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的存在,资金在国际间的调拨划转才得以进 行,国际间的债权债务才得以清偿,国际资本才得以流动,跨越国界的资金借贷融通才得以实 现。因此,本章主要介绍外汇市场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理论。 第一节外汇市场概述 、外汇与汇率 (一)外汇 世界上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货币和货币制度,各国货币相互之间不能流通使用, 因此,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必然要产生国际间的货币兑换,由此产生外汇和汇率的概念。 外汇( Foreign Exchange)这一概念有动态和静态两种表述形式,而静态的外汇又有广 义和狭义之分 动态的外汇是指一国货币兑换或折算为另一种货币的运动过程。最初的外汇概念就是指 它的动态含义。现在人们提到外汇时,更多的是指它的静态含义。 广义的静态外汇是指一切用外币表示的资产。这种含义的外汇概念通常用于国家的外汇 管理法令之中。如我国的《外汇管理条例》中定义:“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 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具体包括:(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2)外币支付凭 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 券、股票、总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5)其他外汇资产 狭义的静态外汇概念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进行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按照这一概 念,只有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资金,以及将对银行存款的索取权具体化了的外币票据才构 成外汇。具体来看,外汇主要包括以外币表示的银行汇票、支票、银行存款等。人们通常所 说的外汇就是指这一狭义的概念 由此看来,外汇有三个特点:(1)外币性,即外汇必须是以外币表示的国外资产;(2) 可偿性,即外汇必须是在国外能得到清偿的债权;(3)可兑换性,即外汇必须能自由兑换成 其他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 按照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外汇分成不同的种类:(1)根据是否可以自由兑换,外汇 可分成自由外汇和记账外汇:(2)根据外汇的来源和用途,外汇可分为贸易外汇和非贸易外 汇。贸易外汇是指通过出口有形商品取得的外汇。非贸易外汇是指通过出口无形商品而取得 的外汇;(3)根据外汇管理的对象,外汇可分为居民外汇和非居民外汇 (二)汇率 所谓汇率( Foreign Exchange rate)就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折算比价,也就是以一国 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也称汇价、外汇牌价或外汇行市 汇率的表达方式有两种:直接标价法( Direct Quotation)和间接标价法( Indirect Quotation)。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折算应付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的 汇率标价法。又称应付标价法( Giving Quotation)。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 标准来折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 Receiving Quotation)。可 以看出,在直接标价法下,汇率的数值越大,意味着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可以兑换越多的本 国货币,也就是本国货币的币值越低:在间接标价法下,这一关系则相反 按照不同的标准,汇率可有基本汇率和套算汇率、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即期汇率和远 期汇率、单一汇率与复汇率、买入汇率、卖出汇率和中间汇率、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电汇
1 第四章 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的存在,资金在国际间的调拨划转才得以进 行,国际间的债权债务才得以清偿,国际资本才得以流动,跨越国界的资金借贷融通才得以实 现。因此,本章主要介绍外汇市场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理论。 第一节 外汇市场概述 一、外汇与汇率 (一)外汇 世界上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货币和货币制度,各国货币相互之间不能流通使用, 因此,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必然要产生国际间的货币兑换,由此产生外汇和汇率的概念。 外汇(Foreign Exchange)这一概念有动态和静态两种表述形式,而静态的外汇又有广 义和狭义之分。 动态的外汇是指一国货币兑换或折算为另一种货币的运动过程。最初的外汇概念就是指 它的动态含义。现在人们提到外汇时,更多的是指它的静态含义。 广义的静态外汇是指一切用外币表示的资产。这种含义的外汇概念通常用于国家的外汇 管理法令之中。如我国的《外汇管理条例》中定义:“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 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具体包括:(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2)外币支付凭 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劵、公司债 券、股票、总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5)其他外汇资产。 狭义的静态外汇概念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进行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按照这一概 念,只有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资金,以及将对银行存款的索取权具体化了的外币票据才构 成外汇。具体来看,外汇主要包括以外币表示的银行汇票、支票、银行存款等。人们通常所 说的外汇就是指这一狭义的概念。 由此看来,外汇有三个特点:(1)外币性,即外汇必须是以外币表示的国外资产;(2) 可偿性,即外汇必须是在国外能得到清偿的债权;(3)可兑换性,即外汇必须能自由兑换成 其他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 按照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外汇分成不同的种类:(l)根据是否可以自由兑换,外汇 可分成自由外汇和记账外汇;(2)根据外汇的来源和用途,外汇可分为贸易外汇和非贸易外 汇。贸易外汇是指通过出口有形商品取得的外汇。非贸易外汇是指通过出口无形商品而取得 的外汇;(3)根据外汇管理的对象,外汇可分为居民外汇和非居民外汇。 (二)汇率 所谓汇率(Foreign Exchange Rate)就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折算比价,也就是以一国 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也称汇价、外汇牌价或外汇行市。 汇率的表达方式有两种: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tation)和间接标价法(Indirect Quotation)。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折算应付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的 汇率标价法。又称应付标价法(Giving Quotation)。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 标准来折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Receiving Quotation)。可 以看出,在直接标价法下,汇率的数值越大,意味着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可以兑换越多的本 国货币,也就是本国货币的币值越低;在间接标价法下,这一关系则相反。 按照不同的标准,汇率可有基本汇率和套算汇率、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即期汇率和远 期汇率、单一汇率与复汇率、买入汇率、卖出汇率和中间汇率、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电汇
