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招领问题—事例与观点讨论稿 小组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事例1: 2012年6月12日,海口一茶艺馆领班小王在包厢内捡到近600元现金,他将这笔钱完整无缺地交给 了失主,也得到200元的“感谢费”。没想到,就因为这200元钱,他被失主妻子投诉到经理处,失主的妻 子还打电话向南国都市报曝光。由于不想再因此生是非,当天晚上,小王将这200元“感谢费”还给了失 6月12日下午,《南国都市报》的官方微博发起了“这样的‘酬谢’你会收吗?”的调查,有2万多 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84.7%的网友选择了“收,对方既然给了就收”:12.7%的网友选择“看情况, 数目不多,推托不过就收”:仅有2.7%选择“不收,大恩不言谢,更何况这是原本就该做的” 事例2: 012年8月1日,济南长途汽车站。在出租车上捡到手机一周后王彦芳终于和失主见了面。她将那部价值 2000多元的手机还给失主失主马上递过来5张百元钞票“表示感谢”。 王彦芳有些尴尬犹豫着要不要接受。从小就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王彦芳知道拾金不昧理所应当。作为济阳县的一名幼儿园教师,她现在也会教孩子们唱这首歌,教育他们做好 事不该有所求。但是,由于失主是外地人,只是坐车路经济南,实在没时间到济阳取手机,王彦芳不得不专程从 济阳来到省城送手机,收点“辛苦费”似乎也说得过去 最终,在失主的坚持下,王彦芳拿了200块。“我拿这些钱就当车费和误工费吧。”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对 失主解释说。“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我本来就应该给您保管费的。”失主的这句话,让王彦芳很是惊讶她 不知道《物权法》还有这样的规定。不过这让她心里一下子舒服起来:“法律都说可以了,说明我做得不过 分 拾金不昧,该不该接受失主的酬谢?开出租车6年多的陆师傅认为如果失主主动提出拾得人“收点儿钱也 无可厚非”。开车这么多年,陆师傅有过多次拾金不昧的经历,最近一次是在今年5月初。有位乘客将新买的 移动硬盘忘在出租车里。陆师傅开车从三孔桥绕到段店立交桥把硬盘还给了失主。失主非常感激当场拿出 50块钱作油钱。简单推辞后陆师傅并没有拒绝。“每次专程开车去还东西时心里也有会想法。要说一点也 不想得到报酬那是假话。不过,人家如果不主动提咱也不会主动要求。但心里难免会有些失落毕竟耽误了 工作还白白搭上了油钱。”陆师傅说 陆师傅还特意提到了6月初发生在海口的拾金不昧被起诉事件。海口一茶馆服务员拾金不昧,接受了失 主的200元酬金,不想失主妻子却执意索回酬金,并认为服务员不该接受酬金而将其投诉。“好心没好报,那服 务员得多心寒啊拾金不昧的积极性肯定会受影响。”陆师傅评论说 事例3 l1年7月5日,河北邢台胡先生捡到李女士遗失的钱包,钱包的内层还有一金一银两个戒指。胡先生 向李女士索要500元报酬。在人才市场和胡先生接上头后,李女士说了半天好话,胡先生硬是不给,继续 索要报酬。无奈之举,李女士就报了警。 民警现场展开调解,胡先生显得很固执,还声称,一不偷二不抢,是捡来的东西,谁能耐他如何? 民警见调解不成,也只好将胡先生带到派出所。调解室里,民警轮番做胡先生的思想工作,并明确告诉胡 先生:如果捡到的东西拒不归还,那叫不正当利益占有,就是犯罪:如果捡到物品,以此为由向对方索要 报酬,那就是敲诈,同样也是犯罪。最后在民警的说服下,胡先生自知理亏,主动从身上取出钱包交给了 民警
有偿招领问题——事例与观点讨论稿 小组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事例 1: 2012 年 6 月 12 日,海口一茶艺馆领班小王在包厢内捡到近 6000 元现金,他将这笔钱完整无缺地交给 了失主,也得到 200 元的“感谢费”。没想到,就因为这 200 元钱,他被失主妻子投诉到经理处,失主的妻 子还打电话向南国都市报曝光。由于不想再因此生是非,当天晚上,小王将这 200 元“感谢费”还给了失 主。 6 月 12 日下午,《南国都市报》的官方微博发起了“这样的‘酬谢’你会收吗?”的调查,有 2 万多 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 84.7%的网友选择了“收,对方既然给了就收”;12.7%的网友选择“看情况, 数目不多,推托不过就收”;仅有 2.7%选择“不收,大恩不言谢,更何况这是原本就该做的”。 事例 2: 2012 年 8 月 1 日,济南长途汽车站。在出租车上捡到手机一周后,王彦芳终于和失主见了面。她将那部价值 2000 多元的手机还给失主,失主马上递过来 5 张百元钞票“表示感谢”。 王彦芳有些尴尬,犹豫着要不要接受。从小就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王彦芳知道拾金不昧理所应当。作为济阳县的一名幼儿园教师,她现在也会教孩子们唱这首歌,教育他们做好 事不该有所求。