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 会计从业考试一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考点一》税收概远 考点 主要税种 考点三》税收征管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概述 主要税种 税收征管 考点一 考点二 考点三

考点一税收概述 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 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 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1.税收的概念和分类 第一,税收的概念和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考点一 税收概述 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 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 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1.税收的概念和分类 第一,税收的概念和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考点一税收概述 强制性 无偿性 第二,税收 的特征 固定性
强制性 无偿性 考点一 税收概述 固定性 第二,税收 的特征

考点一 税收概述 第三,税收的分类 分类标准 A B E D 按征税 流转 所得 财产 资源 行为 对象 税类 税类 税类 税类 税类 按征收管理的 工商 关税 分工体系 税类 类 按税收征收权 中央地 限和收入支配 中央税 地方税 方共享 权限 税 按计税标准不 从价税 从量税 复合税 同
考点一 税收概述 分类标准 A B C E D 按征税 对象 流转 税类 所得 税类 财产 税类 资源 税类 行为 税类 按征收管理的 分工体系 工商 税类 关税 类 按税收征收权 限和收入支配 权限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地 方共享 税 按计税标准不 同 从价税 从量税 复合税 第三,税收的分类

考点一税收概述 2.税法及构成要素 第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①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 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②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考点一 税收概述 2.税法及构成要素 第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①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 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②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考点一税收概述 第二,税法的分类 分类标准 0 按税法的功 能作用不同 税收实体法 税收 程序法 按主权国家 形式税收管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外国税法 辖权的不同 按税法法律 税收法律 税收行政 税收规章 税收规范性 级次 法规 文件
考点一 税收概述 分类标准 A B C D 按税法的功 能作用不同 税收实体法 税收 程序法 按主权国家 形式税收管 辖权的不同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外国税法 按税法法律 级次 税收法律 税收行政 法规 税收规章 税收规范性 文件 第二,税法的分类

考点一 税收概述 第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①征税人 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 和其他征收机关。 ②纳税义务人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 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税收法律制度中区别 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之一。 ③征税对象 ④税目 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1个税目
考点一 税收概述 第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①征税人 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 和其他征收机关。 ②纳税义务人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 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税收法律制度中区别 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之一。 ③征税对象 ④税目 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1个税目

考点一税收概述 ⑤税率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增值税、营业 资源税、 城镇包括全额累进 税、城市维护土地使用税、税率、超额累 建设税、企业车船税等 进税率和超率 所得税等 累进税率
考点一 税收概述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⑤ 税率 增值税、营业 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企业 所得税等 资源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等 包括全额累进 税率、超额累 进税率和超率 累进税率

考点一税收概述 ⑥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 复合计征 计税金额=征 应纳税额=计 应纳税额=计 税对象×计税税数量×单位税数量×单位 价格 适用税额 适用税额+计 应纳税额=计 税金额X适用 税金额×适用 税率 税率
考点一 税收概述 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 复合计征 ⑥ 计税依据 计税金额=征 税对象×计税 价格 应纳税额=计 税金额×适用 税率 应纳税额=计 税数量×单位 适用税额 应纳税额=计 税数量×单位 适用税额+计 税金额×适用 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