汇率、信汇汇率和票汇汇率等不同分类。 外汇市场的涵义 所谓外汇市场,是指由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和客户组成的买卖外汇的交 易系统。外汇市场不像商品市场和其他的金融市场那样,一定要设有具体的交易场所,它主要 是指外汇供求双方在特定的地区内,通过现代化的电讯设备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来从事外汇买卖 的交易活动。 按照外汇交易参与者的不同,外汇市场可以具体分为狭义的外汇市场和广义的外汇市场 狭义的外汇市场,又叫外汇批发市场,它是特指银行同业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包括外汇银行 之间、外汇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以及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广义的外汇市场,除了上 述狭义外汇市场之外,还包括银行同一般客户之间的外汇交易。 按照外汇市场经营范围的不同,外汇市场有国内外汇市场和国际外汇市场之分。国内外汇 市场一般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该种市场主要进行的是外币与本币之间的交易,其参加者主要限 于本国居民,并且,所进行的外汇交易要受制于国内金融制度。而国际外汇市场是指各国居民 都可以自由参加多种货币的自由买卖,交易不受所在国金融制度的限制。这种外汇市场是一个 基本上完全自由的市场,是一种发达的外汇市场 按外汇交易的方式来划分,外汇市场有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之分。有形市场是指从事交易 的当事人在固定的交易场所和规定的营业时间里进行外汇买卖。这种形式的外汇市场主要存在 于欧洲大陆的法国巴黎、德国的法兰克福、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等国家的外汇市场。由于其交易 方式和交易目的都很有限,主要用于调整即期的外汇头寸,决定对顾客交易的公定汇率,因此 不是外汇市场主要形式。无形市场是指一个由电话、电报、电传和计算机终端等等现代化通讯 网络所形成的一个抽象的市场。这种外汇市场没有固定的外汇交易场所,也没有固定的开、收 盘时间。抽象的外汇市场形式普遍流行于英国、美国、瑞士、远东等国家和地区。所以人们 般都将典型的外汇市场理解为一种抽象市场 三、当代外汇市场的特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货币制度的改革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代国际外汇 市场更加迅猛地发展,新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方式不断涌现,呈现出以下几个典型的特征: )宏观经济变量对外汇市场的影响作用日趋显著 尽管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大都是出于微观经济的目的来进行外汇买卖的,但这个市场的交易 总量及本国货币相对于外国货币的价格(即汇率)对一国的国民收入、就业量、物价指数和利 率水平等宏观经济变量却有着重大作用:与此同时,外汇交易及本国货币汇率也受上述种种宏 观经济变量的影响。当然,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都会彼此影响,各种类型的市场之间都存在着 有机联系,但这种相互作用的现象在外汇市场上显得尤为突出、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一个开放 型的小国经济(如瑞士、新加坡等)来说情况更是如此。外汇市场不仅对本国经济的宏观变量 极为敏感,而且还容易受别国经济盛衰的影响。更准确地说,外汇市场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量 的相对水平的影响。例如,本国国民收入的增加会增加对外币的需求,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国 民收入增加则会扩大外币的供给(即对本币的需求增加),假如这两者的变动是同比例的,那么 外汇市场上的价格(即汇率)将维持不变:否则,有关货币的汇率将出现升降。至于通货膨胀 和利率等经济变量,情况也是如此,即影响汇率的只是国内外的相对水平。 (二)全球外汇市场已在时空上联成一个国际性外汇大市场 首先,自20世纪70年代起,亚太地区外汇市场逐渐得到发展,由于时差的关系,使世界 各地的外汇市场的营业时间得以衔接,如每天由东京、香港等亚太地区的外汇市场首先开市, 在即将收盘时,伦敦等欧洲的外汇市场开市了:交易后不久,纽约等美洲外汇市场也开市了 在纽约外汇市场收盘后不久,东京、香港等外汇市场又开市了。从而使外汇市场交易24小时连 续不断地进行。其次,现代化通讯设备和电脑的大量运用,使各个外汇市场相互间的联系更加
2 汇率、信汇汇率和票汇汇率等不同分类。 二、外汇市场的涵义 所谓外汇市场,是指由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和客户组成的买卖外汇的交 易系统。外汇市场不像商品市场和其他的金融市场那样,一定要设有具体的交易场所,它主要 是指外汇供求双方在特定的地区内,通过现代化的电讯设备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来从事外汇买卖 的交易活动。 按照外汇交易参与者的不同,外汇市场可以具体分为狭义的外汇市场和广义的外汇市场。 狭义的外汇市场,又叫外汇批发市场,它是特指银行同业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包括外汇银行 之间、外汇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以及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广义的外汇市场,除了上 述狭义外汇市场之外,还包括银行同一般客户之间的外汇交易。 按照外汇市场经营范围的不同,外汇市场有国内外汇市场和国际外汇市场之分。国内外汇 市场一般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该种市场主要进行的是外币与本币之间的交易,其参加者主要限 于本国居民,并且,所进行的外汇交易要受制于国内金融制度。而国际外汇市场是指各国居民 都可以自由参加多种货币的自由买卖,交易不受所在国金融制度的限制。这种外汇市场是一个 基本上完全自由的市场,是一种发达的外汇市场。 按外汇交易的方式来划分,外汇市场有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之分。有形市场是指从事交易 的当事人在固定的交易场所和规定的营业时间里进行外汇买卖。这种形式的外汇市场主要存在 于欧洲大陆的法国巴黎、德国的法兰克福、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等国家的外汇市场。由于其交易 方式和交易目的都很有限,主要用于调整即期的外汇头寸,决定对顾客交易的公定汇率,因此 不是外汇市场主要形式。无形市场是指一个由电话、电报、电传和计算机终端等等现代化通讯 网络所形成的一个抽象的市场。这种外汇市场没有固定的外汇交易场所,也没有固定的开、收 盘时间。抽象的外汇市场形式普遍流行于英国、美国、瑞士、远东等国家和地区。所以人们一 般都将典型的外汇市场理解为一种抽象市场。 三、当代外汇市场的特点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货币制度的改革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代国际外汇 市场更加迅猛地发展,新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方式不断涌现,呈现出以下几个典型的特征: (-)宏观经济变量对外汇市场的影响作用日趋显著 尽管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大都是出于微观经济的目的来进行外汇买卖的,但这个市场的交易 总量及本国货币相对于外国货币的价格(即汇率)对一国的国民收入、就业量、物价指数和利 率水平等宏观经济变量却有着重大作用;与此同时,外汇交易及本国货币汇率也受上述种种宏 观经济变量的影响。当然,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都会彼此影响,各种类型的市场之间都存在着 有机联系,但这种相互作用的现象在外汇市场上显得尤为突出、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一个开放 型的小国经济(如瑞士、新加坡等)来说情况更是如此。外汇市场不仅对本国经济的宏观变量 极为敏感,而且还容易受别国经济盛衰的影响。更准确地说,外汇市场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量 的相对水平的影响。例如,本国国民收入的增加会增加对外币的需求,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国 民收入增加则会扩大外币的供给(即对本币的需求增加),假如这两者的变动是同比例的,那么 外汇市场上的价格(即汇率)将维持不变;否则,有关货币的汇率将出现升降。至于通货膨胀 和利率等经济变量,情况也是如此,即影响汇率的只是国内外的相对水平。 (二)全球外汇市场已在时空上联成一个国际性外汇大市场 首先,自 20 世纪 70 年代起,亚太地区外汇市场逐渐得到发展,由于时差的关系,使世界 各地的外汇市场的营业时间得以衔接,如每天由东京、香港等亚太地区的外汇市场首先开市, 在即将收盘时,伦敦等欧洲的外汇市场开市了;交易后不久,纽约等美洲外汇市场也开市了; 在纽约外汇市场收盘后不久,东京、香港等外汇市场又开市了。从而使外汇市场交易 24 小时连 续不断地进行。其次,现代化通讯设备和电脑的大量运用,使各个外汇市场相互间的联系更加