但是,由于失主是外地人,只是坐车路经济南,实在没时间到济阳取手机,王彦芳不得不专程从 济阳来到省城送手机,收点“辛苦费”似乎也说得过去。 最终,在失主的坚持下,王彦芳拿了 200 块。“我拿这些钱,就当车费和误工费吧。”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对 失主解释说。“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我本来就应该给您保管费的。”失主的这句话,让王彦芳很是惊讶,她 不知道《物权法》还有这样的规定。不过,这让她心里一下子舒服起来:“法律都说可以了,说明我做得不过 分。” 拾金不昧,该不该接受失主的酬谢?开出租车 6 年多的陆师傅认为,如果失主主动提出,拾得人“收点儿钱也 无可厚非”。开车这么多年,陆师傅有过多次拾金不昧的经历,最近一次是在今年 5 月初。有位乘客将新买的 移动硬盘忘在出租车里。陆师傅开车从三孔桥绕到段店立交桥,把硬盘还给了失主。失主非常感激,当场拿出 50 块钱作油钱。简单推辞后,陆师傅并没有拒绝。“每次专程开车去还东西时,心里也有会想法。要说一点也 不想得到报酬,那是假话。不过,人家如果不主动提,咱也不会主动要求。但心里难免会有些失落,毕竟耽误了 工作,还白白搭上了油钱。”陆师傅说。 陆师傅还特意提到了 6 月初发生在海口的拾金不昧被起诉事件。海口一茶馆服务员拾金不昧,接受了失 主的 200 元酬金,不想失主妻子却执意索回酬金,并认为服务员不该接受酬金而将其投诉。“好心没好报,那服 务员得多心寒啊,拾金不昧的积极性肯定会受影响。”陆师傅评论说。 事例 3: 2011 年 7 月 5 日, 河北邢台胡先生捡到李女士遗失的钱包,钱包的内层还有一金一银两个戒指。胡先生 向李女士索要 500 元报酬。在人才市场和胡先生接上头后,李女士说了半天好话,胡先生硬是不给,继续 索要报酬。无奈之举,李女士就报了警。 民警现场展开调解,胡先生显得很固执,还声称,一不偷二不抢,是捡来的东西,谁能耐他如何? 民警见调解不成,也只好将胡先生带到派出所。调解室里,民警轮番做胡先生的思想工作,并明确告诉胡 先生:如果捡到的东西拒不归还,那叫不正当利益占有,就是犯罪;如果捡到物品,以此为由向对方索要 报酬,那就是敲诈,同样也是犯罪。最后在民警的说服下,胡先生自知理亏,主动从身上取出钱包交给了 民警
在民警的监督下,李女士检查了钱包内的物品。经核实,一金一银两个戒指和几十元现金一样不少。 民警也 对胡先生的不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事例4 13年3月,胡先生前往银行付款,途中改线路用餐饭后上厕所,将现金包挂在门上打车回大丰,抵达发 现包不见了,包里有现金31万多元。刚返程不到100米,草市街派出所来电,31万多元被人捡到了 拾主”是名90后军人陈新伟,发现提包后,他立即追出来没有打开提包,直接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他 不愿留下电话回部队后,他没有提起此事他再三说“不用过来接受致谢最后,在领导陪同下,他才来到了 草市街派出所面见失主 胡先生硬要塞给陈新伟2万元做报酬,陈新伟将钱推回到胡先生手中,婉言谢绝,“拾金不昧,这个是一个 军人的觉悟 他山之石 外国出租车司机对遗失物品的处理办法: 日本:按规定,凡是乘客遗失的大宗钱币,司机拾到归还可得到5%至20%的酬金。美国:捡到钱物是否 归还由司机自行决定。不过一些州提倡返还,规定返还时间从1个月至12个月不等,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 人认领即归司机所有 法国:失物若一年内无人认领可归出租车司机所有 荷兰:失主认领钱物时必须送司机一束国花郁金香,以表谢意。多数失主还给司机适当报酬。贵重物品两 年内无人认领归司机。奥地利:司机捡到物品后,上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 摩纳哥:当地媒体刊登失物招领启事,失主认领时需交给司机20%的酬金并且担负广告费:若半年后无人 认领,归司机 何为“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这一典故出自《淮南子》里的故事:子路和子贡都是孔子的学生。一次,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 事后收下一头牛的谢礼。孔子说:“鲁国一定会有很多人愿意救人于危难。”子贡为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 鲁国人赎身,按照鲁国法律,他花费的赎金可以到官府去“报销”,但子贡却没有接受。孔子说:“鲁国不 会再有人为别人赎身了”。《淮南子》对此的评价是:“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观点交锋: 在有偿招领制度方面的讨论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问题,即捡到他人物品归还时应不应当主动索取报酬和 失主在主动提出酬谢时应不应当接受。 在网络上的各种观点中,坚持既不主动索取报酬也不收受酬谢的人数在总体中较少,他们的主要观点 是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而且人们应当遵守的道德及社会责任,这种趋向在金额数量较少时尤为明显(即 金额数量较少时多数人偏向不收取任何酬谢或仅收取象征性的酬谢)。他们同时认为,拾金归还是一种爱心 关系,经济利益交换的产生会玷污这样一种美德或道德,拾金分文不取意味着一种崇高理想,如果
