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核算 本章重点与难点 收入的发生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费用的发生则表现为负债的增加或资产的减少,可见,收入、费用的核算与 前述资产、负债的核算紧密联系,应结合前面有关章节内容学习。在此基础上,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收入、费用的确认条件。重点是掌握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四个条件。合理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λ、营业外收λ的范围 及其具体内容。并相应地合理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期间费用的范围及内容。这是正确进行收入、费用核 算的前提。掌握工程结算收λ所确定的结算方式。掌握建造合冋收λ、费用的确认以及收λ、损失的核算。掌握利润总额的构成,分 为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会计算各层次的利润指标。利润总额减所得税就是企业的净利润。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难点为应付税款法下的核算。掌握净利润的分配。包括净利润的分配顺序、亏损的弥补途径及其会计处理。净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应 与盈余公积的核算结合进行。熟悉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的结转,最终计算出施工企业当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第节营业收入概述 、施工企业营业收入內容 )建造工程合同收入 建造工程合同收入是指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所获得的收入。 1.建造工程合同初始收入,指建造承包方与客户在双方签订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包括合同工程价 款以及向客户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 2.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因客户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增加的收入 3.工程索赔款收入,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方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 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款项 4.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方的额外款项。 (二)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施工企业除建造工程合同收入以外的兼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对主营业务收入的一种 补充。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销售收入,如销售自制的各种建筑结构件,钢木门窗,砖,瓦,机械设备和机械配件等。 2.机械作业收入,机械作业,运输作业等取得的收入。 3.材料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向其他企业(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出售建筑材料或其他材料而获得的收入, 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无形资产对外转让实现的收 5.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企业对外单位出租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而取得的收入 6.对外承包工程收入,是指企业承包国外工程,国内外资工程和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 7.多种经营收入,指施工企业开展多种经营业务(如饮食,服务,商业等)而获得的收入。 8.其他兼营业务收入。 二、工程价款的内容 工程价款是指施工企业因承包工程,按照合同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客户办理工 程结算而取得的价款,即建筑产品的价格,也就是建造合同完成的总金额。工程价款收入是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 收入,是企业获取利润的泉源 工程预算价格由已完工程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1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核算 本章重点与难点 收入的发生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费用的发生则表现为负债的增加或资产的减少。可见,收入、费用的核算与 前述资产、负债的核算紧密联系,应结合前面有关章节内容学习。在此基础上,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收入、费用的确认条件。重点是掌握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四个条件。合理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的范围 及其具体内容。并相应地合理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期间费用的范围及内容。这是正确进行收入、费用核 算的前提。掌握工程结算收入所确定的结算方式。掌握建造合同收入、费用的确认以及收入、损失的核算。掌握利润总额的构成,分 为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会计算各层次的利润指标。利润总额减所得税就是企业的净利润。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难点为应付税款法下的核算。掌握净利润的分配。包括净利润的分配顺序、亏损的弥补途径及其会计处理。净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应 与盈余公积的核算结合进行。熟悉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的结转,最终计算出施工企业当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第一节 营业收入概述 一、施工企业营业收入内容 (一)建造工程合同收入 建造工程合同收入是指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所获得的收入。 1.建造工程合同初始收入,指建造承包方与客户在双方签订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包括合同工程价 款以及向客户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 2.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因客户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增加的收入。 3.工程索赔款收入,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方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 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款项。 4.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方的额外款项。 (二)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施工企业除建造工程合同收入以外的兼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对主营业务收入的一种 补充。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销售收入,如销售自制的各种建筑结构件,钢木门窗,砖,瓦,机械设备和机械配件等。 2.机械作业收入,机械作业,运输作业等取得的收入。 3.材料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向其他企业(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出售建筑材料或其他材料而获得的收入, 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无形资产对外转让实现的收入。 5.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企业对外单位出租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而取得的收入。 6.对外承包工程收入,是指企业承包国外工程,国内外资工程和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 7.多种经营收入,指施工企业开展多种经营业务(如饮食,服务,商业等)而获得的收入。 8.其他兼营业务收入。 二、工程价款的内容 工程价款是指施工企业因承包工程,按照合同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客户办理工 程结算而取得的价款,即建筑产品的价格,也就是建造合同完成的总金额。工程价款收入是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 收入,是企业获取利润的泉源。 工程预算价格由已完工程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1.直接费用 2.间接费用 3.计划利润。 4.税金。 三、工程结算的核算 (一)工程结算的确认 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应于施工企业与客户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 为收入的实现。本期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根据工程合同中所确定的结算方式的不同有所不同。 1、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企业按照建造合同向客户点交已完工程(竣工工程或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收取工程价 款而发生的一种货币结算行为 (2)分段结算法。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 结算。分段结算的工程,可以在月中向客户预支工程款 (3)其他结算法。施工企业和客户双方约定并经开户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 ①建造承包方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 ②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建造承包方包工包料的,由承包方购货付款,并向客户收取备料费 ③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客户供应材料的,其材料可按材料预算价格转给建造承包方。材料价款在结算工程 款时陆续抵扣,这部分材料,承包方不应收取备料款。 为了保证工程按期收尾竣工,工程在施工期间,不论工期长短,其结算价款一般不得超过承包工程合同价 值的95%,结算双方可以在5的幅度内协商确认尾款比例,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注明。尾款应存入建设银行,等 工程竣工验收以后清算,承包方已向客户出具履约保证涵或有其他保证,可以不留工程尾款。 2、工程结算的确认 ①.