紧密。外汇交易者不仅可以远隔重洋进行交易,而且可每天24小时全天候进行交易。全球外汇 市场就这样相互衔接、重叠交合,在时间和空间上联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三)外汇市场动荡不安 自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西方国家普遍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后,外汇市场的动荡不 安就成为一种经常现象。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以及 国际资本流动进一步趋向自由化,世界外汇市场上各国货币汇率更加涨落不定,动荡剧烈,尤 其是美元与日元的汇率更是大起大落。如1980年4月初,1美元可兑换257日元,1989年初 1美元仅兑130日元,9年间美元汇率贬低49.4%。毫无疑问,外汇市场如此动荡不稳,必然 会给各国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带来极大的风险。 (四)政府对外汇市场的联合干预日趋加强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全球外汇市场的一体化发展,一国外汇市场汇率的变化往往波 及全球,这样仅靠一国中央银行于预外汇市场显得势单力薄。因此,在目前浮动汇率制下,中 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多国“联合干预”。例如,1985年9月.西方五国(英 美、日、法、德)联合干预外汇市场已取得一定成效。1986年5月在东京举行的七国(上述五 国加上意大利和加拿大)首脑会议上,美国提出,在主要货币出现“危险水平”时,七国要联 合干预。由此可见,联合干预今后仍将是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重要特征。 (五)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自1973年国际货币体系进人浮动汇率制后,汇率频繁波动,外汇风险增大,各种防范汇率 风险的金融创新不断应运而生,如货币互换及其与利率互换相结合的混合互换、货币期货交易 货币期权交易等,并且这些外汇交易与资本市场交易日益结合,使金融创新更加深入,从而使 外汇市场交易更加丰富多彩。 四、外汇市场的作用 外汇市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 国际经济交往的结果需要债务人(如进口商)向债权人(如出口商)进行支付,这种购买 力的国际转移是通过外汇市场实现的。例如,一个日本出口商将一批丰田汽车卖给墨西哥进口 商,这项交易的作价( Invoice)货币可能有三种选择:即日元、比索或第三国货币(如美元) 旦双方商定以何种货币成交后,交易的一方或双方就需要转移购买力。若以日元成交,则墨 西哥进口商就得将购买力从比索转换成日元以便作进口货款的支付:若交易货币是比索,则由 日本出口商将购买力向其本国货币(日元)转移;若交易是以第三国货币(如美元)来计价结 算时,则墨西哥进口商需要将比索兑换成美元,而日本出口商在收到美元货款后最终还得将其 兑换成日元。外汇市场所提供的就是使这种购买力转移的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经济机制,它的 存在,使得各种潜在的外汇出售者和外汇购买者的愿望能联系起来,使各类国际商业往来的经 济合作以及各国在政治、军事、文化、体育、科技等各个领域里的交流成为可能。当市场的价 格调节(即汇率变动)使得外汇供给量正好等于外汇需求量时,所有潜在的出售和购买愿望都 得到了满足,外汇市场处于均衡状态之中。 (二)为国际经济交易提供资金融通 外汇市场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买卖外汇的同时也向国际经济交易者 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使国际借贷和国际投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例如,日本某跨国公 司想在意大利设立一家子公司,它可先在外汇市场用日元兑换一定数额的里拉,然后用其在意 大利购买土地、兴建厂房、添置设备并雇佣当地的工人。又如,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和长 短期政府债券中的相当部分是由外国官方机构和私人企业购买并持有的。而这种证券投资当然 是以不同货币之间可自由兑换为前提的 此外,由于外汇市场的存在,使人们能够在一个国家借款筹资,而向另一个国家提供贷款
3 紧密。外汇交易者不仅可以远隔重洋进行交易,而且可每天 24 小时全天候进行交易。全球外汇 市场就这样相互衔接、重叠交合,在时间和空间上联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三)外汇市场动荡不安 自 1973 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西方国家普遍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后,外汇市场的动荡不 安就成为一种经常现象。尤其是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由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以及 国际资本流动进一步趋向自由化,世界外汇市场上各国货币汇率更加涨落不定,动荡剧烈,尤 其是美元与日元的汇率更是大起大落。如 1980 年 4 月初,1 美元可兑换 257 日元,1989 年初, 1 美元仅兑 130 日元,9 年间美元汇率贬低 49.4%。毫无疑问,外汇市场如此动荡不稳,必然 会给各国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带来极大的风险。 (四)政府对外汇市场的联合干预日趋加强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由于全球外汇市场的一体化发展,一国外汇市场汇率的变化往往波 及全球,这样仅靠一国中央银行于预外汇市场显得势单力薄。因此,在目前浮动汇率制下,中 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多国“联合干预”。例如,1985 年 9 月.西方五国(英、 美、日、法、德)联合干预外汇市场已取得一定成效。1986 年 5 月在东京举行的七国(上述五 国加上意大利和加拿大)首脑会议上,美国提出,在主要货币出现“危险水平”时,七国要联 合干预。由此可见,联合干预今后仍将是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重要特征。 (五)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自 1973 年国际货币体系进人浮动汇率制后,汇率频繁波动,外汇风险增大,各种防范汇率 风险的金融创新不断应运而生,如货币互换及其与利率互换相结合的混合互换、货币期货交易、 货币期权交易等,并且这些外汇交易与资本市场交易日益结合,使金融创新更加深入,从而使 外汇市场交易更加丰富多彩。 四、外汇市场的作用 外汇市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 国际经济交往的结果需要债务人(如进口商)向债权人(如出口商)进行支付,这种购买 力的国际转移是通过外汇市场实现的。例如,一个日本出口商将一批丰田汽车卖给墨西哥进口 商,这项交易的作价(Invoice)货币可能有三种选择:即日元、比索或第三国货币(如美元)。 一旦双方商定以何种货币成交后,交易的一方或双方就需要转移购买力。若以日元成交,则墨 西哥进口商就得将购买力从比索转换成日元以便作进口货款的支付;若交易货币是比索,则由 日本出口商将购买力向其本国货币(日元)转移;若交易是以第三国货币(如美元)来计价结 算时,则墨西哥进口商需要将比索兑换成美元,而日本出口商在收到美元货款后最终还得将其 兑换成日元。外汇市场所提供的就是使这种购买力转移的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经济机制,它的 存在,使得各种潜在的外汇出售者和外汇购买者的愿望能联系起来,使各类国际商业往来的经 济合作以及各国在政治、军事、文化、体育、科技等各个领域里的交流成为可能。当市场的价 格调节(即汇率变动)使得外汇供给量正好等于外汇需求量时,所有潜在的出售和购买愿望都 得到了满足,外汇市场处于均衡状态之中。 (二)为国际经济交易提供资金融通 外汇市场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买卖外汇的同时也向国际经济交易者 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使国际借贷和国际投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例如,日本某跨国公 司想在意大利设立一家子公司,它可先在外汇市场用日元兑换一定数额的里拉,然后用其在意 大利购买土地、兴建厂房、添置设备并雇佣当地的工人。又如,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和长 短期政府债券中的相当部分是由外国官方机构和私人企业购买并持有的。而这种证券投资当然 是以不同货币之间可自由兑换为前提的。 此外,由于外汇市场的存在,使人们能够在一个国家借款筹资,而向另一个国家提供贷款
或进行投资,从而使得各种形式的套利活动得以进行,各国的利率水平也因此出现趋同现象 但其前提条件是:资金的跨国界运动不受任何限制。但世界经济的现实情况并非如此。不过 自20世纪50年代起,几乎不受任何金融管制的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资金跨国 界的自由运动,使外汇市场的上述联结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三)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场所 在以外币计价成交的国际经济交易中,交易双方都面临着外汇风险。然而人们对风险的态 度并不相同,有的人宁可花费一定的成本来转移风险,有的人则愿意承担风险以期实现预期中 的利润。由此产生外汇保值和投机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外汇保值指交易者卖出或买进金额相 当于已有的一笔外币资产或负债的外汇,使原有的这笔外币资产或负债避免汇率变动的影响 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而外汇投机则是通过某项外汇交易故意使自己原来关闭的外汇头寸转变 成敞开的多头寸或空头寸,或者是让由于某种实际经济交易所产生的外汇头寸继续敞开着而不 采取任何抛补措施,以期在日后的汇率变动中得到外汇收益。由此可见,外汇套期保值与外汇 投机的做法正好相反,前者是利用远期外汇交易弥补(或转移)其业务上的风险,关闭原先暴 露的外汇头寸,而后者则是通过即期或远期外汇交易故意敞开头寸以期实现风险利润。因此 外汇市场的存在既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外汇风险的场所,又为投机者提供了承担风险、获 取利润的机会。 