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D17021 FCD 水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范来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信息网 1998年1月
1 FCD17021 水电工程 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范本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信息网 1998年1月 FCD
水电站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 主编单位 主编单位总工程师 参编单位 主要编写人员: 软件开发单位 软件编写人员 勘测设计研究院 年月
2 水电站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 主 编 单 位: 主编单位总工程师: 参 编 单 位: 主 要 编 写 人 员: 软 件 开 发 单 位: 软 件 编 写 人 员: 勘测设计研究院 年 月
目次 1.引言 2.设计依据及原则 3.基本资料 4.国民经济评价. 44468 5.财务评价 6.综合评价 7.专题研究(必要时). 16 8.应提供的设计成果 附录A 附录B
3 目 次 1. 引 言 ......................................................4 2. 设计依据及原则 ...............................................4 3. 基本资料 ....................................................4 4. 国民经济评价..................................................6 5. 财务评价......................................................8 6. 综合评价.....................................................14 7. 专题研究(必要时)...........................................16 8. 应提供的设计成果.............................................16 附录A............................................................17 附录B............................................................20
引言 提示:本阶段的工作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意见的 基础上进行,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综合 评价。并编制设计报告—经济评价篇 2设计依据及原则 2.1甚本依据 2.1.1有关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意见,以及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函文及附件等。 (2)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任务书和项目卷册任务书 1.2主要规程规范 (1)DL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2)DL5021—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3)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4)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1990试行) 5)水电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成本计算暂行规定 (6)综合利用工程费用分摊暂行规定; (7)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1994试行 2.1.3我国现行水电建设政策及有关财务、税收和其他方面的规定。 2.2经济评价原则 (1)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要符合国家计委和建设部193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规划设计总院1990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 行)以及1994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和新近国家颁发的有关财 税规定的要求。 2)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当国民经济评价可行,财务 评价可以接受时,项目才能被接受。 若国民经济评价合理,而财务评价不可行,可提出相应优惠措施的建议,使项目具有财
4 1 引言 提示:本阶段的工作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意见的 基础上进行,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综合 评价。并编制设计报告——经济评价篇。 2 设计依据及原则 2.1 基本依据 2.1.1 有关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意见,以及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函文及附件等。 (2)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任务书和项目卷册任务书。 2.1.2 主要规程规范 (1)DL 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2)DL 5021—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3)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4)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1990试行); (5)水电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成本计算暂行规定; (6)综合利用工程费用分摊暂行规定; (7)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1994试行)。 2.1.3 我国现行水电建设政策及有关财务、税收和其他方面的规定。 2.2 经济评价原则 (1)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要符合国家计委和建设部1993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规划设计总院1990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 行)以及1994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和新近国家颁发的有关财 税规定的要求。 (2)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当国民经济评价可行,财务 评价可以接受时,项目才能被接受。 若国民经济评价合理,而财务评价不可行,可提出相应优惠措施的建议,使项目具有财