实行完成合同后(竣工)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客户进行工 程价款结算时,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淸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应分期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即,各月 份终了,与客户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合同已完工部分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 已完工程价款的金额。 ③实行按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 完阶段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即,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客户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 确认已完工程收入的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已结算的分段工程价款的金额 ④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结算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客户进行工程价 款结算时,一次或分次确认工程结算收入。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或竣工一次结算的全部 合同价款总额 (二)工程结算的核算 为了反映施工企业己完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设置如下会计账户: (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2)“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 (4)“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账户, 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鯨核算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2 1.直接费用。 2.间接费用。 3.计划利润。 4.税金。 三、工程结算的核算 (一)工程结算的确认 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应于施工企业与客户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 为收入的实现。本期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根据工程合同中所确定的结算方式的不同有所不同。 1、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企业按照建造合同向客户点交已完工程(竣工工程或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收取工程价 款而发生的一种货币结算行为。 (2)分段结算法。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 结算。分段结算的工程,可以在月中向客户预支工程款。 (3)其他结算法。施工企业和客户双方约定并经开户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 ①建造承包方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 ②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建造承包方包工包料的,由承包方购货付款,并向客户收取备料费。 ③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客户供应材料的,其材料可按材料预算价格转给建造承包方。材料价款在结算工程 款时陆续抵扣,这部分材料,承包方不应收取备料款。 为了保证工程按期收尾竣工,工程在施工期间,不论工期长短,其结算价款一般不得超过承包工程合同价 值的 95%,结算双方可以在 5%的幅度内协商确认尾款比例,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注明。尾款应存入建设银行,等 工程竣工验收以后清算,承包方已向客户出具履约保证涵或有其他保证,可以不留工程尾款。 2、工程结算的确认 ①.实行完成合同后(竣工)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客户进行工 程价款结算时,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应分期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即,各月 份终了,与客户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合同已完工部分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 已完工程价款的金额。 ③实行按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 完阶段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即,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客户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 确认已完工程收入的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已结算的分段工程价款的金额。 ④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结算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客户进行工程价 款结算时,一次或分次确认工程结算收入。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或竣工一次结算的全部 合同价款总额。 (二)工程结算的核算 为了反映施工企业已完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设置如下会计账户: (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2)“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 (4)“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账户, 第二节 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规定从∞001年1月1日起股份有限制施工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 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承包工程的营业收入应当按“建造合同收入”予以确认和核算。 建造合同是指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合同、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 同。其中,所指资产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 定的初始收入(建造承包方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和因合同执行中变更、索赔 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费用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则,股份有限制施工企业由于承包或承建建设工程所获得的营业收 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即按照完工进度根据建造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客户结算 建造合同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完工进度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和本年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合同项目完工时,根据合同总收入和实际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和费用。按下列公式确认 当期计量和 合同 以前年度累计 确认的合同收入 总收入 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计量和 实际合同总以前年度累计 确认的合同毛利总收入成本 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计量和确认 当期确认的合 当期确认的合以前年度预 的合同费用 同收入 同毛利 计损失准备 (二)在胬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合同结果的估计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1.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可靠地估计。 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就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在建合同根据合 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1)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条件。 根据建造合同的不同类型,应具备的条件也不相同。 ①固定造价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可靠估 计,是指如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作为“结果能可靠估计 a.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b.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C.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d.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 相比较 ②成本加成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 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如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作为“结果能够可靠地估 计 a.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3 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股份有限制施工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 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承包工程的营业收入应当按“建造合同收入”予以确认和核算。 建造合同是指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合同、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 同。其中,所指资产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 定的初始收入(建造承包方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和因合同执行中变更、索赔、 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一.