第二节外汇市场的构成 外汇市场由主体和客体构成,客体即外汇市场的交易对象,主要是各种可自由交换的外国 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外汇市场的主体,即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外汇银 行、顾客、中央银行、外汇交易商及外汇经纪商 外汇市场的参与者 (-)外汇银行( Foreign Exchange Bank) 外汇银行又叫外汇指定银行,是指经过本国中央银行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外汇银行可分为三种类型: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商业银行;在本国的 外国商业银行分行及本国与外国的合资银行:其他经营外汇买卖业务的本国金融机构,如信托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 外汇银行是外汇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在美国,十几家设在纽约以及几十家设在别的主 要城市的大型商业银行,实际上充当着“做市商”( Market maker)的角色。由于它们经常在外 汇市场上大规模地进行各种货币的买卖,使得外汇市场得以形成并顺利运转。 外汇银行在两个层次上从事外汇业务活动。第一个层次是零售业务,银行应客户的要求进 行外汇买卖,并收兑不同国家的货币现钞。第二个层次是批发业务,这是银行为了平衡外汇头 寸,防止外汇风险而在银行同业市场上进行的轧差买卖。外汇银行在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的过 程中,难免会在营业日内出现各种外汇头寸的“多头”( Long position)或“空头”( Short position) 统称“敞开头寸”( Open Position).即一些币种的出售额少于购入额;而另一些币种的出售额 多于购入额。为了避免因各种币种之间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率风险,银行就需要借助同业交易 及时进行外汇头寸的调拨,轧平各种头寸.即将多头抛出,将空头补进。然而,银行在同业市 场上进行外汇买卖并不一定都是为了消除头寸进而免除汇率风险。在有些情况下,某些外汇银 行会以“风险爱好者”的姿态,在该市场积极制造头寸.这实际上是一种以谋取风险利润为目 的的外汇投机活动。但无论如何,同业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95%以上。值得提出的是, 外汇银行同业的外汇买卖差价一般要低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买卖差价 (二)外汇经纪人( Foreign Exchange Broker) 外汇经纪人是指介于外汇银行之间、外汇银行和其他外汇市场参加者之间,为买卖双方接
4 或进行投资,从而使得各种形式的套利活动得以进行,各国的利率水平也因此出现趋同现象。 但其前提条件是:资金的跨国界运动不受任何限制。但世界经济的现实情况并非如此。不过, 自 20 世纪 50 年代起,几乎不受任何金融管制的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资金跨国 界的自由运动,使外汇市场的上述联结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三)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场所 在以外币计价成交的国际经济交易中,交易双方都面临着外汇风险。然而人们对风险的态 度并不相同,有的人宁可花费一定的成本来转移风险,有的人则愿意承担风险以期实现预期中 的利润。由此产生外汇保值和投机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外汇保值指交易者卖出或买进金额相 当于已有的一笔外币资产或负债的外汇,使原有的这笔外币资产或负债避免汇率变动的影响, 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而外汇投机则是通过某项外汇交易故意使自己原来关闭的外汇头寸转变 成敞开的多头寸或空头寸,或者是让由于某种实际经济交易所产生的外汇头寸继续敞开着而不 采取任何抛补措施,以期在日后的汇率变动中得到外汇收益。由此可见,外汇套期保值与外汇 投机的做法正好相反,前者是利用远期外汇交易弥补(或转移)其业务上的风险,关闭原先暴 露的外汇头寸,而后者则是通过即期或远期外汇交易故意敞开头寸以期实现风险利润。因此, 外汇市场的存在既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外汇风险的场所,又为投机者提供了承担风险、获 取利润的机会。 第二节 外汇市场的构成 外汇市场由主体和客体构成,客体即外汇市场的交易对象,主要是各种可自由交换的外国 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外汇市场的主体,即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外汇银 行、顾客、中央银行、外汇交易商及外汇经纪商。 一、外汇市场的参与者 (-)外汇银行(Foreign Exchange Bank) 外汇银行又叫外汇指定银行,是指经过本国中央银行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外汇银行可分为三种类型: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商业银行;在本国的 外国商业银行分行及本国与外国的合资银行;其他经营外汇买卖业务的本国金融机构,如信托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 外汇银行是外汇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在美国,十几家设在纽约以及几十家设在别的主 要城市的大型商业银行,实际上充当着“做市商”(Market Maker)的角色。由于它们经常在外 汇市场上大规模地进行各种货币的买卖,使得外汇市场得以形成并顺利运转。 外汇银行在两个层次上从事外汇业务活动。第一个层次是零售业务,银行应客户的要求进 行外汇买卖,并收兑不同国家的货币现钞。第二个层次是批发业务,这是银行为了平衡外汇头 寸,防止外汇风险而在银行同业市场上进行的轧差买卖。外汇银行在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的过 程中,难免会在营业日内出现各种外汇头寸的“多头”(Long Position)或“空头”(Short Position), 统称“敞开头寸”(Open Position).即一些币种的出售额少于购入额;而另一些币种的出售额 多于购入额。为了避免因各种币种之间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率风险,银行就需要借助同业交易 及时进行外汇头寸的调拨,轧平各种头寸.即将多头抛出,将空头补进。然而,银行在同业市 场上进行外汇买卖并不一定都是为了消除头寸进而免除汇率风险。在有些情况下,某些外汇银 行会以“风险爱好者”的姿态,在该市场积极制造头寸.这实际上是一种以谋取风险利润为目 的的外汇投机活动。但无论如何,同业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 95%以上。值得提出的是, 外汇银行同业的外汇买卖差价一般要低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买卖差价。 (二)外汇经纪人(Foreign Exchange Broker) 外汇经纪人是指介于外汇银行之间、外汇银行和其他外汇市场参加者之间,为买卖双方接
洽外汇交易而赚取佣金的中间商。如同外汇银行一样,外汇经纪商也必须经过所在国中央银行 的核准方可参与市场。外汇经纪人在外汇市场上的作用主要在于提高外汇交易的效率。这主要 体现在成交的速度与价格上。由于外汇经纪人本身集中体现了外汇市场上外汇买卖双方的信息, 所以,经纪人在接受客户的委托后,一般总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替委托人找到相应的交易对象 而且能在多家交易对象的报价中找到最好的成交价格,从而提高外汇交易的效率。 (三)顾客 在外汇市场中,凡是与外汇银行有外汇交易关系的公司或个人,都是外汇银行的客户,他 们是外汇市场上的主要供求者,其在外汇市场上的作用和地位,仅次于外汇银行。这类市场的 参与者有的为实施某项经济交易而买卖外汇,如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国际贸易商,到外国去投资 的跨国公司,发行国际债券或筹借外币贷款的国内企业,等等:有的为调整资产结构或利用国 际金融市场的不均衡状况而进行外汇交易,如买卖外国证券的投资者,在不同国家货币市场上 赚取利差、汇差收益的套利者和套期保值者,对市场汇率进行打赌以赚取风险利润的外汇投机 者,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零星的外汇供求者,如国际旅游者、出国留学生、汇出或收人 侨汇者、提供或接受外币捐赠的机构和个人,等等。在上述各种外汇供求者中,最重要的是跨 国公司,因为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涉及到许多种货币的收入和支出,所以它进人外汇市场 非常频繁 (四)中央银行及其他官方机构 外汇市场上另一个重要的参与者是各国的中央银行。这是因为各国的中央银行都持有相当 数量的外汇余额作为国际储备的重要构成部分,并承担着维持本国货币金融稳定的职责,所以 中央银行经常通过购入或抛出某种国际性货币的方式来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便能把本国货 币的汇率稳定在一个所希望的水平上或幅度内,从而实现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意图。 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范围与频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政府实行什么样的汇率制 度。假如一国货币与别国货币(或SDR或“一篮子货币”)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制,那么,该 国中央银行的干预程度显然要比实行浮动汇率制的国家要大得多。一般情况下,中央银行在外 汇市场上的交易数量并不很大,但其影响却非常广泛。这是因为外汇市场的参与者都密切地关 注着中央银行的一举一动,以便能及时获取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有关信息,所以,中央银行即 使在外汇市场上的一个微小举措,有时也会对一国货币汇率产生重大影响。而且有时候,甚至 会有几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联手进行外汇干预,其效果就更为显著。除了中央银行以外,其他政 府机构为了不同的经济目的,有时也进入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如财政部、商业部等。但中央银 行是外汇市场上最经常、最重要的官方参与者。 以上是从横向上对外汇市场的参与者进行分类。如果从纵向上进行观察,上述参与者可分 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也是最低层)是进出口商,他们是外汇的最终使用者和供应者。第二 层次是外汇银行,它们在外汇供应者和使用者之间起着媒介作用。第三层次是外汇经纪商,外 汇银行通过他们平衡银行内部外汇的流入与流出。第四层次(也是最高层次),是中央银行,它 在一国总的外汇供求失衡时,运用国家外汇储备,起着“最后贷款者”的作用。外汇市场参与 者纵向观察图如图4-1所示。 二、外汇市场交易的三个层次 根据上述对外汇市场参与者的分类,外汇市场的交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交易,即银行与 顾客之间,银行同业之间,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在这些交易中,外汇经纪人往往起着 中介作用。 一)银行与顾客之间的外汇交易 顾客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需要向外汇银行买卖外汇。银行在与顾客的外汇交易中,一方 面从顾客手中买入外汇,另一方面又将外汇卖给顾客。实际上是在外汇的最终供给者和最终使 用者之间起中介作用,赚取外汇的买卖差价