务上的生存能力 (3)水电建设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建设期为设计拟定的工期(含初期运行 期),生产期采用20~30年,折现基准年为建设期第一年初 3基本资料 3.1地区经济资料 水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国民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矿产、能源资源分布及其开发利用情 况,远景工矿企业生产结构等。 3.2电力系统的基本资料 (1)电网负荷及电源构成现状,电网发展规划,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运行特性等。 (2)电网技术经济指标及历年电网成本统计资料、水电站联入主网的输、变电工程资料、 线损率、厂用电率、以及水、火电机组检修资料等 3)已建和拟建水、火电站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包括: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装机规模、 年运行费率、火电煤耗、燃料价格、电价、以及拟建水、火电站建设年限及逐年投资资料等。 3.3有关专业应提供的资料 (1)水库专业提供水库淹(浸)没实物指标及费用 (2)环评专业提供环境影响及环评结论 (3)水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枢纽布置及工程量、所需三材 (4)机电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机组机型、电站联入系统结线方式、主要机电设备清单; (5)施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施工进度及机组投产计划: (6)概算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工程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包括机电投资及专用配套输变 电工程投资额)。 3.4重要參数和基本数据 3.4.1经济评价重要参数 (1)社会折现率为12%; (2)财务基准收益率,在电力工业部颁布前暂定 全部投资基准收益率为12% 资本金基准收益率为15% 3.4.2财务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进度; 2)固定资产投资构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3)机组投产计划、生产流动资金 4)资金筹措 (5)贷款条件 (6)建设期利息:
5 务上的生存能力。 (3)水电建设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建设期为设计拟定的工期(含初期运行 期),生产期采用20~30年,折现基准年为建设期第一年初。 3 基本资料 3.1 地区经济资料 水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国民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矿产、能源资源分布及其开发利用情 况,远景工矿企业生产结构等。 3.2 电力系统的基本资料 (1)电网负荷及电源构成现状,电网发展规划,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运行特性等。 (2)电网技术经济指标及历年电网成本统计资料、水电站联入主网的输、变电工程资料、 线损率、厂用电率、以及水、火电机组检修资料等。 (3)已建和拟建水、火电站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包括: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装机规模、 年运行费率、火电煤耗、燃料价格、电价、以及拟建水、火电站建设年限及逐年投资资料等。 3.3 有关专业应提供的资料 (1)水库专业提供水库淹(浸)没实物指标及费用; (2)环评专业提供环境影响及环评结论; (3)水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枢纽布置及工程量、所需三材; (4)机电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机组机型、电站联入系统结线方式、主要机电设备清单; (5)施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施工进度及机组投产计划; (6)概算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工程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包括机电投资及专用配套输变 电工程投资额)。 3.4 重要参数和基本数据 3.4.1 经济评价重要参数 (1)社会折现率为12 %; (2)财务基准收益率,在电力工业部颁布前暂定: 全部投资基准收益率为12 %; 资本金基准收益率为15 %。 3.4.2 财务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进度; (2)固定资产投资构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3)机组投产计划、生产流动资金; (4)资金筹措; (5)贷款条件; (6)建设期利息;
(7)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因素等。 3.4.3国民经济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投资的调整 (2)经营成本的调整: (3)替代方案影子价格的确定: (4)替代火电站投资 5)煤炭价格 (6)火电运行费等 (7)影子电价(作为产出物)。 国民经济评价 4.1国民经济评价原则 4.1.1国民经济评价是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 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经济参数分析,计算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 的净效益,评价水电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1.2水电项目的效益与系统负荷预测、电源规划等有密切联系,其效益从电力系统整体 效果进行评价。 4.1.3水电项目交纳的税金、国内贷款利息和补贴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 不计为项目的费用或效益:国外贷款利息等支付,应计为项目的费用。国民经济评价,在计 算期内各年均不考虑物价水平的上涨因素。 4.1.4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原则上都应该使用影子价格。为了简化计算,在不影响评 价结论的前提下,可只对其价值在效益或费用中占比重较大,或者国内价格明显不合理的产 出物或投入物使用影子价格。在国家未能定期公布计算影子价格的有关参数时,其费用可暂 按财务价格计算 4.1.5国民经济评价的主要内容有:投资费用和经营成本的调整、发电效益计算、评价指 标计算等,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4.2发电效益计算 4.2.1采用以同等程度满足电力系统的电力和电量需要为原则,选择替代方案,以替代方 案的费用作为本工程发电效益。并根据替代火电站所在地区分析确定其: (1)替代火电站投资 (2)专用配套输变电投资 (3)发电燃耗及燃料价格 (4)火电运行费率等火电经济指标 4.2.2采用电量(作为产出物)影子价格计算发电效益。 作为产出物的影子电价应按分解成本或边际成本,分各地区测出:或按网、省局根据产