建造合同收入、费用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则,股份有限制施工企业由于承包或承建建设工程所获得的营业收 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即按照完工进度根据建造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客户结算 建造合同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完工进度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和本年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合同项目完工时,根据合同总收入和实际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和费用。按下列公式确认: 当期计量和 确认的合同收入 = 合同 总收入 - 以前年度累计 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计量和 确认的合同毛利 = 合同 总收入 - 实际合同总 成本 - 以前年度累计 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计量和确认 的合同费用 = 当期确认的合 同收入 - 当期确认的合 同毛利 - 以前年度预 计损失准备 (二)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合同结果的估计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1.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可靠地估计。 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就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在建合同根据合 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1)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条件。 根据建造合同的不同类型,应具备的条件也不相同。 ①固定造价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可靠估 计,是指如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作为“结果能可靠估计”。 a.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b.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c.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d.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 相比较。 ②成本加成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 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如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作为“结果能够可靠地估 计”。 a.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b.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能可靠地计量 (2)完工进度的确定 完工进度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费用的非常关键的因素,可采用公式计算和技术测定两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100%0 (1) 合同预计的总成本 或者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100 合同预计的总工作量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按公式(1)计算合同完工进度,其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 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 的款项。 如果企业无法根据上述两个公式确定合同完成进度,可以采用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由专业人员现场测定合 同完工进度 (3)当期合同收入、费用的确定 如果经过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就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计算公式如 当期确认的收入 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己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 =(合同总收入一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 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己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分以下两情况介绍。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 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例4】利华建筑公司199年初承建一项工程,工期3年,当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70万元,由于该建造 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当年发生的合同成本均能收回,当年的合同收入和 合同成本均确定为170万元,不确定利润 (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 不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在发生时即确认为费用,不能收回部分为亏损。 【例5】沿上例,利华建筑公司2000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92万元,由于客户宣告破产,在实际发生的合 同成本中有80万有可能收不回来。由此,当年只能将112万确认为合同收入,合同成本192万元,确认合同亏损 80万元 建造合同收入的核 应设置下列会计账户: “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账户。本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和合同毛利计入本账户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计入本账户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账户与“工程结算”账户对 冲结平。 “工程结算”账户。本账户是负债类账户,用于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 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计入本账户的贷方。应注意的是,该账户 的借方在施工合同完成前不登记,合同完成后,本账户与“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账户对冲结平。“工程结算在 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的抵消科目。如果“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的余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4 b.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能可靠地计量。 (2)完工进度的确定 完工进度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费用的非常关键的因素,可采用公式计算和技术测定两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 100% 合同预计的总成本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合同完工进度 (1) 或者 = 100% 合同预计的总工作量 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 合同完工进度 (2)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按公式(1)计算合同完工进度,其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 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 的款项。 如果企业无法根据上述两个公式确定合同完成进度,可以采用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由专业人员现场测定合 同完工进度。 (3)当期合同收入、费用的确定。 如果经过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就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计算公式如 下: 当期确认的收入 =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 =(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 -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分以下两情况介绍。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 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例 4】利华建筑公司 1999年初承建一项工程,工期3 年,当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70万元,由于该建造 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当年发生的合同成本均能收回,当年的合同收入和 合同成本均确定为170 万元,不确定利润。 (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 不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在发生时即确认为费用,不能收回部分为亏损。 【例 5】沿上例,利华建筑公司 2000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92 万元,由于客户宣告破产,在实际发生的合 同成本中有80 万有可能收不回来。由此,当年只能将112万确认为合同收入,合同成本192万元,确认合同亏损 80 万元。 二、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 应设置下列会计账户: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本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和合同毛利计入本账户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计入本账户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账户与“工程结算”账户对 冲结平。 “工程结算”账户。本账户是负债类账户,用于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 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计入本账户的贷方。应注意的是,该账户 的借方在施工合同完成前不登记,合同完成后,本账户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对冲结平。“工程结算”在 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抵消科目。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的余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额,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一项流动资产,反之列为流动负债。