5 洽外汇交易而赚取佣金的中间商。如同外汇银行一样,外汇经纪商也必须经过所在国中央银行 的核准方可参与市场。外汇经纪人在外汇市场上的作用主要在于提高外汇交易的效率。这主要 体现在成交的速度与价格上。由于外汇经纪人本身集中体现了外汇市场上外汇买卖双方的信息, 所以,经纪人在接受客户的委托后,一般总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替委托人找到相应的交易对象, 而且能在多家交易对象的报价中找到最好的成交价格,从而提高外汇交易的效率。 (三)顾客 在外汇市场中,凡是与外汇银行有外汇交易关系的公司或个人,都是外汇银行的客户,他 们是外汇市场上的主要供求者,其在外汇市场上的作用和地位,仅次于外汇银行。这类市场的 参与者有的为实施某项经济交易而买卖外汇,如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国际贸易商,到外国去投资 的跨国公司,发行国际债券或筹借外币贷款的国内企业,等等;有的为调整资产结构或利用国 际金融市场的不均衡状况而进行外汇交易,如买卖外国证券的投资者,在不同国家货币市场上 赚取利差、汇差收益的套利者和套期保值者,对市场汇率进行打赌以赚取风险利润的外汇投机 者,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零星的外汇供求者,如国际旅游者、出国留学生、汇出或收人 侨汇者、提供或接受外币捐赠的机构和个人,等等。在上述各种外汇供求者中,最重要的是跨 国公司,因为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涉及到许多种货币的收入和支出,所以它进人外汇市场 非常频繁。 (四)中央银行及其他官方机构 外汇市场上另一个重要的参与者是各国的中央银行。这是因为各国的中央银行都持有相当 数量的外汇余额作为国际储备的重要构成部分,并承担着维持本国货币金融稳定的职责,所以 中央银行经常通过购入或抛出某种国际性货币的方式来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便能把本国货 币的汇率稳定在一个所希望的水平上或幅度内,从而实现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意图。 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范围与频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政府实行什么样的汇率制 度。假如一国货币与别国货币(或 SDR 或“一篮子货币”)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制,那么,该 国中央银行的干预程度显然要比实行浮动汇率制的国家要大得多。一般情况下,中央银行在外 汇市场上的交易数量并不很大,但其影响却非常广泛。这是因为外汇市场的参与者都密切地关 注着中央银行的一举一动,以便能及时获取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有关信息,所以,中央银行即 使在外汇市场上的一个微小举措,有时也会对一国货币汇率产生重大影响。而且有时候,甚至 会有几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联手进行外汇干预,其效果就更为显著。除了中央银行以外,其他政 府机构为了不同的经济目的,有时也进入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如财政部、商业部等。但中央银 行是外汇市场上最经常、最重要的官方参与者。 以上是从横向上对外汇市场的参与者进行分类。如果从纵向上进行观察,上述参与者可分 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也是最低层)是进出口商,他们是外汇的最终使用者和供应者。第二 层次是外汇银行,它们在外汇供应者和使用者之间起着媒介作用。第三层次是外汇经纪商,外 汇银行通过他们平衡银行内部外汇的流入与流出。第四层次(也是最高层次),是中央银行,它 在一国总的外汇供求失衡时,运用国家外汇储备,起着“最后贷款者”的作用。外汇市场参与 者纵向观察图如图 4—l 所示。 二、外汇市场交易的三个层次 根据上述对外汇市场参与者的分类,外汇市场的交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交易,即银行与 顾客之间,银行同业之间,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在这些交易中,外汇经纪人往往起着 中介作用。 (一)银行与顾客之间的外汇交易 顾客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需要向外汇银行买卖外汇。银行在与顾客的外汇交易中,一方 面从顾客手中买入外汇,另一方面又将外汇卖给顾客。实际上是在外汇的最终供给者和最终使 用者之间起中介作用,赚取外汇的买卖差价
(二)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 中央银行(第四层次) 外汇经纪商(第三层次) 外汇银行 第二层次 外汇银行 进口商 出口商 第一层次 进口商 出口商 图4-1外汇市场参与者的构成 银行在每个营业日,根据顾客的需要与其进行外汇交易的结果,难免产生各种外汇头寸的 多头( Long position)或空头( Short Position),统称敞开头寸( Open Position)。多头表示银行 该种外汇的购入额大于出售额,空头则表示银行该种外汇的出售额多于购入额。当银行各种外 汇头寸处于不平衡时,银行便承担了外汇风险。若银行要回避外汇风险,就需通过银行同业间 的交易,“轧平”外汇头寸,即将多头抛出,空头补进,使其所承诺的某种货币的出售数量与所 承诺的同种货币的购进数量相平衡。此外,银行还出于投机、套利、套期保值等目的从事同业 的外汇交易。因此,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构成了绝大部分的外汇交易,占外汇市场交易总额 的90%以上。 银行同业市场是外汇市场供求流量的汇集点,因此它决定着外汇汇率的高低。在外汇市场 上,有些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处于“做市商”( Market maker)的地位,由于其雄厚的实力和巨额 的经营,因此其报价对市场汇价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三)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 中央银行为了使外汇市场上自发形成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汇率能相对地稳定在某一期望的 水平上,可通过其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 如果某种外币兑换本币的汇率低于期望值,中央银行就会向外汇银行购入该种外币,增加 市场对该外币需求量,促使银行调高其汇率;反之,如果中央银行认为该外币的汇率偏高,就 向银行出售该种外汇的储备,促使其汇率下降。 外汇市场的交易方式 外汇市场上的各种交易可按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种类划分。若按合同的交割期限或交易的 形式特征来区分,可分为即期外汇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两大类:若按交易的目的或交易的性质 来区分,那么除了因国际结算、信贷融通和跨国投资等所引起的一般商业性外汇交易以外,外 汇买卖还可分成套利交易、掉期交易、互换交易、套期保值交易、投机交易以及中央银行的外
6 (二)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 图 4-l 外汇市场参与者的构成 银行在每个营业日,根据顾客的需要与其进行外汇交易的结果,难免产生各种外汇头寸的 多头(Long Position)或空头(Short Position),统称敞开头寸(Open Position)。多头表示银行 该种外汇的购入额大于出售额,空头则表示银行该种外汇的出售额多于购入额。当银行各种外 汇头寸处于不平衡时,银行便承担了外汇风险。若银行要回避外汇风险,就需通过银行同业间 的交易,“轧平”外汇头寸,即将多头抛出,空头补进,使其所承诺的某种货币的出售数量与所 承诺的同种货币的购进数量相平衡。此外,银行还出于投机、套利、套期保值等目的从事同业 的外汇交易。因此,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构成了绝大部分的外汇交易,占外汇市场交易总额 的 90%以上。 银行同业市场是外汇市场供求流量的汇集点,因此它决定着外汇汇率的高低。在外汇市场 上,有些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处于“做市商”(Market Maker)的地位,由于其雄厚的实力和巨额 的经营,因此其报价对市场汇价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三)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 中央银行为了使外汇市场上自发形成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汇率能相对地稳定在某一期望的 水平上,可通过其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 如果某种外币兑换本币的汇率低于期望值,中央银行就会向外汇银行购入该种外币,增加 市场对该外币需求量,促使银行调高其汇率;反之,如果中央银行认为该外币的汇率偏高,就 向银行出售该种外汇的储备,促使其汇率下降。 第三节 外汇市场的交易方式 外汇市场上的各种交易可按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种类划分。若按合同的交割期限或交易的 形式特征来区分,可分为即期外汇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两大类;若按交易的目的或交易的性质 来区分,那么除了因国际结算、信贷融通和跨国投资等所引起的一般商业性外汇交易以外,外 汇买卖还可分成套利交易、掉期交易、互换交易、套期保值交易、投机交易以及中央银行的外 中央银行(第四层次) 外汇经纪商(第三层次) 外汇银行 外汇银行 进口商 出口商 进口商 出口商 第二层次 第一层次
