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全国水文情况统计 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年12月
附 件 全国水文情况统计 报表制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利 部 制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 年 12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査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 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 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总说明… 、报表目录…… 调查表式 (一)水文测站情况(综合1表)……6 (二)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综合2表)∴…9 三)水文观测项目类别情况(综合3表) (四)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情况(综合4表)……… 五)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情况(综合5表) (六)通用设备情况(综合6表) (七)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情况(综合7表) 八)房屋和固定资产情况(综合8表)…… (九)水文机构人员情况(综合9表)… (十)技术咨询及综合经营情况(综合10表) (十一)水文经费情况(综合11表)…… 四、主要指标解释…… 22
3 目 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一)水文测站情况(综合 1 表) ·················································6 (二)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综合 2 表) ·········································9 (三)水文观测项目类别情况(综合 3 表) ·········································10 (四)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情况(综合 4 表) ·········································11 (五)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情况(综合 5 表) ·········································12 (六)通用设备情况(综合 6 表) ·················································14 (七)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情况(综合 7 表) ·········································15 (八)房屋和固定资产情况(综合 8 表) ···········································16 (九)水文机构人员情况(综合 9 表) ·············································17 (十)技术咨询及综合经营情况(综合 10 表) ······································19 (十一)水文经费情况(综合 11 表) ··············································20 四、主要指标解释 ······························································22
总说明 (一)为全面、系统反映我国水文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水文行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 指导水文现代化建设、开展水文行业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国水 文统计年报报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内容:本报表为年度报表制度,设置11张综合报表,内容涵盖水文站网、水文设施设 备、机构人员以及经费投入等情况。 (三)统计范围:全国各级水文机构及各类水文测站 (四)本报表制度由水利部水文司制定,统一布置、逐级填报。由各级水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 做好内部分工协调,承担报表下发、汇总、上报等职责,人事、财务、技术、装备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关 统计工作。各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于每年2月20日前,审核、汇总完成上一年 度各项统计指标,报水利部水文司。水利部水文司对上报数据进行复核,形成《全国水文统计年报》。 (五)本报表制度未指定的其他统计调查项目,将采用经国家统计局备案(或审批)的抽样调查 或典型调查方式进行统计 (六)本报表通过“全国水文统计年报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各单位必须于每年2月20日前将统 计数据录入系统,正式年报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水利部水文司。具体报送时间与方式要求 以当年下发的有关水文统计工作的文件为准 (七)《全国水文统计年报》作为政府信息刊印并公布,于每年3月底前印发全国水利部门、水文 系统并通过水利部网站进行公布。相关统计信息同时纳入《中国水利年鉴》、《中国水利统计年鉴》、《中 国海洋年鉴》,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4 一、总 说 明 (一)为全面、系统反映我国水文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水文行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 指导水文现代化建设、开展水文行业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国水 文统计年报报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内容:本报表为年度报表制度,设置 11 张综合报表,内容涵盖水文站网、水文设施设 备、机构人员以及经费投入等情况。 (三)统计范围:全国各级水文机构及各类水文测站。 (四)本报表制度由水利部水文司制定,统一布置、逐级填报。由各级水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 做好内部分工协调,承担报表下发、汇总、上报等职责,人事、财务、技术、装备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关 统计工作。各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于每年 2 月 20 日前,审核、汇总完成上一年 度各项统计指标,报水利部水文司。水利部水文司对上报数据进行复核,形成《全国水文统计年报》。 (五)本报表制度未指定的其他统计调查项目,将采用经国家统计局备案(或审批)的抽样调查 或典型调查方式进行统计。 (六)本报表通过“全国水文统计年报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各单位必须于每年 2 月 20 日前将统 计数据录入系统,正式年报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水利部水文司。具体报送时间与方式要求 以当年下发的有关水文统计工作的文件为准。 (七)《全国水文统计年报》作为政府信息刊印并公布,于每年 3 月底前印发全国水利部门、水文 系统并通过水利部网站进行公布。相关统计信息同时纳入《中国水利年鉴》、《中国水利统计年鉴》、《中 国海洋年鉴》,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二、报表目录 报送日期及页 表号 名 报告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期别 方式 码 流域机构和各省 治区、直辖市(新疆建 综合1表水文测站情况 年/各级水文机构及各 类水文测站 设兵团)水文机构,陕2月年前6 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 综合2表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综合3表水文观测项目类别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综合4表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11 综合5表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综合6表通用设备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综合7表水文自动测报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15 综合8表房屋和固定资产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综合9表水文机构人员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综合10表技术咨询及综合经营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9 综合11表水文经费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5 二、报 表 目 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填 报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送日期及 方式 页 码 综合 1 表 水文测站情况 年报 各级水文机构及各 类水文测站 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新疆建 设兵团)水文机构,陕 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 局 2 月 20 日前 年报 6 综合 2 表 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9 综合 3 表 水文观测项目类别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0 综合 4 表 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综合 5 表 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2 综合 6 表 通用设备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4 综合 7 表 水文自动测报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5 综合 8 表 房屋和固定资产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6 综合 9 表 水文机构人员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7 综合 10 表 技术咨询及综合经营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9 综合 11 表 水文经费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20
三、调查表式 (一)水文测站情况 表号:综合1表 制定机关:水利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 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文号:国统办函[2015]19号 行政区划代码:口口口 有效期:3年 填报单位名称:广东省水文局 计量单位:处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一、国家基本水文站合计 水文部门管理国家基本水文站合计 布设位置:1河道 2水库 3湖泊 4潮流量 工作模式:1驻测站 2巡测站 27 3间测站 其中:委托观测站 11 其中:自动监测站 12 其中:站队结合 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 二、基本水位站合计 15 布设位置:1河道 37 2水库 3湖泊 4潮水 工作模式:1人工观测 20 2自动监测 其中:委托观测 22 基本雨量站合计 2 751 其中:1常年 24
6 三、调 查 表 式 (一)水文测站情况 表 号:综合 1 表 制定机关:水利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文号:国统办函[2015]119 号 行政区划代码: □□□□□□ □□□□□□ 有 效 期:3 年 填报单位名称: 广东省水文局 2017 年 计量单位:处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一、国家基本水文站合计 01 81 水文部门管理国家基本水文站合计 02 77 布设位置:1 河道 03 71 2 水库 04 3 3 湖泊 05 4 潮流量 06 3 5 渠道 07 工作模式:1 驻测站 08 49 2 巡测站 09 27 3 间测站 10 1 其中:委托观测站 11 16 其中:自动监测站 12 5 其中:站队结合 13 28 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 14 4 二、基本水位站合计 15 92 布设位置 : 1 河道 16 37 2 水库 17 1 3 湖泊 18 4 潮水 19 54 工作模式: 1 人工观测 20 2 自动监测 21 92 其中:委托观测 22 30 三、基本雨量站合计 23 751 其中: 1 常年 24 751 2 汛期 25
工作模式:1人工观测 2自动监测 其中:委托观测 735 四、水质站合计 728 作模式:1人工取样 672 2自动监测 五、蒸发站 工作模式:1人工观测 33 2自动监测 地下水站合计 设站目的:1基本站 106 2统测站 37 3试验站 其中:监测水质的站点 工作模式:1人工观测 40 2自动监测 41 106 七、墒情站合计 工作模式:1人工观测 2自动监测 44 八、实验站合计 设站目的:1径流 2蒸发 47 3测验方法 48 4水库 5地下水 6其他 其中:兼水文站 九、辅助站 十、固定洪调点 十一、专用站 1专用水文站合计 236 其中: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建设 中小河流建设 163 非水文部门建设 2专用水位站合计 其中: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建设 中小河流建设 61 107