在民警的监督下,李女士检查了钱包内的物品。经核实,一金一银两个戒指和几十元现金一样不少。 民警也 对胡先生的不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事例 4: 2013 年 3 月,胡先生前往银行付款,途中改线路用餐饭后上厕所,将现金包挂在门上打车回大丰,抵达发 现包不见了,包里有现金 31 万多元。刚返程不到 100 米,草市街派出所来电,31 万多元被人捡到了。 “拾主”是名 90 后军人陈新伟,发现提包后,他立即追出来没有打开提包,直接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他 不愿留下电话回部队后,他没有提起此事他再三说“不用过来”接受致谢最后,在领导陪同下,他才来到了 草市街派出所面见失主。 胡先生硬要塞给陈新伟 2 万元做报酬,陈新伟将钱推回到胡先生手中,婉言谢绝,“拾金不昧,这个是一个 军人的觉悟。” 他山之石: 外国出租车司机对遗失物品的处理办法: 日本:按规定,凡是乘客遗失的大宗钱币,司机拾到归还可得到 5%至 20%的酬金。美国:捡到钱物是否 归还由司机自行决定。不过一些州提倡返还,规定返还时间从 1 个月至 12 个月不等,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 人认领即归司机所有。 法国:失物若一年内无人认领可归出租车司机所有。 荷兰:失主认领钱物时必须送司机一束国花郁金香,以表谢意。多数失主还给司机适当报酬。贵重物品两 年内无人认领归司机。奥地利:司机捡到物品后,上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 摩纳哥:当地媒体刊登失物招领启事,失主认领时需交给司机 20%的酬金并且担负广告费;若半年后无人 认领,归司机。 何为“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这一典故出自《淮南子》里的故事:子路和子贡都是孔子的学生。一次,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 事后收下一头牛的谢礼。孔子说:“鲁国一定会有很多人愿意救人于危难。”子贡为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 鲁国人赎身,按照鲁国法律,他花费的赎金可以到官府去“报销”,但子贡却没有接受。孔子说:“鲁国不 会再有人为别人赎身了”。《淮南子》对此的评价是:“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观点交锋: 在有偿招领制度方面的讨论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问题,即捡到他人物品归还时应不应当主动索取报酬和 失主在主动提出酬谢时应不应当接受。 在网络上的各种观点中,坚持既不主动索取报酬也不收受酬谢的人数在总体中较少,他们的主要观点 是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而且人们应当遵守的道德及社会责任,这种趋向在金额数量较少时尤为明显(即 金额数量较少时多数人偏向不收取任何酬谢或仅收取象征性的酬谢)。他们同时认为,拾金归还是一种爱心 之间的关系,经济利益交换的产生会玷污这样一种美德或道德,拾金分文不取意味着一种崇高理想,如果
在道德上定立一个高标准则可促人向上,不满足于现有的道德标准,反之则会导致道德滑坡,宣扬这种理 想使之成为保存中华传统美德的正能量:另一方面,拾金者若完全不接受报酬则容易得到失主及社会的信 任,这种信任是不可能以物质利益衡量的,即使从功利角度来说,一个拾金不昧者长期也会由于他的美德 获得远多于短期金钱报酬的利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于他们来说,被动接受报酬与主动索取并无实质区 别,两者都意味着纯洁的道德责任对肮脏的金钱交易与诱惑的可耻屈服,而金钱欲望极易变质,有可能完 全脱离奖励美德的初衷。 与这一部分人观点完全相反的则是认为拾金归还主动索取报酬是完全合理的观点。