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农打赢土地承包官司 作者:卢金增杨维松王言海编辑:李扬发布:正义网2002-12-1116:1951 承包的荒山变绿了,观望的人们眼红了,新村委会把老农栽种的树木重分了! 老农一怒上公堂 12月9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对徐庄镇华东村年愈逾7旬的老 农邢如举状告所在村委会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华东村委会 重新承包邢如举04亩山地的行为无效;山地上所种的花椒树仍归邢如举所有, 并赔偿邢如举经济损失2083.20元。 法院的这一判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村干部们说:“人民法院依法保护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法是对的,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咱们以 后再也不能做这种傻事了!” 据记者了解,1991年2月,邢如举与华东村委会就该村一片荒山签订了荒 山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期限25年,边界清楚。此后,邢如举在荒山上栽种了花 椒树,经过10年辛勤的培育,这些花椒树都进入了丰产期,邢老汉的收入也是 年比一年增加。但却引起了一些人的“红眼病”。2000年3月,村委会领导班 子进行了调整,新村委会没有与邢老汉商量,就擅自将邢老汉承包的荒山中的 04亩山地和地上的80棵已进入丰产期的花椒树分给了其他村民管理、收益。邢 老汉不服,经多次交涉无效,今年8月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华东村委 会停止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被非法分割的04亩山地,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擅自更改,故判决 邢如举与村委会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因未到合同期限,应该继续有效,法律应该 给予保护
七旬老农打赢土地承包官司 作者:卢金增 杨维松 王言海 编辑:李扬 发布:正义网 2002-12-11 16:19:51 承包的荒山变绿了,观望的人们眼红了,新村委会把老农栽种的树木重分了! 老农一怒上公堂— 12 月 9 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对徐庄镇华东村年愈逾 7 旬的老 农邢如举状告所在村委会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华东村委会 重新承包邢如举 0.4 亩山地的行为无效;山地上所种的花椒树仍归邢如举所有, 并赔偿邢如举经济损失 2083.20 元。 法院的这一判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村干部们说:“人民法院依法保护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法是对的,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咱们以 后再也不能做这种傻事了!” 据记者了解,1991 年 2 月,邢如举与华东村委会就该村一片荒山签订了荒 山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期限 25 年,边界清楚。此后,邢如举在荒山上栽种了花 椒树,经过 10 年辛勤的培育,这些花椒树都进入了丰产期,邢老汉的收入也是 一年比一年增加。但却引起了一些人的“红眼病”。2000 年 3 月,村委会领导班 子进行了调整,新村委会没有与邢老汉商量,就擅自将邢老汉承包的荒山中的 0.4 亩山地和地上的 80 棵已进入丰产期的花椒树分给了其他村民管理、收益。邢 老汉不服,经多次交涉无效,今年 8 月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华东村委 会停止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被非法分割的 0.4 亩山地,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擅自更改,故判决 邢如举与村委会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因未到合同期限,应该继续有效,法律应该 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