7 工作模式: 1 人工观测 26 1 2 自动监测 27 750 其中:委托观测 28 735 四、水质站合计 29 728 工作模式:1 人工取样 30 672 2 自动监测 31 56 五、蒸发站 32 5 工作模式:1 人工观测 33 1 2 自动监测 34 4 六、地下水站合计 35 106 设站目的: 1 基本站 36 106 2 统测站 37 3 试验站 38 其中:监测水质的站点 39 52 工作模式:1 人工观测 40 2 自动监测 41 106 七、墒情站合计 42 29 工作模式: 1 人工观测 43 2 自动监测 44 29 八、实验站合计 45 1 设站目的:1 径流 46 2 蒸发 47 1 3 测验方法 48 4 水库 49 5 地下水 50 6 其他 51 其中:兼水文站 52 九、辅助站 53 39 十、固定洪调点 54 十一、专用站 1 专用水文站合计 55 236 其中: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建设 56 66 中小河流建设 57 163 非水文部门建设 58 7 2 专用水位站合计 59 393 其中: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建设 60 218 中小河流建设 61 107
非水文部门建设 68 3专用雨量站合计 63 1040 其中: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建设 中小河流建设 323 非水文部门建设 6 370 单位负责人:卢华友 统计负责人:简觉钦 填表人:温子杰 报出日期:2018年2月10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査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类水文站点设置的基本情况 2.本表所指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蒸发站、墒情站均填报独立设置的站,其他测站的观测项目不计在 内 3国家基本水文站合计只填写国家基本水文站,包括水文部门管理的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 4.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是指水文部门以外(如水利、电力、交通、铁道等部门)单位设立的 纳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管理的水文站。流域机构的水文站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中统计 5.委托是指委托观测或委托看管。 6.站队结合填报实行站队结合管理的水文站数 7.基本水位站是指进行长期观测,开展资料整编,纳入年鉴刊印而独立设置的水位站。 8.基本雨量站是指进行长期观测,开展资料整编,纳入年鉴刊印而独立设置的雨量站。 9.水质站是指进行水环境监测采样和现场测定的基本单元,可由一个或多个断面或采样点组成。水质站数 以控制断面来计算,该类断面在统计中都统一称为站,辅助、对照断面不计算在内,只统计到控制断面。只填写监测 地表水水质的站点。 10.水质站、蒸发站、地下水站、墒情站,既有人工观测又有自动监测的站点,按自动监测填列不得重复 填报。雨量、水位为自记方式的按自动监测填列 11.实验站按设站主要目的(径流、蒸发、测验方法、水库、地下水、其它)填列,一个站仅填列其中一 项。具有流量观测项目的实验站兼做基本水文站的,除填列有关各栏外还需填列“兼水文站”栏 12.专用站是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水文测站,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未列入国家基本水文 站网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新建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改建站应按原测站管 理属性(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或专用测站)填列;由非水文部门建设,交由水文部门管理运行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 站等,包括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站点。按以上三类分别进行填列。 13.固定洪调点指为开展洪水(洪痕)调查,以弥补水文站网不足,在河道或汇流处固定位置设置的调查 14.辅助站是指为配合国家基本水文站正确控制水文情势变化而设立的一个或一组(按一个计算)站点 15.逻辑关系:03+04+05+06+07=02,02+14=01,11≤02,12≤02,13 16+17+18+19=15,20+21=15,22≤15 24+25=23,26+27=23,23≥2 30+31=29,33+34=32,36+37+38=35,40+41=35,43+44=42 46+47+48+49+50+51=45, 56+57+58=55,60+61+62=59,64+65+66=63
8 非水文部门建设 62 68 3 专用雨量站合计 63 1040 其中: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建设 64 347 中小河流建设 65 323 非水文部门建设 66 370 单位负责人:卢华友 统计负责人:简觉钦 填表人:温子杰 报出日期:2018 年 2 月 10 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类水文站点设置的基本情况。 2.本表所指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蒸发站、墒情站均填报独立设置的站,其他测站的观测项目不计在 内。 3.国家基本水文站合计只填写国家基本水文站,包括水文部门管理的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 4.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是指水文部门以外(如水利、电力、交通、铁道等部门)单位设立的、 纳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管理的水文站。流域机构的水文站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中统计。 5.委托是指委托观测或委托看管。 6.站队结合填报实行站队结合管理的水文站数。 7.基本水位站是指进行长期观测,开展资料整编,纳入年鉴刊印而独立设置的水位站。 8.基本雨量站是指进行长期观测,开展资料整编,纳入年鉴刊印而独立设置的雨量站。 9.水质站是指进行水环境监测采样和现场测定的基本单元,可由一个或多个断面或采样点组成。水质站数 以控制断面来计算,该类断面在统计中都统一称为站,辅助、对照断面不计算在内,只统计到控制断面。只填写监测 地表水水质的站点。 10.水质站、蒸发站、地下水站、墒情站,既有人工观测又有自动监测的站点,按自动监测填列不得重复 填报。雨量、水位为自记方式的按自动监测填列。 11.实验站按设站主要目的(径流、蒸发、测验方法、水库、地下水、其它)填列,一个站仅填列其中一 项。具有流量观测项目的实验站兼做基本水文站的,除填列有关各栏外还需填列“兼水文站”栏。 12.专用站是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水文测站,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未列入国家基本水文 站网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新建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改建站应按原测站管 理属性(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或专用测站)填列;由非水文部门建设,交由水文部门管理运行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 站等,包括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站点。按以上三类分别进行填列。 13.固定洪调点指为开展洪水(洪痕)调查,以弥补水文站网不足,在河道或汇流处固定位置设置的调查 断面。 14.辅助站是指为配合国家基本水文站正确控制水文情势变化而设立的一个或一组(按一个计算)站点。 15.逻辑关系:03+04+05+06+07=02,02+14=01,11≤02,12≤02,13≤02, 16+17+18+19=15,20+21=15,22≤15, 24+25=23,26+27=23,23≥28, 30+31=29, 33+34=32,36+37+38=35, 40+41=35,43+44=42, 46+47+48+49+50+51=45, 56+57+58=55,60+61+62=59,64+65+66=63