支持这种观点的人 的主要理由如下:拾金归还者为失主确实减少了损失,拾金者也付出了一定劳动和时间成本,理应获得一 定补偿:不索取报酬的拾金不昧过于理想化,人性是趋利避害的,必须对任何一种美德有所奖励,这样才 能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规范一种有偿招领制度可以减少拾金不还的现象,提高社会效率,使 拾金者与施主形成一种默认的契约关系,从结果上来说可以提高人们的公德心,这与传统美德中的“不味” 并不冲突:对失主索取一定报酬(即使是象征性的)从一定程度是对失主的一个教训,失主应对自己丢失 财物负起一定责任,这样可以促使更多人谨慎保管财物:中华传统美德同样包括知恩图报、好人有好报的 部分,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在道德上并不完美,我们的社会为了鼓励更多好人好事就应当让好人有好报, 鼓励知恩图报:;最后,从法理上来说,索取报酬在《物权法》上有法理依据,因此最具有可行性 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可以拾金者可以接受失主的酬谢但不应主动索取报酬,这部分人在对待传统道 德的观点上接近第一种观点,偏向维护“拾金不昧”的传统含义,认为拾金者应当保持道德上的纯洁性 坚持“不昧”的初衷主动索取报酬会使其在目的上的纯洁性变质。而在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如果失主主动 提出物质性的酬谢则欣然接受亦不违道德初衷,只是对失主表达感激之情的合理满足(当然他们中的不少 人认为只可接受失主的象征性报酬,理由与第一种观点类似),一方面可以减轻失主的心理负担,一方面做 好事的性质却没有丝毫改变,第三使好人得到了好报,可以解决大多数道德困境。因此,他们鼓励拾金 昧者不主动索取报酬,失主应当主动给予一定回报,认为这从道德亦或利益来说都是冲突最少的解决方案
在道德上定立一个高标准则可促人向上,不满足于现有的道德标准,反之则会导致道德滑坡,宣扬这种理 想使之成为保存中华传统美德的正能量;另一方面,拾金者若完全不接受报酬则容易得到失主及社会的信 任,这种信任是不可能以物质利益衡量的,即使从功利角度来说,一个拾金不昧者长期也会由于他的美德 获得远多于短期金钱报酬的利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于他们来说,被动接受报酬与主动索取并无实质区 别,两者都意味着纯洁的道德责任对肮脏的金钱交易与诱惑的可耻屈服,而金钱欲望极易变质,有可能完 全脱离奖励美德的初衷。 与这一部分人观点完全相反的则是认为拾金归还主动索取报酬是完全合理的观点。支持这种观点的人 的主要理由如下:拾金归还者为失主确实减少了损失,拾金者也付出了一定劳动和时间成本,理应获得一 定补偿;不索取报酬的拾金不昧过于理想化,人性是趋利避害的,必须对任何一种美德有所奖励,这样才 能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规范一种有偿 招领制度可以减少拾金不还的现象,提高社会效率,使 拾金者与施主形成一种默认的契约关系,从结果上来说可以提高人们的公德心,这与传统美德中的“不昧” 并不冲突;对失主索取一定报酬(即使是象征性的)从一定程度是对失主的一个教训,失主应对自己丢失 财物负起一定责任,这样可以促使更多人谨慎保管财物;中华传统美德同样包括知恩图报、好人有好报的 部分,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在道德上并不完美,我们的社会为了鼓励更多好人好事就应当让好人有好报, 鼓励知恩图报;最后,从法理上来说,索取报酬在《物权法》上有法理依据,因此最具有可行性。 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可以拾金者可以接受失主的酬谢但不应主动索取报酬,这部分人在对待传统道 德的观点上接近第一种观点,偏向维护“拾金不昧”的传统含义,认为拾金者应当保持道德上的纯洁性, 坚持“不昧”的初衷主动索取报酬会使其在目的上的纯洁性变质。而在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如果失主主动 提出物质性的酬谢则欣然接受亦不违道德初衷,只是对失主表达感激之情的合理满足(当然他们中的不少 人认为只可接受失主的象征性报酬,理由与第一种观点类似),一方面可以减轻失主的心理负担,一方面做 好事的性质却没有丝毫改变,第三使好人得到了好报,可以解决大多数道德困境。因此,他们鼓励拾金不 昧者不主动索取报酬,失主应当主动给予一定回报,认为这从道德亦或利益来说都是冲突最少的解决方案
关于有偿招领问题的问卷调查报告 为了调查大家对于有偿招领问题的看法,我们设计了一份根据不同条件下,对不同招领 金额的调查问卷,面向复旦大一大二的学生发放,总共收到有效问卷496份。我们对比各问 题回答情况,对于有偿招领的金额问题,什么条件下愿意为捡钱者给予报酬问题以及对有偿 招领的态度问题等,得出了以下结论。 (1)对比1,2,4三道题的答案,我们可以发现,同样是要求捡到钱数十分之一的报酬 在捡到钱的金额不是很巨大(<500元)的情况下,反对的人数占相对多,约占55%65% 不等。这说明大家对对于报酬金额的大小所占比例有着一定的见解,大部分人偏向 于要求的报酬不超过捡到金额的十分之 是,35.77% 是,3659% 否,64.23% 否,63.41% 是,43.09% 而当金钱数目较大时,从问卷第三题可以看出,大部分人愿意给出相当的报酬 即在金钱数额达到5万的时候,给予捡钱者50元的报酬已经是可以接受的了,占据 了调查者中的近60%。相对于金额只有500时给予50元报酬,赞成人数明显提升 说明了捡到金额数量对于给予报酬的多少有着很大的影响