这样,“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账户余额在工程未 完工时一直保留在账上,就可以提供从开工到现在的累计发生数据:“工程结算也可以提供累计开出结算单办理 了结算的金额。按新会计制度的处理方法,能提供更充分、更全面的施工企业会计信息 “应收账款”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与客户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应向其收取的工程价款和 按照规定标准单独计算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本账户借方登记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确定的工程价款 和同工程价款一并向客户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贷方登记收到的工程款,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和 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扣还预收的工程款以及一定比例的预收备料款: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到的应收工程款。本 账户应按客户和工程合同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和“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用于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合同预计损失”账户和“预计损失准备”账户。前者属于损益类账户,后者是资产负债表账户,分别用于 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和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三、建造合同损失的核算 建造合同时间较长,存在一定风险。建造合同出现损失时会直接影响到确认的毛利,因此,无论采用完工百 分比法还是完工法,都应当关注建造合同的损失。建造合同的损失有两种: 第一、盈利合同在当前发生的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工程成本大量增加,但合同本身还 盈利的。在完工百分比下,应当视同会计估计变更,在当前调整以前年度确认过高的毛利,计入当前损失 第二、亏损合同的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某一会计年度,经过重新估计成本后,发现合同完成后将会出 现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采取完工百分比法还是完工法,都应当在当期确认损失 1.盈利合同在当前发生的损失。 2.亏损合同的损失。 第三节其他务收入的模算 一、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 施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一般包括产品销售收入、作业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等。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企业以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劳务收入的确认 (三)机械作业,运输作业,固定资产出租收λ的确认 (四)无形谿产转让收入的确认 (五)对外承包工程和提供艻务收入的确认 二、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5 额,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一项流动资产,反之列为流动负债。这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余额在工程未 完工时一直保留在账上,就可以提供从开工到现在的累计发生数据;“工程结算”也可以提供累计开出结算单办理 了结算的金额。按新会计制度的处理方法,能提供更充分、更全面的施工企业会计信息。 “应收账款”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与客户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应向其收取的工程价款和 按照规定标准单独计算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本账户借方登记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确定的工程价款 和同工程价款一并向客户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贷方登记收到的工程款,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和 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扣还预收的工程款以及一定比例的预收备料款;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到的应收工程款。本 账户应按客户和工程合同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和“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用于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合同预计损失”账户和“预计损失准备”账户。前者属于损益类账户,后者是资产负债表账户,分别用于 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和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三、建造合同损失的核算 建造合同时间较长,存在一定风险。建造合同出现损失时会直接影响到确认的毛利,因此,无论采用完工百 分比法还是完工法,都应当关注建造合同的损失。建造合同的损失有两种: 第一、盈利合同在当前发生的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工程成本大量增加,但合同本身还 是盈利的。在完工百分比下,应当视同会计估计变更,在当前调整以前年度确认过高的毛利,计入当前损失。 第二、亏损合同的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某一会计年度,经过重新估计成本后,发现合同完成后将会出 现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采取完工百分比法还是完工法,都应当在当期确认损失。 1.盈利合同在当前发生的损失。 2.亏损合同的损失。 第三节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一、 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 施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一般包括产品销售收入、作业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等。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企业以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劳务收入的确认 (三)机械作业,运输作业,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的确认 (四)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确认 (五)对外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二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施工企业的其他销售收入业务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进行核算。为了分别反映产 品销售、作业销售,材料销售和其他销售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应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下设置 “产品销售收入”,“作业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等二级账户;在“其他业务支出”账户下设置“产品 销售支出”,“作业销售支出”,“材料销售支出”等二级账户分别进行核算 第四节利润的核算 施工企业利润总额的组成 施工企业的利润,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三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是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收入减去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 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它是施工企业利润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财 务成果。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期间费用。是指从属于一切的会计期间,应于发生的当期与同期收入相配比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以及销售费用。 (二)投资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是指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若后者大于前者则为投资损失)。 (三)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收入扣除营 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利润的核算 (-)账户设置 利润的核算涉及的账户比较多,这里主要说明以下三个账户 1.“本年利润”账户 2.“营业外收入”账户 3.“营业外支出”账户 (二)营外收支的核算 1.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施工生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 (1)固定资产盘盈和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净收益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6 施工企业的其他销售收入业务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进行核算。为了分别反映产 品销售、作业销售,材料销售和其他销售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应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下设置 “产品销售收入”,“作业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等二级账户;在“其他业务支出”账户下设置“产品 销售支出”,“作业销售支出”,“材料销售支出”等二级账户分别进行核算。 第四节 利润的核算 一,施工企业利润总额的组成 施工企业的利润,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三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收入减去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 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它是施工企业利润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财 务成果。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期间费用。是指从属于一切的会计期间,应于发生的当期与同期收入相配比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以及销售费用。 (二 )投资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是指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若后者大于前者则为投资损失)。 (三)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收入扣除营 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利润的核算 (一)账户设置 利润的核算涉及的账户比较多,这里主要说明以下三个账户。 1.“本年利润”账户 2.“营业外收入”账户 3. “营业外支出”账户 (二)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1.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施工生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 (1)固定资产盘盈和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净收益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4)罚款收入 (5)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6)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扣除应交的増值税、消费税等税费而取得的收入额 2.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不属于生产经营费用,但按规定应从实现的利润中列支的各 项支出。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3)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 (4)债务重组损失 (5)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均确认为营业外支出 (6)非常损失。 (7)非季节性停工和非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8)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 (9)公益救济性捐增。是指国内重大救灾或慈善事业的救济性捐赠支出 (10)赔偿金、违约金。。 (二)本年利的核算 三、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赋,它是企业的一项资产流出,属于一项费用,这更 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所得税是企业在为取得净利润所必须花费的代价,没有收入,就无须花费这项支出。 (一)企业所得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 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如果境外所得已在有关国家纳税,可在 向中国政府汇总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抵免 (二)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按照财务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结果往往存在差异,不一定相同 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本质差别在于收入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不同,从而导致 两者产生的差异有以下类型: 1.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入与费用或损失 的项目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额,这种差额在某期发生,但不会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会计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不作为收益处理。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 息收入,依法免税,但会计核算作为投资收益交纳了所得税 第二、会计核算时不作为收益处理,不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作为收益征税处理。如企 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工程项目,税法规定以该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税所得征税等。 第三、会计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λ税前会计利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税法不予确认,不允许扣减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7 (4)罚款收入。 (5)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6)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扣除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而取得的收入额。 2.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不属于生产经营费用,但按规定应从实现的利润中列支的各 项支出。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3)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 (4)债务重组损失。 (5)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均确认为营业外支出。 (6)非常损失。 (7)非季节性停工和非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8)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 (9)公益救济性捐增。是指国内重大救灾或 慈善事业的救济性捐赠支出。 (10)赔偿金、违约金。。 (二)本年利润的核算 三、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赋,它是企业的一项资产流出,属于一项费用,这更 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所得税是企业在为取得净利润所必须花费的代价,没有收入,就无须花费这项支出。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 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如果境外所得已在有关国家纳税,可在 向中国政府汇总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抵免。 (二)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按照财务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结果往往存在差异,不一定相同。 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本质差别在于收入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不同,从而导致 两者产生的差异有以下类型: 1.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入与费用或损失 的项目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额,这种差额在某期发生,但不会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会计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不作为收益处理。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 息收入,依法免税,但会计核算作为投资收益交纳了所得税。 第二、会计核算时不作为收益处理,不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作为收益征税处理。如企 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工程项目,税法规定以该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税所得征税等。 第三、会计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税法不予确认,不允许扣减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第四、会计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不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税法允许作扣减处 理。如超过年限的亏损弥补、税前还贷等 2.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入与费用的项目 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差额,这种差额在某期发生,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可以转回。根据时间性差异对税前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影响,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2)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会计实务中,应纳税所得通常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 上,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法不允许列支的项目金额+税法允许列支但超过标准的金额 本期未收 润本期未收现或已税免税投资收益 -税前还贷依法弥补亏损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法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四)企业所得税税率与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采用33%的比例税率。同时作为逐步适用一个统一税率的过度措施,照顾众多利润水平 较低的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税法又规定了照顾性税率,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来确定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数 企业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由此,按税法计算确认企业应向国家交纳的所得税额。 (五)企禤的算 根据新税制和财政部关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为核算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上交情况,企业应设置 所得税”损益账户,借方登记按计税利润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方登记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 额;期末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参照国际惯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 1.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 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是按税法项目和标准将会计所得调整为纳税所得,再按适用税率计算 应交所得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另行处理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对纳税的影响。 