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自然人 生命永不周零
第四章 自然人 生命永不凋零
F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特征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终止 自然人死亡是否导致民事权利能力绝对终止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特征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终止 自然人死亡是否导致民事权利能力绝对终止 本章主要内容
F本章主要内容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的标准、 目的和立法体例 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及其效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的标准、 目的和立法体例 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及其效力 本章主要内容
F本章主要内容 第三节监护制度 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监护的目的和性质 监护制度和亲权制度 监护的种类 对未成年人监护 对成年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三节 监护制度 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监护的目的和性质 监护制度和亲权制度 监护的种类 对未成年人监护 对成年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F本章主要内容 第四节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制度的根据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
本章主要内容 第四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制度的根据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
y本章主要内容 第五节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住所的概念与确定标准 自然人住所的种类 自然人住所的设定
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住所的概念与确定标准 自然人住所的种类 自然人住所的设定 本章主要内容
)5)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并生存的人。凡具有 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我国民法上的自 然人,不仅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这些人在我国境内参加民事活动,具有民事主体地位。 一一一一一 自然人是最重要的民事主体之一。自然人是与法人 相对应的概念,在没有规定法人制度之前,也就没有自 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首先要求法律确定其法律上 的地位。问题就是自然人在民法上的地位问题 回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并生存的人。凡具有 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我国民法上的自 然人,不仅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这些人在我国境内参加民事活动,具有民事主体地位。 自然人是最重要的民事主体之一。自然人是与法人 相对应的概念,在没有规定法人制度之前,也就没有自 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首先要求法律确定其法律上 的地位。问题就是自然人在民法上的地位问题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5)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 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权利能力”一词是由德国学者萨维尼于1840年在 其 《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提出的,并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 力作了区分。在立法上“权利能力”一词来源于1896年 《德国民法典》(一说为《奥地利民法典》)。 传统民法认为,权利能力是人格的别称。具有权利 主体资格才有权利能力;具有权利能力的人才称有人 格。 《瑞士民法典》中权利能力和人格是同一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 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权利能力”一词是由德国学者萨维尼于1840年在 其 《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提出的,并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 力作了区分。在立法上 “权利能力”一词来源于1896年 《德国民法典》(一说为《奥地利民法典》)。 传统民法认为,权利能力是人格的别称。具有权利 主体资格才有权利能力;具有权利能力的人才称有人 格。 《瑞士民法典》中权利能力和人格是同一概念.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5)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特征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平等的,不 可转让。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权利主体 的前提条件。 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包括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两方面资格,权利义务一致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特征 1.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平等的,不 可转让。 2.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权利主体 的前提条件。 3.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包括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两方面资格,权利义务一致。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5)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1) 1.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的前 提条件和可能性,但其本身并不意味着民事主体已 经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例如,自然人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意味着自然人可以对特定的财产享有所有 权,但并不意味着该自然人已经取得对特定财产的 所有权。自然人要享有民事权利,必须基于法律规 定的事实的出现或基于自然人参加民事活动的行为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1) 1.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的前 提条件和可能性,但其本身并不意味着民事主体已 经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例如,自然人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意味着自然人可以对特定的财产享有所有 权,但并不意味着该自然人已经取得对特定财产的 所有权。自然人要享有民事权利,必须基于法律规 定的事实的出现或基于自然人参加民事活动的行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