关于有偿招领问题的问卷调查报告 为了调查大家对于有偿招领问题的看法,我们设计了一份根据不同条件下,对不同招领 金额的调查问卷,面向复旦大一大二的学生发放,总共收到有效问卷 496 份。我们对比各问 题回答情况,对于有偿招领的金额问题,什么条件下愿意为捡钱者给予报酬问题以及对有偿 招领的态度问题等,得出了以下结论。 (1) 对比 1,2,4 三道题的答案,我们可以发现,同样是要求捡到钱数十分之一的报酬, 在捡到钱的金额不是很巨大(<500 元)的情况下,反对的人数占相对多,约占 55%~65% 不等。这说明大家对对于报酬金额的大小所占比例有着一定的见解,大部分人偏向 于要求的报酬不超过捡到金额的十分之一 而当金钱数目较大时,从问卷第三题可以看出,大部分人愿意给出相当的报酬, 即在金钱数额达到 5 万的时候,给予捡钱者 50 元的报酬已经是可以接受的了,占据 了调查者中的近 60%。相对于金额只有 500 时给予 50 元报酬,赞成人数明显提升, 说明了捡到金额数量对于给予报酬的多少有着很大的影响
是,5935% 40.65% (2)在什么条件下招领时应给予捡钱者报酬的问卷,我们通过对比问卷的7,8两题得出 结论。当丢钱金额在50元这个比较小的数字时,对于是否应给捡钱者报酬的问题争 议很大,两种选项各占一半,而当丢钱金额扩大到50万元时,大家对于给予报酬的 态度有着很高的一致性,有高达94.35%的同学认为应当可以给予捡钱者一定报酬, 这就说明了丢失金钱数目的大小对于大家是否给予报酬态度的影响很大,当金额巨 大时,大家都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来感谢帮到捡到钱并送还的人,而金额较小时 大家没有统一的看法 是,49.19% 否,5.65% 否,50.81%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对比第1题与第7题的问题,同样是失主丢失50元, 当捡钱者主动要求5元报酬时,赞成人数仅占35.77%,但当大家自己成为失主时,同意给 予报酬的人数上升到了49.19%,这说明了大家对于主动给予报酬相对于被动给予的过程相 对更能接受一些
(2) 在什么条件下招领时应给予捡钱者报酬的问卷,我们通过对比问卷的 7,8 两题得出 结论。当丢钱金额在 50 元这个比较小的数字时,对于是否应给捡钱者报酬的问题争 议很大,两种选项各占一半,而当丢钱金额扩大到 50 万元时,大家对于给予报酬的 态度有着很高的一致性,有高达 94.35%的同学认为应当可以给予捡钱者一定报酬, 这就说明了丢失金钱数目的大小对于大家是否给予报酬态度的影响很大,当金额巨 大时,大家都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来感谢帮到捡到钱并送还的人,而金额较小时, 大家没有统一的看法。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对比第 1 题与第 7 题的问题,同样是失主丢失 50 元, 当捡钱者主动要求 5 元报酬时,赞成人数仅占 35.77%,但当大家自己成为失主时,同意给 予报酬的人数上升到了 49.19%,这说明了大家对于主动给予报酬相对于被动给予的过程相 对更能接受一些
(3)对于捡钱者面对丢钱者给予报酬的态度问题,从问卷的5,6两题可以看出,捡钱者少 要求或不要求报酬的行为是可以受到大家的认可的,过半的同学对于主动要求减少报酬的数 量表示了认可 是,58.54% 否,24.39% 否41.46% (4)对于对有偿招领的态度问题,问卷中体现的数据表明,大家对有偿招领的态度还是比 较积极的,有6774%的人愿意在路人捡到钱款后给他少量的报酬 是,67.74% 而对于将有偿招领制度化的做法还是比较有争议的,对于下面这个问题:“你是否接受社会 上存在这样的机构,即有偿招领处,专门负责收集和保存丢失的招领物品,并对来领取的失 主索取一定报酬?”有稍稍过半的同学赞成,这表明了将有偿招领制度化的想法在将来还是 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但是还是有部分同学对这样的做法持反对态度
(3)对于捡钱者面对丢钱者给予报酬的态度问题,从问卷的 5,6 两题可以看出,捡钱者少 要求或不要求报酬的行为是可以受到大家的认可的,过半的同学对于主动要求减少报酬的数 量表示了认可 (4)对于对有偿招领的态度问题,问卷中体现的数据表明,大家对有偿招领的态度还是比 较积极的,有 67.74%的人愿意在路人捡到钱款后给他少量的报酬, 而对于将有偿招领制度化的做法还是比较有争议的,对于下面这个问题:“你是否接受社会 上存在这样的机构,即有偿招领处,专门负责收集和保存丢失的招领物品,并对来领取的失 主索取一定报酬?”有稍稍过半的同学赞成,这表明了将有偿招领制度化的想法在将来还是 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但是还是有部分同学对这样的做法持反对态度