应付税款法,是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中所用的主要方法。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 项目,都可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核算 2.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称为递延所得税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 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将按会计所得和适用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与按纳税所 得计算的所得税之间的差额,即由于时间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作为递延税款项目,保留到这一差异发 生相反变化的以后各期予以转回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8 第四、会计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不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税法允许作扣减处 理。如超过年限的亏损弥补、税前还贷等。 2.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入与费用的项目 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差额,这种差额在某期发生,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可以转回。根据时间性差异对税前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影响,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2)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会计实务中,应纳税所得通常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 上,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法不允许列支的项目金额+税法允许列支但超过标准的金额 -本期未收现的营业利润-本期未收现或已税免税投资收益 -税前还贷-依法弥补亏损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法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四)企业所得税税率与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采用33%的比例税率。同时作为逐步适用一个统一税率的过度措施,照顾众多利润水平 较低的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税法又规定了照顾性税率。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来确定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数 企业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由此,按税法计算确认企业应向国家交纳的所得税额。 (五)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根据新税制和财政部关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为核算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上交情况,企业应设置 “所得税”损益账户,借方登记按计税利润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方登记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 额;期末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参照国际惯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 1.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 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是按税法项目和标准将会计所得调整为纳税所得,再按适用税率计算 应交所得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另行处理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对纳税的影响。 应付税款法,是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中所用的主要方法。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 项目,都可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核算。 2.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称为递延所得税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 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将按会计所得和适用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与按纳税所 得计算的所得税之间的差额,即由于时间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作为递延税款项目,保留到这一差异发 生相反变化的以后各期予以转回
第十一章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一般应按递延法进行账务处理,并设置“递延税款”账户,借方登记计税所得大 于会计所得的税款差额,和本期转销己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贷方登记计税所得小于会计所 得的税款差额,和本期转销己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期末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表示尚未转 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 纳税影响会计法,主要适用于时间性差异的处理。时间性差异,一般在日后各期预计能够转回,如折l 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项目。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1)企业按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出所得税时,记入“所得税”和“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账户 (2)按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与按纳税所得计算的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或贷“递延税款” 账 (3)转销前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借方余额时,借记“所得税”账户,贷记“递延税款”账户。 (4)转销前期发生的“递延税款”贷方余额时,借记“递延税款”账户,贷记“所得税”账户。 实际上交所得税时,同上缴的其他税种的账务处理相同。 复习思考题 1.施工企业营业收入的内容有那些? 2.工程价款的含义是什么?由哪些内容组成 3.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几种?其内容各是什么? 4.建造合同收入与工程价款收入各自的确认依据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建造合同?什么是固定造价合同?什么是成本加成合同? 6.什么是完工百分比法?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7.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各自需具备什么条件可认为是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8.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如何界定完工程度、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9..什么是会计利润和计税利润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10.什么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方法如何核算
第十一章 收入与利润的核算 9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一般应按递延法进行账务处理,并设置“递延税款”账户,借方登记计税所得大 于会计所得的税款差额,和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贷方登记计税所得小于会计所 得的税款差额,和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期末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表示尚未转 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 纳税影响会计法,主要适用于时间性差异的处理。时间性差异,一般在日后各期预计能够转回,如折旧、 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项目。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1)企业按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出所得税时,记入“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 (2)按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与按纳税所得计算的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或贷“递延税款” 账户。 (3)转销前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借方余额时,借记“所得税”账户,贷记“递延税款”账户。 (4)转销前期发生的“递延税款”贷方余额时,借记“递延税款”账户,贷记“所得税”账户。 实际上交所得税时,同上缴的其他税种的账务处理相同。 复习思考题 1.施工企业营业收入的内容有那些? 2.工程价款的含义是什么?由哪些内容组成? 3.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几种?其内容各是什么? 4.建造合同收入与工程价款收入各自的确认依据有什么不同? 5.什么是建造合同?什么是固定造价合同?什么是成本加成合同? 6.什么是完工百分比法?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7.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各自需具备什么条件可认为是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8.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如何界定完工程度、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9..什么是会计利润和计税利润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10.什么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方法如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