(二)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 表号:综合2表 制定机关:水利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文号:国统办函[2015]9号 行政区划代码:口口口 有效期:3年 填报单位名称:广东省水文局 计量单位:处 指标名称 、报汛站合计 01 测站种类:1水文站 4 2水位站 03 101 3雨量站 04 275 4墒情站 5地下水站 发布预报测站 123 三、发布预警测站 单位负责人:卢华友 统计负责人:简觉钦 填表人:温子杰 报出日期:2018年2月10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査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 2.报汛站填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报送水文信息的水文测站,按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分别统计 一个测站同时向几个单位拍报水情和几个项目者,仍以一个站(按该测站站类属性)填写 3.发布预报测站填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发布水文预报的测站。一个站同时向几个单位发布水文预报的 仍以一个站填列 4.发布预警测站填写向社会公众发布水文预警信息的测站。一个站多次发布水文预警的,仍以一个站填列。 5逻辑关系:02+03+04+05+06=01
9 (二)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 表 号:综合 2 表 制定机关:水利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文号:国统办函[2015]119 号 行政区划代码: □□□□□□ □□□□□□ 有 效 期:3 年 填报单位名称: 广东省水文局 2017 年 计量单位:处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一、报汛站合计 01 436 测站种类:1 水文站 02 54 2 水位站 03 101 3 雨量站 04 275 4 墒情站 05 6 5 地下水站 06 二、发布预报测站 07 123 三、发布预警测站 08 单位负责人:卢华友 统计负责人:简觉钦 填表人:温子杰 报出日期:2018 年 2 月 10 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 2.报汛站填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报送水文信息的水文测站,按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分别统计。 一个测站同时向几个单位拍报水情和几个项目者,仍以一个站(按该测站站类属性)填写。 3.发布预报测站填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发布水文预报的测站。一个站同时向几个单位发布水文预报的, 仍以一个站填列。 4.发布预警测站填写向社会公众发布水文预警信息的测站。一个站多次发布水文预警的,仍以一个站填列。 5.逻辑关系:02+03+04+05+06=01
(三)水文观测项目类别情况 表号:综合3表 制定机关:水利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文号:国统办函[2015]9号 行政区划代码:口口口 有效期:3年 填报单位名称:广东省水文局 2017年 计量单位:处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量 水位 02 694 三、水质 其中:1悬移质 2推移质 3河床质 4颗粒分析 07 五、水温 七、比降 10 八、地下水 其中:1地下水水位 11 2地下水水质 3地下水水量 13 十、蒸发 15 十一、降水 16 2578 十三、辅助气象 单位负责人:卢华友 统计负责人:简觉钦 填表人:温子杰 报出日期:2018年2月10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査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观测项目情况。统计各类水文测站的观测项目,包括 基本站和专用站。 2.流量项目按断面流量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填列 3.水位按水位站和水文站观测水位的项目的总数填列。 4.水质按断面或采样点水质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与水文站网中的水质站数相等 5.降水项目包括雨量站数和附设在水文、水位等测站上的雨量观测项目的总数。 6.辅助气象是指气温、风向、风速、湿度、气压等气象因子的观测项目 泥沙、水温、冰情、比降、墒情、蒸发、水文调查等,均按观测项目数统计,包括独立观测的某项目测站 及水文、水位等测站含有的观测项目
10 (三)水文观测项目类别情况 表 号:综合 3 表 制定机关:水利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文号:国统办函[2015]119 号 行政区划代码: □□□□□□ □□□□□□ 有 效 期:3 年 填报单位名称: 广东省水文局 2017 年 计量单位:处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一、流量 01 340 二、水位 02 694 三、水质 03 728 四、泥沙 其中:1 悬移质 04 24 2 推移质 05 3 河床质 06 4 颗粒分析 07 5 五、水温 08 六、冰情 09 七、比降 10 37 八、地下水 106 其中:1 地下水水位 11 106 2 地下水水质 12 52 3 地下水水量 13 九、墒情 14 52 十、蒸发 15 50 十一、降水 16 2578 十二、水文调查 17 16 十三、辅助气象 18 22 单位负责人:卢华友 统计负责人:简觉钦 填表人:温子杰 报出日期:2018 年 2 月 10 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观测项目情况。统计各类水文测站的观测项目,包括 基本站和专用站。 2.流量项目按断面流量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填列。 3.水位按水位站和水文站观测水位的项目的总数填列。 4.水质按断面或采样点水质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与水文站网中的水质站数相等。 5.降水项目包括雨量站数和附设在水文、水位等测站上的雨量观测项目的总数。 6.辅助气象是指气温、风向、风速、湿度、气压等气象因子的观测项目。 7.泥沙、水温、冰情、比降、墒情、蒸发、水文调查等,均按观测项目数统计,包括独立观测的某项目测站 及水文、水位等测站含有的观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