1 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
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 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2)征税范围。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对于非居民 纳税人,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 (3)税目。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 2.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考试时试题会作提示,考生不必记忆)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 的超额累进税率(考试时试题会作提示,考生也不必记忆)。 (3)稿酬所得: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适用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0%。 3.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或金额后的余额,即应纳 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各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考生对此应正 确区分掌握 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考生应重点掌握: ①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的计算 O2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的计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
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1 年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 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2)征税范围。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对于非居民 纳税人,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 (3)税目。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 11 个应税项目。 2.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至 45%的超额累进税率(考试时试题会作提示,考生不必记忆)。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5%至 35% 的超额累进税率(考试时试题会作提示,考生也不必记忆)。 (3)稿酬所得:税率为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实际适用税率为 14%)。 (4)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 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和其他所得:税率为 20%。 3.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或金额后的余额,即应纳 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各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考生对此应正 确区分掌握。 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考生应重点掌握: ①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的计算。 ○2 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的计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 除数 (4)稿酬所得按次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5)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 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历年试题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分 选择题选择题美赚题计算 单项多项 值 简答题综合题合计 分析题 2m2年 5分 6分 200年1分 8分 分 2004年 1分 4分 1分 6分 、单项选择题 1.某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工作,月工资为30000元人民币,则其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2003年) A.30000 B.29200 C.26800 D.26000 〔答案)D 〔解析〕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在800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附加3200元的费用 扣除额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从收入 总额中扣除的是()。(2004年) 增值税
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 (4)稿酬所得按次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5)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 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历年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工作,月工资为 30000 元人民币,则其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 )。(2003 年) A.30000 B.29200 C.26800 D.26000 〔答案〕D 〔解析〕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在 800 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附加 3200 元的费用 扣除额。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从收入 总额中扣除的是( )。(2004 年) A.增值税
B.印花税 C.资源税 关税 〔答案)A 〔解析〕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般使用税、印花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均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包括増值税 多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的 有()。(2004年) A.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B.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 D.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答案)CD 〔解析)(1)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因此选 项A是错误的。(2)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支出,经审核后允许扣除:因此选 项B是错误的。(3)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 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2.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的有()。(2004年) A.非货币资产收入 B.到期国债利息收入 C.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 D.转让股票的净收益 〔答案〕AD 〔解析)(1)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国债转让收入应纳税。(2)股票转让
B.印花税 C.资源税 D.关税 〔答案〕A 〔解析〕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般使用税、印花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均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包括增值税。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的 有( )。(2004 年) A.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B.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C.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 D.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答案〕CD 〔解析〕(1)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因此选 项 A 是错误的。(2)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支出,经审核后允许扣除;因此选 项 B 是错误的。(3)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 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的。 2.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的有( )。(2004 年) A.非货币资产收入 B.到期国债利息收入 C.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 D.转让股票的净收益 〔答案〕AD 〔解析〕(1)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国债转让收入应纳税。(2)股票转让
净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计入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 业所得税。 三、判断题 1.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 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应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2004年) 〔答案) 〔解析〕根据最新规定,应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四、计算分析题 大学教授李某2002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2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286元 已知: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所得适用税率均为20%。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见下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5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超过200500元的部分 15 125 4超过500020的部分20 5超过20000的部分25 6超过4000600元的部分 3375 7超过6008000的部分35 6375 8超过8001000的部分 超过10000元的部分 15375 要求 计算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2002年) 〔答案〕
净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计入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 业所得税。 三、判断题 1.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 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应征收 20%的预提所得税。( )。(2004 年) 〔答案〕× 〔解析〕根据最新规定,应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四、计算分析题 大学教授李某 2002 年 3 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 2900 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 5000 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 500 元; (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 3000 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 1286 元。 已知: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所得适用税率均为 20%。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见下表。 要求: 计算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2002 年)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