6 (7)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因素等。 3.4.3 国民经济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投资的调整; (2)经营成本的调整; (3)替代方案影子价格的确定; (4)替代火电站投资; (5)煤炭价格; (6)火电运行费等; (7)影子电价(作为产出物)。 4 国民经济评价 4.1 国民经济评价原则 4.1.1 国民经济评价是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 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经济参数分析,计算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 的净效益,评价水电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1.2 水电项目的效益与系统负荷预测、电源规划等有密切联系,其效益从电力系统整体 效果进行评价。 4.1.3 水电项目交纳的税金、国内贷款利息和补贴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 不计为项目的费用或效益;国外贷款利息等支付,应计为项目的费用。国民经济评价,在计 算期内各年均不考虑物价水平的上涨因素。 4.1.4 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原则上都应该使用影子价格。为了简化计算,在不影响评 价结论的前提下,可只对其价值在效益或费用中占比重较大,或者国内价格明显不合理的产 出物或投入物使用影子价格。在国家未能定期公布计算影子价格的有关参数时,其费用可暂 按财务价格计算。 4.1.5 国民经济评价的主要内容有:投资费用和经营成本的调整、发电效益计算、评价指 标计算等,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4.2 发电效益计算 4.2.1 采用以同等程度满足电力系统的电力和电量需要为原则,选择替代方案,以替代方 案的费用作为本工程发电效益。并根据替代火电站所在地区分析确定其: (1)替代火电站投资; (2)专用配套输变电投资; (3)发电燃耗及燃料价格; (4)火电运行费率等火电经济指标。 4.2.2 采用电量(作为产出物)影子价格计算发电效益。 作为产出物的影子电价应按分解成本或边际成本,分各地区测出;或按网、省局根据产
品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确定用户所能承受的边际电价。 提示:在未测定前,影子电价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电力影子价格 结合电力系统和电站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应用影子价格计算工程费用 4.2.3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计算 (1)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包括静态效益和动态效益。 (2)从电网整体出发,有抽水蓄能电站的设计方案和无抽水蓄能电站的替代方案的两种 情况均有同等作用满足电网运行,经电力电量平衡,所节省的投资和运行费为抽水蓄能电站 的电量、容量效益,以该两种情况计算的耗煤量差值为节煤效益 (3)以有无抽水蓄能电站两种运行情况为基础,计算抽水蓄能电站所具有的动态效益。 提示:动态效益在计算中应作分析,避免出现重复。 4.3基本数据调整及依据 4.3.1水电工程投资的调整 提示:采用影子价格时,按《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及投资费用编 制办法》调整水电工程总投资及各年投资。由概算专业提供 采用财务价格时,工程总投资中不计入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费用。 4.3.2水电站经营成本的调整 提示: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不计入属于转移支付的施工期利息,计算水电站折旧 修理费等,在财务评价经营成本的基础上,换算为国民经济价格经营成本 4.3.3誊代方案影子价格的确定
7 品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确定用户所能承受的边际电价。 提示:在未测定前,影子电价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电力影子价格, 结合电力系统和电站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应用影子价格计算工程费用。 4.2.3 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计算 (1)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包括静态效益和动态效益。 (2)从电网整体出发,有抽水蓄能电站的设计方案和无抽水蓄能电站的替代方案的两种 情况均有同等作用满足电网运行,经电力电量平衡,所节省的投资和运行费为抽水蓄能电站 的电量、容量效益,以该两种情况计算的耗煤量差值为节煤效益。 (3)以有无抽水蓄能电站两种运行情况为基础,计算抽水蓄能电站所具有的动态效益。 提示:动态效益在计算中应作分析,避免出现重复。 4.3 基本数据调整及依据 4.3.1 水电工程投资的调整 提示:采用影子价格时,按《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及投资费用编 制办法》调整水电工程总投资及各年投资。由概算专业提供。 采用财务价格时,工程总投资中不计入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费用。 4.3.2 水电站经营成本的调整 提示: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不计入属于转移支付的施工期利息,计算水电站折旧 费、修理费等,在财务评价经营成本的基础上,换算为国民经济价格经营成本。 4.3.3 替代方案影子价格的确定
提示:(1)替代方案要经济合理、技术适当、对电力系统运行有利,具有代表性和现实性。 (2)替代火电站投资 位干瓦投资根据电网电力建设统计资料和规划数据确定。单位干瓦投资的调 整,可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的案例,根据火电站投资 构成,对火电站有关投资进行调整,求其影子价格。 (3)火电运行费 火电运行费为电站的经营成本、即不包括燃料费和折旧费。运行费率为运行费 与固定资产原值之比。可根据装机规模确定,一般装机容量在250MW~500 MW时为7%~8%;在500MW~1000MW时为5%~6% (4)煤炭价格 对煤炭价格应进行分析,可采用煤炭影子价格,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 中颁布的原煤影子价格为计价基数。 标煤低位发热量-627 标煤影子价格=原煤影子价格ⅹ 原煤低位发热量-6.27 式中标煤低位发热量为2927MJ/kg。 (5)火电施工年限及投资分配 根据对大中型火电厂有关资料分析,对于100MW~200MW机组火电厂,施 年限一般为5年;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施工年限般为6年。投资 流程分配可参考已建火电工程投资逐年实际分配计 4.4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提示: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以经济内部收益率为主要评价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 需要,也可计算经济净现值等指标 4.4.1经济内部收益率E|RR) 表达式为: ∑(B-C,(1+ER)′=0 式中:B—一效益(流入量) C—一费用(流出量) (B-C)—一第t年的净效益流量 n一计算期 「提示:求出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社会折旧率,表明项目对国民经济的 净贡献达到或超过了要求的水平,这时应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4.4.2经济净现值(ENPv 其表达式为: ENP=∑(B-C)1-i1) 式中:i,一一社会折现率,由国家统一发布,现为12% 提示:经济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表示国家为拟建项目付出代价后,可以得到符合社会折 现率的社会盈余,或除得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外,还可以得到以现值计算