是,54.84% 否,45.16% (5)关于对于无偿招领的看法,大部分同学还是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弘扬的道德风范,有着 77.42%的同学赞成弘扬无偿招领的做法,这相对于有偿招领的观望态度有着很明显的改善 是,77,42% 否,22.58%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有偿招领问题的在大家心目中的态度有着初步的了解。从调查问卷中可 以显现,总体而言,对于有偿招领的态度还是赞多于贬,主要是在钱款丢失金额较大的情况 下,大部分人是愿意给捡钱者一定的报酬,而当金钱数目不是特别大时,大家对于有偿招领 的态度相比而言不占上风,有不少人在金钱数目较少时不愿意为捡钱者支付报酬。而作为捡 钱者,同样是在金额数目较少时,大家不赞同去索取报酬的行为,而当金额较大时,索取报 酬已不是不受欢迎的选项。同时,对于少要报酬或是不要报酬的行为,大家基本都持赞成态 度,希望无偿招领,拾金不昧的精神成为社会的一种风气
(5)关于对于无偿招领的看法,大部分同学还是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弘扬的道德风范,有着 77.42%的同学赞成弘扬无偿招领的做法,这相对于有偿招领的观望态度有着很明显的改善,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有偿招领问题的在大家心目中的态度有着初步的了解。从调查问卷中可 以显现,总体而言,对于有偿招领的态度还是赞多于贬,主要是在钱款丢失金额较大的情况 下,大部分人是愿意给捡钱者一定的报酬,而当金钱数目不是特别大时,大家对于有偿招领 的态度相比而言不占上风,有不少人在金钱数目较少时不愿意为捡钱者支付报酬。而作为捡 钱者,同样是在金额数目较少时,大家不赞同去索取报酬的行为,而当金额较大时,索取报 酬已不是不受欢迎的选项。同时,对于少要报酬或是不要报酬的行为,大家基本都持赞成态 度,希望无偿招领,拾金不昧的精神成为社会的一种风气
采访纲要 问题:某同学 1.你在丢失了财物,被人归还之后愿意通过一定报酬来感谢他么? 2.当财物少于多少数额时,你不会愿意用钱来报答而是其他的感谢方式? 3你是否同意建立一个中介社会机构,用作有偿招领? 4你觉得是否应该大加赞扬归还财物不求报酬的行为? 5.如果被人要求报酬而自己本来不想给报酬你会怎么做? 6你会期望报酬吗? Z同学 1.这个要看情况,视物品价值而定,价值很大的话可以接受,但是不是很大的话觉得难以 接受。 2.500元,我会给他其他的感谢方式。 3.如果公开透明的话,同意成立这种组织 4.应该弘扬,这种行为是道德的体现 5.如果要求合理的话,还是可以答应的 6.无所谓报酬,这种事情并不期待。 Z同学 1.不支持金钱这种形式,不会通过钱的方式,会用其他方式进行感谢,比如给糖之类的 2.无论何种情况都不会给。 3.这种平台要公开的,以失主的个人意愿为主,不能强制。 4.不用搭理弘扬不弘扬的,这个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5.如果要求合理的话还是会给报酬的,但是会不开心 6.完全不期待。 W同学 1.这种情况是不会给钱的,会选择其他方式 2.只会选择非金钱的方式,不会给现金 3.如果政府作为背景的话可以接受,但是很难实现,觉得这个事情不现实 4.没必要大力赞扬,不求报酬代表个人思想道德比较高尚,要求报酬的人也是合理诉求。 5.如果真的有人要的话,就给 6.不期望
采访纲要 问题:某同学 1.你在丢失了财物,被人归还之后愿意通过一定报酬来感谢他么? 2.当财物少于多少数额时,你不会愿意用钱来报答而是其他的感谢方式? 3.你是否同意建立一个中介社会机构,用作有偿招领? 4.你觉得是否应该大加赞扬归还财物不求报酬的行为? 5.如果被人要求报酬而自己本来不想给报酬你会怎么做? 6.你会期望报酬吗? Z 同学 1. 这个要看情况,视物品价值而定,价值很大的话可以接受,但是不是很大的话觉得难以 接受。 2. 500 元,我会给他其他的感谢方式。 3. 如果公开透明的话,同意成立这种组织。 4. 应该弘扬,这种行为是道德的体现。 5. 如果要求合理的话,还是可以答应的。 6. 无所谓报酬,这种事情并不期待。 Z 同学 1. 不支持金钱这种形式,不会通过钱的方式,会用其他方式进行感谢,比如给糖之类的。 2. 无论何种情况都不会给。 3. 这种平台要公开的,以失主的个人意愿为主,不能强制。 4. 不用搭理弘扬不弘扬的,这个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5. 如果要求合理的话还是会给报酬的,但是会不开心。 6. 完全不期待。 W 同学 1. 这种情况是不会给钱的,会选择其他方式。 2. 只会选择非金钱的方式,不会给现金。 3. 如果政府作为背景的话可以接受,但是很难实现,觉得这个事情不现实。 4. 没必要大力赞扬,不求报酬代表个人思想道德比较高尚,要求报酬的人也是合理诉求。 5. 如果真的有人要的话,就给。 6. 不期望
