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仲裁法律制度 第一节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n第二节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三节伸裁协议 第四节仲裁程序 ■第五节申请撤销逍仲表决 ■第六节伸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七节涉外仲裁
第二十五章 仲裁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 第二节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 第三节 仲裁协议 ◼ 第四节 仲裁程序 ◼ 第五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第六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 第七节 涉外仲裁
第一节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使裁概述 二仲裁法概述
第一节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一 仲裁概述 ◼二 仲裁法概述
仲裁概述 (一)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 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 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仲裁具有以下三要素 1、仲裁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的争议解决 制度和方式; 2、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 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3、经由当事人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作出的裁决对双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一、仲裁概述 ◼ (一)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 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 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仲裁具有以下三要素: ◼ 1、仲裁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的争议解决 制度和方式; ◼ 2、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 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 3、经由当事人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作出的裁决对双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特点 1.自愿性 2.专业性 3.灵活性 4.保密性 5.快捷性 6.经济性 7.独立性
(二)仲裁的特点 1. 自愿性 2. 专业性 3. 灵活性 4. 保密性 5. 快捷性 6. 经济性 7. 独立性
(三)仲裁的类型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三)仲裁的类型 ◼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 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二、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法的概念和特点 1、仲裁法的概念 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 关系主体的行为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2、我国仲裁法的特点 1.机构仲裁; 2.对涉外仲裁进行特别规定; 3.仲裁和调解相结合
二、仲裁法概述 ◼ (一)仲裁法的概念和特点 ◼ 1、仲裁法的概念 ◼ 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 关系主体的行为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 2、我国仲裁法的特点 1. 机构仲裁; 2. 对涉外仲裁进行特别规定; 3. 仲裁和调解相结合
(二)仲裁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 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 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 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 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 的仲裁范围
(二)仲裁范围 ◼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 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可以仲裁。 ◼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 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 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 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 的仲裁范围
(三)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 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3、独立 仲裁原 n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 3、一裁终局制度
(三)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 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3、独立 仲裁原则。 ◼ 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 3、一裁终局制度
第二节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协会
第二节 仲裁机构 ◼ 一、仲裁委员会 ◼ 二、仲裁协会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二)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冈
一、仲裁委员会 ◼ (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 (二)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1.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 有必要的财产 3. 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 有聘任的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