8 提示:(1)替代方案要经济合理、技术适当、对电力系统运行有利,具有代表性和现实性。 (2)替代火电站投资: 单位千瓦投资根据电网电力建设统计资料和规划数据确定。单位千瓦投资的调 整,可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的案例,根据火电站投资 构成,对火电站有关投资进行调整,求其影子价格。 (3)火电运行费: 火电运行费为电站的经营成本、即不包括燃料费和折旧费。运行费率为运行费 与固定资产原值之比。可根据装机规模确定,一般装机容量在250 MW~500 MW时为7 %~8 %;在500 MW~1000 MW时为5 %~6 %。 (4)煤炭价格: 对煤炭价格应进行分析,可采用煤炭影子价格,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 中颁布的原煤影子价格为计价基数。 标煤影子价格=原煤影子价格× 标煤低位发热量 原煤低位发热量 - 6.27 - 6.27 式中标煤低位发热量为29.27 MJ/kg。 (5)火电施工年限及投资分配: 根据对大中型火电厂有关资料分析,对于100 MW~200 MW机组火电厂,施 工年限一般为5 年;300 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施工年限一般为6 年。投资 流程分配可参考已建火电工程投资逐年实际分配计取。 4.4 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提示: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以经济内部收益率为主要评价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 需要,也可计算经济净现值等指标。 4.4.1 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 表达式为: (B C) ( EIRR) t t n t − + = = − 1 1 0 式中:B——效益(流入量); C——费用(流出量); (B-C)——第t年的净效益流量; n——计算期 提示:求出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社会折旧率,表明项目对国民经济的 净贡献达到或超过了要求的水平,这时应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4.4.2 经济净现值(ENPV) 其表达式为: ENPV B C i t s t t n = − − − = ( ) (1 ) 1 式中:is——社会折现率,由国家统一发布,现为12 %。 提示:经济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表示国家为拟建项目付出代价后,可以得到符合社会折 现率的社会盈余,或除得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外,还可以得到以现值计算
的超额社会盈余,这时就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4.5敏惑性分析 4.5.1对影响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的主要因素(如水电站固定 资产投资、年发电量、替代方案投资、煤价等)的可能变化,进行敏感性分析 4.5.2评价指标达到临界点(经济内部收益率等于社会折现率)时,允许某个因素变化的最 大幅度,即极限变化。 4.5.3不确定性分析包括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 提示:一般需对项目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中预测或估算数据进行敏感性分析。根据 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条件时可进行概率分析。 4.6结论和分析 4.6.1对国民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提示:从国民经济角度分析建设本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6.2对敏感性成果进行分析 提示: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经济指标ε 的影响,表明本项目在经济上具 有的抗风险能力 4.7国民经济评价报表 国民经济评价盈利能力分析的基本报表: (1)国民经济评价经济现金流量表(替代方案); (2)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 (3)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国内投资) 提示:前者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的基础,用以计算全部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 等评价指标;后者以国内投资作为计算的基础,将国外借款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作为 費用流出,用以计算国内投资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等指标。 5财务评价 5.1财务评价原则 5.1.1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价格体系和建设机制,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 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以及 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据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5.1.2财务评价应使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 5.1.3财务评价以动态分析为主,静态分析为辅。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内容包括: (1)资金筹措; 2)费用和效益计算 3)清偿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 (4)评价指标计算等
9 的超额社会盈余,这时就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4.5 敏感性分析 4.5.1 对影响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的主要因素(如水电站固定 资产投资、年发电量、替代方案投资、煤价等)的可能变化,进行敏感性分析。 4.5.2 评价指标达到临界点(经济内部收益率等于社会折现率)时,允许某个因素变化的最 大幅度,即极限变化。 4.5.3 不确定性分析包括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 提示:一般需对项目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中预测或估算数据进行敏感性分析。根据 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条件时可进行概率分析。 4.6 结论和分析 4.6.1 对国民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提示:从国民经济角度分析建设本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6.2 对敏感性成果进行分析 提示: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经济指标的影响,表明本项目在经济上具有的抗风险能力。 