汇干预交易等。此外,随着国际金融业的竞争发展与金融工具的创新,外汇市场上还出现了许 多新的交易方式,如外汇期货、期权交易。本章主要介绍即期、远期、掉期、套汇等传统外汇 市场上常见的外汇交易。期货、期权、互换等交易将在以后章节详细讨论 、即期外汇交易 (一)基本原理 定义 即期外汇交易( 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称现汇买卖,是交易双方以当时外汇市场的 价格成交,并在成交后的两个营业日内办理有关货币收付交割的外汇交易。例如,2003年5月 14日(星期三)纽约花旗银行和日本东京银行通过电话达成一项外汇买卖业务,花旗银行愿意 按1美元兑10760日元的汇率卖出100万美元,买入10760万日元:而东京银行也愿意按同 样的汇率卖出10760万日元,买入100万美元。5月15日(星期四),花旗银行和东京银行分 别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卖出的货币汇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内,从而完成这笔交易。即期外汇交易 是外汇市场上最常见、最普遍的买卖形式。 2、交易惯例 即期交易的汇率是即期汇率,或称现汇汇率。通常采用以美元为中心的报价方法,即以某 个货币对美元的买进或卖出的形式进行报价。除了原“英联邦”国家的货币(如英镑、爱尔兰 镑、澳大利亚元和新西兰元等)采用间接报价法(即以一单位该货币等值美元标价)以外,其 他交易货币均采用直接报价法(即以一单位美元等值该币标价),并同时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 买入价是指报价行愿意以此价买入标的货币的汇价,卖出价是报价行愿意以此价卖出标的货币 的汇价,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价格差称为价差。 按照即期外汇市场的报价惯例,通常用五位数字来表示买卖价。如纽约市场1998年5月2 日的汇价为: USDl=DEM1.7668-1.7673 (买入价)(卖出价) USDl=JPY137.31-137.4 (买入价)(卖出价) 报价的最小单位(市场称基本点)是标价货币的最小价值单位的1%。如德国马克的最小 币值为1芬尼(0.01马克),那么美元兑马克价中1个基本点为0.0001马克。因此如果美元兑 马克从1.6850-1.6860上升到1.6950-1.6960,市场称该汇率上升了一百个基本点或简称为 百个点 通常各银行的交易员在报价时只取最末两位数,因为前面几位数只有在外汇市场发生剧烈 动荡时才会变化,一般情况下,频繁变动的只是最末两位数,如汇率为138.75-138.85时,他 就报75/85。 银行和客户间的零售交易大多按银行报出的汇价买卖外汇,少数按客户要求作限价交易。 所谓限价交易是指客户要求银行按指定汇价买卖一定数量的外汇。当市场汇价变化到符合客户 要求时进行交易,否则银行不能进行交易 3、交易程序 即期外汇交易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自报家门:询价者必须首先说明自己的单位名称,以便让报价者知道交易对方是谁, 并决定交易对策。 (2)询价:询价内容一般包括交易货币、起息日和交易金额。 (3)报价:一般只报汇率的最后两位数,并同时报出买价和卖价 (4)成交:询价银行首先表示买或卖的金额,然后由报价银行承诺。 (5)证实:交易双方互相证实买或卖的汇率、金额、交割日期以及资金结算
7 汇干预交易等。此外,随着国际金融业的竞争发展与金融工具的创新,外汇市场上还出现了许 多新的交易方式,如外汇期货、期权交易。本章主要介绍即期、远期、掉期、套汇等传统外汇 市场上常见的外汇交易。期货、期权、互换等交易将在以后章节详细讨论。 一、即期外汇交易 (一)基本原理 1、定义 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称现汇买卖,是交易双方以当时外汇市场的 价格成交,并在成交后的两个营业日内办理有关货币收付交割的外汇交易。例如,2003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纽约花旗银行和日本东京银行通过电话达成一项外汇买卖业务,花旗银行愿意 按 1 美元兑 107.60 日元的汇率卖出 100 万美元,买入 10 760 万日元;而东京银行也愿意按同 样的汇率卖出 10 760 万日元,买入 100 万美元。5 月 15 日(星期四),花旗银行和东京银行分 别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卖出的货币汇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内,从而完成这笔交易。即期外汇交易 是外汇市场上最常见、最普遍的买卖形式。 2、交易惯例 即期交易的汇率是即期汇率,或称现汇汇率。通常采用以美元为中心的报价方法,即以某 个货币对美元的买进或卖出的形式进行报价。除了原“英联邦”国家的货币(如英镑、爱尔兰 镑、澳大利亚元和新西兰元等)采用间接报价法(即以一单位该货币等值美元标价)以外,其 他交易货币均采用直接报价法(即以一单位美元等值该币标价),并同时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 买入价是指报价行愿意以此价买入标的货币的汇价,卖出价是报价行愿意以此价卖出标的货币 的汇价,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价格差称为价差。 按照即期外汇市场的报价惯例,通常用五位数字来表示买卖价。如纽约市场 1998 年 5 月 26 日的汇价为: USDl=DEM1.7668—1.7673 (买入价)(卖出价) USD1=JPYl37.31—137.41 (买入价)(卖出价) 报价的最小单位(市场称基本点)是标价货币的最小价值单位的 1%。如德国马克的最小 币值为 1 芬尼(0.01 马克),那么美元兑马克价中 1 个基本点为 0.0001 马克。因此如果美元兑 马克从 1.6850—l.6860 上升到 1.6950—1.6960,市场称该汇率上升了一百个基本点或简称为 一百个点。 通常各银行的交易员在报价时只取最末两位数,因为前面几位数只有在外汇市场发生剧烈 动荡时才会变化,一般情况下,频繁变动的只是最末两位数,如汇率为 138.75—138.85 时,他 就报 75/85。 银行和客户间的零售交易大多按银行报出的汇价买卖外汇,少数按客户要求作限价交易。 所谓限价交易是指客户要求银行按指定汇价买卖一定数量的外汇。当市场汇价变化到符合客户 要求时进行交易,否则银行不能进行交易。 3、交易程序 即期外汇交易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自报家门:询价者必须首先说明自己的单位名称,以便让报价者知道交易对方是谁, 并决定交易对策。 (2)询价:询价内容一般包括交易货币、起息日和交易金额。 (3)报价:一般只报汇率的最后两位数,并同时报出买价和卖价。 (4)成交:询价银行首先表示买或卖的金额,然后由报价银行承诺。 (5)证实:交易双方互相证实买或卖的汇率、金额、交割日期以及资金结算
(二)交叉汇率的计算 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各种货币的汇率普遍以美元标价,即与美元直接挂钩,非美元货币之 间的买卖必须通过美元汇率进行套算。通过套算得出的汇率叫交叉汇率。交叉汇率的套算遵循 以下几条规则: 1、如果两种货币的即期汇率都以美元作为单位货币,那么计算这两种货币比价的方法是交 叉相除 例:假定目前外汇市场上的汇率是 USDI=DEM1.8100—1.8110 USDl=JPY127.10-127.20 这时单位马克兑换日元的汇价为: 127.1012720 DEMI=JPY =JPY70.182-70.276 1.81101.8100 即银行买入1马克,支付给客户70.182日元,银行卖出1马克,向客户收取70.276日元。 换句话说,客户卖出1马克,可得70.182日元,要买入1马克需支付70.276日元。之所以这 样计算,是因为如前所述,两种货币都以美元为中心报价,这样要计算马克对日元的汇价,首 先必须将马克换成美元,然后再以美元换取日元。1.8110为银行的美元卖出价,也就是说要从 银行取得1美元须支付1.8110马克,即DEM1=USD1/1.8110。买到美元后,再以美元买日元 而银行美元对日元的买入价为127.10,即客户卖1美元给银行可得到日元127.10,即 USDl=JPY27.10,因此,DEMl=JPY1/1.8110×127.10=JPY70.182。同理可求出卖日元买马 克的汇价。 2、如果两个即期汇率都以美元作为计价货币,那么,汇率的套算也是交叉相除 例:假如目前市场汇率是: BPl=USD1.6125-1.6135 AUD=USD0.7120-0.7130 则单位英镑换取澳元的汇价为: 1.612516135 BPI=AUD 0.71300.7120 =AUD2.2616-2.2662 即客户若要以澳元买入英镑,须按GBPl=AUD2.2662的汇价向银行买入英镑。若要卖英 镑买澳元,则须按GBP1=AUD2.2616的汇价向银行卖出英镑。其道理如上所述,要计算客户卖 澳元买英镑的汇率,首先必须卖澳元换美元,然后再以美元买英镑。因此可反过来考虑:客户 要买入1英镑需按照银行的英镑卖出价GBPI=USD1.1635,支付1.6135美元,而要获得 6135美元,需按银行的澳元买入价AUDl=USD0.7120,支付 1.6135 07/20澳元,即2.2662澳 元。因此,客户卖澳元买英镑的汇价为GBPI=AUD2.2662(即银行英镑对澳元的卖出价)。同 理可算出客户买澳元卖英镑(即银行英镑对澳元的买入价)为:GBP1 1.6125 =AUD2.2616 0.7130 3、如果一种货币的即期汇率以美元作为计价货币,另一种货币的即期汇率以美元为单位货 币,那么,此两种货币间的汇率套算应为同边相乘。 例:假设市场汇率如下 USDl=DEM.8100-1.8110 GBPl=USD].7510-1.7520 则英镑对美元的汇价为GBPl=DEM1.7510×1.8100-1.7520×1.8110=DEM3.1693-3