有偿招领问题工作总结 小组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本次应用伦理学的实践活动,我们小组所选择的课题是有偿招领问题。首先,对于这个 主题,我们举行了两次次组内成员的讨论会活动。在会上,大家对这个问题表达了各自的初 步看法,并对接下来开展的工作做了设想和规划(具体内容见会议记录) 我们开展的第一项工作是社会问卷调査,问卷由谷永浩同学设计(见附件),问卷内容 主要针对大家对有偿招领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各种不同因素下大家做出选择的变化,如数额的 多少,主动与被动,官方非官方等因素。问卷发放由陈从翔同学负责,通过扫邮形式向大家 发放,共收到有效答卷4%6份,随后陈从翔同学继续负责问卷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并撰写调 查分析报告(见附件)。 我们开展的第二项工作是相关事例的收集和正反方面观点的总结,这一部分内容由万世 轩同学负责,万世轩同学通过对事例的总结和分析,并结合收集到的不同方面的看法和观点 参照国内外处理事情的方式,写成包含事例和正反观点陈述的讨论稿(见附件)。 我们开展的第三项工作是根据现有的不同观点和具有争议的问题点,编排一个反映有偿 招领问题中争议所在的小品,小品的编排工作由王仁和同学负责,而小品的表演和拍摄工作 由王仁和和谷永浩同学完成(小品见附件)。 我们开展的最后一项工作是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寻找几名典型的同学进行专门采访, 通过对话记录,具体展现其对这个问题的具体看法,这一部分内容由宛舒同学完成,共采访 到三名同学。 另外,讨论会的会议记录工作,由谷永浩同学完成,展示PPT的制作,由宛舒同学完 关于这次讨论的主题,我们组详细讨论了个人碰到这种情况的不同情形,与不同情形下 可能的选择,并进行了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丢失东西的价值很大的影响了大家的判断,而 失主主动给予和送还者索求报酬大家也是态度出现了鲜明的差别,对于进行报答的具体形式 大家也很有争议,有的同学拒绝金钱的形式,而接受其他的形式。我们又具体讨论了建立 个失物招领处的可能性,以及它作为私人盈利机构的可能性,大家对对这种可能性不觉乐观 而都认为这种组织还是公立比较好,或者成为一个纯公益组织 由于准备的时间不多,收集问卷的周期较长,我们的工作做的也相当有限,但是希望能 够对这个问题有所见解,给大家一些启发和灵感
有偿招领问题工作总结 小组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本次应用伦理学的实践活动,我们小组所选择的课题是有偿招领问题。首先,对于这个 主题,我们举行了两次次组内成员的讨论会活动。在会上,大家对这个问题表达了各自的初 步看法,并对接下来开展的工作做了设想和规划(具体内容见会议记录)。 我们开展的第一项工作是社会问卷调查,问卷由谷永浩同学设计(见附件),问卷内容 主要针对大家对有偿招领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各种不同因素下大家做出选择的变化,如数额的 多少,主动与被动,官方非官方等因素。问卷发放由陈从翔同学负责,通过扫邮形式向大家 发放,共收到有效答卷 496 份,随后陈从翔同学继续负责问卷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并撰写调 查分析报告(见附件)。 我们开展的第二项工作是相关事例的收集和正反方面观点的总结,这一部分内容由万世 轩同学负责,万世轩同学通过对事例的总结和分析,并结合收集到的不同方面的看法和观点, 参照国内外处理事情的方式,写成包含事例和正反观点陈述的讨论稿(见附件)。 我们开展的第三项工作是根据现有的不同观点和具有争议的问题点,编排一个反映有偿 招领问题中争议所在的小品,小品的编排工作由王仁和同学负责,而小品的表演和拍摄工作 由王仁和和谷永浩同学完成(小品见附件)。 我们开展的最后一项工作是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寻找几名典型的同学进行专门采访, 通过对话记录,具体展现其对这个问题的具体看法,这一部分内容由宛舒同学完成,共采访 到三名同学。 另外,讨论会的会议记录工作,由谷永浩同学完成,展示 PPT 的制作,由宛舒同学完 成。 关于这次讨论的主题,我们组详细讨论了个人碰到这种情况的不同情形,与不同情形下 可能的选择,并进行了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丢失东西的价值很大的影响了大家的判断,而 失主主动给予和送还者索求报酬大家也是态度出现了鲜明的差别,对于进行报答的具体形式 大家也很有争议,有的同学拒绝金钱的形式,而接受其他的形式。我们又具体讨论了建立一 个失物招领处的可能性,以及它作为私人盈利机构的可能性,大家对对这种可能性不觉乐观, 而都认为这种组织还是公立比较好,或者成为一个纯公益组织。 由于准备的时间不多,收集问卷的周期较长,我们的工作做的也相当有限,但是希望能 够对这个问题有所见解,给大家一些启发和灵感
