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知识
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行政法 刑法 宪法 经济法 民商法 社会法 程序法
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行政法 经济法 宪法 刑法 民商法 社会法 程序法
经济法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 不可缺少的法律部门 良好的经济运行,有赖于国家的协调管理和 监督,经济法因此应运而生
经 济 法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 不可缺少的法律部门。 良好的经济运行,有赖于国家的协调管理和 监督,经济法因此应运而生
概述——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 概念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 具体含义 由经济法律规范构成 与其他法律部门交叉 2、是调整经济关系的 通过物而形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协调经济关系 3、只调整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概述——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 概念 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 体 含 义 1、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由经济法律规范构成 与其他法律部门交叉 2、是调整经济关系的 经济管理关系;协调经济关系 3、只调整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 法律部门 通过物而 形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概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0市场运行关系 市场规则 不正当竞争、消法. 经济宏观管理关系m→监督管理 税收、价格、审计 社会经济保障关系m养老保险等各类的社会保障 宏观性、整体性,是经济法的精髓所在 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
概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 市场运行关系 • 经济宏观管理关系 • 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市场规则 不正当竞争、消法…… 监督管理 税收、价格、审计…... 养老保险等各类的社会保障 宏观性、整体性,是经济法的精髓所在 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
合同法 ■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 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 法律形 ■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重中之中
合同法 ◼ 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 ◼ 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 本法律形式 ◼ 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重中之中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概念 1、广义说: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劳动身份 2、狭义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最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大陆法系的协议说:《法国民法典》: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 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意大利民法典》:契约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他们之间财产法律关系的设 立、变更或消灭的合意。 (二)英美法系的允诺说:美国《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 允诺,违反它法律将给予救济,履行它法律将以某种方式确认某种义务。 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合同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这个诺言可以 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概念 (一)大陆法系的协议说:《法国民法典》: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 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意大利民法典》:契约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他们之间财产法律关系的设 立、变更或消灭的合意。 (二)英美法系的允诺说:美国《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 允诺,违反它法律将给予救济,履行它法律将以某种方式确认某种义务。” 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合同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这个诺言可以 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1、广义说: 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劳动\身份……) 2、狭义说: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最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特征 行政机关、跨国公司= 个人、小企业但“霸王 1、是主体平等的行为 合同”现在却随处可见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经济实力 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当事人应当履约,不得擅自变 更解除,与一般社交活动中的 2、是民事法律行为 约定相区别。 民事法律后巢即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对马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主体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 的结果。(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欺 诈等手段订立合同无效。) 4、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
• 1、是主体平等的行为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经济实力 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是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一定 民事法律后果即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主体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 的结果。(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欺 诈等手段订立合同无效。) • 4、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 ——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特征 行政机关、跨国公司= 个人、小企业但“霸王 合同”现在却随处可见 当事人应当履约,不得擅自变 更解除,与一般社交活动中的 约定相区别。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 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概念的总称 我国合同立法 1、自80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注重经济 立法,其中合同法为重中之重,从1981年到1987年,陆 续制定颁布了3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 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 2、现行合同法于1999年3月颁布,10月1日起实行。 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一规则统
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 合同法概念 我国合同立法 • 1、自80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注重经济 立法,其中合同法为重中之重,从1981年到1987年,陆 续制定颁布了3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 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 • 2、现行合同法于1999年3月颁布,10月1日起实行。 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规则统一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同法的概念和适用 合同法适用·即调整的范围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民事合同。 ■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 —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协议等,不 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民事合同。 ◼ 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 ——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协议等,不 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 合同法适用 • 即调整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