8 (二)交叉汇率的计算 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各种货币的汇率普遍以美元标价,即与美元直接挂钩,非美元货币之 间的买卖必须通过美元汇率进行套算。通过套算得出的汇率叫交叉汇率。交叉汇率的套算遵循 以下几条规则: 1、如果两种货币的即期汇率都以美元作为单位货币,那么计算这两种货币比价的方法是交 叉相除。 例:假定目前外汇市场上的汇率是: USD1=DEM1.8100—1.8110 USD1=JPY127.10—127.20 这时单位马克兑换日元的汇价为: DEM1=JPY 1.8110 127.10 — 1.8100 127.20 =JPY70.182—70.276 即银行买入 1 马克,支付给客户 70.182 日元,银行卖出 1 马克,向客户收取 70.276 日元。 换句话说,客户卖出 1 马克,可得 70.182 日元,要买入 1 马克需支付 70.276 日元。之所以这 样计算,是因为如前所述,两种货币都以美元为中心报价,这样要计算马克对日元的汇价,首 先必须将马克换成美元,然后再以美元换取日元。1.8110 为银行的美元卖出价,也就是说要从 银行取得 1 美元须支付 1.8110 马克,即 DEM1=USD1/1.8110。买到美元后,再以美元买日元。 而银行美元对日元的买入价为 127.10,即客户卖 1 美元给银行可得到日元 127.10,即 USD1=JPY127.10,因此,DEM1=JPY1/1.8110×127.10=JPY70.182。同理可求出卖日元买马 克的汇价。 2、如果两个即期汇率都以美元作为计价货币,那么,汇率的套算也是交叉相除。 例:假如目前市场汇率是: GBP1=USD1.6125-1.6135 AUD=USD0.7120-0.7130 则单位英镑换取澳元的汇价为: GBP1=AUD 0.7130 1.6125 - 0.7120 1.6135 =AUD2 .2616—2. 2662 即客户若要以澳元买入英镑,须按 GBP1=AUD2.2662 的汇价向银行买入英镑。若要卖英 镑买澳元,则须按 GBP1=AUD2.2616 的汇价向银行卖出英镑。其道理如上所述,要计算客户卖 澳元买英镑的汇率,首先必须卖澳元换美元,然后再以美元买英镑。因此可反过来考虑:客户 要买入 1 英镑需按照银行的英镑卖出价 GBP1=USD1.1635,支付 1.6135 美元,而要获得 l.6135 美元,需按银行的澳元买入价 AUD1= USD0.7120,支付 0.7120 1.6135 澳元,即 2.2662 澳 元。因此,客户卖澳元买英镑的汇价为 GBP1=AUD2.2662(即银行英镑对澳元的卖出价)。同 理可算出客户买澳元卖英镑(即银行英镑对澳元的买入价)为: GBP1 = AUD 0.7130 1.6125 =AUD2.2616。 3、如果一种货币的即期汇率以美元作为计价货币,另一种货币的即期汇率以美元为单位货 币,那么,此两种货币间的汇率套算应为同边相乘。 例:假设市场汇率如下: USDl=DEM1.8100—1.8110 GBP1=USDl.7510—1.7520 则英镑对美元的汇价为 GBP1=DEM1.7510×1.8100—1.7520×1.8110= DEM3.1693—3
1729。道理同上述计算过程相同,即客户按银行英镑对美元的买入价GBPl=USD1.7510,卖出 1英镑得1.7510美元,然后再按银行美元对马克的买入价GBPI=USD18100,卖出1.7510美 元,得1.7510×1.8100=3.1693马克,因此客户卖英镑买马克的汇价(即银行英镑对马克的买 入价)为£1=DM3.1693,同理可算出银行英镑对马克的卖出价。 (三)即期外汇交易的方式 即期外汇交易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方式 1、电汇。电汇即汇款人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外汇时,该行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国外分 行或代理行立即付出外汇 电汇方式下,银行在国内收进本国货币,在国外付出外汇的时间相隔不过一、二天。由于 银行不能利用顾客的汇款,而国际电报费又较贵,所以电汇汇率最高 2、信汇。信江是指汇款人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外汇时,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 航邮方式通知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信汇方式下,由于信汇委托书的传递时间较长,银行有机会利用这部分资金来牟利,因此, 其汇率要比电汇汇率低 3、票汇。票汇是指外汇银行开立由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付款的汇票交给购买外汇的客户,由 其自带或寄给国外收款人办理结算的方式。同信汇一样,票汇也需花费邮寄时间或旅行时间, 银行同样可占用客户的资金,因此其汇率也较电汇汇率低。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国际通讯的电脑化,邮期也就大为缩短,几种汇款方式之间 的差别正在逐渐消除。目前,电汇汇率已成为外汇市场的基本汇率,其他汇率都以电汇汇率作 为计算标准 远期外汇交易 (一)基本原理 远期外汇交易( Forward Transaction),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外汇双方先签订合同,规 定买卖外汇的数量、汇率和未来交割外汇的时间,到了规定的交割日期买卖双方再按合同规定 办理货币收付的外汇交易。在签订合同时,除交纳10%的保证金外,不发生任何资金的转移。 远期交易的期限有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等几种,其中3个月最为普遍。远期交易 很少超过1年,因为期限越长,交易的不确定性越大。 人们进行期汇交易的具体目的是多方面的,但不外乎是为了套期保值的动机。具体包括以 下几方面 进出口商和外币资金借贷者为避免商业或金融交易遭受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进行期汇买 卖。在国际贸易中,自买卖合同签订到货款清算之间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进出口 商可能因计价货币的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为避免汇率风险,进出口商可预先向银行买入或卖 出远期外汇,到支付或收进货款时,就可按原先约定的汇率来办理交割。同样地,拥有外币的 债权人和债务人可能在到期收回或偿还资金时因外汇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因此,他们也可在 贷出或借入资金时,就相应卖出或买入相同期限、相当金额的期汇,以防范外汇风险。 2、外汇银行为平衡其远期外汇头寸而进行期汇买卖。进出口商等顾客为避免外汇风险而进 行期汇交易,实质上就是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外汇银行。外汇银行为满足客户要求而进行 期汇交易时,难免会出现同一货币同一种交割期限或不同交割期限的超买或超卖,这样,银行 就处于汇率变动的风险之中。为此,银行就要设法把它的外汇头寸予以平衡,即将不同期限不 同货币头寸的余缺进行抛售或补进,由此求得期汇头寸的平衡 3、外汇投机者为谋取投机利润而进行期汇买卖。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的频繁剧烈波动, 会给外汇投机者进行外汇投机创造有利的条件。所谓外汇投机是指根据对汇率变动的预期,有 意保持某种外汇的多头或空头,希望从汇率变动中赚取利润的行为。其特点是:(1)投机活动 并非基于对外汇有实际需求,而是想通过汇率涨落赚取差额利润。(2)投机者与套期保值者不
9 1729。道理同上述计算过程相同,即客户按银行英镑对美元的买入价 GBP1=USD1.7510,卖出 1 英镑得 1.7510 美元,然后再按银行美元对马克的买入价 GBP1=USD1.8100, 卖出 1.7510 美 元,得 l.7510×1.8100=3.1693 马克,因此客户卖英镑买马克的汇价(即银行英镑对马克的买 入价)为£1=DM3.1693,同理可算出银行英镑对马克的卖出价。 (三)即期外汇交易的方式 即期外汇交易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方式。 1、电汇。电汇即汇款人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外汇时,该行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国外分 行或代理行立即付出外汇。 电汇方式下,银行在国内收进本国货币,在国外付出外汇的时间相隔不过一、二天。由于 银行不能利用顾客的汇款,而国际电报费又较贵,所以电汇汇率最高。 2、信汇。信江是指汇款人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外汇时,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 航邮方式通知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信汇方式下,由于信汇委托书的传递时间较长,银行有机会利用这部分资金来牟利,因此, 其汇率要比电汇汇率低。 3、票汇。票汇是指外汇银行开立由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付款的汇票交给购买外汇的客户,由 其自带或寄给国外收款人办理结算的方式。同信汇一样,票汇也需花费邮寄时间或旅行时间, 银行同样可占用客户的资金,因此其汇率也较电汇汇率低。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国际通讯的电脑化,邮期也就大为缩短,几种汇款方式之间 的差别正在逐渐消除。