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会计准则一每股收益 适用范围 二、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四、重新计算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一、适用范围 二、基本每股收益 三、稀释每股收益 四、重新计算

企业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 适用范围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 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 的企业 。自愿列报每股收益信息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一、适用范围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 ❖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 的企业 ❖自愿列报每股收益信息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二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二、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企业会计准则一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分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必净亏损 合并净利润一少数股东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二、基本每股收益 分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净亏损 ❖合并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 二、 基本每股收益 分母:仅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 必权数 必新发行普通股 。库存股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二、基本每股收益 分母:仅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 ❖权数 ❖新发行普通股 ❖库存股

企业会计准则二 每股收益 例: 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0000股 3月2日新发行4500股 12月1日回购1500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三 10000×12/12+4500×10/12- 1500×1/12=13625股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例: 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0000股 3月2日新发行4500股 12月1日回购1500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000×12/12+4500×10/12- 1500×1/12=13625股

企业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 三、稀释的每股收益 基本原则: ■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于当期期初 (或发行日)已经全部转换为普通股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三、稀释的每股收益 基本原则: ◼ 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于当期期初 (或发行日)已经全部转换为普通股

企业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 三、稀释的每股收益 分子的调整: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 股的利息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 益或费用 ·相关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三、稀释的每股收益 分子的调整: •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 股的利息 •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 益或费用 • 相关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 三、稀释的每股收益 分母的调整: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 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 均数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三、稀释的每股收益 分母的调整: •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 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 均数

企业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 例:某公司2005年1月2日发行4%可转换债券, 面值800万元,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元面 值普通股90股。 2005年净利润4500万元 2005年发行在外普通股4000万股 所得税税率33% 基本每股收益=4500/4000=1.125元
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 可转换公司债券 例:某公司2005年1月2日发行4%可转换债券, 面值800万元,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元面 值普通股90股。 2005年净利润4500万元 2005年发行在外普通股4000万股 所得税税率33% 基本每股收益=4500/4000=1.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