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事主体 民菊三节民事法律行为 法 和代理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责利 第六节诉讼时效
民 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主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 和代理 第四节 民事权利 第五节 民事责利 第六节 诉讼时效
臬甲带一台夥电乘坐公共汽车 将夥电效在椅旁。行駛中, 小皲突横穿马路,司机紧 急刹车,同车的乙带的皮箱侧 下,腫探了甲的磐电,甲要部 乙赔。甲的要部是合理? 本紫液何处理?
◼某甲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 将彩电放在座椅旁。行驶中, 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 急刹车,同车的乙带的皮箱倒 下,砸坏了甲的彩电,甲要求 乙赔偿。甲的要求是否合理? 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甲的要求不合狸,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圄民 法对一般民事件实行过错贵任原则,乙的皮筘 砸坏甲的彩电,并非由于乙的过错造成,而是由 于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乙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 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是由于司机为避免他人 损害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油规定因紧 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小 孩(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答:甲的要求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民 法对一般民事案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乙的皮箱 砸坏甲的彩电,并非由于乙的过错造成,而是由 于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乙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 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是由于司机为避免他人 损害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法规定因紧 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小 孩(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测 王的甚机誡厂的合同工,16周岁。甚目,她 在工艺美术商品店购买了项链和窑石战指 价值1700元。王的父臬认为她尚未誠年,未盤 家长同意不能造行大额易,要郊工艺義术 商店退货,而三甚提出,自己已盤是自食其 力的工人,可以自己儆主,表示不愿退货。 (1)三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敌? (2)其父要求育品退货是否合法律定? (3)这件事液当由哪个律来僩整呢?
◼ 王某为某机械厂的合同工,16周岁。某日,她 在工艺美术商品店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 价值1700元。王的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 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工艺美术 商店退货,而王某提出,自己已经是自食其 力的工人,可以自己做主,表示不愿退货。 (1)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其父要求商品退货是否合法律规定? (3)这件事应当由哪个法律来调整呢?
的的电 答:(1)有敌。因苟王已满岁,以 自己的工资收入苟主要生活来源,是 可以独进行民事浩动的,恨据我圖 《民波通则》第∥条第2款視定:“l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n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要生浩来源的,视为 完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崇中 不存在主体不合格问題
◼ 答:(1)有效。因为王已满16岁,以 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根据我国 《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 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本案中 不存在主体不合格问题
■(2)孟某父臬要郊商店退款是不符 合法律要求的。由于三佩店应视苟完 会民事行为能力,故其买卖合同已餐合 法咸应。恨据《民法通则》第5条,民 事法律符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樟狗束力, 行局人旅活律親定或取得对方同意, 采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三宗父臬认 为三甚未經家长同意不能行大额金易 的说店,是没有店律慊据的。 ■(3)这件事由民来调銮
◼(2)王某父亲要求商店退款是否不符 合法律要求的。由于王某依法应视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买卖合同已经合 法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第57条,民 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王某父亲认 为王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 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这件事由民法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