目前,电汇汇率已成为外汇市场的基本汇率,其他汇率都以电汇汇率作 为计算标准。 二、远期外汇交易 (一)基本原理 远期外汇交易(Forward Transaction),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外汇双方先签订合同,规 定买卖外汇的数量、汇率和未来交割外汇的时间,到了规定的交割日期买卖双方再按合同规定 办理货币收付的外汇交易。在签订合同时,除交纳 10%的保证金外,不发生任何资金的转移。 远期交易的期限有 1 个月、3 个月、6 个月和 1 年等几种,其中 3 个月最为普遍。远期交易 很少超过 1 年,因为期限越长,交易的不确定性越大。 人们进行期汇交易的具体目的是多方面的,但不外乎是为了套期保值的动机。具体包括以 下几方面: 1、进出口商和外币资金借贷者为避免商业或金融交易遭受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进行期汇买 卖。在国际贸易中,自买卖合同签订到货款清算之间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进出口 商可能因计价货币的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为避免汇率风险,进出口商可预先向银行买入或卖 出远期外汇,到支付或收进货款时,就可按原先约定的汇率来办理交割。同样地,拥有外币的 债权人和债务人可能在到期收回或偿还资金时因外汇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因此,他们也可在 贷出或借入资金时,就相应卖出或买入相同期限、相当金额的期汇,以防范外汇风险。 2、外汇银行为平衡其远期外汇头寸而进行期汇买卖。进出口商等顾客为避免外汇风险而进 行期汇交易,实质上就是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外汇银行。外汇银行为满足客户要求而进行 期汇交易时,难免会出现同一货币同一种交割期限或不同交割期限的超买或超卖,这样,银行 就处于汇率变动的风险之中。为此,银行就要设法把它的外汇头寸予以平衡,即将不同期限不 同货币头寸的余缺进行抛售或补进,由此求得期汇头寸的平衡。 3、外汇投机者为谋取投机利润而进行期汇买卖。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的频繁剧烈波动, 会给外汇投机者进行外汇投机创造有利的条件。所谓外汇投机是指根据对汇率变动的预期,有 意保持某种外汇的多头或空头,希望从汇率变动中赚取利润的行为。其特点是:(1)投机活动 并非基于对外汇有实际需求,而是想通过汇率涨落赚取差额利润。(2)投机者与套期保值者不
同,他们是通过有意识地持有外汇多头或空头来承担外汇风险,以期从汇率变动中获利。外汇 投机既可以在现汇市场上进行也可以在期汇市场上进行。二者的区别在于,在现汇市场上进行 投机时,由于现汇交易要求立即进行交割,投机者手中必须持有足够的现金或外汇。而期汇交 易只需缴纳少量保证金,无需付现汇,到期轧抵,计算盈亏,因此,不必持有巨额资金就可进 行交易。所以,期汇投机较容易,成交额也较大,但风险也较高。 外汇投机有两种形式:(1)先卖后买,即卖空( Sell short)或称“空头”(Bear)。当投机 者预期某种外币的汇率将下跌时,就在外汇市场上以较高的价格预先卖出该种货币的期汇,若 到时该种外币的汇率果真下跌,投机者就可按下跌后的汇率低价补进现汇,交割远期合约,赚 取差价利润。(2)先买后卖,即买空( Buy Long)或称“多头”(Bul!。当投机者预期某种外 币的汇率将上升时,就在外汇市场上预先以低价买进该种货币的期汇,若到期时,该种货币的 汇率果真上升,投机者就按上升后的汇率卖出该种货币的现汇来交割远期,从中赚取投机利润 (二)远期汇率的标价方法与计算 远期交易的汇率也称作远期汇率( Forward Rate),其标价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标出远 期汇率的实际价格;另一种是报出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价,即远期差价( Forward Margin), 也称远期汇水。升水( Premiu)是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时的差额;贴水( Discount)是远期 汇率低于即期汇率时的差额。就两种货币而言,一种货币的升水必然是另一种货币的贴水 在不同的汇率标价方式下,远期汇率的计算方法不同 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即期汇率+升水,或远期汇率=即期汇率一贴水 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即期汇率一升水,或远期汇率=即期汇率+贴水 不过,如果标价中将买卖价格全部列出,并且远期汇水也有两个数值时,那么,前面这些 情况也可以不去考虑,只要掌握下述规则即可求出正确的远期外汇买卖价格。 (1)若远期汇水前大后小时,表示单位货币的远期汇率贴水,计算远期汇率时应用即期汇 率减去远期汇水 例如,市场即期汇率为USDl=DEM1.7640-1.7650,1个月远期汇水为49/44,则1个 月的远期汇率为: DEML.7640—1.7650 0.0049—0.0044 1个月远期汇率USD1=DEM1.7591-1.7606 (2)若远期汇水前小后大时,表示单位货币的远期汇率升水,计算远期汇率时应把即期汇 率加上远期汇水 例如:市场即期汇率为GBP1=USD1.6040-1.6050 3个月远期汇水为6480,则3个月的远期汇率为: USD1.6040—1.6050 3个月远期汇率GBPl=USD1.6104-1.6130 (三)远期外汇交易方式 远期外汇交易主要有两种方式 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 Fixed Maturity Date Forward Transaction,即交易双方事先约定 在未来某个确定的日期办理货币收付的远期外汇交易。这在实际中较常用的远期外汇交易方式, 但它缺乏灵活性和机动性。因为在现实中外汇买卖者(如进出口商)往往事先并不知道外汇收 入和支出的准确时间,因此,他们往往希望与银行约定在未来的一段期限中的某一天办理货币 收付,这时,就需采用择期交易方式,即选择交割日的交易 2、选择交割日的远期交易( Optional Maturity Date Forward Transaction),指主动请求交易 的一方可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约定的期限内的任何一个营业日,要求交易的另一方,按照双
10 同,他们是通过有意识地持有外汇多头或空头来承担外汇风险,以期从汇率变动中获利。外汇 投机既可以在现汇市场上进行也可以在期汇市场上进行。二者的区别在于,在现汇市场上进行 投机时,由于现汇交易要求立即进行交割,投机者手中必须持有足够的现金或外汇。而期汇交 易只需缴纳少量保证金,无需付现汇,到期轧抵,计算盈亏,因此,不必持有巨额资金就可进 行交易。所以,期汇投机较容易,成交额也较大,但风险也较高。 外汇投机有两种形式:(1)先卖后买,即卖空(Sell Short)或称“空头”(Bear)。当投机 者预期某种外币的汇率将下跌时,就在外汇市场上以较高的价格预先卖出该种货币的期汇,若 到时该种外币的汇率果真下跌,投机者就可按下跌后的汇率低价补进现汇,交割远期合约,赚 取差价利润。(2)先买后卖,即买空(Buy Long)或称“多头”(Bull)。当投机者预期某种外 币的汇率将上升时,就在外汇市场上预先以低价买进该种货币的期汇,若到期时,该种货币的 汇率果真上升,投机者就按上升后的汇率卖出该种货币的现汇来交割远期,从中赚取投机利润。 (二)远期汇率的标价方法与计算 远期交易的汇率也称作远期汇率(Forward Rate),其标价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标出远 期汇率的实际价格;另一种是报出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价,即远期差价(Forward Margin), 也称远期汇水。升水(Premium)是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时的差额;贴水(Discount)是远期 汇率低于即期汇率时的差额。就两种货币而言,一种货币的升水必然是另一种货币的贴水。 在不同的汇率标价方式下,远期汇率的计算方法不同。 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即期汇率+升水,或远期汇率=即期汇率-贴水。 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即期汇率-升水,或远期汇率=即期汇率+贴水。 不过,如果标价中将买卖价格全部列出,并且远期汇水也有两个数值时,那么,前面这些 情况也可以不去考虑,只要掌握下述规则即可求出正确的远期外汇买卖价格。 (1)若远期汇水前大后小时,表示单位货币的远期汇率贴水,计算远期汇率时应用即期汇 率减去远期汇水。 例如,市场即期汇率为 USD1=DEM1.7640—l.7650,l 个月远期汇水为 49/ 44,则 1 个 月的远期汇率为: DEM1.7640—1.7650 - 0.0049—0.0044 1 个月远期汇率 USD1=DEM1.7591—1.7606 (2)若远期汇水前小后大时,表示单位货币的远期汇率升水,计算远期汇率时应把即期汇 率加上远期汇水。 例如:市场即期汇率为 GBP1=USD1.6040—1.6050 3 个月远期汇水为 64 /80,则 3 个月的远期汇率为: USD 1.6040—1.6050 +0.0064—0.0080 3 个月远期汇率 GBP1=USD1.6104—1.6130 (三)远期外汇交易方式 远期外汇交易主要有两种方式: l.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Fixed Maturity Date Forward Transaction),即交易双方事先约定 在未来某个确定的日期办理货币收付的远期外汇交易。这在实际中较常用的远期外汇交易方式, 但它缺乏灵活性和机动性。因为在现实中外汇买卖者(如进出口商)往往事先并不知道外汇收 入和支出的准确时间,因此,他们往往希望与银行约定在未来的一段期限中的某一天办理货币 收付,这时,就需采用择期交易方式,即选择交割日的交易。 2、选择交割日的远期交易(Optional Maturity Date Forward Transaction),指主动请求交易 的一方可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约定的期限内的任何一个营业日,要求交易的另一方,按照双