会议记录 第一次会议会议时间:5月12日 会议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谷:我们这次开会,主要讨论一下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实践活动的具体思路。 宛:这个问题我觉得大家的意见应该会很向支持有偿招领方面倒吧,毕竟大家是自私的,付 出总要回报 王:那也不一定,大家如果从自己丢了东西的一方面考虑,就觉得自己收回自己丢的东西天 经地义,没必要付报酬了 谷:情况其实很多,比如你丢了50块钱,别人捡到了,向你要5块钱作为报酬,你肯定不 愿意,但是如果你丢了50万元呢?别人捡到了送回来,你是不是觉得别人要一点报酬是很 合理的了? 王:这也要分情况,是我主动给感谢费还是送还的人向我索要报酬,如果是索要的话,自然 会觉得很不舒服。 陈:这个问题并不能从单一的角度判断对或者不对吧,我们应该考虑不同情况下,不同的程 度下,事态所发生的变化,并作出适合于情形的判断 万:的确,这个问题并不能作为简单的判断题来做,而且社会上这样的事情很多,我可以去 具体收集一下这样的事例,而且对这些事例的发生,各方专家也各有看法,我可以做一个正 反观点的总结。 宛:那么几个专家的观点也并不一定能代表大家的看法,我们要知道大家具体的看法,不如 搞个问卷调查吧。 谷:好的,那么我来设计调查问卷,这样不同的情形很多,比如捡到50元钱,5000元钱, 或是50万元钱,结果会很不一样的 陈:好的,那我来负责发放问卷和统计结果吧,我比较擅长 王:可以根据大家的观点拍一个小品嘛,用小品的形式把这个问题里的主要矛盾集中体现出 来,两方都有自己的依据和道德缘由,但是冲突又不好调和,这样才体现出其中的道德困境。 小品就由我来编排吧 谷:既然做了调査,我们就可以找一个典型的同学,做进一步深层次的访谈,从而找出大家 对这个事情看法的更多层面来啊。 宛:好的,这个事情等调查问卷结束后,由我来完成吧。另外,展示的PPT我也可以负责 制作 谷:那么,剩余的会议记录和总结就由我来完成。 第二次会议会议时间:5月19日 会议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谷:我们这次会议大家交流一下在进行实践活动中的见闻和想法吧。 万:看到这样一种想法,成立一个专门的失物招领部门,专门收集丢失的东西,然后再向来 领取东西的人收取一定报酬,作为组织的维持费用,大家觉得怎么样? 陈:这样的部门看起来不错啊,为大家提供公共服务。 宛:这样的部门应该是听起来好听,办起来难办啊,大家看起来都挺赞同,可是等自己的东 西丢了,去领的时候听说要交费,就又不高兴了。 谷:的确,当建立这种公益性质的组织的时候大家就都拍手叫好,可每当触及到自己的个人 利益大家就又自私起来了。 万:的确如此,我查到的一个事例即是如此,一个人丢了包被通知去领取,结果要交钱,结 果这个人很不理解
会议记录 第一次会议 会议时间:5 月 12 日 会议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谷:我们这次开会,主要讨论一下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实践活动的具体思路。 宛:这个问题我觉得大家的意见应该会很向支持有偿招领方面倒吧,毕竟大家是自私的,付 出总要回报。 王:那也不一定,大家如果从自己丢了东西的一方面考虑,就觉得自己收回自己丢的东西天 经地义,没必要付报酬了。 谷:情况其实很多,比如你丢了 50 块钱,别人捡到了,向你要 5 块钱作为报酬,你肯定不 愿意,但是如果你丢了 50 万元呢?别人捡到了送回来,你是不是觉得别人要一点报酬是很 合理的了? 王:这也要分情况,是我主动给感谢费还是送还的人向我索要报酬,如果是索要的话,自然 会觉得很不舒服。 陈:这个问题并不能从单一的角度判断对或者不对吧,我们应该考虑不同情况下,不同的程 度下,事态所发生的变化,并作出适合于情形的判断。 万:的确,这个问题并不能作为简单的判断题来做,而且社会上这样的事情很多,我可以去 具体收集一下这样的事例,而且对这些事例的发生,各方专家也各有看法,我可以做一个正 反观点的总结。 宛:那么几个专家的观点也并不一定能代表大家的看法,我们要知道大家具体的看法,不如 搞个问卷调查吧。 谷:好的,那么我来设计调查问卷,这样不同的情形很多,比如捡到 50 元钱,5000 元钱, 或是 50 万元钱,结果会很不一样的。 陈:好的,那我来负责发放问卷和统计结果吧,我比较擅长。 王:可以根据大家的观点拍一个小品嘛,用小品的形式把这个问题里的主要矛盾集中体现出 来,两方都有自己的依据和道德缘由,但是冲突又不好调和,这样才体现出其中的道德困境。 小品就由我来编排吧。 谷:既然做了调查,我们就可以找一个典型的同学,做进一步深层次的访谈,从而找出大家 对这个事情看法的更多层面来啊。 宛:好的,这个事情等调查问卷结束后,由我来完成吧。另外,展示的 PPT 我也可以负责 制作。 谷:那么,剩余的会议记录和总结就由我来完成。 第二次会议 会议时间:5 月 19 日 会议成员:谷永浩,王仁和,陈从翔,宛舒,万世轩 谷:我们这次会议大家交流一下在进行实践活动中的见闻和想法吧。 万:看到这样一种想法,成立一个专门的失物招领部门,专门收集丢失的东西,然后再向来 领取东西的人收取一定报酬,作为组织的维持费用,大家觉得怎么样? 陈:这样的部门看起来不错啊,为大家提供公共服务。 宛:这样的部门应该是听起来好听,办起来难办啊,大家看起来都挺赞同,可是等自己的东 西丢了,去领的时候听说要交费,就又不高兴了。 谷:的确,当建立这种公益性质的组织的时候大家就都拍手叫好,可每当触及到自己的个人 利益大家就又自私起来了。 万:的确如此,我查到的一个事例即是如此,一个人丢了包被通知去领取,结果要交钱,结 果这个人很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