4.7 国民经济评价报表 国民经济评价盈利能力分析的基本报表: (1)国民经济评价经济现金流量表(替代方案); (2)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 (3)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国内投资)。 提示:前者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的基础,用以计算全部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 等评价指标;后者以国内投资作为计算的基础,将国外借款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作为 费用流出,用以计算国内投资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等指标。 5 财务评价 5.1 财务评价原则 5.1.1 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价格体系和建设机制,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 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以及 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据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5.1.2 财务评价应使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 5.1.3 财务评价以动态分析为主,静态分析为辅。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内容包括: (1)资金筹措; (2)费用和效益计算; (3)清偿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 (4)评价指标计算等;
5)并对一些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5.2费用计算 主要包括水电建设项目总投资、成本和各项应纳税金等 5.2.1总投资 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 提示:(1)固定资产投资直接采用概(估)算表中的静态投资+价差预备费。 (2)建设期利息一般应根据各项水工建筑物和各台机组的投产时间分别计算,初期 运行期较短的水电建设项目,为简化计算,其各项投资利息一律计算到建设期末。 (3)流动资金可采用网局已建水电站近期的统计资料估算,当缺乏资料时可暂按10 元/kW估算。 5.2.2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修理费+工资+职工福利费+材料费+库区维护费+其他费用 对抽水蓄能电站尚应计入抽水电费。 提示:(1)修理费率应根据各网局近三年的统计资料平均值计算,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可按 固定资产价值的1%提取 (2)职工工资采用各网局上一年统计资料,电站编制人数一般可直接采用概算编制 的职工编制人数。 (3)职工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14%。 (4)材料费和其他费用,可采用类似电站近期实际资料,在缺乏资料时可参考《水 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中的“编制说明”取值 (5)库区维护费 库区维护费=厂供电量×0001元/(kWh) 已缴纳水费的电站不再提取库区维护费 (6)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费用 抽水电费=抽水电量x抽水电价 5.2.3总成本 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提示:(1)折旧费=固定资产价值×折旧率 固定资产价值+无形及递延资产价值=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 折旧率可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分项加权平均计 算。 (2)摊销费:包括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费,水电建设项目如发生以上项目,没 有规定,可暂按10年期限分期摊销。 (3)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在生产期内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5.24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成本暂计入发电成本之中 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成本=经营成本+折旧费+利息支出
10 (5)并对一些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5.2 费用计算 主要包括水电建设项目总投资、成本和各项应纳税金等。 5.2.1 总投资 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 提示:(1)固定资产投资直接采用概(估)算表中的静态投资+价差预备费。 (2)建设期利息一般应根据各项水工建筑物和各台机组的投产时间分别计算,初期 运行期较短的水电建设项目,为简化计算,其各项投资利息一律计算到建设期末。 (3)流动资金可采用网局已建水电站近期的统计资料估算,当缺乏资料时可暂按10 元/kW 估算。 5.2.2 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修理费+工资+职工福利费+材料费+库区维护费+其他费用 对抽水蓄能电站尚应计入抽水电费。 提示:(1)修理费率应根据各网局近三年的统计资料平均值计算,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可按 固定资产价值的1 %提取。 (2)职工工资采用各网局上一年统计资料,电站编制人数一般可直接采用概算编制 的职工编制人数。 (3)职工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14 %。 (4)材料费和其他费用,可采用类似电站近期实际资料,在缺乏资料时可参考《水 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中的“编制说明”取值。 (5)库区维护费: 库区维护费=厂供电量×0.001元/ (kW·h) 已缴纳水费的电站不再提取库区维护费。 (6)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费用: 抽水电费=抽水电量×抽水电价 5.2.3 总成本 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提示:(1)折旧费=固定资产价值×折旧率 固定资产价值+无形及递延资产价值=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 折旧率可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分项加权平均计 算。 (2)摊销费:包括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费,水电建设项目如发生以上项目,没 有规定,可暂按10年期限分期摊销。 (3)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在生产期内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5.2.4 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成本暂计入发电成本之中 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成本=经营成本+折旧费+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