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乔然费用 与司法敦助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 与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 通过国务院令第481号) 共56条;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 法》的通知 (法发[2007]16号2007年4月20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 通过 国务院令第481号) ⚫共56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 法》的通知 ⚫(法发[2007]16号 2007年4月20日)
第一节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的概念与征收诉讼费用的意义 (一)诉讼费用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律规 定应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 诉讼费用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 之一。交纳诉讼费用的主体是当事人,是当事人 为进行民事诉讼而应当交纳和实际指出的费用
第一节 诉讼费用 ⚫ 一、诉讼费用的概念与征收诉讼费用的意义 ⚫ (一)诉讼费用的概念 ⚫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 ⚫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律规 定应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 ⚫ 诉讼费用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 之一。交纳诉讼费用的主体是当事人,是当事人 为进行民事诉讼而应当交纳和实际指出的费用
(二)征收诉讼费用的意义 有利于减少国家的财政支出,减轻财政 负担。 2、有利于加强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防止 和减少滥用诉讼或无理缠讼的现象。 3、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主动 履行自己的义务。 4、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利益
(二)征收诉讼费用的意义 ⚫1、有利于减少国家的财政支出,减轻财政 负担。 ⚫2、有利于加强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防止 和减少滥用诉讼或无理缠讼的现象。 ⚫3、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主动 履行自己的义务。 ⚫4、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利益
二、诉讼费用的性质和根据 (一)关于诉讼费用性质和根据的争议 1.司法有偿主义 2.司法无偿主义 (二)我国采取“司法有偿”原则,向当 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在“司法 有偿”原则的前提下,我们支持“国家规 费说”,即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具有国家 规费的性质和功能,从本质上说具有补偿 性
二、诉讼费用的性质和根据 ⚫(一)关于诉讼费用性质和根据的争议 ⚫ 1.司法有偿主义 ⚫ 2.司法无偿主义 ⚫(二)我国采取“司法有偿”原则,向当 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在“司法 有偿”原则的前提下,我们支持“国家规 费说”,即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具有国家 规费的性质和功能,从本质上说具有补偿 性
(三)诉讼费用的立法体例 我国现行有关民事诉讼费用和司法救助的 法律法规,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 107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 至于律师收费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 处罚办法》(司法部令第86号);《律师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 611号)等
⚫(三)诉讼费用的立法体例 ⚫我国现行有关民事诉讼费用和司法救助的 法律法规,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 107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 ⚫至于律师收费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 处罚办法》(司法部令第86号);《律师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 611号)等
三、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一)案件受理费的交纳范围和不交 纳案件受理费的案件范围 1.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 件后,依照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 费用。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 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 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一)案件受理费的交纳范围和不交 纳案件受理费的案件范围 ⚫1.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 件后,依照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 费用。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 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 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①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 案件; 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 案件; ③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 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2.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①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 案件; ⚫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 案件; ⚫③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 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 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 是,下列情形除外: ①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 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 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 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 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 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 是,下列情形除外: ⚫①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 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 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 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 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申请费的交纳范围 捷遭韁椁‰婁遵药再获疆角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 当交纳申请费: ①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 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 力的债权文书; ②申请保全措施;
⚫(二)申请费的交纳范围 ⚫申请费是指以申请方式而并非以起诉方式 提起的程序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用。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 当交纳申请费: ⚫①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 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 力的债权文书; ⚫②申请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