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会计准则讲座 舒惠好 财政部会计司
保险会计准则讲座 舒惠好 财政部会计司

主要内容 一、保险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二、原保险合同准则 三、再保险合同准测
主要内容 一、保险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二、原保险合同准则 三、再保险合同准则

一、保险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一)体现我国保险行业特点 1、风险经营 2、发展较快 3、产品单一 4、行业开放 (二)体现科学民主决策 (三)体现我国法律要求。一是保险法规;二是会计法规。 (四)体现会计国际趋同
一、保险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一)体现我国保险行业特点 1、风险经营 2、发展较快 3、产品单一 4、行业开放 (二)体现科学民主决策 (三)体现我国法律要求。一是保险法规;二是会计法规。 (四)体现会计国际趋同

二、原保险合同准则 (一)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二)原保险合同收入 (三)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四)原保险合同成本 (五)新旧衔接
二、原保险合同准则 (一)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二)原保险合同收入 (三)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四)原保险合同成本 (五)新旧衔接

(一)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1、原保险合同的定义 2、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3、原保险合同的分拆 4、原保险合同的分类
(一)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1、原保险合同的定义 2、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3、原保险合同的分拆 4、原保险合同的分类

1、原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 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 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 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 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特点:第一,合同一方为保险人,另一方为投保人;第二,保 险人承担源于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第三,为赔偿或给付 性质的合同
1、原保险合同的定义 •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 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 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 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 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 特点:第一,合同一方为保险人,另一方为投保人;第二,保 险人承担源于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第三,为赔偿或给付 性质的合同

2、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 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 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 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 保险事故,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事故
2、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 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 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 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 保险事故,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事故

3、原保险合同的分拆 (1)保险风险与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 并单独计量:可以分拆。比如,储金保 险。 (2)保险风险与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 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 的:不分拆。比如万能寿险
3、原保险合同的分拆 (1)保险风险与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 并单独计量:可以分拆。比如,储金保 险。 (2)保险风险与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 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 的:不分拆。比如万能寿险

4、原保险合同的分类 (1)国际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 (2)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 付保险金责任进行分类:寿险原保险合同 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3)延长期不同于宽限期
4、原保险合同的分类 (1)国际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 (2)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 付保险金责任进行分类:寿险原保险合同 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3)延长期不同于宽限期

(二)原保险合同收入 1、保费收入的确认 2、保费收入的计量 3、提前解除原保险合同
(二)原保险合同收入 1、保费收入的确认 2、保费收入的计量 3、提前解除原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