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 民法 LaW 秀慢依术科
民 法 Civil Law 上海中医药大学法律教研室
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事主体 民菊三节民事法律行为 法 和代理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责利 第六节诉讼时效
民 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主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 和代理 第四节 民事权利 第五节 民事责利 第六节 诉讼时效
爱家的 第一节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二、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的概念 二、调整对象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法概述
臬甲带一台夥电乘坐公共汽车 将夥电效在椅旁。行駛中, 小皲突横穿马路,司机紧 急刹车,同车的乙带的皮箱侧 下,腫探了甲的磐电,甲要部 乙赔。甲的要部是合理? 本紫液何处理?
◼某甲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 将彩电放在座椅旁。行驶中, 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 急刹车,同车的乙带的皮箱倒 下,砸坏了甲的彩电,甲要求 乙赔偿。甲的要求是否合理? 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甲的要求不合狸,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圄民 法对一般民事件实行过错贵任原则,乙的皮筘 砸坏甲的彩电,并非由于乙的过错造成,而是由 于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乙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 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是由于司机为避免他人 损害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油规定因紧 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小 孩(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答:甲的要求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民 法对一般民事案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乙的皮箱 砸坏甲的彩电,并非由于乙的过错造成,而是由 于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乙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 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是由于司机为避免他人 损害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法规定因紧 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小 孩(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测 王的甚机誡厂的合同工,16周岁。甚目,她 在工艺美术商品店购买了项链和窑石战指 价值1700元。王的父臬认为她尚未誠年,未盤 家长同意不能造行大额易,要郊工艺義术 商店退货,而三甚提出,自己已盤是自食其 力的工人,可以自己儆主,表示不愿退货。 (1)三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敌? (2)其父要求育品退货是否合法律定? (3)这件事液当由哪个律来僩整呢?
◼ 王某为某机械厂的合同工,16周岁。某日,她 在工艺美术商品店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 价值1700元。王的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 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工艺美术 商店退货,而王某提出,自己已经是自食其 力的工人,可以自己做主,表示不愿退货。 (1)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其父要求商品退货是否合法律规定? (3)这件事应当由哪个法律来调整呢?
的的电 答:(1)有敌。因苟王已满岁,以 自己的工资收入苟主要生活来源,是 可以独进行民事浩动的,恨据我圖 《民波通则》第∥条第2款視定:“l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n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要生浩来源的,视为 完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崇中 不存在主体不合格问題
◼ 答:(1)有效。因为王已满16岁,以 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根据我国 《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 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本案中 不存在主体不合格问题
■(2)孟某父臬要郊商店退款是不符 合法律要求的。由于三佩店应视苟完 会民事行为能力,故其买卖合同已餐合 法咸应。恨据《民法通则》第5条,民 事法律符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樟狗束力, 行局人旅活律親定或取得对方同意, 采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三宗父臬认 为三甚未經家长同意不能行大额金易 的说店,是没有店律慊据的。 ■(3)这件事由民来调銮
◼(2)王某父亲要求商店退款是否不符 合法律要求的。由于王某依法应视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买卖合同已经合 法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第57条,民 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王某父亲认 为王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 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这件事由民法来调整
民法的调 ■民法念 整对象 民法是倜年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和人史间一定范围 的财产吳熏和人身关熏的法律親范的 总和
◼民法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一定范围 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民法的调 整对象
2爱测测 民店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看自是。公平。等价有偿。诚 实傖用原则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遵守纪律。政策。尊重社会公德
◼ 平等原则 ◼ 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 实信用原则 ◼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 遵守纪律,政策,尊重社会公德 民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